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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56經 大樹經第二

漢譯經文相應部12相應56經/大樹經第二(因緣相應/因緣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住在舍衛城……(中略)。

  「比丘們!猶如大樹,其根都往下走、往橫向走的諸根吸取所有的水、養分,比丘們!,有那食物、那燃料,就能長久地住立。同樣的,比丘們!當在會被執取的法上住于隨觀樂味時,則渴愛增長;以渴愛為緣而有取……(中略)這樣是這整個苦蘊的集。

  比丘們!猶如大樹,如果男子帶鏟子和簍子來,將那棵樹從根部切斷,根切斷後挖開它,挖開後拔出根,……或在湍急的水流中沖走。比丘們!這樣,那棵大樹根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同樣的,比丘們!當在會被執取的法上住于隨觀過患時,則渴愛被滅;以渴愛滅而取滅,……(中略)這樣是這整個苦蘊的滅。」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是取;所取(SA)」,南傳作「會被執取的」(upādāniyā,另譯為「順取的;應取的」),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可被固執者」(that can be clung to)。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