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缽
明法比丘
托缽乞食是比丘的正命活動,當個比丘應盡可能過托缽生活。這個信念是我對比丘的生活了解與認同。我們在泰國受戒時,戒師就叮嚀要天天托缽。我們在泰國有六次托缽,回來台灣,第一天我就邀戒兄去托缽。無論我在市內、山上、鄉下,都會想到以托缽維生,當然有時不方便或不用托缽。
乞食的行為,幾乎有人類活動的地方就有可能發生,不管短期或長期的乞食。佛陀及其弟子的托缽乞食,已不是單純地跟隨乞者的足跡,事實上在那個時代已有眾多的修道者、行腳者過乞食的生活。佛陀發現乞食生活頗適合自己及僧團,就以乞食為主的方式活命,而稱呼自己的弟子為「比丘」,它的原義就是「乞士」。現在跟隨佛陀修道足跡前進的比丘,也應遵循這條古老的活命方式。或許有人會說,國情不同,乞食不適合中國、台灣。這是不對的。凡事都有開頭,慢慢就可形成一股街頭的施受風氣。事實上,古今中國或台灣都有托缽僧,他們還是可以天天乞得食物,天天活命。比丘若不托缽,去搞生產事業,說:「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其實是邪命食,會萎縮佛教慧命。
依我的經驗,每次上街托缽一二小時的行程中,都能獲得食物,這是承佛福蔭及施主樂意布施,以及過去台灣乞者及托缽僧曾有行乞活動,使得我的托缽獲得回應。
在乞食中,很多人都有布施金錢的習慣,若要收取金錢,一次行乞經常有兩三百元以上,超過一餐所值。施主若要施錢,我會說,只乞食物。有時會告訴施主可去購買食物。若附近有賣食物,施主通常會買食物供養,若在不容易買到食物的地方,施主堅持要供養,就默默接受金錢。在泰國也有一些信徒供養金錢。以比丘戒來說,捉持、保存金錢是犯戒的、不清淨的,但因為我自己還有存錢,就不方便拒絕金錢供養,直到我把金錢舍盡,就斷然拒收金錢。托缽不收金錢,施主會有更大的恭敬與熱情供養食物。乞得的食物,水果、餅乾、飯菜、果汁、水可能都有,但也可能偏某一兩樣,而維生的主食飯菜反而沒有,若在同一地區長期托缽,經慢慢宣導,可改變施主施食的習慣。另外關于葷素的問題,大部分施主知道出家人是素食者,若有詢問,回答:「我是素食的」,即可。
托缽是依他為活,不能預期誰會布施或得到什麼食物,對食物取得的無常性會有深刻的體驗。而色身受苦(如赤腳、炎日、下雨等),比常人有更多機會觀察與突破對肉體的執著。收受虔誠的供品會受到感動,正可活絡感受、正觀感受生滅而舍棄黏著。對乞食應持平常心,空缽滿缽都當作精進的動力。「比丘入村乞食不得,還即作是念:我身體輕便,少于睡眠,宜可精進坐禪經行。……乞食得足便作是念:我今入村乞食飽滿,氣力充足,宜勤精進坐禪經行。」(《長阿含經》,大正1.55中)
比丘托缽,不純粹是乞食。托缽時赤腳,袈裟覆肩,袋裝著缽露在身前,內心是寂靜、莊嚴,正念現前,守護六根,安詳地走著,這身妙行就有身教的作用,佛陀及其弟子這樣在街頭走著,就感動很多人。施主施食給修道人,讓他能活命一天,自己也得到布施樂,是一項莊嚴的宗教活動。比丘有責任天天去主持這項靜默的弘法活動(若有人問法當然可以回答)。古德以為乞食有種種利益,如:破我慢、易養易滿、知足知量、攝受眾生、使眾生善根現前、對眾生起平等心、省事修道、順佛教行……等。佛陀要出家弟子托缽乞食,是有很大的智慧,唯有托缽僧才能體會及繼承佛陀這項遺產。
(《嘉義新雨雜志》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