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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 鶉本生譚

(菩薩═鶉)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烏陀羅賽提子所作之談話。烏陀羅賽提 為舍衛城之大富豪,一智者離梵天界生于彼妻之胎,達成年之後,端正而具梵天之 433 風貌。某日,行伽提伽之夜祭 1,一切人等一心熱中于祭禮,彼之友人等,其它豪 商之子等,皆攜帶妻子而來,只有烏陀羅賽提子,因由長期住于梵天界而來,己無 欲心之煩惱而彼之友人等商談,烏陀羅賽提子亦應攜來一女,共同與祭,于是去 近其傍謂曰:「友!此市有伽提伽之夜祭,君亦應攜帶一女前來,共同祝祭!」長者 子云:「予無攜帶女人之必要!」彼等再三再四強制使彼承諾,遣一盛裝之妓女至其 家云:「汝往豪商子之傍伴彼!」使彼女入于寢室,然後彼等歸去。然彼豪商子入來 寢室,對彼女曾不一瞥,亦無一言交談,彼女自思:「此男對予如是殊勝容色,與具 殊勝之魅力均不一顧,甚善!予將向彼現得意之嬌態,使之觀見!」于是使彼見女人 之嬌態,故作愉快不堪之狀,微笑而露其美齒。豪商之子見此,體會人身齒骨之相 (不淨觀),于彼心中起骨鎖想 2,會得彼女之全身,如一骨鎖,于是彼與以金云: 「汝可歸矣。」將女送出。女由彼家出後,于街頭過一貴族,與彼女金而帶往自邸。 經過七日,祭式終了,妓女之母女因女不歸來,往豪商等之前尋問,彼等之母往烏陀 羅賽提之家問日:「女往何處耶?」豪商之子:彼時予與其金,遣彼女歸去矣。」其母 不見其女謂曰:「汝須尋得我女!」于是攜同烏陀羅賽提之子往王前告訴,王即開始 審理事件。王:豪商之子等曾攜彼女安置于汝所耶?」豪商之子:大王!誠然如 是!」王:今彼女現在何處?」豪商之子:予不得而知,彼時予立即遣其歸去!」王: 汝今能將其帶來耶?」豪商之子:大王!予不知其往何處!」王曰:「若彼不能將女 帶來,則將處以王刑 3!」于是警吏背縛其腕,將行王刑,捕彼離去。城中到處傳播 消息謂:「豪商之子因不能尋獲妓女,將被處王刑。」于是消息遍及全市。大眾皆以 434 手當胸而立云:「貴君究為何故,被此冤罪?」彼等悲嘆,隨豪商子之後而行。爾時 豪商之子自思:「予受此苦,完全因在家生活而起,若由此而被釋,予將至大瞿曇正 等覺者之前出家。」然于他方彼妓女亦聞市中大騷動,彼女問:「此究因何而騷動 耶?」逮彼女聞知事由,急往群眾之中云:「諸君請讓開行路!予將往見王之後人!」 于是彼女示現己身,後人見彼女,交付其母,解豪商子之縛,與以放免。彼由諸友 包圍往河中洗頭歸家。朝食終了,得父母之許可,持衣類由大眾圍繞,往佛之前, 向佛敬禮,乞請出家。經佛許可,出家入僧團。彼依不倦業處,增加智見,不久到 達阿羅漢位。于是某日,比丘等集于法堂論議彼之德行云:「諸位法友!烏陀羅賽提 之子,其自身生死之怖畏時,知佛教之功德,彼思:『如能脫苦,我將出家!』彼 被解放,即從其願而出家,遂達成最上之果!」佛巧適出來彼處,問曰:「汝等比丘! 汝等今有何語,集于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當自身生 死之怖畏時,思依此方便而脫此苦,非只烏陀羅賽提之子而已,昔之賢者亦于自身 生死之怖畏時,欲依此方便而脫苦!」于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于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于生死輪迴之流轉中,生于鶉 之胎中。當時一捕鶉者來至森林,捕多數之鶉,置于家中,養育與以食物,賣與持 金來買之人,以營生計。某日彼捕多數之鶉與菩薩一同而去,菩薩(鶉)自思:「若 予飲食其餌,彼將捕予賣與他人,然若予不食,瘦瘠衰微,見予如是,將不攜行, 如是予將得幸福。予將用此手段!」彼如實行,遂日漸瘦瘠,只余皮骨。諸人見之而 435 不攜行。其它諸鶉,皆已賣盡,獵師使菩薩立起,由籠中取出,置入口處,又載菩 薩于掌中,彼思惟察考:「此鶉究為何故耶?」菩薩見彼不注意中,展翼奮力飛去, 再歸森林。諸鶉見彼問曰︰「近時何故未曾得見,汝往何處耶?」菩薩︰「予為獵師所 捕!」鶉等:「如何得逃來耶?」菩薩:「予不食不飲為手段,遂得以逃出!」于是唱次 之偈: 無思慮之人 不得殊勝果 甚深思慮者 免死與束縛 如是菩薩告所行之事由。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免死之鶉即是我。」

注 1 原語Kattika 為月令之名,約當我國十至十一月,此月于滿月時接近伽提伽星(二十八 宿中之昂宿,亦即牡牛星座)故而得名。伽提伽祭即為于此月所行之祭祀。 2 骨鎖想為十種不淨觀之一,觀人體不外為一骨鎖。 3 Rajana原為王教書之意,此處為Rajadanda為王親科以刑罰之意,故譯為王刑。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