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根相應
相 應 部 經 典
歸命彼世尊應供等覺者
第四 根相應
第一 清淨品
[一] 第一 清淨
一~二
舍衛城因緣……于此處,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二(大正藏二、一八二a)
[二] 第二 預流(一)
※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于等覺。」 注1 雜阿含二六、三(大正藏二、一八二b)。
[三] 第三 預流(二)
※ 三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于等覺。」
注1 參照前經。
[四] 第四 阿羅漢(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是。」 注1 雜阿含二六、四(大正藏二、一八二b)。
[五] 第五 阿羅漢(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已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是。」
注1 參照前經。
[六] 第六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能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之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之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七] 第七 沙門婆羅門(二)
※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信根、不知信根之集、不知信根之滅、不知信根之順滅道;不知精進根……乃至……不知念根……乃至……不知定根……乃至……不知慧根、不知慧根之集、不知慧根之滅、不知慧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知信根、知信根之集、知信根之滅、知信根之順滅道;知精進根……乃至……知念根……乃至……知定根……乃至……知慧根、知慧根之集、知慧根之滅、知慧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參照前經。
[八] 第八 應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應于何觀信根耶?四預流支是。應于此觀信根。
四
諸比丘!應于何觀精進根耶?四正勤是。應于此觀精進根。
五
諸比丘!應于何觀念根耶?四念處是。應于此觀念根。
六
諸比丘!應于何觀定根耶?四靜慮是。應于此觀定根。
七
諸比丘!應于何觀慧根耶?四聖諦是。應于此觀慧根。
八
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五(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三四(大正藏二、一八五c)。
[九] 第九 分別(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信,對如來之菩提堅信: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努力、勇健堅固,于諸善法不舍軛。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長久以前之所作、長久以前之所說,憶念、隨念。 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以舍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 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智慧、聖、決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 諸比丘!此名為慧根。」
注1 雜阿含二六、六(大正藏二、一八二b),二六、一四(大正藏二、一八三b)。 2 不懼辛勞之重擔。
[十] 第十 分別(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信,堅信如來之菩提: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努力、勇健堅固,于諸善法不舍于軛。彼對未生之惡不善法,使之不生,生欲、精進、發勤、策勵于心;對已生之惡不善法,為使斷,生欲、精進、發勤、策勵于心;對未生之善法,使之生,生欲、精進、發勤、策勵于心;對已生之善法,為使住、不忘失、倍增、廣大、修習、圓滿,生欲、精進、發勤、策勵于心。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久前之所作、久前之所說,憶念、隨念。彼于身觀身……于受……于心……于法觀法,熱誠、正知、正念,對世間之貪憂調伏而住。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 諸比丘!于此,聖弟子以舍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彼離諸欲、離諸不善法,有尋有伺,對由離生喜與樂之初靜慮,具足而住。尋伺靜寂故,成內淨、心一趣,無尋無伺,對由定生喜與樂之第二靜慮,具足而住。離喜故,住于舍,對正念、正知之樂,于身正受,如諸聖者之所宣說,對舍與念樂住之第三靜慮,具足而住。斷樂、斷苦故,及先已滅憂與喜故,對舍念清淨之第四靜慮,具足而住。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 諸比丘!于此有聖弟子,有智慧、聖,決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彼對此苦如實了知,此苦集如實了知,此苦滅如實了知,此如實了知順苦滅道。
八
諸比丘!此名為慧根。諸比丘!此為五根。」
注1 參照前經。 第一 清淨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清淨二預流 二之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應觀二分別
第二 軟 弱 品
[一一] 第一 獲得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信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信,對如來之菩提堅信:如是,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諸比丘!此名為信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精進根耶? 諸比丘!依四正勤獲得精進。 諸比丘!此名為精進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念根耶? 諸比丘!依四念處獲得念。 諸比丘!此名為念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定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以舍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諸比丘!此名為定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諸比丘!于此,聖弟子有智慧、聖、決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諸比丘!此名為慧根。
八
諸比丘!以此為五根。」
[一二] 第二 略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注1 雜阿含二六、七(大正藏二、一八二c),二七、二四、二八(大正藏二、一九六c)。
[一三] 第三 略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別,有果之差別;依果之差別,有人之差別。」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一四] 第四 略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圓滿行者,成圓滿;一分行者,成一分。諸比丘!吾謂五根為不唐捐。」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五] 第五 廣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一六] 第六 廣說(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依根之差別,有果之差別;依果之差別,有人之差別。」
[一七] 第七 廣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四
諸比丘!如是,圓滿行者,成圓滿;一分行者,成一分。諸比丘!吾謂五根為不唐捐。」
[一八] 第八 向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向阿羅漢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不還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一來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向預流果現證。 四
諸比丘!若總照此五根者,則為外道,謂屬凡夫之數。」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一(大正藏二、一八三a)
[一九] 第九 寂靜
※ 二
時,有一比丘,來世尊住處。至已,敬禮世尊,坐于一面。坐在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
三
「大德!根具足,所謂根具足者,大德!應以何為根具足耶?」
四
「比丘!于此,有比丘順寂靜、順等覺之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修習順寂靜、順等覺之慧根。
五
比丘!如是之比丘,為根具足。」
[二0] 第十 漏盡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比丘修習、多修此五根者,則由諸漏盡,對無漏之心解脫、慧解脫,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八(大正藏二、一八二c) 第二軟弱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獲得三略說 與三之廣說 向乃至寂靜 以及漏盡等
第三 六根品
[二一] 第一 後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三
諸比丘!我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能如實證知時,諸比丘! 我于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不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
四
諸比丘!然而我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證知時,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被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又,我生智見,知:「我心解脫不動,此為最後之生,更不受後有。」」
注1 雜阿含二六、九(大正藏二、一八二c)
[二二] 第二 命
※ 二
「諸比丘!有三根。以何為三根耶?謂:女根、男根、命根是。
三
諸比丘!此為三根。」
[二三] 第三 知
※ 二
「諸比丘!有三根。以何為三根耶?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是。
三
諸比丘!此為三根。」
注1 雜阿含二六、一(大正藏二、一八二a)。其他參照大正藏一、五0b、二二八a。
[二四] 第四 一種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為中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損害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無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有行般涅槃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上流,至色究竟天;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為一種者:較此軟弱者,則為家家;較此軟弱者,則為七返有;較此軟弱者,則為隨法者;較此軟弱者,則為隨信者。」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二(大正藏二、一八三b)。
[二五] 第五 清淨
一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諸比丘!此為六根。」
[二六] 第六 預流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之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等覺。」
[二七] 第七 阿羅漢(一)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解脫故,諸比丘!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
[二八] 第八 阿羅漢(二)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我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未如實證知時,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不被稱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諸比丘!然而我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證知故,諸比丘!我于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眾生界中,稱之為無上正等覺之現等覺者。又,我生智見:「我心解脫為不動,此為最後之生,更不受後有。」」
[二九] 第九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六根。以何為六根耶?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未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六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之。」
[三0] 第十 沙門婆羅門(二)
※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眼根、不知眼根之集、不知眼根之滅、不知眼根順滅之道,不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不知意根、不知意根之集、不知意根之滅、不知意根之順滅之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知眼根、知眼根之集、知眼根之滅、知眼根之順滅道,知耳根……鼻根……舌根……身根……知意根、知意根之集、知意根之滅、知意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沙門、婆羅門,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第三 六根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後有與命知1 一種與清淨 預流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注1 「知」原本naya由暹羅本改為annaya。
第四 樂根品
[三一] 第一 清淨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
三
諸比丘!此為五根。」
[三二] 第二 預流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有不墮法,決定趣于等覺。」
[三三] 第二 阿羅漢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解脫故,諸比丘!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己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
[三四] 第四 沙門婆羅門(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不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四
諸比丘!然而諸沙門、婆羅門,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三五] 第五 沙門婆羅門(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諸沙門、婆羅門,不知樂根、不知樂根之集、不知樂根之滅、不知樂根之順滅道,不知苦根……喜根……憂根……不知舍根、不知舍根之集、不知舍根之滅、不知舍根之順滅道者,諸比丘!彼沙門、婆羅門,我不認許為沙門中之沙門,婆羅門中之婆羅門。又,彼諸具壽對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于現法亦非自證知、現證、具足而住。」
[三六] 第六 廣說(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憂根。
七
諸比丘!何為舍根耶? 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舍根。
八
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七] 第七 廣說(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之為憂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舍根耶? 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舍根。
八
諸比丘!此中,樂根與喜根可視為樂受:諸比丘!此中,苦根與憂根可視為苦受;諸比丘!此中,舍根可視為非苦非樂受。
九
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八] 第八 廣說(三)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樂根耶? 諸比丘!身樂、身悅、身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樂根。
四
諸比丘!以何為苦根耶? 諸比丘!身苦、身不悅、身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苦根。
五
諸比丘!以何為喜根耶? 諸比丘!意樂、意悅、意觸所生之樂、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喜根。
六
諸比丘!以何為憂根耶? 諸比丘!意苦、意不悅、意觸所生之苦、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憂根。
七
諸比丘!以何為舍根耶?諸比丘!身或意之非悅、非不悅之所受,諸比丘!此名為舍根。
八
諸比丘!此中,樂根與喜根可視為樂受;諸比丘!此中,苦根與憂根可視為苦受;諸比丘!此中,舍根可視為非苦非樂受。
九
諸比丘!如是之此五根,為五作三;差別之,則三作五。」
[三九] 第九 鑽木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樂則知「我是樂」;彼生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滅彼止息。」
四
諸比丘!緣生苦受之觸生苦根,彼苦則知「我是苦」;彼生苦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苦受之觸生苦根,彼滅彼止息。」
五
諸比丘!緣生喜受之觸生喜根,彼喜則知「我是喜」;彼生喜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喜受之觸生喜根,彼滅彼止息。」
六
諸比丘!緣生憂受之觸生憂根,彼憂則知「我是憂」;彼生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兒緣生憂受之觸生憂根,彼滅彼止息。」
七
諸比丘!緣生舍受之觸生舍根,彼舍則知{我是舍」;彼生舍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舍受之觸生舍根,彼滅彼止息。」
八
諸比丘!譬如以二木觸摩,則生熱出火焰,將彼木片分離,則如拾之熱滅止息。諸比丘!如是,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樂則知「我是樂」,彼生樂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樂受之觸生樂根,彼滅彼止息。」諸比丘!苦受……喜受……憂受……緣生舍受之觸生舍根,彼舍則知「我是舍」,彼生舍受之觸滅,則知:「如是之所感受,乃緣生舍受之觸生舍根,彼滅彼止息。」」
注1 三六受相應第十經,參照(漢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五卷頁)。
[四十] 第十 生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是。
三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苦根。彼如是知:「我生此苦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苦根,則無有此之理。」彼知苦根、知苦根之集、知苦根之滅、知已生苦根、無余滅處。已生之苦根,于何處滅無余耶?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離諸欲、離不善泌,有尋、有伺,于由離生喜與樂之初靜慮貝足而住,已生之苦根于此處滅無余。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苦根之滅,引心于涅槃。
四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憂根。彼如是知:「我生此憂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憂根,則無此理。」彼知憂根、知憂根之集、知憂根之滅、知已生憂根滅無余處。已生之憂根,于何處滅無余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尋伺寂靜放內淨,心是一趣、無尋無伺,于由定生喜與樂之第二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憂根于此處滅無余。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憂根之滅,引心于涅槃。
五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樂根。彼如是知:「我生此樂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樂根,則無此之理。」彼知樂根、知樂根之集、知樂根之滅、知已生樂根滅無余處。已生之樂根,于何處滅無余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離喜故住于舍,正念、正知,對樂身正受,如諸聖者之所宣說—對有舍與念樂住之第三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樂根于此處滅無余。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樂根之滅,引心于涅槃。
六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喜根。彼如是知:「我生此喜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喜根,則無此之理。」彼知喜根、知喜根之集、知喜根之滅、知已生喜根滅無l處。已生之喜根,于何處滅無余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斷樂斷苦故、及先早滅憂與喜故,為不苦不樂,于舍念清淨之第四靜慮具足而住,已生之喜根于此處滅無余。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喜根之滅,引心于涅槃。
七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不放逸、熱誠、精勤而住,其時生舍根。彼如是知:「我生此舍根,此為有相、有因、有行、有緣;無相、無因、無行、無緣生舍根,則無此之理。」彼知舍根、知舍根之集、知舍根之滅、知已生舍根滅無余處。已生之舍根,于何處滅無余耶? 諸比丘!此處有比丘,偏超非想非非想處,具足想受滅而住,已生之舍根于此處滅無余。 諸比丘!此名為比丘悟舍根之滅,引心于涅槃。」
第四 樂根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清淨與預流 乃至阿羅漢 沙門婆羅門 與三之廣說 鑽木與說生
第五 老品
[四一] 第一 老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東園鹿子母堂。
二
其時,世尊晡時,由宴坐起,坐于西之溫處以暖背。
三
時,具壽阿難至世尊之處。至已,敬禮世尊,以手摩擦世尊之手足,白世尊曰:「稀有哉!大德!未曾有哉!大德!大德!今世尊之膚色不能清淨皎潔,手足弛緩,一切多皺,身前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諸根有變異。」
四
「阿難!如是!于少壯有老法,于無病有病法,于壽咐有死法,膚色不能清淨皎潔,手足弛緩,一切多皺,身前傾,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之諸根有變異。」
五
世尊如是說示,如是說示已,善逝師更說曰: 禍哉可憐老 丑者成為老 暫時可意像 因老而破壞 譬如活百歲 終不免一死 老為無可逃 一切為破壞
[四二] 第二 溫那巴婆羅門
一
舍衛城。
二
時,溫那巴婆羅門至世尊之處。至已,與世尊俱相交談可慶慰、歡喜、感銘之語,而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溫那巴婆羅門,白世尊曰:
三
「尊瞿曇!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尊瞿曇!此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歸趣耶?對何之境為領受耶?」
四
「婆羅門!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何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婆羅門!此五根有異對境,有異行境,對他境互不能領受,以意為歸趣,意領受其境﹏」
五
「尊瞿曇!意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意以念為歸趣。」
六
「尊瞿曇!念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念以解脫為歸趣。」
七
「尊瞿曇!解脫以何為歸趣耶?」 「婆羅門!解脫以涅槃為歸趣?」
八
「尊瞿曇!涅槃以何為歸趣耶?」「婆羅門!所問過甚矣。所問不能取邊際。婆羅門!梵行立,即入涅槃,趣于涅槃、盡于涅槃。」
九
時,婆羅門對世尊之所說,歡喜、隨喜,即由座起,敬禮世尊,行右繞離去。
十
時,世尊于溫那巴婆羅門離去未久,告諸比丘曰:
十一
「諸比丘!譬如于重閣或重閣堂,日出時由東窗照入之光,止于何處耶?」「大德!是西壁。」
十二
「諸比丘!如是溫那巴婆羅門之于如來,信仰確固,如根之安住、堅固,為沙門、婆羅門、天、魔、梵天,世間之任何人不能奪。諸比丘!溫那巴婆羅門若于此位命終,則無結系于彼:溫那巴婆羅門將不再還此世。」
[四三] 第三 沙只城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沙只城安闍那鹿苑。
二
于此,世寓告諸比丘曰: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對此說之義述示,諸比丘聞世尊之所說,當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五根即五力,五力即五根耶?
四
諸比丘!信根即信力1,信力即信根;精進根即精進力,精進力即精進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五
諸比丘!譬如有趣向東、傾向于東、臨入于東之河。其中有洲,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諸比丘!又有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
六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耶?諸比丘!彼洲之東水與西水是。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一。
七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耶?諸比丘!彼洲之北水與南水是。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彼河之流稱為二。
八
諸比丘!如是,信根即信力,信力即信根;精進根即精進力,精進力即精進根;念根即念力,念力即念根;定根即定力,定力即定根;慧根即慧力,慧力即慧根。
九
諸比丘!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諸漏盡,依之而無漏心解脫、慧解脫,于現法自現證、證知,具足而住。」
注1 「信根即信力。」由原注。依勝解相之增上義的信根,不動于不信故為信力。比較過洲而東流之河,洲之東西水,唯一流水,而此南北之水,即如見為二流。
[四四] 第四 東河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之東河。
二
于此處,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
三
「舍利弗!汝對信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相信否?」
四
「大德!于此,我對世尊信仰故,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得成。大德!若對此不知、不見、不悟、不現證,于慧無觸者,則其信他故,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不成。大德!若對此知、見、悟、現證,觸于慧者,則無猶豫、無疑惑,對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大德!我對此知、見、悟、現證,觸于慧,對其無猶豫、無疑惑,封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若對此不知、不見、不悟、不現證,于慧無觸者,則其信他故,對信根之修習、多修,則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則不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舍利弗!若對此知、見、悟、現證,觸慧者,則于其無猶豫、無疑惑 ,對信根之修習、多修,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之修習、多修者,則得成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四五] 第五 東園(一)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東園鹿子母堂。
二
于此,世尊告諸比丘曰: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得成漏盡比丘,于悟記別,對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得知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對此所說之義述示,諸比丘當對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且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一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再不受後有。何為一根耶?慧根是。
四
諸比丘!聖弟子具慧者,則隨住于信、隨住于精進、隨住于念、隨住于定。
五
諸比丘!對此一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六] 第六 東園(二)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對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二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二根耶?
四
諸比丘!聖慧與聖解脫是。諸比丘!聖意即此慧根。諸比丘!聖解脫即此定根。
五
諸比丘!對此二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七] 第七 東園(三)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將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四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四根耶?
四
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五
諸比丘!對此四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八] 第八 東園(四)
一
因緣同前
二
「諸比丘!對幾何之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眼,以世尊為歸趣。大德世尊!願將此所說之義說示,諸比丘當將所聞受持。」 「諸比丘!然則諦聽,善自作意,我當說。」 「唯唯!大德!」彼諸比丘應諾世尊。世尊說示曰:
三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五根耶?
四
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五
諸比丘!對此五根之修習、多修者,則為漏盡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四九] 第九 賓頭盧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睒彌國之瞿師羅園。
二
其時,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記別于悟,知生己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三
時,眾多之比丘至世尊之處。至已,敬禮世尊,坐于一面。坐于一面之彼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記別于悟,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大德!觀何之義趣故,具壽賓頭盧頗羅墮闍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耶?」
四
「諸比丘!對三根修習、多修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何為三根耶?
五
念根、定根、慧根是。
六
諸比丘!對此三根之修習、多修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七
諸比丘!此三根以何為邊際耶?以滅盡為邊際。為何以滅盡為邊際耶?生老死是。諸比丘!觀生老死之滅盡故,賓頭盧頗羅墮闍比丘于悟記別,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再受後有。」
[五十] 第十 信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鴦伽國一名阿恕那之鴦伽種族聚落。
二
于此,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舍利弗!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對如來之教說生猶豫、疑惑否?」
三
「大德!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則對如來之教說不生猶豫、疑惑。大德!于有信之聖弟子,發勤而住,斷不善法、具足諸善法,精進、勇健堅固,于諸善法不舍其軛,是可期。
四
大德!其精進者,即其精進根是。 大德!于有信、發勤之聖弟子,有念,成就最勝之念慧,對其長久以前之所作,長久以前之所說,憶念隨念是可期。
五
大德!其念者,即其念根是。 大德!有信、發勤、系念之聖弟子,以舍為所緣,得定、得心一趣,是可期。
六
大德!其定者,即其定根是。大德!于有信、發勤、系念、定心之聖弟子,以「輪迴為無始,眾生為無明所蓋,為渴愛所系,致流轉、輪迴、不知其前際,然無明、闇聚無余滅盡,則為寂靜位,此為殊勝位,謂:當知一切行之寂止、一切取之棄舍、愛盡、離欲、滅盡、涅槃」是可期。
七
大德!其慧者,即其慧根是。大德!有信之聖弟子,如是再三發勤,如是再三憶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聞之諸法,今于身觸而住,于慧通達而觀。」
八
大德!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九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聖弟子若對如來一向信仰,彼則于如來之教說,不生猶豫、疑惑。舍利弗!有信之聖弟子,發勤而住,為斷諸不善法、具足諸善法,精進、勇健堅固,于諸善法不舍其軛,是可期。
十~十三
舍利弗!其精進者,即其精進根是。舍利弗!于有信,發勤之聖弟子……乃至……舍利弗!有信之聖弟子,如是再三發勤,如是再三憶念,如是再三入定,如是再三了知,生如是深信:「我前所聞之諸法,今于身觸而住,于慧通達而觀之。」
十四
舍利弗!其信者,即其信根是。」 此品之攝頌曰: 老與婆羅門 沙只城東河 四者之東園 賓頭盧信十
第六 拘薩羅
[五一] 第一 拘薩羅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薩羅國之拘薩羅婆羅門村。
二
于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三
「諸比丘!譬如于諸傍生中,以師子獸王稱為其最勝,乃依勢力、勢速、勇猛者。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之為最勝,乃資于菩提者。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
四
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
五
諸比丘!譬如于諸傍生中,以師子獸王稱之為最勝,乃依勢力、勢速、勇猛者。諸比丘!如是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之為最勝,乃資于菩提者。」
[五二] 第二 末羅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末羅國一名郁鞞羅劫波之末羅村。
二
于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三
「諸比丘!于聖弟子,若尚未生聖智者,則無四根之等住,無四根之安住。諸比丘!于聖弟子,若已生聖智,則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
四
諸比丘!譬如于重閣,尚未建屋頂,則無重簷之等住,無重簷之安住。諸比丘!于重閣若已建屋頂,則有重簷之等住,有重簷之安住。諸比丘!如是于聖弟子,若聖智尚未生,則無四根之等住,無四根之安住。諸比丘!于聖弟子,若聖智已生,則有四根之等住,有四根之安住。以何為四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是。五諸比丘!聖弟子若有慧,則隨信等而住,隨精進等而住,隨念等而住,隨定等而住。」
注1 雜阿含二六、一三(大正藏二、一八三b),二六、一五(同上二、一八三c)
[五三] 第三 有學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拘睒彌城瞿師羅園。
二
于此,世尊告諸比丘曰:……乃至…… 「諸比丘!有何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 「大德!我等于法,以世尊為根本……乃至……
三
「諸比丘!有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四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其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耶?諸比丘!此處有有學之比丘,對此為苦亦如實知,此為苦集亦如實知,此為苦滅亦如實知,此為順苦滅道亦如實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五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如是思擇:「其余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耶?」彼如是知:「其余之沙門、婆羅門,有如世尊之如是真實、如是說法者,無也。」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六
諸比丘!復次有學之比丘,知于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于身不觸而住,于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有學之比丘住有學地,知「我為有學。」
七
諸比丘!有何之理趣、依何之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耶?諸比丘!于此無學之比丘,知于五根。即: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以其趣、其最勝、其果、其究竟,于身觸而住,于慧通達而觀。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八
諸比丘!復次,無學之比丘,知于六根,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是。總此六根一切一切種,皆可滅于一切無余,于任何他處不再生六根,此當知。諸比丘!有此理趣,依此理趣故,無學之比丘,住無學地,知「我為無學。」
[五四] 第四 足跡
※ 二
「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類之足跡,皆為象跡所攝、以象跡稱為最上,以此為大故。諸比丘!如是,資于菩提之諸句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資于菩提之句耶?諸比丘!信根為資于菩提之句,精進根為資于菩提之句,念根為資于菩提之句,定根為資于菩提之句,慧根為資于菩提之句。
四
諸比丘!譬如一切步行生類之足跡,皆為象跡所攝、以象跡稱為最上,以此為大之故。諸比丘!如是,于資于菩提之諸句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句。」
[五五] 第五 核
※ 二
「諸比丘!譬如于諸核香中,以赤檀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資于菩提之覺分法,精進根為資于菩提之覺分法,念根為資于菩提之覺分法,定根為資于菩提之覺分法,慧根為資于菩提之覺分法。 四
諸比丘!譬如于諸核香中,以赤檀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五六] 第六 依止
一
舍衛城。
二
「諸比丘!比丘依止一法,對五根修習、多修。以何為一法耶?不放逸是。
三
諸比丘!以何為不放逸耶?諸比丘!于此比丘,于漏與隨有漏之諸法護心,彼于漏與隨有漏之諸法護心,則信根修習圓滿,精進根修習圓滿,念根修習圓滿,定根修習圓滿,慧根修習圓滿。
四
諸比丘!如是,比丘依止一法,對五根修習、善修習。」
[五七] 第七 梵天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初成現等覺,住優樓頻螺村,尼連禪那河邊之阿闍婆羅榕樹下。
二
時,世尊靜居宴然生如是之心念:「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信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念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定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慧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三
時,娑婆主梵天王對世尊之心念,以心知。譬如力士之伸屈臂,屈伸臂,如是速沒于梵天,現于世尊之前。
四
時,娑婆主梵天王偏袒上衣,向世尊合掌,白世尊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何為五根耶?對信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精進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念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定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慧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
大德!往昔,我于迦葉正等覺者修梵行。其時,我以娑婆比丘名被知于世人。大德!我對此五根修習、多修,于諸欲離諸欲,死後命終生善趣梵世,于此,我被知為娑婆主梵天王。
六
如是世尊!如是善逝!我知此見此,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究竟不死、趣向不死、究盡不死。」
[五八] 第八 須迦羅迦陀
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之……。
二
于此,世尊告具壽舍利弗曰. 「舍利弗!觀何之義趣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大德!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三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之敬禮。
四
舍利弗!云何觀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五
「大德!于此,漏盡比丘對順寂止、順等覺之信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精進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念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定根修習,對順寂止、順等覺之慧根修習。大德!觀如是無上之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六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觀如是無上安穩故,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之敬禮。
七
舍利弗!云何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耶?」
八
「大德!于此漏盡比丘,對師尊重恭敬而住,對法尊重恭敬而住,對僧尊重恭敬而住,對學尊重恭敬而住,對定尊重恭敬而住。大德!如是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作最勝敬禮。」
九
善哉,善哉!舍利弗!舍利弗!如是以最勝敬禮,漏盡比丘對如來或如來之教說以作。」
[五九] 第九 生(一)
一
舍衛城。
二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之不出現。
三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如來、應供、正等覺者之不出現。」
[六十] 第十 生(二)
一~二
舍衛城……說曰–
三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無調伏。
四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未生亦生,但除善逝之無調伏。」
第六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拘薩羅末羅 有學與足跡 核以及依止 梵天二之生
第七 覺分品
[六一] 第一 結
一
舍衛城。
二
諸比丘!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資于諸結之斷……
[六二] 第二 隨眠
※ 二
……資于隨眠之永斷……
[六三] 第三 偏知
※ 二
……資于行路之偏知……
[六四] 第四 漏盡
※ 二
……資于諸漏之滅盡。
三
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資于諸結之斷……資于隨眠之永斷……資于行路之偏知……資于諸漏之滅盡。
[六五] 第五 果(一)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二果之隨一果可期,于現法開悟,或多余依得不還果。」
注1 雜阿含二七、二三、二七(大正藏二、一九六b)。
[六六] 第六 果(二)
※ 二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是五根。
三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以何為七果、七功德耶?
四
于現法已得開悟;若于現法未停開悟,則于命終時得開悟;若于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若于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損害般涅槃;若于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得無行般涅槃;若于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無行般涅槃,則依五下分結盡,得有行般涅槃;若于現法不得開悟,命終時亦不得開悟,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中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損害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無行般涅槃,依五下分結盡,亦不得有行般涅槃者,則依五下分結盡,為上流至色究竟天。 諸比丘!對此五根修習、多修者,則有七果、七功德之可期。」
[六七] 第七 樹(一)
※ 二
「諸比丘!譬如于閻浮提之諸樹木中,以閻浮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 諸比丘!譬如于閻浮提之諸樹木中,以閻浮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六八] 第八 樹(二)
※ 二
「諸比丘!譬如于忉利天之諸樹木中,以波利質多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 諸比丘!譬如于忉利天之諸樹木中,以波利質多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六九] 第九 樹(三)
※ 二
「諸比丘!譬如于阿修羅之諸樹木中,以蘇質怛邏波吒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 諸比丘!譬如于阿修羅之諸樹木中,以蘇質怛邏波吒羅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七十] 第十 樹(四)
※ 二
「諸比丘!譬如于金翅鳥之諸樹木中,以拘吒賒摩利樹稱為最上。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菩提之最上。
三
諸比丘!以何為覺分法耶?諸比丘!信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精進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念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定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慧根為覺分法,資于菩提。諸比丘!譬如于金翅鳥之諸樹木中,以拘吒摩利樹稱為最上。諸比丘!如是,于諸覺分法中,以慧根稱為資于菩提之最上。」
第七 覺分品(終)
此品之攝頌曰 結以及隨眠 偏知與漏盡 二果與四樹 H之說此品
第八 恆河廣說(遠離依止)
[七一] 第一 遠離
※ 二
「諸比丘!譬如恆河,趣向于東、傾向于東、臨入于東。諸比丘!如是,比丘對 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入于涅槃。 諸比丘!比丘云何對五根修習、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入于涅槃耶?
三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修習回向于舍之信根。…… 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四
諸比丘!如是,比丘對五根修習,對五根多修者,則趣向涅槃、傾向涅槃、臨 入于涅槃。」
[七二八二] 第二十二
如于根相應,如于道亦相應。 注1 漢譯南傳(大藏經第十七卷一七九頁以下)參照。
攝頌曰: 趣向東者六 趣向海者六
相應部經典
以之于十二 共說恒河品 恆河若廣說,當依根可廣說也。
第九 不放逸品(遠離依止)
[八三九二] 第一十
攝頌曰: 如來與足跡 屋頂與根核 夏生花王月 日衣等十句 于遠離依止之廣說,依根廣說不放逸品。
第十 力所作品(遠離依止)
[九三一O四] 第一十二
攝頌曰: 力與種子龍 樹與瓶及芒1 廣空與二云 船舶與客河 于遠離依止,廣說根相應之力作所品。
?
第十一 尋覓品1(遠離依止)
[一O五一一七] 第一十二
攝頌曰: 尋覓次第漏 有以及三苦 礙與垢及舍 受乃至渴愛 以遠離依止可廣說根相應之尋覓品。
注1 此本之經數為十一經,原本之算法有誤,以下于原本注之算法多錯誤不能一一訂正。
第十二 瀑流品(遠離依止)
[一一八一二七] 第一九
[一二八] 第十 上分結
※ 二
『諸比丘!有五上分結。以何為五上分結耶?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是。 諸比丘!以此為五上分結。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五根。以何為五根耶?
三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修習回向于舍之信根。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此五根。』
攝頌曰: 瀑流與軛取 系以及隨眠 妙欲乃至蓋 蘊與上下分 以遠離依止善廣說根相應之瀑流品。
第十三 恆河廣說(貪欲調伏)
[一二九] 第一
※ 二
『諸比丘!譬如恆河……
三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為究盡貪欲調伏、為究盡嗔恚調伏、為究盡愚癡調伏,修習信根。……修習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傾入涅槃,臨入于涅槃。』
[一三O一四O] 第二十二
攝頌曰: 趣向東者六 趣向海者六 以之成十二 共說恒河品 依貪欲調伏,廣說根相應。
第十四 不放逸品(貪欲調伏)
[一四一一五O] 第一十
第十五 力所作品(貪欲調伏)
[一五一一六二] 第一十二
第十六 尋覓品(貪欲調伏)
[一六三一七五]第一十二
第十七 瀑流品(貪欲調伏)
[一七六一八四] 第一九
[一八五] 第十 上分結
※ 二
『諸比丘!有五上分結。以何為五上分結耶?色貪、無色貪、慢、掉舉、無明是。 諸比丘!此為五上分結。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五根。何為五根耶?
三
諸比丘!于此有比丘,為究盡貪欲調伏、為究盡嗔恚調伏、為究盡愚癡調伏,修習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修習慧根。 諸比丘!為對此五上分結證知……偏知……偏盡……予斷,應修習此五根。』
攝頌曰:
瀑流與軛取 系以及隨眠 妙欲乃至蓋 蘊與上下分 依貪欲調伏,廣說根相應之瀑流品 第四 根相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