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半品 三七一 長災拘薩羅王本生譚
第三章 半 品 p.211. 三七一 長災拘薩羅王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于憍賞彌城引起紛爭者等之談話。當大 眾皆來祇園精舍懺悔時,佛呼彼等言曰:「汝等比丘!汝等為予之實子,為由予口所 生之幼子,父所與之教訓,而為幼子踏破蹂躪實為不宜,然汝等不行予之教訓。昔 之賢人等,使殺兩親奪王位之賊于森林中入自己手中,因向賊云:『兩親所與之〔教 訓〕不可違背』而不與殺戮。」于是佛為說過去之事。于此本生譚之中,于僧伽貝達 伽本生譚1中有詳細說明。 主分 長壽王子于森林之中,彼取枕于自己之膝而臥之波羅奈王之髻,彼云: 「今可切割殺予兩親之賊為十四片。」彼將刀舉起。只于此一剎那,彼憶起兩親所與 之教訓,彼思:「縱令舍棄生命亦不可違背兩親之教訓,只可對王予以責難。』于是 唱第一之偈: 一 大王!王所為如是 一切任予意 使予由苦脫 是為何道理? 王聞之唱第二之偈: 二 兒!我所為如是 一切隨汝意 使予得脫苦 並無何道理 212 于是菩薩唱其它之偈: 三 善行為于外 善言表于外 死時為有護 非是他財寶 四 罵我與打我 勝我奪我物 如是懷思者 不得息其怒 五 罵我與打我 勝我奪我物 不懷如是思 其怒自平息 六 以怒為怒者 終難得鎮定 以愛可鎮怒 此為永久法 菩薩如此語畢云:「大王!予不傷卿,請卿殺予。」彼以手中之刀使王握之。王 曰:「否,予決不對汝傷害。」王立誓後與彼一同還都。王向大臣等介紹:「諸位!此 213 拘薩羅王之王子是長壽王。彼為對予施與生命之人,對此人不可與任何傷害。」王以 自己之姬妻與之,使彼坐于其父王之王位。自此以後,二人彼此和睦共行王事。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母是今王族,長壽王子即 是我。」
注1 于現存之本生譚中,無僧伽貝達本生譚之名,此或系山提貝達本生譚生譚。﹙第三四九破和睦本 生譚。﹚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