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手指為例
以手指為例
如果以真理來說明,可以知道沒有男人或女人實質的存在。那麼,身體又是什麼呢?
如果我們用整個身體來解釋,便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所以只以身體的一部份做例子,現在我們就以「手指」為例。
依照世俗的認知來說,將手指稱為手指是正確的說法。但是依照真理來說,並沒有真正的手指存在,為什麼?我將做以下的解釋。
手指是由指甲、肌肉、皮膚、骨、骨髓和腱組成的,當一這些物體組成一體,才稱為手指。
依世法來說,手指是確實存在的。但是依真理來說,根本沒有手指的存在,因為你不能說指甲是手指。你可以把指甲當手指嗎?皮膚也不是指甲…。
這些物體組合起來才形成手指,但是進修內觀法時是錯誤的。
手指是由指甲、肌肉、皮膚…互相結合在一起才形成的。我們可感覺手指有些部分是硬的,有些確是軟的,這軟和硬的性質稱為土質 Pathavi Dhatu。
手指不同的部分使我們有冷和熱的不同感覺。這冷熱的性質稱為火質 Tejo Dhatu。當我們使手指搖動或僵直時,稱為風質 Vayo Dhatu。能夠把指甲、肌肉、皮膚…組合起來的物質為水質 Apo Dhatu。所以在此只有軟和硬、冷和熱、動和靜、組合力等性質和因素,根本沒有手指的存在。
如果我們搖動手腳,就說手指在搖動,這依照世俗法的說法是對的。但依照真理來說是錯誤的。因為這裡只有搖動,搖動屬於動作,也就是風質。當手指在搖動時,手指為世俗法,搖動是真理,外在和身內的空氣為無意識的現象,動作是風質。
在進修內觀時,觀察的是真理而不是世俗法,所以當手指在搖動時,觀察的是動作而不是手指。如果把動作當成手指的話,叫做不正見;能夠分別手指為無意識的物質,而動作是風質,才是正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