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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那卡禪師演講集 八 修行四念處之七項利益禪修問與答

八、禪修問與答

學者十天的禪修已經到了尾聲,十天的時間只是一個開始,還不足夠讓您證悟阿羅漢果,不過對於老修行的人,他可能在這十天當中能夠達到某種深度的內觀智慧,是婆舍那智慧,在佛法當中有四個階段的證悟,第一階段須陀洹初果的證悟,第二斯陀含翻譯一來,二果的證悟,第三阿那含翻譯不來,三果的證悟,第四階段阿羅漢翻譯無生,是四果的證悟。

當你能夠證悟這四個階段的道智或果智,你就能夠滅除某種的煩惱,在第一階段的證悟,初果須陀洹時就能夠去除我見,一切煩惱的根本,第二階段的證悟,斯陀含能夠拔除粗的貪、瞋、痴等等煩惱,第三階段的證悟三果阿那含能夠拔除幾乎所有的貪、瞋、痴、煩惱。剩下來的是微細煩惱到了第四階段阿羅漢就能拔除全部的煩惱,心完全從煩惱中清淨出來,這時就能夠過著真正幸福、快樂、自在的生活。

所謂十天只是一個開始,只是學習的階段,回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家裡,必須要繼續精進努力的修行,若能夠留在禪修中心修行,或者有機會參加禪修活動,就在禪修期間修行,如果修行時付出的精進努力少,只能得到很有限的利益,因為沒有付出足夠的精進努力,定力不能夠加深到相當程度,內觀覺悟力就不能夠開顯出來,或僅僅少部份的開顯,只有偶而的體會,然而您能夠付出足夠的精進,很努力精勤的來修行,勇猛精進持續努力,你的定力能夠持續加深,內觀覺悟力越來越銳利,而能夠達到一層一層更高的內觀智慧,才有希望在今生證得一果、二果、三果,乃至四果,在經上佛陀教導四念處的法門,四念處就是所謂的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和法念處,佛陀在講解這四念處法門之前先說到修行四念處具有七項利益,七項利益就是:

第一清淨眾生:當你提起正念觀察一切身心現象,你就有機會透視了悟到身心的真實本質,而能滅除一切煩惱,當你的心能夠解脫某種煩惱,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如果你能夠精進修行到達第四層的證悟阿羅漢果,你就能夠從煩惱當中清淨出來,能夠過著真正幸福安樂的生活,這也就是清淨眾生的意義,即使你還沒達到第四階段的證悟,只達到第三階段的證悟,或是第一階段的證悟,同樣的能從某些煩惱當中清淨出來,而達到某種程度的自在、安樂,這就是清淨眾生這項利益,第二項利益是超越憂愁,第三項利益是能夠超越悲痛,如果你能夠了悟身心現象的真實本質,就不會認定身心現象是人、我、眾生,是男人是女人等等,於是你不會因為身心現象而生起種種煩惱,所以就不會因為人、事、物而生起憂愁或悲痛,因為一切的人事物,都只是生滅變化無常的,自然的過程,這裡面沒有一個真正的人,真正的我,真正的眾生,沒有實在的事物存在,因為你有這樣子的透視了悟,所以能夠超越憂愁和悲痛。第四項利益是能夠超越一切身體的痛苦。第五項利益是能夠超越一切心理的痛苦,如果你能夠精進修行,達到初果,乃至四果,就能超越身體與心理的痛苦。第六項利益是果智的證悟。第七項利益是達到離苦得樂涅槃的境界。如果你能夠付出足夠的勇猛精進,努力修行,而且具有足夠長的時間,投入在修行當中,你必然能夠達到滅除煩惱,解脫痛苦的證悟。

從初果的道智、果智直到四果的道智、果智,這些都是可以達到的修行成就,這也是佛陀在唸住經教導我們要來努力精勤修行的四念住,正念的修行法,也就是毗婆舍那修行法,以便得到這七項利益,你須要做的就是精進努力修行。禪修的活動,大多是十天的時間,十天的時間不足以令你證悟到初果,乃至四果,如果你有充份的時間,能夠繼續留在禪修中心,長期的修行,這是最好的,能夠讓你的修行工夫持續進步,境界持續提高,但是既然沒有時間,要回到自己的家裡,你仍然要繼續修行,因為正念修行是必須保持下去,不應該令他間斷,如果你在家裡能夠繼續修行,這就表示你能夠將禪修期中所學到的運用在你的日常生活當中,譬如說你每天能夠修行二小時、三小時這是最好的情況,但是即使只有五分鐘空閒的時間,你也必須用五分鐘的空閒來修行,如果你每天早晨有一小時的時間用在修行上,你必須先行禪,約十分鐘至十五分鐘,然後你慢慢走到坐禪靜坐的地方,坐禪四十五分鐘到五十分鐘,總共一小時的時間坐禪,靜坐之前必須先行禪經行,因為在行禪中你很容易將心安定下來,很容易引生定力,然後要慢慢的走到靜坐的地方保持正念觀察每一個動作,每一個動作必須放慢,而且很仔細的在觀察,直到你完全坐好,調整好姿勢,端身正坐開始坐禪,如此就能將你在行禪中所得到的定力一直保持到坐禪當中,但是有時因家事,或者事業種種不如意,會引起你憂愁焦慮、煩燥,這時你必須提起精神,用心注意的來觀察當下的情緒,同時做記號說憂愁、憂愁、憂愁、焦慮、焦慮、焦慮,或煩燥、煩燥、煩燥,一直觀察到這些憂愁、焦慮、煩燥等等的情緒消失為止,你不應該因為自己的內心生起這些不愉快的情緒、憂愁、焦慮、煩燥而感到沮喪,因為當你在家裡修行時,不比在禪修期中,必然有許多不如意的情緒作用,所以你不必感到沮喪,反而必須提起精神振作你的正念,很努力的來觀察這些情緒,一直到這些情緒消失為止,如此每一小時的修行,每一次的修行,都必須包括行禪和坐禪兩項,然後在日常生活當中,不必作意將動作放慢,只必須保持正常的速度來運作一切的舉動,但是也必須保持普通的注意,保持正念,時時知道自己的動作情緒,在觀察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中,你不必要做記號,所須要做的只是儘量保持醒覺,知道你當下所做的一切動作,一旦有機會參加禪修活動,你應該儘量把握這個機會去參加,更好的情況,就是你能夠有充份的時間到禪修中心修行二個月、三個月,如此你就有機會達到相當階段的證悟,你就能夠過著真正的幸福、安樂、自在的生活,最後願大家儘自己最大的精進努力修行,禪修結束之後,仍要繼續保持努力,讓你的修行工夫不間斷,每個人都能夠達到解脫一切痛苦,得到究竟安樂的涅槃境界。

以下有幾個問題:

問題一:情緒作用是否屬於受蘊,生氣這種情緒是否屬於受蘊?

答:受蘊包括一切感受,一切身體的感受,和心理的感受,這一切感受的集合就叫做受蘊,身體的感受譬如說:身體的痛、麻、酸、癢、冷、熱等等。心理的感受譬如說:快樂、喜悅、憂愁、苦惱、悲傷、失意等等,所以一切的情緒作用,不管是快樂、喜悅、憂愁、悲傷、苦惱都是屬於受蘊所涵蓋,然而在佛法當中,生氣並不算是情緒作用,不是屬於受蘊,生氣是另外一個範圍,是屬於行蘊,所謂行蘊是一切附屬的心理作用,所涵蓋的層面很廣,除了心意本身,以及一切感受,一切想象作用之外,其它心理作用都涵蓋在行蘊當中,意思是說:除了識蘊、想蘊、受蘊這三類其它心理作用,你貪心、瞋心、愚痴、我慢、嫉妒,或精進、正念、定力等等,這些都屬於行蘊,一切附屬心理作用,或者說是心所。

問題二:在行禪當中腳步的移動是否算是主要的目標,當最明顯的目標消失後,是否我們應該觀察第二個目標,當第二明顯目標消失後,我們是否應該回來觀察腳步的移動?

答:是的。在行禪當中我們必須觀察明顯的目標,而行禪中最明顯的目標往往是腳步的移動,因此腳步的移動是行禪中主要的目標,但是當有其它更明顯的目標發生時,譬如說:妄想你必須暫時停住腳步專注的來觀察妄想,內心同時作記號說妄想、妄想、妄想,當妄想很淺、很弱的時候,你可以不必停住腳步觀察妄想,在你繼續行走的時候專注觀察幾次,妄想消失,你就繼續專注腳步的移動,可是如果你觀察妄想幾次之後,妄想仍然不停止,這時你必須停止行禪,停止行走,站在原地專注觀察妄想的心,同時內心做記號,說妄想、妄想、妄想,一直到妄想心停止消失為止,才能夠再繼續經行,繼續行禪,如果還有其它明顯目標發生,譬如說:疼痛、麻、酸、癢、僵硬等等,你也必須停住腳步觀察痛、痛、痛,麻、麻、麻,酸、酸、酸,癢、癢、癢,硬、硬、硬等等,一直到這些明顯的目標消失,你才再繼續觀察腳步的移動,毗婆舍那修行法的原則,就是要觀察當下最明顯的目標,當最明顯的目標消失後,你必須觀察第二明顯的目標,當第二明顯目標也消失,沒有其它更明顯的目標存在,你就回來觀察主要的目標,在行禪當中,主要的目標是腳步的移動,所以當其它明顯目標消失之後,你應該繼續行禪、經行觀察腳步的移動。

問題三:如果沒有痛苦,是否我們就不需要修行?

答:是的。修行目地就是要解脫痛苦,如果我們沒有痛苦,我們就不需要修行。

問題四:修行毗婆舍那是否要研究經論?

答:當你在修學期間,你不需要學習研究經論,因為我們的禪修方法就是根據經論而來修行的一套方法,不過如果你已經能夠去除相當程度的貪、瞋、痴、煩惱,你會有想要研究經論的慾望,但是最好你能夠證悟到初果須陀洹,乃至四果阿羅漢,然後你才去學習研究經論,因為學習研究經論不能令你滅除煩惱,過著真正幸福安樂的生活。

問題五:十天的禪修之中,我能夠達到某種程度的定力,而且能夠達到某種程度內觀透視的覺悟力,回家之後,我能夠花半小時乃至一小時時間來修行是否能夠維持我的定力和內觀覺悟力,達到禪修期中的百分之五十?

答:這是因人而異,如果回家以後,在假日當中,你能夠有全天時間用在修行上,你就必須下定決心全天時間完全投注在修行當中,如此也許能達到在禪修期間的定力和覺悟力,但是這要依你的精進程度而定,也許你能在半小時或一小時之內達到相當深度定力,相當程度的覺悟力,這是有可能的,如果你能夠注重你的日常生活,培養你的正念,持續讓你的定力加深,覺悟力會變的銳利,因此,你若有可能抽出半小時,就必須作半小時修行,若能夠有一小時空閒,你就必須要在一小時之內完全放下其它的雜務,專注的來修行,這樣才能夠達到最好的修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