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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修手冊 離十戒與十戒之生起、根、業、受

【離十戒與十戒之生起、根、業、受】

(離)十戒從生起從根從業從受十戒從生起從根從業從受
1身心、 語心、 身語心瞋.痴苦受1離殺身、 身心、 語心、 身語心無貪瞋、 無貪瞋痴樂或 不苦 不樂
2身心、語心、身語心貪痴、 瞋痴三受 之一2離盜同上同上同上
3邪淫、 淫身、心*貪痴*同上3離邪淫、 離淫同上同上同上
4妄語身心、 語心、 身語心*瞋痴同上4離妄語同上同上同上
5身、身心貪.痴*同上5離酒同上同上同上
6非時食貪.痴同上6離非時食同上同上同上
7化妝貪.痴同上7離化妝同上同上同上
8唱歌貪.痴同上8離唱歌同上同上同上
跳舞貪.痴同上離跳舞同上同上同上
9高床、 豪華床貪.痴同上9離高床 豪華床同上同上同上
10金錢身、語、心貪.痴同上10離金錢同上同上同上

* KhA.31-2.︰「從根」:「…‘不與取’(和) ‘虛誑語’為貪、痴根或瞋、痴根。」但衡量實況,‘虛誑語’乃是覆藏(=慳,屬瞋根)真實之下而發言,所以應為瞋根(伴隨痴根)。

* KhA.31.說「邪淫」與「喝酒」兩項為「樂或不苦不樂」,但衡量實況,修訂為「三受之一」。

*離身惡業將生起「正業」(心所);離口惡業將生起「正語」(心所)。

* KhA.37.︰又這十學處以低劣的「欲、心、勤、觀」而受持為低劣的;以中等的為中等的;以殊勝的為殊勝的。或者被愛、見、慢所染汙為低劣的;無被染汙為中等的;於各處以慧攝益則是殊勝的。以「智不相應善心」而受持為低劣的;以「有行(被動)智相應」為中等的;以「無行(主動)智相應」為殊勝的。

【參考資料】

*《律藏》〈波羅夷〉(1.不淨行、2.不與取、3.(殺)人、4.(謊言)上人法)(Vin. Para.pp.1~109)

*《小誦注》〈(十)學處注〉(KhA. Sikkhapadavannana)

* 覓寂比庫︰《小誦注》(pp.30~37)電子檔

* 瑪欣德比庫︰《沙馬內拉學處》2008年版 (臺南‧法藏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