輪迴
明法比丘
輪迴就是眾生生死死生不斷地輪轉。眾生生存了一段時日,老、病、死來到,生命結束後,未斷煩惱的眾生,又再度的受生,生死死生不已。《雜阿含經》267經,佛陀說:「眾生于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系,長夜輪迴生死,不知苦際。」432經,佛陀說:「如是沙門、婆羅門,于此苦聖諦不如實知,此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蹟聖諦不如實知,輪迴五趣而速旋轉,或墮地獄,或墮畜生,或墮餓鬼,或人,或天;還墮惡道,長夜輪轉。」生死輪迴是無始的、無前際的,因無明、貪愛的系縛,而生死輪轉不停,未曾止息過。唯體悟四聖諦之後,終于見到苦的邊際,輪迴才漸次或立刻停止。 輪迴的力量,來自對色(肉體、物質)、受(感受)、想(印象)、行(造善惡力)、識(覺知)生貪欲、愛染、思念、渴望。若在死亡前最後一個心路過程為貪嗔痴所縛,即導向下一個生命─地獄、畜生、餓鬼;若貪嗔癡潛伏著,而生起無貪、無嗔(有時再加無癡),則生在人、天。所有凡夫眾生都是隨業力輪轉,無一例外。 眾生平日生活就一直受業力的推動,並非死前才產生推動力量。眾生的存在是一組「名(精神)色(肉體)」,受到過去造作的業力影響著,此組名色法的造作善惡,也影響未來呈現的名色法,因因果果的呈現,只依照緣起法則進行,並沒一個永恆不變的「我」的實體在輪迴。若覺知輪迴路險,想要出離,就需實踐古聖賢遺留下來的道法,來斷除「我見」、斷除懷疑因果及三寶,乃至斷除任何愛染。
(《嘉義新雨雜志》第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