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品第七 齊首論
p.230. 慧品第七 齊首論
一 一○1切法之正斷、滅、不近住性之慧是齊首義之智。 一切法者,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欲塵法、色塵 法、無色塵法、非所攝法。 正斷者,依出離以正斷欲欲,依無瞋以正斷瞋,依明想以正斷惛眠,依無散亂 以正斷掉舉,依法決定以正斷疑,依智以正斷無明,依勝喜以正斷不欣喜,依初靜 慮以正斷〔五〕蓋……乃至……依阿羅漢道以正斷一切煩惱。 二 滅者,依出離以滅欲欲,依無瞋以滅瞋,依光明想以滅惛眠,依無散亂以滅掉 舉,依法決定以滅疑,依智以滅無明,依勝喜以滅不欣喜,依初靜慮以滅〔五〕蓋 ……乃至……依阿羅漢道以滅一切煩惱。 不近住者,獲得出離者欲欲不近住,獲得無瞋者瞋不近住,獲得光明想者惛眠 不近住,獲得無散亂者掉舉不近住,獲得法決定者疑不近住,獲得智者無明不近住, 獲得勝喜者不欣喜不近住,獲得初靜慮者〔五〕蓋不近住……乃至……獲得阿羅漢 231 道者一切煩惱不近住。 三 三摩者,欲欲已斷故出離是三摩,瞋已斷故無瞋是三摩,惛眠已斷故光明想是 三摩,掉舉已斷故無散亂是三摩,疑已斷故法決定是三摩,無明已斷故智是三摩, 不欣喜已斷故勝喜是三摩,五蓋已斷故初靜慮是三摩……乃至……一切煩惱已斷故 阿羅漢道是三摩。 首者,是十三首,障礙之首是渴愛,系續之首是慢,妄取之首是〔邪〕見,散 亂之首是掉舉,煩惱之首是無明,勝解之首是信,精勤之首是精進,近住之首是念, 無散亂之首是定,見之首是慧,流轉之首是命根,行境之首是解脫,諸行之首是滅。
注1 本論與大品第一、智論第二十七章之文(參閱漢譯南傳藏四三、智論第二十七章─一六九 頁)幾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