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報復
明法比丘
報復(報復仇怨),大則發動戰爭、殺人,小則以嗔心對付眾生、不利于眾生。報怨得到世人的相當同情,但一樣必受自造嗔業(因)的報應。大報復產生現生.來世大惡果報(短命、多病、失財、墮惡道等),小報復則產生現生.來世小惡果報(恐懼、不安)。
報復是以怨報怨,冤冤相報,無法停止怨恨,唯有以忍止怨,才能止住怨恨。不報復,如何對付殺人者、恐怖份子,或對付霸權國家、流氓國家的攻擊?那就唯有增加慈、忍的教育與宣導,對受害者則強化慈、忍的力量,再大的怨,皆可不報,此可忍,啥不可忍?以此忍力及慈悲力對加害者軟化、感化。
過去人類的歷史、故事,往往有以打擊壞人、魔鬼來當做大人、小孩的教育題材,事實上,這是人類的嗔心(以牙還牙)與癡心(過當的自我保護及保護族群)的綜合表現。啟發眾生覺性的佛經及其中的故事,就一反一般人的作法,教導安于忍辱、慈愛、不報復,有人會認為這是不可思議及質疑這是否好方法,但對因果的道理覺知愈深的人來說,他愈會相信慈、忍。雖然在佛教中也會出現爭斗、報復事件,但那畢竟不是傳承正法者所應為的。
報復會增加自他的痛苦、恐懼、不安;慈悲則能增眾生樂、拔眾生苦。兩相權衡,則可明理。眾生因造惡業而受的苦已經太多了,別再造新的惡業,增加新的苦。
(《嘉義新雨雜志》第3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