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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28經 樂味經第三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28經/樂味經第三(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于舍衛城。

  「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色的樂味,眾生就不會在這色上貪著;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色的樂味,因此,眾生在這色上貪著。

  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色的過患,眾生就不會在這色上厭。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色的過患,因此,眾生在這色上厭。

  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色的出離,眾生就不會在這色上出離;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色的出離,因此,眾生在這色上出離。

  比丘們!如果沒有這受的樂味……(中略)比丘們!如果沒有這想的樂味……。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行的出離,眾生就不會在這行上出離。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行的出離,因此,眾生在這行上出離。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識的樂味,眾生就不會在這識上貪著。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識的樂味,因此,眾生在這識上貪著。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識的過患,眾生就不會在這識上厭;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識的過患,因此,眾生在這識上厭。比丘們!如果沒有這識的出離,眾生就不會在這識上出離;比丘們!但因為有這識的出離,因此,眾生在這識上出離。

  比丘們!只要眾生對這些五取蘊不如實證知:樂味是樂味、過患是過患、出離是出離,比丘們!眾生就還未從這包括天、魔、梵的世間;包括沙門、婆羅門、天、人的世代中出離、離縛、脫離,以離被限制之心而住。

  比丘們!但當眾生對這些五取蘊如實證知:樂味是樂味、過患是過患、出離是出離,比丘們!那時,眾生從這包括天、魔、梵的世間;包括沙門、婆羅門、天、人的世代中出離、離縛、脫離,以離被限制之心而住。」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染著(SA.13)」,南傳作「(會)貪著」(sārajjeyyu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成為迷戀(耽溺)」(become enamoured)。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