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139經 無諍之分別經
漢譯經文中部139經/無諍之分別經(分別品[14])(莊春江譯)
我聽到這樣:
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林給孤獨園。
在那里,世尊召喚比丘們:「比丘們!」
「尊師!」那些比丘回答世尊。
世尊這麼說:
「比丘們!我將教導你們無諍之分別,你們要聽!你們要好好作意!我要說了。」
「是的,大德!」那些比丘回答世尊。
世尊這麼說:
「『不應該從事欲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應該從事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往這兩個極端後,有被如來現正覺、作眼、作智,導向寂靜、證智、正覺、涅槃的中道。應該知道稱揚、貶抑,知道稱揚、貶抑後,既不應該稱揚,也不應該貶抑,只應該教導法。應該知道樂的區別,知道樂的區別後,應該從事自身內的樂。不應該說秘密語,不應該說明顯的尖銳[語]。應該徐緩地說,不急忙。不應該堅持地區語言,不應該超越正常[使用]之外。』這是無諍之分別的總說。
而,當像這麼說:『不應該從事欲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應該從事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時,緣于什麼而說呢?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凡遠離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凡遠離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當像這麼說:『不應該從事欲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應該從事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不往這兩個極端後,有被如來現正覺、作眼、作智,導向寂靜、證智、正覺、涅槃的中道。』時,緣于什麼而說呢?就是這八支聖道,即: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當像這麼說:『不往這兩個極端後,有被如來現正覺、作眼、作智,導向寂靜、證智、正覺、涅槃的中道。』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應該知道稱揚、貶抑,知道稱揚、貶抑後,既不應該稱揚,也不應該貶抑,只應該教導法。』時,緣于什麼而說呢?比丘們!怎樣是稱揚與貶抑而非法的教導呢?『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追求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貶抑某些人;『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追求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稱揚某些人。『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追求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貶抑某些人;『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追求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稱揚某些人。『凡那些有之結未舍斷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貶抑某些人;『凡那些有之結已舍斷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像這樣說者,這里,他稱揚某些人。比丘們!這樣是稱揚與貶抑而非法的教導。
比丘們!怎樣是既不稱揚也不貶抑而是法的教導呢?『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追求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他不這麼說,『追求,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追求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他不這麼說,『不追求,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追求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他不這麼說,『追求,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不追求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他不這麼說,『不追求,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凡那些有之結未舍斷者,他們全都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邪道者。』他不這麼說,『當有之結未舍斷時,有也未被舍斷。』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凡那些有之結已舍斷者,他們全都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正道者。』他不這麼說,『當有之結已舍斷時,有也被舍斷。』像這樣說就是法的教導。比丘們!這樣是既不稱揚也不貶抑而是法的教導。
當像這麼說:『應該知道稱揚、貶抑,知道稱揚、貶抑後,既不應該稱揚,也不應該貶抑,只應該教導法。』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應該知道樂的區別,知道樂的區別後,應該從事自身內的樂。』時,緣于什麼而說呢?比丘們!有這五種欲,哪五種呢?能被眼識知,令人滿意的、可愛的、合意的、可愛樣子的、伴隨著欲、貪染的色;能被耳識知……的聲音;能被鼻識知……的氣味;能被舌識知……的味道;能被身識知,令人滿意的、可愛的、合意的、可愛樣子的、伴隨著欲、貪染的所觸,比丘們!這些是五種欲。比丘們!凡緣于這五種欲生起的樂與喜悅,比丘們!這些被稱為欲樂、穢樂、一般人的樂、非聖樂,我說:『不應該熟習、不應該修習、不應該多修習,對這種樂應該害怕。』比丘們!這里,比丘從離欲、離不善法後,進入後住于有尋、有伺,離而生喜、樂的初禪;以尋與伺的平息,自信,一心,進入後住于無尋、無伺,定而生喜、樂的第二禪;以喜的褪去與住于平靜,正念、正知,以身體感受樂,進入後住于這聖弟子宣說:『他是平靜、專注、住于樂者』的第三禪;以樂的舍斷與苦的舍斷,及以之前喜悅與憂的滅沒,進入後住于不苦不樂,由平靜而正念遍淨的第四禪,比丘們!這被稱為離欲樂、獨居樂、寂靜樂、正覺樂,我說:『應該熟習、應該修習、應該多修習,對這種樂不應該害怕。』當像這麼說:『應該知道樂的區別,知道樂的區別後,應該從事自身內的樂。』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不應該說秘密語,不應該說明顯的尖銳[語]。』時,緣于什麼而說呢?比丘們!這里,如果知道秘密語是不真實的、不如實的、不具利益的,他當然不應該說那個秘密語,如果知道秘密語是真實的、如實的、不具利益的,他應該學著不說它,但,如果知道秘密語是真實的、如實的、具利益的,在那里,識時機者會說那個秘密語。比丘們!這里,如果知道明顯的尖銳語是不真實的、不如實的、不具利益的,他當然不應該說那個明顯的尖銳語,如果知道明顯的尖銳語是真實的、如實的、不具利益的,他應該學著不說它,但,如果知道明顯的尖銳語是真實的、如實的、具利益的,在那里,識時機者會說那個明顯的尖銳語。當像這麼說:『不應該說秘密語,不應該說明顯的尖銳[語]。』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應該徐緩地說,不急忙。』時,緣于什麼而說呢?比丘們!這里,如果急忙地說時,身體疲勞,心也受損害,聲音也受損害,喉嚨受疾苦,急忙所說的話是不明白的、不能被識知的。比丘們!這里,如果徐緩地說時,身體不疲勞,心也不受損害,聲音也不受損害,喉嚨不受疾苦,徐緩所說的話是明白的、能被識知的。當像這麼說:『應該徐緩地說,不急忙。』時,緣于此而說。
而,當像這麼說:『不應該堅持地區語言,不應該超越正常[使用]之外。』時,緣于什麼而說呢?比丘們!怎樣是堅持地區語言與超越正常[使用]之外呢?比丘們!這里,在某些地方,他們稱『茶碗』、『缽』、『碗』、『台皿』、『平鍋』、『鍋』、『飲水器』,像這樣,在那些地方他們如是、如是稱呼它,如是、如是他硬是執取而執著地說:『這才正確,其它都錯。』比丘們!這樣是堅持地區語言與超越正常[使用]之外。比丘們!怎樣是不堅持地區語言與不超越正常[使用]之外呢?比丘們!這里,在某些地方,他們稱『茶碗』、『缽』、『碗』、『台皿』、『平鍋』、『鍋』、『飲水器』,像這樣,在那些地方他們如是、如是稱呼它,如是、如是他不執著地說:『這些尊者像是對我說關于這個。』比丘們!這樣是不堅持地區語言與不超越正常[使用]之外。當像這麼說:『不應該堅持地區語言,不應該超越正常[使用]之外。』時,緣于此而說。
比丘們!這里,凡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遠離結合欲之樂與喜悅的追求:下劣的、粗俗的、一般人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遠離自我折磨的實行:苦的、非聖者的、無益的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被如來現正覺、作眼、作智,導向寂靜、證智、正覺、涅槃的中道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稱揚與貶抑而非法的教導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既不稱揚也不貶抑而是法的教導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這欲樂、穢樂、一般人的樂、非聖樂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離欲樂、獨居樂、寂靜樂、正覺樂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這不真實的、不如實的、不具利益的秘密語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真實的、如實的、不具利益的秘密語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真實的、如實的、具利益的秘密語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這不真實的、不如實的、不具利益的明顯的尖銳語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真實的、如實的、不具利益的明顯的尖銳語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真實的、如實的、具利益的明顯的尖銳語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這急忙所說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徐緩所說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這里,凡這堅持地區語言與超越正常[使用]之外者,這是有苦、有傷害、有惱愁、有熱惱之法,是邪道,因此,這是有諍法;比丘們!這里,凡這不堅持地區語言與不超越正常[使用]之外者,這是無苦、無傷害、無惱愁、無熱惱之法,是正道,因此,這是無諍法。
比丘們!因此,『我們將知道有諍法、無諍法;知道有諍法、無諍法後,我們將走向無諍道。』比丘們!你們應該這樣學。而,比丘們!須菩提善男子是無諍道之行者。」
這就是世尊所說,那些比丘歡喜世尊所說。
無諍之分別經第九終了。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相{導}[道]說(MA.169)」,南傳作「秘密語」(Rahovād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秘密的話」(covert speech)。
「齊限說(MA.169)」,南傳作「應該徐緩地說」(Ataramānova bhāseyy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一個人應該從容地講」(One should speak unhurriedly)。
「莫是莫非(MA.169)」,南傳作「不應該超越正常[使用]之外」(samaññaṃ nātidhāveyyā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一個人不應該凌駕正常使用」(one should not override normal usage)。
「有結不盡(MA.169)」,南傳作「有之結未舍斷」(bhavasaṃyojanaṃ appahīn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未舍棄生命的拘束」(who have not abandoned the fetter of being)。這里的「有」(bhava),即十二緣起支的「有」。
「有諍法」(dhammo saraṇ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具沖突的狀態」(a state with conflict)。
「分別無諍(MA.169)」,南傳作「無諍之分別」(araṇavibhaṅgaṃ,另譯為「無諍的解釋;無諍之解說」),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無沖突的解說」(an exposition of non-conflict)。
「受疾苦」(āturīya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變得沙啞」(becomes hoarse)。
「決定于齊(MA.169)」,南傳作「樂的區別」(Sukhavinicchayaṃ,另譯為「樂的決定」),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如何定義樂」(how to define pleasure)。「區別」(vinicchayaṃ),另譯為「決定;決斷;判決;審判;辨別」。
「莫面前稱譽(MA.169)」,南傳作「不應該說明顯的尖銳[語]」(sammukhā na khīṇaṃ bhaṇe),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一個人不應該說明顯的尖銳話」(one should not utter overt sharp speech)。「明顯的」(sammukhā),原意為「面前的;現前的;面對的」,「尖銳[語]」(khīṇaṃ, 疑為khiṇa之訛),原意為「銳利的」,但後面經文作「尖銳語」(khīṇavādaṃ),故作「尖銳[語]」。
「隨國俗法(MA.169)」,南傳作「不應該堅持地區語言」(Janapadaniruttiṃ nābhiniveseyy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一個人不應該堅持地方語言」(One should not insist on local language)。「地區」(Janapada),另譯為「國土;地方」,「不應該堅持」(nābhiniveseyya),另譯為「不應該執持;不應該執著」。
「食」(肉體的),參看《雜阿含472經》「樂食受」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