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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透過食物來淨化

附錄一:透過食物來淨化

有一個常見問題(這時常是一項極具爭議性的課題,產生了諸多的憤慨與鄙視)是供養比丘肉、魚和雞肉,以及比丘吃肉、魚和雞肉。

巴利聖典的一些經文解釋了佛陀對這項課題的看法。

〔佛陀在敘述自己的菩薩行時,曾向舍利弗尊者解釋:〕[1]

舍利弗,有些沙門與婆羅門執持這樣的教理和見解:「淨化是透過食物來達到。」

他們說:「且讓我們吃可樂果過活。」他們也就吃可樂果,吃可樂果粉,喝可樂果汁,以及用可樂果配製許多種食品……

他們說:「且讓我們吃豆過活……

他們說:「且讓我們吃芝麻過活……

他們說:「且讓我們吃米飯過活。」他們也就吃米飯,吃米粉,喝米湯,以及用米配製許多種食品……

但是,舍利弗,透過這種行為,透過這種修行,透過這種苦行,我沒有證悟任何過人法,沒有證悟任何聖者智見的成就。為什麼呢?因為我沒有證悟能滅盡諸苦、帶來解脫的聖智。

〔律藏敘述,有一次有個強盜給一位阿羅漢比丘尼一些生肉……〕[2]

蓮華色比丘尼(Bhikkhuni Uppalava??à)拿了那塊肉來到尼院。後夜時分,蓮華色比丘尼煮好了那塊肉,把它包起來綁在上衣,便飛上天空,出現在竹林精舍〔當時佛陀住在那裡〕。

那時候世尊已經進村託缽,剛好輪到優陀夷尊者(Ven. Udàyin)負責留守寺院。蓮華色比丘尼便去找優陀夷尊者,見到時,她向優陀夷尊者說:「尊者,世尊在哪裡?」

他說:「大姐,世尊已經進村託缽去了。」

她說:「尊者,把這塊肉拿給世尊。」

他說:「大姐你已用這塊肉令世尊感到歡喜……」

〔從這段經文看來,雖然不能夠推斷出佛陀吃肉,但是肯定能夠證明佛陀接受肉。這是因為像蓮華色比丘尼這樣的阿羅漢不可能供養佛陀不許可的食物。〕

〔有一次,提舍沙門問迦葉佛(Buddha Kassapa)有關吃葷的事。〕[3]

吃正當得來的黍米、植物、豆、綠葉、樹根、藤果;不因為貪慾而說謊。〔提舍的意思是人的行為可以透過素食來淨化。〕

吃別人施捨精心製作的精美食品、吃稻米制作的食品,迦葉,這種人吃葷腥。

婆羅門[4],你吃精心製作的鳥肉米飯,〔但是〕你說:「葷腥不適用於我。」迦葉,我問你:「對你來說,什麼是葷腥?」

〔迦葉佛回答:〕

殺生、危害、殺傷、捆綁、偷盜、說謊、欺騙、虛偽、邪淫:葷腥是這些(esàmagandho),而不是吃肉(na hi ma§sa bhojana§)。

放縱慾樂、貪食美味、涉及不淨、信奉無有、不正確、難教導者: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粗魯、殘暴、背後傷人、背叛朋友、驕傲自大、吝嗇、不施捨任何東西給任何人的人: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瞋恨、驕慢、固執、叛逆、欺詐、嫉妒、自誇、驕傲自大、與惡人交往者: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道德敗壞、拒絕還債、造謠離間、經商作假、自我炫耀、造作惡業者: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對其他眾生不自制、偷竊、心存傷害意、沒有道德、殘忍、粗野、不敬者: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貪婪、傷害、宰殺、心時常傾向邪惡者,死後墮入黑暗、墮入地獄:葷腥是這些,而不是吃肉。

不是禁吃肉或魚,不是裸體,不是剃光頭,不是髮髻,不是灰塵,不是〔穿〕獸皮,不是拜祭火,不是在這世上為了獲得永生而實行的種種苦行,不是背誦,也不是在指定的時候祭拜能夠淨化還未超越疑惑者。

他〔阿羅漢〕防護諸根、戰勝了諸根、穩固建立於法中地過活,樂於正直及柔和。超越了執著,斷除了一切憂愁之後,智者不執著於所見所聞。

〔佛陀也解釋把無險的視為危險、危險的視為無險的這種邪見的危險。〕

對無險的視為危險、

對危險的視為無險、

以及執持邪見的人,

將會墮入惡趣。[5]〔為了想要成為僧團的領導,佛陀的堂弟提婆達多慫恿阿闍世王子(Ajàtasattu)殺死自己的父王頻婆娑羅王,再叫他命令手下去刺殺佛陀。這項計劃失敗後,提婆達多便自己去刺殺佛陀,但只令到佛陀受傷。

最後,提婆達多決定分裂僧團。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向佛陀要求明知佛陀一定會拒絕的五項事情。律藏解釋提婆達多如何和合謀同伴計劃這件事:〕

「來吧,賢友,我們去見喬達摩沙門,向他要求五事,說:『尊者,尊者以種種方式讚歎少欲、知足、減損〔惡法〕、謹慎、廣大法、減除〔五蓋〕、精進。

尊者,這五事在許多方面都有益於少欲、知足、減損〔惡法〕、謹慎、廣大法、減除〔五蓋〕、精進。

尊者,希望比丘眾能夠盡其一生

1.作為森林住者(àra¤¤ikà assu),任何人住在村落裡便犯了過錯……

2.作為託缽者(pi?óapàtikà assu),任何人接受邀請便犯了過錯……

3.作為穿糞掃衣者(pa§suk?likà),任何人接受居士供養的袈裟便犯了過錯……

4.住在樹下(rukkham?likà assu),任何人住在屋頂下便犯了過錯……

5.不吃魚和肉(macchama§sa§ na khàdeyyu§),任何人吃魚和肉便犯了過錯。』

喬達摩沙門必定不會批准這〔五事〕。那時候我們便可依這五事贏得人心。」

〔佛陀給與提婆達多的回答是:〕

「夠了,提婆達多。

1.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作為森林住者;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住在村落裡。

2.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作為託缽者;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接受邀請。

3.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作為穿糞掃衣者;任何人願意的話,就讓他接受居士供養的袈裟。

4.提婆達多,我允許住在樹下八個月。

5.魚和肉有三項清淨的因素:如果沒有見到、聽到或懷疑〔它們是因為要供養比丘而被殺死的〕。」

當時,(因為世尊沒有批准這五事)提婆達多感到歡喜,和他的朋友們起身頂禮世尊後便離開了……。

〔提婆達多和他的朋友們來到王舍城,告訴市民事情發生的經過,然後說:〕

「喬達摩沙門不批准這五事,但我們卻實行這五事地過活。」

那些信心薄弱、無信、智慧力弱的人這麼說:「這些釋迦子沙門謹慎,是〔惡法的〕減損者,但喬達摩沙門則奢侈,追求奢侈。」

〔佛陀向耆婆王子育(J?vaka Komàrabhacca)解釋決定肉對比丘來說是不許可的或許可的三項因素。〕[6]

「耆婆,我說在三種情況之下的肉是不可以吃的:見到、聽到或懷疑〔它們是因為要供養比丘而被殺死的〕。」

我說在這三種情況之下的肉是不可以吃的。

我說在三種情況之下的肉是可以吃的:沒有見到、沒有聽到及沒有懷疑〔它們是因為要供養比丘而被殺死的〕。」

我說在這三種情況之下的肉是可以吃的。」

〔接著佛陀向耆婆解釋,比丘應該怎樣看待他所接受的缽食。〕

「他不會想:『如果居士或居士的兒子供養我精美的食物,那該多好!在未來,如果居士或居士的兒子只供養我精美的食物,那該多好!』

他不會這麼想。

他吃缽食,但不會受到它束縛,不會沉迷它,不會完全依賴它;他見到它的危險,了知解脫它。

耆婆,你認為怎樣?……

這樣的話,該比丘不是以無可指責的食物來維生嗎?

〔這就是說,只要肉在三個方面是許可的,每次吃它時,比丘都要依照佛陀所教的方式來思維他所接受的食物。〕[7]

如理思維之下,他食用缽食[8],不是為了娛樂[9],不是為了陶醉[10],不是為了美麗[11],不是為了優美[12],而只是為了讓此色身繼續存活,去除不適,支助梵行。〔他思維:〕「如此,我便能去除舊的感受〔飢餓〕,也不讓新的感受〔吃太多而導致消化不良〕生起。我將能夠健康、無可指責地存活,舒適地安住。」

〔在佛陀所制的戒當中,有一條是關於比丘接受信徒供養食物的時候應該保持的心態。刻意地犯這條戒便是惡作罪,必需向另一位比丘懺悔。〕[13]

我應該心存感激地接受缽食:這是應當學。

〔佛陀在《法句經》裡解釋:〕

[14]人們依照信心與喜好而行佈施。

若人對別人供養的飲食心懷不滿,

其心晝夜皆不得安定〔禪那〕。

[15]不應輕視自己所得的……

[16]若比丘所得雖少,

卻不輕視自己所得的,

若他生活清淨且精進不懈,

甚至諸天也會稱讚他。

〔佛陀向舍利弗尊者解釋,比丘在託缽時應該如何思維。這一共有十八項。〕[17]

「……比丘……應該如此思維:

1.『在通往託缽村子的道路上,或在我託缽的地方,或在託缽後返回的道路上,在我心中是否有對眼所識知的色塵生起任何欲、貪、瞋、痴或反感[18]?』……

2.……耳所識知的聲塵……

3.……鼻所識知的香塵……

4.……舌所識知的味塵……

5.……身所識知的觸塵……

6.……意所識知的法塵……

〔如果他知道有的話〕他應該致力於去除那些邪惡不善法……

〔但是如果他知道沒有的話〕他便可以快樂、愉悅地安住,日夜地修行善法。

再者,舍利弗,比丘應該如此思維:

7.『我是否已經去除了五欲?』……

〔透過眼、耳、鼻、舌和身所獲取的欲樂〕

8.『我是否已經去除了五蓋?』……

〔欲欲、瞋恨、昏沉與睡眠、掉舉與追悔、疑〕[19]

9.『我是否已經徹知五取蘊?』……

〔色、受、想、行、識〕

10.『我是否已經培育了四念處?』……

〔身、受、心、法〕

11.『我是否已經培育了四正勤?』……

〔防止未生的不善法、克服已生的不善法、培育未生的善法、增長已生的善法〕

12.『我是否已經培育了四種成就的基因?』……

〔欲、精進、心、觀〕

13.『我是否已經培育了五根?』……

〔信、精進、念、定、慧〕

14.『我是否已經培育了五力?』……

〔和五根一樣,只是現在已經變得不可動搖〕

15.『我是否已經培育了七覺支?』……

〔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

16.『我是否已經培育了八聖道分?』……

〔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20]

17.『我是否已經培育了止觀?』……

〔止禪和觀禪〕

18.『我是否已經證悟智見和解脫?』……

〔證悟阿羅漢道果,之後便不可能再投生〕

〔如果他知道還沒有證悟智見和解脫的話〕他應該致力於證悟智見和解脫。

〔但是如果他知道已經證悟智見和解脫的話〕他便可以快樂、愉悅地安住,日夜地修行善法。

舍利弗,在過去,一切沙門和婆羅門都是重複地這樣思維來淨化自己的缽食;在未來,一切沙門和婆羅門都將會重複地這樣思維來淨化自己的缽食;現在,一切沙門和婆羅門也都重複地這樣思維來淨化自己的缽食。

因此,舍利弗,你應該如此訓練:『我們將會重複地這樣思維來淨化自己的缽食。』

世尊如是說,舍利弗尊者對世尊之言感到滿意、歡喜。

〔最後,佛陀說比丘應該不顯眼地、謹慎地託缽:不傷害任何人,不傷害任何人的信心。〕

就像蜜蜂採花粉,

不損傷花朵的顏色及香味,

聖者也應該這樣地在村子裡託缽。[21]

[1] 《中部.大獅子吼經》(M.I.ii.2 Mahàs?hanàda Sutta)

[2] 律藏.比丘戒.捨墮.第5條

[3] 《經集.葷腥經》(Sn.ii.2 amagandha Sutta)

[4] 這是稱呼佛陀。

[5] 《法句經》第317首偈

[6] 《中部.耆婆經》(M.II.i.5 J?vaka Sutta)

[7] 例如《中部.一切漏經》(M.I.i.2 Sabbàsava Sutta)

[8] 這些詞彙的涵義分析摘自《清淨道論》(Vis.i.87ff)

[9] 娛樂:吃是為了吃的快樂,或作為一項社交活動。

[10] 陶醉:迷戀自己的健康和體力,便像運動員一樣。

[11] 美麗:為了看起來吸引人,便像小妾、妓女等等。

[12] 優美:為了看起來優雅,便像演員、舞蹈員一樣。

[13] 律藏.眾學戒.第3品.第7條(Vin.Sekh.iii.7)

[14] 《法句經》第249首偈

[15] 《法句經》第365首偈

[16] 《法句經》第366首偈

[17] 《中部.缽食遍淨經》(M.III.v.9 Pi?óapàta Pàrisuddhi Sutta)

[18] 這包括因為託到雞、魚、肉或其他不喜歡的食物而產生的反感。

[19] 這包括對供養雞、魚、肉或其他自己不喜歡的食物的施主產生瞋恨,以及不接受自己想要接受的食物時產生的掉舉與追悔。

[20] 正見包括了知清淨並不是透過食物來成就,正語則包括教導別人說佛陀所允許的食物是清淨的,以及說比丘必須心懷感恩地接受供養。

[21] 《法句經》第49首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