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羚羊品 二一 羚羊本生譚
第三章 羚羊品 p.170. 二一 羚羊本生譚 (菩薩═羚羊)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某時集于法堂之比 丘等曰:「提婆欲殺害如來(佛),佣弓師投石,放護財醉象,弄一切手段欲狙殺十 力(佛)。」彼等誹謗提婆而坐。佛來坐于設之座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話,集于 此處?」比丘等答:「世尊!提婆欲狙殺世尊,予等語其不德而坐。」佛言:「汝等比 丘!提婆覬覦殺我,非自今始,前生即已如是而未能得逞!」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羅奈都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羚羊,森林之住處食果實而 棲。某時,彼來至果實豐富之吉祥葉樹下,食吉祥葉樹之實。時村中住一高台獵師 于果樹之下,見有鹿之足痕,彼于樹上結高台坐于其處,待鹿來食果實,投槍射鹿, 賣其肉為生。某日獵師于樹下見菩薩之足痕,彼于吉祥葉樹上結高台,朝食已畢, 攜投槍入森林中,攀樹坐于高台。菩薩于天尚未明由住所而出云:「往食吉祥葉果!」 彼往樹下不為急行,彼自思惟:「高台獵師時時結高台于樹上,予行有無彼之災害?」 174 彼止于外部獵師悟菩薩不來之故,坐于高台投下吉祥葉果,落于其前。菩薩:「此 等果實滾來此處,落于予前,樹上有無獵師在耶?」彼幾度仰望,發現獵師。然彼故 作不見之狀云:「汝樹!以前,汝之懸著果落,直下而落,今日汝樹棄舍前之規定, 予將往他樹之前求予之食餌。」彼唱次偈: 羚羊善知此事 汝臥吉祥葉樹 我不喜汝之果 我往其它樹所 爾時獵師坐于高台投槍云:「此次被彼逃過!」菩薩回顧止而告曰:「汝獵人! 此次汝使予逃過,但八大地獄、十六增地獄、五種極楛及業力,汝不能逃!」彼向所 思方向馳去。獵師下樹亦向所思方向而去。 結分 佛又謂:「汝等比丘!提婆達多欲狙殺我非自今始,前生即已未能狙 殺!」佛述此法語後,連結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高台獵師是提婆達多,羚羊 實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