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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與募款有什麼關系?

[作者]約翰-布列特 [中譯]良稹 Wha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ana” and “fundraising”? by John Bullitt

兩者完全無關——至少理應這樣。可惜,近些年來,布施的名稱在西方被許多佛教組織采納,作為打動人心的募款技巧。我們讀過多少份佛教組織的求捐信件,以這樣熟悉的語句開始:「布施是一個古老傳統,藉著它,兩千五百年來佛陀的教導才得以保存下來」? 這些信件里多少次我們看見求捐物品清單? 多少次我們聽說禪修中心對他們的傳授有「建議捐贈數額」? 在我看來,為佛教事業大張旗鼓地招徠物質支持的壯舉,只會削弱布施的真正精神,它是毫無壓力、心有所感、自發而起的慷慨之舉,體現在佛陀傳法的基本動機之中。 任何類型的布施毫無疑問是件好事。佛陀鼓勵我們對任何請求幫助的人慷慨布施(法句經224)。即使最小的禮物,只要帶著慷慨之心布施,也會有巨大的價值:「即使一個人把涮完杯碗的水倒進村里的池塘時,想著:『願住在這里的任何動物來吃,』 那也是福德的一個來源。」(增支部ANIII57)。然而,布施的實際果報,極大地依賴于捐贈發生的氛圍。施者與受者,也就是捐贈者與籌款組織,對于培養使布施獲得最大益處的氛圍,有著同等責任。如果雙方對于把佛陀的教導用于修持均有誠意,他們應當考慮以下幾點: 首先,布施的福德,隨著施主動機的清淨而倍增。我們半心半意贈出的禮物,總體來說果報是有限的,而一件禮物贈送時帶著真正開放之心,「不尋找個人利益,心不執取于果報」,[AN VII.49]其價值要大得多。如果我們贈送時,期望從受者得到什麼回報——會員便利、感謝狀、書籍、或者禪修課程,等等——便虧待了自己,稀釋了布施的力量。因此,佛教組織以這類補貼來獎勵布施時,應當慎重考慮。 第二,佛陀不鼓勵我們廣求布施。實際上,他說的正相反: 他鼓勵我們將就已有之物[AN IV.28]。這個少欲知足的主題處處體現于佛陀的教導。在我看來,一位籌款人「希望獲得的物品」清單,表達了一種不滿足感,與佛陀的訊息背道而馳。布施者最樂于贈予的情形,乃是在知道他們的禮物——無論多麼渺小——真正為接受者感激時。如果一個求捐的組織籌款目標宏大、需求品又多又昂貴,而我只有一件小小禮物,不知他們會不會感激、甚至會不會注意到它。一個組織生存簡樸、求助稀少,能夠最有效地提倡佛陀的教導,在它的護持者當中激起最大的信心。 第三,接受者是否清淨也有關系[SN III.24]。我們布施給有德之士,也就是那些至少持五戒者時,不僅承認他們培養戒德的動機,也增強我們自己持戒的決心。因此,布施給有德者有大業力,它的善報遠遠超過布施當時的事件本身。布施與戒德兩者深刻地交織在一起,當我們學會善巧地行使自己的慷慨沖動,把禮物送到果報最大的地方時,這兩方面都會受大益。我們重視戒德時,無論作為贈予者還是接受者,都會從布施中得到大益。 最後是對成長中的佛教團體與組織的呼籲: 請極其、極其地耐心,抵制使你的組織壯大起來的誘惑。佛教組織的成功,永遠不應以常規的商業指標來衡量: 成員數、下載數、開課量、募得款額,等等。它的成功只能以如何正確地體現佛陀的教導來衡量。如果它的工作堅實地確立在戒德基礎上,識戒德者必然注意到,受其鼓舞,會以無邊的慷慨相助。只要能做到這麼多,該組織便是在以最直接的方式,把布施這個無價傳統傳給他人—— 布施為法中精髓,而法的布施,是一切禮物中最珍貴的 [Dhp 354]。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