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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28經 象足跡譬喻大經

漢譯經文中部28經/象足跡譬喻大經(譬喻品[3])(莊春江譯)

  我聽到這樣:

  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林給孤獨園。

  在那里,尊者舍利弗召喚比丘們:

  「比丘學友們!」

  「學友!」那些比丘回答尊者舍利弗。

  尊者舍利弗這麼說:

  「學友們!猶如凡任何叢林生物的足跡種類,一切都包含在那些象的足跡中,象的足跡被說為其中之第一,即:以其之大。同樣的,比丘們!凡任何善法,一切都攝入那四聖諦中,哪四個中呢?苦聖諦中、苦集聖諦中、苦滅聖諦中、導向苦滅道蹟聖諦中。

  學友們!什麼是苦聖諦?生是苦,老也是苦,死也是苦,愁、悲、苦、憂、絕望也是苦,所求不得也是苦,總括之,五取蘊是苦。

  學友們!什麼是五取蘊?即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

  學友們!什麼是色取蘊?四大與四大之所造色。

  學友們!什麼是四大?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學友們!什麼是地界?地界會有自身內的,會有外部的。學友們!什麼是自身內的地界?凡自身內、各自的、粗硬的、凝固的、執取的,即:頭髮、體毛、指甲、牙齒、皮膚、肌肉、筋腱、骨胳、骨髓、腎臟、心臟、肝臟、肋膜、脾臟、肺臟、腸子、腸間膜、胃、糞便,或凡任何其它自身內、各自的、粗硬的、凝固的、執取的,學友們!這被稱為自身內的地界。又,凡自身內的地界、外部的地界,都只是地界,它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看它後,他在地界上厭,他使心在地界上離染。

  學友們!有時,外部的水界發怒,那時,外部的地界消失。學友們!即使像這麼大的外部地界,無常性將被了知;滅盡法性將被了知;消散法性將被了知;變易法性將被了知,何況這只被渴愛執取,存續一下子的身體呢?『我』、『我的』、『我是』是不會存在的。

  學友們!如果其他人辱罵、誹謗、惱害、騷擾那位比丘,他了知:『我的這耳觸所生苦受已生起,它是有緣的,非無緣的,緣什麼呢?緣觸。』他看見:『觸是無常的。』他看見:『受是無常的。』他看見:『想是無常的。』他看見:『行是無常的。』他看見:『識是無常的。』就以界為所緣,他的心躍入、明淨、住立、勝解。

  學友們!如果其他人以非令人想要、不可愛、不合意地對待那位比丘:以拳觸、以土塊觸、以棍棒觸、以刀觸,他這麼了知:『這個身體有這樣的性質:拳觸、土塊觸、棍棒觸、刀觸來到身體上。又,這鋸子譬喻說為世尊所說:『比丘們!即使盜賊、調查員以兩邊都有木把的鋸子一個肢體、一個肢體地切開,在那里會使心惹惱,那樣也非我的教導。』但我的活力已被激發而不退,念已現前而不忘失,身已寧靜而無激情,心已入定而一境,現在,寧願讓拳觸、土塊觸、棍棒觸、刀觸來到身體上,因為,這正是佛陀的教導被執行。

  學友們!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他因為那樣而驚怖、來到畏懼:『這確實是我的損失,確實不是我的獲得;確實是我的惡獲得,確實不是我的好獲得:當我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學友們!猶如媳婦看見公公後,驚怖、來到畏懼。同樣的,學友們!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他因為那樣而驚怖、來到畏懼:『這確實是我的損失,確實不是我的獲得;確實是我的惡獲得,確實不是我的好獲得:當我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善依止的平靜不確立。』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依止的平靜確立,他因為那樣而是悅意的。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什麼是水界?水界會有自身內的,會有外部的。學友們!什麼是自身內的水界?凡自身內、各自的,是水、與水有關的、執取的,即:膽汁、痰、膿、血、汗、脂肪、眼淚、油脂、唾液、鼻涕、關節液、尿,或凡任何其它自身內、各自的,是水、與水有關的、執取的,學友們!這被稱為自身內的水界。又,凡自身內的水界、外部的水界,都只是水界,它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看它後,他在水界上厭,他使心在水界上離染。

  學友們!有時,外部的水界發怒,它沖走村落、城鎮、城市、地方、國土,學友們!有時,大海里一百由旬的水下沈了,二百由旬的水下沈了,三百由旬的水下沈了,四百由旬的水下沈了,五百由旬的水下沈了,六百由旬的水下沈了,七百由旬的水下沈了,學友們!有時,大海里的水立于七棵棕櫚樹的高度、六棵棕櫚樹的高度、五棵棕櫚樹的高度、四棵棕櫚樹的高度、三棵棕櫚樹的高度、二棵棕櫚樹的高度,大海里的水立于一棵棕櫚樹的高度,學友們!有時,大海里的水立于七人高的高度、六人高的高度、五人高的高度、四人高的高度、三人高的高度、二人高的高度、一人高的高度,學友們!有時,大海里的水立于半人高的高度、腰部高的高度、膝部高的高度、立于腳踝高的高度,學友們!有時,大海里的水沒有潤濕手指節高的高度。學友們!即使像這麼大的外部水界,無常性將被了知;滅盡法性將被了知;消散法性將被了知;變易法性將被了知,何況這只被渴愛執取,存續一下子的身體呢?『我』、『我的』、『我是』是不會存在的。……(中略)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確立,他因為那樣而是悅意的。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什麼是火界?火界會有自身內的,會有外部的。學友們!什麼是自身內的火界?凡自身內、各自的,是火、與火有關的、執取的,即:依其而被弄熱、被消化、被遍燒,依其而吃的、喝的、嚼的、嘗的走到完全消化,或凡任何其它自身內、各自的,是火、與火有關的、執取的,學友們!這被稱為自身內的火界。又,凡自身內的火界、外部的火界,都只是火界,它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看它後,他在火界上厭,他使心在火界上離染。

  學友們!有時,外部的火界發怒,它燒掉村落、城鎮、城市、地方、國土,它來到那青草、岩石、水、令人愉快的平坦大地後,無燃料而被熄滅。學友們!有時,他們竟以雞毛、腱片求火。即使像這麼大的外部火界,無常性將被了知;滅盡法性將被了知;消散法性將被了知;變易法性將被了知,何況這只被渴愛執取,存續一下子的身體呢?『我』、『我的』、『我是』是不會存在的。……(中略)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依止的平靜確立,他因為那樣而是悅意的。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什麼是風界?風界會有自身內的,會有外部的。學友們!什麼是自身內的風界?凡自身內、各自的,是風、與風有關的、執取的,即:上行風、下行風、腹部中的風、腹腔中的風、隨行于四肢中的風、呼吸等,或凡任何其它自身內、各自的,是風、與風有關的、執取的,學友們!這被稱為自身內的風界。又,凡自身內的風界、外部的風界,都只是風界,它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以正確之慧這樣如實看它後,他在風界上厭,他使心在風界上離染。

  學友們!有時,外部的風界發怒,它吹走村落、城鎮、城市、地方、國土。學友們!有時,他們在夏季的最後一個月以棕櫚葉、扇子遍求風,連茅草也不動。即使像這麼大的外部風界,無常性將被了知;滅盡法性將被了知;消散法性將被了知;變易法性將被了知,何況這只被渴愛執取,存續一下子的身體呢?『我』、『我的』、『我是』是不會存在的。

  學友們!如果其他人辱罵、誹謗、惱害、騷擾那位比丘,他了知:『我的這耳觸所生苦受已生起,它是有緣的,非無緣的,緣什麼呢?緣觸。』他看見:『觸是無常的。』他看見:『受是無常的。』他看見:『想是無常的。』他看見:『行是無常的。』他看見:『識是無常的。』就以界為所緣,他的心躍入、明淨、住立、勝解。

  學友們!如果其他人以非令人想要、不可愛、不合意地對待那位比丘:以拳觸、以土塊觸、以棍棒觸、以刀觸,他這麼了知:『這個身體有這樣的性質:拳觸、土塊觸、棍棒觸、刀觸來到身體上。又,這鋸子譬喻說為世尊所說:『比丘們!即使盜賊、調查員以兩邊都有木把的鋸子一個肢體、一個肢體地切開,在那里會使心惹惱,那樣也非我的教導。』但我的活力已被激發而不退,念已現前而不忘失,身已寧靜而無激情,心已入定而一境,現在,寧願讓拳觸、土塊觸、棍棒觸、刀觸來到身體上,因為,這正是佛陀的教導被執行。

  學友們!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他因為那樣而驚怖、來到畏懼:『這確實是我的損失,確實不是我的獲得;確實是我的惡獲得,確實不是我的好獲得:當我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學友們!猶如媳婦看見公公後,驚怖、來到畏懼。同樣的,學友們!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他因為那樣而驚怖、來到畏懼:『這確實是我的損失,確實不是我的獲得;確實是我的惡獲得,確實不是我的好獲得:當我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善所依止的平靜不確立。』當那位比丘這麼回憶佛、這麼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確立,他因為那樣而是悅意的。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猶如緣于木材、蔓草、茅草、黏土圍繞虛空而被以家屋為名。同樣的,學友們!緣于骨胳、筋腱、肉、皮膚圍繞虛空而被以色為名。學友們!如果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但外部的色不來到其領域,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如果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而外部的色來到其領域,但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學友們!因為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且外部的色來到其領域,以及有對應的注意,這樣,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凡像這樣存在的色攝入于色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受攝入于受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想攝入于想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行攝入于行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識攝入于識取蘊中。

  他這麼了知:『這五取蘊的會合、和合、結合確實是這樣。又,這被世尊所說:「凡見緣起者則見法;凡見法者則見緣起。」而這五取蘊即是緣所生的。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依住、隨從、取著,那是苦集;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貪的調伏、欲貪的舍斷,那是苦滅。』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如果自身內的耳不被破壞,……(中略)鼻不被破壞,……(中略)舌不被破壞,……(中略)身不被破壞,……(中略)意不被破壞,但外部的法不來到其領域,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如果自身內的意不被破壞,而外部的法來到其領域,但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學友們!因為自身內的意不被破壞,且外部的法來到其領域,以及有對應的注意,這樣,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凡像這樣存在的色攝入于色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受攝入于受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想攝入于想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行攝入于行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識攝入于識取蘊中,他這麼了知:『這五取蘊的會合、和合、結合確實是這樣。又,這被世尊所說:「凡見緣起者則見法;凡見法者則見緣起。」而這五取蘊即是緣所生的。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依住、隨從、取著,那是苦集;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貪的調伏、欲貪的舍斷,那是苦滅。』學友們!在這里,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這就是尊者舍利弗所說,悅意的那些比丘歡喜尊者舍利弗所說。

  象足跡譬喻大經第八終了。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盡法(MA.30)」,南傳作「滅盡法性」(khayadhamma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于破壞者」(subject to destruction)。

  「衰法(MA.30)」,南傳作「消散法性」(vayadhamma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屬于消失者」(subject to disappearance)或「屬于消散者」(subject to vanishing, SN.23.33)。

  「善相應舍(MA.30)」,南傳作「善所依止的平靜」(upekkhā kusalanissitā,另譯為「善所依止的舍」),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被有益支持的平靜」(equanimity supported by the wholesome),並解說這是「平靜(舍)毘婆舍那」(the equanimity of insight),即六根對六境時既不執著也不嫌惡的平靜。

  「大學(MA.30)」,南傳作「做了很多」(bahukataṃ hoti,直譯為「很多被做了」),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許多被做了」(much has been done)。

  「無受而滅(MA.30)」,南傳作「無燃料而被熄滅」(anāhārā nibbāyati,直譯為「無食物而被熄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由于缺乏燃料而滅」(It goes out due to lack of fuel)。按:中阿含經都將「取」譯為「受」,而「執取」(upādāna),除了「取;取著;執著」的意思外,還有「燃料」的意思,這樣,南北傳經文的含意是一致的。

  「節節行風(MA.30)」,南傳作「隨行于四肢中的風」(aṅgamaṅgānusārino vā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行經肢(手足)的風」(winds that course through the limbs)。

  「息出風、息入風(MA.30)」,南傳作「呼吸」(assāso passāso,另譯為「入息出息、出息入息」),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入-呼吸與出-呼吸」(in-breath and out-breath)。

  「以哆邏葉(MA.30)」,南傳作「以棕櫚葉」(tālavaṇṭenapi,直譯為「棕櫚莖,扇子」),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扇子」(a fan)。

  「則無有念(MA.30)」,南傳作「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no ca tajjo samannāhāro ho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以及沒有相當的[意識]吸引」(and there is no corresponding [conscious] engagement)。「注意」(samannāhāro),另譯為「存念」,「對應的」(tajjo),另譯為「適當的」。

  「惡獲得」(dulladdhaṃ,另譯為「惡得;不好的獲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對我是壞的」(bad for me)。「好獲得」(suladdhaṃ,另譯為「善得;好的獲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對我是好的」(good for me)。

  「識的部分」(viññāṇabhāgass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識類」(class of consciousness)。

  「欲、依住、隨從、取著」(chando ālayo anunayo ajjhosān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想要、放縱、嗜好與握住」(The desire, indulgence, inclination, and holding)。按:「依住」(ālayo),另譯為「阿賴耶(音譯);執著;愛著;所執處(窟;宅;依處;藏)」,另參看印順法師著《印度佛教思想史》p.25。

  「就以界為所緣」(dhātārammaṇamev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造一個元素為其支持目標」(having made an element its objective support),並解說dhātārammaṇameva可以有二種解說,一是將「界」解說為如聲音、觸、受等,一是解說為「地界」。而注釋書將「勝解」解說為禪觀者(meditator)以「界」的方式隨觀(contemplates)境遇(the situation)而對它既不執著也不嫌惡(has neither attachment nor aversion concerning it)。

  「所攝(MA.30)」,南傳作「攝入」(saṅgahaṃ gaccha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被包含于」(is included in)。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