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無智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益世行為所作之談話。此一行為之事將 于第十二篇之大黑犬 1本生譚中詳述。 主分 昔日,梵與王于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得再生于王后之胎。由母胎出生 後,命名之日,被稱為梵與王子。彼十六歲時于得叉尸羅學習學術,精通三吠陀, 修得十八科目之學問,于是彼父與彼副王之位。 爾時,波羅奈之住人等祭神,為歸命于神,大量屠殺山羊、綿羊、雞豚等生命, 以種種香、花、血、肉為犧牲祭。菩薩自思:「此時,人民祭神,多殺獸類,一般諸 人,傾向非法!予于父死後,得繼王位,建立名案,使生物受苦殺者不見一人!」 某日,彼乘車由市內外出時,見諸多人等群集于大菩提樹下,于此樹再生之神 前,見諸人乞願,欲求得男、女、名譽,財產等,如償所願。彼下車近樹,供養香、 花撒水,右繞大樹為禮,亦為一祭神者,歸命于神,然後乘車歸市。由此時始,彼 260 以同一方法,有時前來此處祭神、如祭神之人崇神之。 其後父死,彼得繼王位,廢四非道 2,行十王法 3,依法治國,實行己之意圖。 彼思惟:「予登王位,予所曾抱之理想,願今將實現!」彼集會大臣,婆羅門、及家 長等告曰:「諸位!予緣何理由而得王位,汝等知之耶?」大臣:「予等不知!」王: 「諸君!汝等曾見予向菩提樹供香合掌歸命耶?」大臣:「陛下!曾經拜觀!」王: 「爾時予曾立誓,若予得王位,予將奉獻供物。今依彼神之神通力,予得王位。今將 向神奉獻供物!汝等切勿猶豫,應速向神準備供物!」大臣:「陛下!應準備何物?」 王告曰:「爾時諸臣!予曾向神立誓:『予在位中,凡有踏入殺生等五不法行為及十 不善行為之道者,不論何人皆當殺之,死後以其腐敗之血肉為供物!』 因此,汝等 應擊大鼓通告:『我等之王未為王時,曾立重誓,若得為王,于在位中,凡有為不 法行為者,皆當殺之以為供物!因此,王思今凡與五事或十事相關而犯有不法行為 者,當殺千人,取其心臟及肉等以為神之供物!希汝市民等一體周知!」自今以後, 凡行不法行為者,不論何人,當殺千人以為供物,以完成予之誓願!」 菩薩尚為說明此意義唱次之偈: 愚者千人為不法 予誓獻彼為供物 今為不法之人多 予將以此供犧牲。 261 大臣等聞菩薩之命令云:「陛下!謹遵奉行!」于是于波羅奈十二由旬 4間擊大 鼓宣告。市民聞大鼓之響聲,犯不法行為者竟無一人!如是菩薩治國期問,于五或 十不法 5行為中,無一觸犯之人!如是菩薩未害一人,使一切人民守戒,自己為布 施等善行,死後與己之同伴共得生往天界。 結分 佛言:「汝等比丘!如來不僅于此世為世間之利益,于前生亦即如此!」 佛述此法語後,連結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群臣是今佛之弟子,波羅奈王實即 是我。」
注 1 第四百六十九大黑犬本生譚。 2 四非道為欲望、瞋恚、愚癡、恐畏。 3 十王法,是施與、持戒、大施、不忿、不害、忍辱、方正、柔和、修道、不爭。 4 一由旬約十二哩。 5 五不法是指五戒。十不善是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