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第六篇 四聖諦 第四、滅苦之道聖諦 (明辨) 八聖道 2.正志
正志
Right Resolve
samma sankappo
[編者] 約翰-布列特
[中譯]良稹
正志[正確的動機]在八聖道八道支中位于第二,屬聖道的智慧分部。
定義
「何為正志? 有志于出離、無惡意、無傷害意。此謂正志。」
——SNXLV.8(相應部)
培養善巧的思維方式
「一個人怎樣以三種方式使意業純淨?有此情形,一個人不貪。他不貪圖他人所有,想著: 『喔,那個屬于他人的可以成為我的!』他無惡意,內心堅定、不受敗壞。[他想]『願這些生靈不受敵意、不受壓迫、不受困難,願他們平安照顧自己。』他有正見,看事物觀點不扭曲:『有布施、有供養、有奉獻。善行惡行有果有報。有此世來世。有父母。有生靈在自發輪迴;有僧侶行者、藉著正行、正修,親知、自證之後,宣說此世來世。』這就是一個人怎樣以三種方式令意業純淨。」
——AN X176(增支部)
與聖道其它道支的關系
「正見何以先行? 他明辨妄志為妄志,正志為正志。這就是他的正見。那麼,什麼是妄志? 有志于感官之欲、惡意、傷害意。這就是妄志。
「他努力棄絕妄志、進入正志: 這是他的正精進。他念住于棄絕妄志、進入、保持正志: 這是他的正念。因此,這三道支─—正見、正精進、正念─—圍繞正見而行。」
——MN117(中部)
把思考分兩類
世尊說,「比丘們,我在自覺醒前,還是一個未覺醒的菩薩時,曾想:『何不把我的思考分為兩類? 』 于是我把飽含感官之欲的思考、飽含惡意的思考、飽含害意的思考分為一類,把飽含出離的思考、飽含無惡意的思考、飽含無害意的思考,分為另一類。
「如此我保持著警覺、精勤、決意,飽含感官之欲的思考升起時,我辨知:『飽含感官之欲的思考在我內心升起了; 它趨向害己、害人、或兩害。它妨礙明辨、增長煩躁、不趨向解脫。』
「我注意到它趨向害己時,它平息下來。我注意到它趨向害人……兩害……阻礙明辨、增長煩躁、不趨向解脫時,它平息下來。每當飽含感官之欲的思考升起,我立即棄絕它、摧毀它、驅逐它、滅除它。
「如此我保持著警覺、精勤、決意時,飽含惡意的想法升起了。我辨知『飽惡意的思考在我內心升起了; 它趨向害己、害人、或兩害。它妨礙明辨、增長煩躁、不趨向解脫。』
「我注意到它趨向害己時,它平息下來。我注意到它趨向害人……兩害……妨礙明辨、增長煩躁、不趨向解脫時,它平息下來。每當飽含惡意的想法升起,我立即棄絕它、摧毀它、驅逐它、滅除它。」
——MN12(中部)
觀照個人行為(業)
「每當你想作某個身業時,應當觀照它:『我想作的這個身業——它會導致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傷害雙方嗎? 它會是一種不善巧的身業,有苦果、苦報嗎?』 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會導致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傷害雙方; 它會是一種不善巧的身業,有苦果、苦報,那麼那樣的身業你絕對不適合作。但是,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不會導致傷害……它會是一種善巧的身業,有樂果、樂報,那麼任何那樣的身業,你適合作。
「你正在作某個身業時,應當觀照它:『我正在做的這個身業——是在導致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傷害雙方嗎? 它是一種不善巧的身業,有苦果、苦 報嗎?』 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在導致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傷害雙方……你應當放棄。但是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不會……你可以繼續。
「你在作了某個身業之後,應當觀照它……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導致了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傷害雙方; 它是一種不善巧的身業,有苦果、苦報,那麼你應當對尊師或者一位多聞的修行同伴懺悔、披露、公開。懺悔後,你應當在未來約束自己。但是如果觀照之後你了解了,它不曾導致傷害自己、傷害他人、或者傷害雙方……它是一種善巧的身業,有樂果、樂報,那麼你應當安住于清新與喜樂,日夜修習善巧的心理素質。
[同理于語業與意業]……
……
「因此,羅喉羅,你應當訓練自己: 『我要反復觀照自己的身業。我要反復觀照自己的語業。我要反復觀照自己的意業。』 你應當這樣訓練自己。」
——MN61(中部)
慈愛之心
「在此,比丘們,某個人心里充滿了慈愛之意,朝一個方向傳送,又朝第二個方向、第三個方向、第四個方向傳送,這般地朝上、朝下、周遭、處處傳送,如對己一般對一切眾生傳送; 他的心保持著充沛、提升、無量慈心、無敵意惡意、向包容萬物的宇宙傳送。」
——AN IV.125(增支部)
為己為他
「在如法修持法、了解法、了解法義的兩人之間─—那位只為自己不為他人福利而修行的人,當為此受批評,那位既為自己也為他人福利而修行的人,當為此受稱讚。」
——AN VII64 (增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