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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17經 凡無我者經

漢譯經文相應部22相應17經/凡無我者經(蘊相應/蘊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起源于舍衛城。

  「比丘們!色是無我,凡無我者都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

  受是無我……想是無我……行是無我……識是無我,凡無我者都應該以正確之慧被這樣如實看作:『這不是我的,我不是這個,這不是我的真我。』當這麼看時……(中略)他了知:『……不再有這樣[輪迴]的狀態了。』」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彼一切非我有」(MA.162),南傳作「這不是我的」(netaṃ mam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為「這不是我的」(this is not mine),並解說:「這是我的」(etaṃ mama)是「渴愛」之執(taṇhāgāha, the grip of craving, SN.12.61 note 155)。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