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百論釋義破常品第九

此論七品破法,敘其來意有以下幾點,一者前六品破無常法完畢,此品破于常法,明常與無常諸法皆無實體,顯一切法空。二者若約總別來說,《一》、《異》兩品總破常與無常,大有是常法,瓶等是無常,故是總破常與無常。《情》、《塵》、《因中有果》和《因中無果》四品是別破四種無常法,今此一品別破五種常法,若總若別尋求此常無常法皆不可得,即是畢竟空,令眾生舍斷常之見,悟入中道,因悟中道,發生中觀,便得解脫。三者上來破因中有果生果和因中無果生果,外人說:從因生果是有為無常之法,可說是無實,今常在不滅之法應當實有,為破此常見,故有此品。四者從上品未接次而來,上品未論主明四句求因生果不可得,顯諸法無生,今接此辯論,外人說,從因生法,有生就有滅,可說是無,今不從因生法,常住不滅,可是實有,依論主意皆不然,故有此品。    又就通義論此品來意者,諸大乘經破無為法明無為法空,今欲解釋經義故說此品。又如《涅槃經》簡別正常邪常,說外道所計是于邪常,如來涅槃名為正常。所以說外道言常是邪常有,以求外道所計常法了不可得,無而謂有故名為邪,今欲破外道邪常,申佛無所得正常,故有此品。又根性不同,受悟有異,自有聞上諸品不悟,聞聽破常即便領解。此論始終破外道七種常義;被破神我常,次破大有常,今此品中破五種常義。謂時間、方向、虛空、微塵和涅槃。    或問:外道談常與佛法何異?解云:佛法有大小乘派別不同,小乘說有三種無為,謂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三種無為就是三種常法。大乘唯識宗說有六種無為,就是在前三種再加真如、不動和滅盡定三種成為六種無為,中觀三論宗常談說有五常,就在前三種外加真諦和佛果名為五種常。就此品論者,內外有二同三異,虛空、涅槃,內外大小乘宗皆明是常,時間、方向、微塵三種但是外道所說的常;佛法說此皆是無常。此品正破外道所計常法,傍破教內有所得常。就此又有破收的不同,外道五常但破不收,教內言常也破也收,破其能迷的執情,收其所迷的教法。義就破收中更簡兩句、若是虛空、涅槃,也破也收,若是時間、空間、微塵,但破不收。或有人問,佛法目的以證涅槃為究竟,今何故破涅槃常法?答言:佛本對生死無常說涅槃是常,應知涅槃非常無非常,離四句絕百非,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涅槃是常。又涅槃有體有用,體是非常非無常,約方便用說涅槃是常,而學者不識此義,定執涅槃是常,失望盤體性,同于外道,墮在常見,而不自知。    甲一  總破常法    外曰:應有諸法,無因常法不破一一修妒路    汝雖破有因法,不破無因常法,如虛空、時、方、微塵、涅槃是無因法不破,故應有諸法。    外人上來引有因法證明有因有果,今是引無因法證明有因果法。「無因」就是不從有因而生,不生也就不滅,不生不滅故是常法。若法從因生,有生就有滅,故有因法終歸破滅,無因法不生不滅,常存不變不可破滅,故是實有。既有常法,必有無常法,常無常法相待而有,有此故有彼。又滅無常得于常,如了脫生死無常而得涅槃常住,內外大小義皆同然。無常若無則知常法是有,這也是無相待。    內曰:若強以為常,無常同一一修妒路    汝有因故說常耶?無因故說常耶?若常法有因,有因則無常;若無因說因說常者,亦可說無常。    破有三義:一者本有無常可說有常,上來無常法被破,既無無常也無有常,而今你說有常,故是強說。本無有常,而強說為常,還是無常。二者外人本立無常,經上來各品的辯論研計,一無所有,今立常法了不可得,而你說有這是強說。本無有常,強說有常,這與說有無常相同。三者你是有因說有常法?還是無因說有常法?此處有因無因的「因」,與上文外人所說的「無因」的「因」,意義稍別。外人所說的「因」是因果的因,是生因,今此有因無因的「因」,當理由講,當原因講,就是審問外人,你說的「無因常法」你是有理由說有常法呢?還是沒有理由說有常法?若有原因說無常法,有因就是無常,若沒有原因說有常法,沒有原因就說那是常法,便是強說,我也可說那是無常法。    外曰:了因故無過一一修妒路    有二種因:一作因二了因,若以作因是則無常,我虛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說常。非無因故說常,亦非有因故說無常,是故非強為常。    這是外人救「常同無常」的責難。因有二種:一名作因,二是了因。作因又名生因,如從因生果故名生因,有為法皆由造作而起,故名作因。了因「了」是顯了,明了的意思。有總別兩種了因,總了因又有二種:一是用言說說明理由叫「言了因」,又名「言說因」,二是對待無常法顯示常法,故以無常法相對為常法的了因。別了因者各不相同,如虛空以色礙為了因,時間以四季花果為了因,方向以日出落為了因,微塵以粗果為了因,涅槃以無業煩惱纍為了因。因此五種法,明了有五種常法故名了因。今文外人所說「了因故無過」是說的總了因。故注文解釋說:「以作因則是無常」就是以無常顯示常。又說:「我虛空等常法以了因故說常」,此言了因就是指的「言說了因」。以有此了因故,所以不是沒有理由說常,也不是從作因所生,所以也不是有因墮于無常而強說為常,故言「了因故無過」。    內曰:是因不然一一修妒路    汝雖說常法有因,是因不然,神先已破,余常法後當破。    首先總破,就是總與否定。若言有常,不出人法,人常就是神我,上來已竟被破,這是指前破,法常有五種,如下文虛空、時、方等,這是指後破。你說有常在的人法,我都要破,沒有外人所說的常人常法,故言「不然」。    外曰:應有常法,作法無常故,不作法是常一一修妒路    眼見瓶等諸法無常,若異此法應是常。    外人上來以言說了因證明有常法,論主不與接受,謂言說因不能證明有常法,今外人直指可破壞無常的瓶,以顯示不可破壞的虛空等常法,以明有為生滅造作的是無常,便知不生滅不造作的法是為常法。這是對有為而顯無為,故無為法也是相待假名,同樣,生死涅槃真妄等法皆是相待假有,無有實體。    內曰:無亦共有一一修妒路    此文是二難:一是「無」難,二是「共有」難。所言「無」難者,外人以無常相待證明有常法,論主說:此義不能成立,故言「無」。以上六品談無常法,經過研計皆已被破,無常法既已無所有,你將何物證明有常法,故言「無」。又釋:外人既是以相待而立,論主還以相待而破。外人說:有作法是無常,無作是常者,論主言:我也以有無相待說:有作法既是有,無作法應是無,故言「無」。言「共有」難有,「共有」就是共同有。外人言:不作法無色香味觸故是常法,論主說:心法也同樣沒有色香味觸而是無常,據此而言,不作法與作法共相同了。外人本謂與無常法不同的名為常法,今作法與不作法既已共同皆是無觸,應同是無常而無有常,故言「亦共有」。    汝以作法相違故名不作法,今見作法有相故應無不作法。復次,汝以作法相違故不作法為常者,今與作法不相違故是應無常,何以故?不作法作法同無觸故,不作法應無常。如是遍常不遍常悉已總破,今當別破。    注文有二:初釋偈本,「如是」以下結前生後。釋偈本有同異兩門,作法和不作法相待無,作法有相故是有,無作法無相故是無,這是有無異門。「復次」以下釋「共有」,無作法與作法同無色觸故是「共有」名為同門。結前生後,結前總破常法,常法有遍常有不遍常,遍常如虛空,不遍常如微塵,皆已總破,此下當別破五種常法。    甲二  別破常     乙一  破虛空常    丙一  破虛空體    外曰:定有虛空法,常亦遍,亦無分,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一一修妒路    世人信一切處有虛空故是遍,信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時有虛空是故常。    外人立虛空明有三義:一虛空是常,二體遍一切處,三是一整體沒有部分。佛法毗曇人說:有兩種虛空,有為虛空。身內虛空和身外虛空是有為虛空,謂是色法:霄漢太空是無為虛空。毗曇人所以立有為虛空有《婆沙論》云:有去來故,能容有故,當知是有。或問:有為虛空與無為虛空有何不同?解云:有為空是色法,十一種色中空是一種,大乘百法論釋中也有「空一顯色」之說,無為空不是色,六種無為中有虛空無為,故唯識宗也說有為無為兩種虛空。又異部人云:虛空非色非非色,但隨世俗說名虛空,成實論師說虛空一向是無。    偈本先立虛空是有次標出三義:一常二遍三無分。虛空無處不有故遍一切處,沒有彼此固定界取故是一個整體沒有部分,「一切時信有」是釋常,是說過去未來現在名「一切時」,故虛空是常。    內曰:分中分合故分不異一一修妒路    破虛空是無分遍常。破虛空的意義有兩點:一者為破眾生的虛妄分別心,內外大小有所得人,皆謂瓶衣等是有,虛空是無,由此分別造業感苦,故今破此虛空,明無此等有無,令悟實相。二者為釋經,佛經中常藉虛空比喻法身真如等,若如外道所說的虛空意義,那所說比喻的佛法不也成了外道法了嗎?為此須破外道虛空。    「分中」者,比方說是瓶中一分虛空,是洞中的一分虛空,叫「分中」。「分合」是說瓶中的一分空是整體虛空的一部分與瓶相結合在一起,叫「分合」。這兩句是說明現實情況,虛空是有分的,是有一部分一部分的。「分不異」三字正破,意思是說:這瓶中的虛空是這一部分,那洞中的虛空是那一部分,各個處所的虛實空與各個處所的部分而不異,說明虛空是有部分的,若虛空有分就是無常,就不能遍一切處,故言「分中分合故分不異」。    若瓶中向中虛空,是中虛空為都有耶?為分有耶?若都有者則不遍,若是為遍瓶亦應遍。若分有者,虛空但是分,無有有分名為虛空,是故虛空非遍非常。    注文有四意:一雙疊、二雙定、三雙難,四雙結。「若瓶中向中虛空」這是雙疊,瓶中向中二處的虛空。「向中」謂洞中或屋中,這就是釋偈本「分中」二字。「是中虛空為都有耶?為分有耶?」這是雙定,反問外人你那瓶中虛空是都有十方整體的空呢?還只是一部分的空呢?定住外人的空義總不出這兩種。「若都有者」以下雙破二義:一者若瓶中空都有十方整體的空,則十方虛空盡在瓶中,瓶外應無虛空,這就不遍不常。若以為瓶中的空是遍十方都有的整體空,那瓶也要遍十方都有,空既是遍常,瓶也應遍常,這是就都有責難外人。二者「若分有者虛空但是分」這是說若瓶中的空是部分有的話,這空只與瓶大小相結合成為部分,這正釋偈本中「分合」二字,那虛空只是一部分一部分的,沒有什麼遍常整體的虛空。這是正破,就是偈本中所說的「分不異」。所以注文最後說:「是故虛空非遍亦非常」,這是雙結。    丙二  破虛空住處    外曰:定有虛空,遍相亦常,有作故一一修妒路    若無虛空者則無舉無下,無去無來等,所以者何?無容受處故。今實有所作,是以有虛空,亦遍亦常。    前一番是破虛空的體,今是破虛空的用。偈本先疊虛空遍常的體,「有作故」是說明虛空的作用。虛空是容納的作用,因為有虛空,人們才可以上舉下俯,才可以有去來造作等活動,若無虛空容納的作用,人就動彈不得,便無作為了。    內曰:不然,虛空處虛空一一修妒路    若有虛空法應有住處,若無住處是則無法。若虛空孔穴中住者,是則虛空住虛空中,有容受處故,而不然,是以虛空不住孔穴中。    論主總有二破,一破虛空還住在空中,次破虛空住在實中。外人既言人物皆住在無礙的虛空中有所作為活動,若無虛空容納便不得有所作為活動,由此可知虛空是人法的活動住處。今次問虛空,虛空既是實有的一法,也應該有它的住處,虛空住在何處?若言虛空無住處,今問別的事物皆有住處為什麼虛空獨無住處?又若言虛空無住處,那虛空便是無法,就是沒有虛空。你若定言有虛空法,虛空應有住處。若言虛空有洞穴中住,在霄漢中住,這是虛空還在虛空中住,那應有兩種虛空:一是能住的虛空,二是所住的虛空。若有兩種虛空,虛空便有部分,有能住的部分,有所住的部分。若虛空可分成部分,便是無常和不遍。    亦不實中住,何以故?實無空故一一修妒路    是實不名空,若無空則無住處,以無容身受處故。    第二破虛空住在實物中,實物中充滿礙物,如鋼鐵石頭中間無有空隙,無有容納處,故虛空不在實中住。前明虛空住在空中,便墮能所二空,今避免能所二空,住在實中,實中不能住,故進退為難。又實中無空,空則不遍,若實中有空,則不名實。    復次,汝方作處是虛空者,實中無作處故則無虛,是故虛空亦非遍亦非常。    這是天親的演破。外人前文說「有作故」證有虛空,可以去來造作活動,實中不能造作活動便無虛空,故知沒有又遍又常的虛空。    丙三  破虛空相    復次,無相故無虛空。諸法各各有相,以有相故知有諸法,如地堅相,水濕相,火熱相,風動相,識知相,而虛空無相是故無。    一切諸法皆有相狀,故知有諸法,如地水火風識五大各有各的相狀,而虛空沒有相狀,故知虛空是無。    外曰: 虛空有相,汝不知故無,無色是虛空相。    第二外人救。虛空有二相,一者標相,二是體相。對比有為是有,便知無為是無,就是用有為法作為無為法的標相,故言「無色是虛空相」,就是以無色處為虛空的標相。二是消滅有相法而得空無,這是空的體相。空有二相,而你不知,說為無相。    內曰:不然,無色名破色,非更有法,猶如斷樹,更無有法,是故無有虛空相。復次虛空無相,何以故?汝說無色是虛空相者,若色未生是時無虛空相。復次色是無常法,虛空是有常法,若色未有時應先有虛空法,若未有色無所滅,虛空則無相,若無相則無法,是故非無色是虛空相,但有名而無實。諸遍常亦如是總破。    第三破救,文有三段,都是破虛空體相的,虛空無體,哪有體相?第一就是無體破。外人說:虛空有相,無色處是虛空相,天親破道:「無色」處只說明是沒有色,不是說更有甚麼東西,比如說伐樹,此樹被伐斷運走了,就是說此樹沒有了,另外還能說明什麼?這怎能說明有虛空相?復次虛空無相,第二段文明虛空無相,本對有相,說明空相,比如滅了色相,名為空相,假若本來就沒有色相可滅,又如何對比證明有虛空相?可見虛空本來無相。「復次色是無常」以下,第三就常破空相。色是無常法,故有生滅相,虛空既是常法本來已有,已有的法不可見不可觸。故知本來無相本來無有。破虛空相一章無「修妒路」者,應知這是天親的義破,龍樹《中觀論·觀六種品》廣破虛空相,故提婆此論省略,天親為充實《百論》故又詳細。    乙二  破時間    外曰:有時法、常、相有故一一修妒路    破時間是常。大破虛空後破時者,外道見識淺識與世人相同,見年年都有春夏秋冬四季,故謂時間是常。又時間前推無始,後思無終,故言時法是常。外道釋時間有兩家不同:一者執時間是常、是萬物的了因,了謂了解也是明了,因時間的四季不同,可以了知萬物生長的情況不同。《智度論》說:時是不變因,時體是常故名不變。又萬物自有生滅去來,而時體無有變易,故名不變因。二者又有外道計別有時體,是無常法,能生萬物也能殺萬物,如草木禾苗,春生冬死,名為萬物的生殺因,如有偈云:「時來眾生熟,時去則摧促,時能覺悟人,是故時為因。」佛法中也有兩種說法,譬喻部說別有時體,非色非心,其體是常而法是無常,但法在時中生存活動,其次毗曇、成實、唯識、中觀各家,皆言時無別體,因法假名時。此論外人立時是常,屬前第一種說法。偈本外人立義有三:一明實有有時法,二明時體是常,三憑相可知,如憑借草木花果等知有春夏秋冬四季。    有法雖不可現見,以共相比知故信有。如是時雖微細不可見,以節氣花實等故知有時。此則見果知因。復次,以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時。無不有時是故常。    注文先釋偈本「相有故」釋二種相,一是標相,以借別的物事相對比得知名為標相,如「有法雖不可現見,以共相比知故信有」。這里是比如見人在走,從東村到西村,但人看不見太陽在走,只見東出西落,這樣,雖看不見太陽在走,將人比日,就知道太陽也在走,這是以標相推理比知有時。「復次,一時不一時久近等相故可知有時」,這是舉時間的體相說明有時。若以一小時為「一時」,兩小時三小時等就名為「非一時」。一日為近,百年為久,這都是時間的概念。    內曰:過去未來中無,是故無未來一一修妒路    此文破三世時間是常,而正提住外人過去是常以破未來。過去時既是常,既過去時定住在過去,不轉作未來,過去從不屬從未來中所轉,即未來中無過去,故言「過去未來中無」。以過去定住在過去,不轉作未來,「是故無未來」,若約三世說,此處尚欠兩句,一是應有「過去現在中無,是故無現在」。二是應有「現在未來中無,是故無未來。」偈本只是舉始及終為言耳,只是捉住過去破未來,文含此義,在言省略。    如泥團時現在,土時過去,瓶時未來,此則時相常故,過去時不作未來時。汝經言:「時是一法是故過去時終不作未來時,亦不作現然時。」若過去作未來者則有雜過。又過去中無未來時,是故無未來。現在亦如是破。    注文有四:初一明三世時相不同而體是常。第二正破未來時,破未來時又有二:一過去不轉作未來破,二過去轉作未來破。第三過去時中無未來時破。第四例破現在時。「過去時不作未來時」,就是說過去時不轉作未來時,理由是外人主張時法是常,常法是不能改變的。又你外道經中說時間是一常法,既然是一種常法,那麼,過去便定住過去,怎行能轉變成未來呢?本來一年四季周而復始是可以轉變的,但若說時間是常就不能轉變,所以小結說:「是故過去時終不作未來時」。不但不能轉作未來時,同樣也不能轉作現在時,因為常法是不能轉變的。其次,假若說過去時能轉變作未來時,這有兩種過錯,一是違反外人時法是常的宗旨,自相矛盾;二是未來時有雜亂的過失。這未來時是由過去轉變過來的,故含有過去的成分,未來時又會轉變成現在。故又有現在的成分,這豈不是雜亂嗎?故轉也不是,不轉也不是。「又過去時中無未時故無未來時」這是第三就過去時中無未來時破未來時,都是以過去時破未來時。「現在亦如是破」。這是第四例現在時,這就是說:破未來時如上文所說,現在時也應這樣破,應當說:「過去時不作現在時,汝經言時是一法,是故過去時終不作現在時,亦不作未來時。若過去作現在者,則有雜過。又過去中無現在時,是故無現在。這都是以過去時是常,破未來時和現在時,若無未來時和現在時,也就不會有過去時,所以過去,未來和現在時皆不得成立。    外曰:受過去故有時一一修妒路    汝受過去時,故必有未來時,是故實有時法。    上文論主捉住過去是常,明過去定住在過去,過去不轉作未來,故未來中無過去,也是過去中無未來,故未來中無過去,也是過去中無未來,故言「過去未來中無,故無未來。今外人說:你只是不承認有未來,但接受說有過去,若有過去,必有未來。    內曰:非未來相,過去一一修妒路    此文我國古代有三種解釋:第一種解釋說:「非」字就是無,意謂既無未來何有過去:故言「非未來相,過去」。第二種釋云:我先說是無未來相耳,不是接受你說的過去時。第三種解釋作為二破,「非未來相」第一破,意謂:過去定住過去,不轉作未來,故無未來相,故言「非未來相」,「過去」又是一破,意謂縱然許你過去可轉作未來,那便失掉過去,沒有了過去。作此二破是依天親注文和《智度論》卷一釋。此二破前一說:過去不轉作未來便無未來,後一破說:若過去轉作未來便無過去,故過去未來皆破。    汝不聞我先說,過去土不作未來瓶。若墮未來相中是為未來相,云何名過去,是故無過去。    注文第一句「過去土不作未來瓶」就是釋偈本中「非未來相」,也就是過去定住過去,不轉作未來,故「非未來相」。「若墮未來相中,是為未來相,」便沒有過去。這是說,若過去時轉未來時,那就是未來相,就沒有過去時了。要將「非未來相」中的「非」字貫通到「過去」上,應讀作「非未來相,非過去相」,意謂:非但無未來也無過去。過去和未來皆無實體。    外曰:應有時,自相故別一一修妒路    若現在有現在相,若過去有過去相,若未來有未來相,是故有時。    上有兩番問答,初番問答破未來,次番問答破過去,此二若破則三世皆破。外人無言可救,故直明現見有三世相狀不同。又初番問答就不轉作門破三世,次番問答就轉作門三世。依外人意,應有三世,若無三世應無因果,若無三世便無知三世智。    內曰:若爾,一切現在一一修妒路    若三時自相有者,今盡應現在。若未來是為無,若有不名未來,應名已來,是故此義不然。    上破三世明作不作有互失的責難,若過去不轉作未來,這得有過去而失掉未來;若過去轉作未來,這不僅違反自家時法是常的宗旨,還有雖得到未來而失掉過去的失誤,故是互失。今外人立三世皆有自相,論主破道,若三世皆有自相,應三世皆在現在,因為只有現在才名為有,過去和未來不名為有,便失去過去和未來,若失去過去和未來,也就不能成立為現在,而三世皆無。這不 但破外道的常法時間,也破自部的無常時間,毗曇和成實學者都說三世是有,若言三世皆是有,應三世都在現在,若有的在現在,有的不在現在,便應有的是有,有的不是有。    外曰:過去未來行自相故無咎一一修妒路    過去時未來時不行現在相,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時行未來相,是各各自相故無過。    救上來一切皆是現在的難,外人說:我先言三世皆有「自相」,不是說過去未來同有現在的相,我的意思只是:過去時表現過去的相,未來時表現未來的相,以過去和未來各自表現各自的相,故說有自相,不皆表現未來的相,以過去和未來各自表現各自的相,故說有自相,不皆表現為現在的相。如《成實論》說:「過去未來行曾(經)當(來)之相,現在行現起之相」故不得三世皆表現為現在的相。    內曰:過去非過去一一修妒路    此偈本也有數意,今但二釋。上文論主捉住「有相」二字說明,若三世皆是有相,並應盡屬現在,無有過去、未來。外人受屈,便重明三世各行自相,未來時行未來相,皆不行現在相。今論主又捉住「行相」二字,故說「過去非過去」。這話的意思是說:你言「過去時行過去相」假若過去時猶能表現過去時自己,不離自相,還有自相的話,這不名過去,應名現在,故言「過去非過去」。又若嘉賓去的時法果真是過現在去,舍離自相,無有自體,便是無法,若是無法,不名過去,故言「過去非過去」。    若過去過去者,不名為過去,何以故?離自相故,如火舍熱,不名為火,離自相故。若過去不過去者,今不應說過去時行過去相。未來亦如是破。是故時法無實,但有言說。    注文為二:一解釋偈本,二總結無時。初又分二:先開兩關破過去,次例破未來。先釋過去時法,若果真舍離自相,過現而去,這是無法,若是無法,不名過去,比如于火,以熱為相若舍離熱相,便不名為火。「若過去不過去者」下,明過去時法猶表現過去時相,沒有失離自相,這不名過去,應名現在,故言「過去非過去」,這是正釋偈本。「未來亦如是破」者,也應開兩關例破,一是未來未來。二是未來非未來。最後「是故」以下總結無有實時。    乙三  破方一一空間    前破虛空含有破空間的意義,但不是正破空間,主要是破虛空實有遍常的自體,今破方向似乎是正破空問。「方」謂方向,就是東方西方,四維上下,稱為十方,故是空間。《智度論》釋十八空中有「大空」一詞就是破「方」的。如彼論說:「十方相空,是為大空」。彼論設問答說明此義。「問曰:十方空何以名為大空?答曰:『東方無邊故名大空,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令眾生不迷悶故名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大空’」。《智論》又說:」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諦故破「。今論也是這樣,約世俗諦故說有方,就第一義諦是故破方。    外曰:實有方常,相有故一一修妒路    日合處是方相,如我經說: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日初合處是名東方;如是余方隨日為名。    偈本外人立中有三義:第一、言「實有方」,第二「常」者,是說方的體性是「常」,第三,「相有故」說明「方」是有「相」的,是藉日為相,故名有方。「日初合處是方相」者,是說:與太陽結合處就是方的相,譬如早晨太陽初出時的處所就是東方。「如是余方隨日為名」者,就中隨著太陽轉換處所便有南方、西方和北方,比如太陽到是午時名為南方,太陽沒落處所名為西方,夜間沒有太陽時,日在北方。外人雖說有空間方相(向),終舉不出方的體相,只好藉太陽為方的標相。    內曰:不然,東方無初故一一修妒路     此破外人言太陽初出處是東方的立義。古代印度各種外道和世俗以及佛教都說日月圍繞須彌山轉,以須彌山為中心,周圍鹼水海中四方各有一大洲,名為四大部洲。須彌山東方的洲名弗于逮,又叫東勝神洲;須彌山南方的洲名閻浮提,又叫南贍部洲;西方的洲名拘耶尼,又叫西牛賀洲;北方的洲名郁單越,又叫北俱盧洲。我們住是的南瞻部。這四大部洲又名四天下。日月圍繞須彌山動轉,太陽運行到東勝神洲午後時,光亮射到南瞻部洲南瞻部洲,的人認為日初出是東方;太陽運行到南瞻部洲午後時,光亮射到西牛賀洲,西洲人認為日出是東方;太陽運行到西牛賀洲午後時,光亮射到北俱盧洲,北洲人認為日初是東方;太陽運行到北俱盧洲午後時,光亮射到東勝神洲,東洲人認為日初出是東方。照這樣說來,四大部州皆有日出時,應皆是東方,皆有日落時也皆應是西方。拿現代的科學眼光來看也是一樣,南半球的人看到日落處說是西方,北半球的人看到日初出認為是東方。由此看來,哪有一定的東方,也沒有一定的西方。今論主只舉一處而言,故說「東方無初」。又東洲的午後是南洲人的日出時,南洲的午後是西洲人的日出時,這樣,四洲皆有日出時也皆有日落時,定以何處為東方,故言「東方無初故」。    日行四天下,繞須彌山。郁單越(北洲)日中,弗于逮(東洲)日出,弗于逮人以為東方;弗于逮日中。閻浮提(南洲)日出,閻浮提人以為東方;閻浮提日中,拘耶尼(西洲)日出,拘耶尼人以為東方;拘耶尼日中,郁單越(北洲)日出,郁單越人以為東方。如是悉是東方、西方、南方、北方。復次,日不合處是中無方,以無相故。復次,不定故,此以為東方,彼以為西方,是故無有實方。    注文有三段,第一,釋偈本,以太陽轉繞須彌山運行照臨四天下,四洲皆有日初出時也皆有日沒落時,應四洲皆是東方、皆是南方、皆是西方和北方,故東西南北沒有固定的處所。「復次,日不合處是中無方」第二難外人既以為日為方相,今明日不昭處應無方相(向),如鐵圍山幽處恆無日照,應無有方。「復次,不定故,此以為東方,彼以為西方。」。第三就不定破、前就四天下說明沒有固定處名為日初出的東方,今隨舉一事說明沒有固定的方向;譬如一棵樹,有二人因站的位子不同,這人看樹在東邊,那人看樹在西邊,哪有固定的方向?故《肇論》說:「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以實無有定方去故。    外曰:不然,是方相一天下說故一一修妒路    是方相因一天下說,非為都說,是故東方非無初過。    救上三責難:若就四天下說,可言東方無有定初,今只就南閻浮提一天下說,日初出處定是東方,故東方不是無初。救第二難云:若約四天下說,或可有太陽照不到的地方,今就一天下說,沒有太陽照不到的地方,故常有方相(向)。救第三難云:約一天下說,方相(向)常定,沒有不定的東方。    內曰:若爾有邊一一修妒路    若日先合處是名東方者,則諸方有邊,有邊故有分,有分故無常處,是故言說有方,實為無方。    此破,外人雖免三難而墮有邊。原來空間是無盡無邊的。如經說:「東方虛空可思量否?弗也世尊!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否?弗也世尊!」十方虛空既是無邊無盡,不可思量,外人約一天下說方相,諸方便有邊際限量,不邊際限量就叫「有分」,有分故是無常,若言有方相是常者,但有空言,而無實際。    這里要說明一個問題,這是佛經中常說:有須彌山和四大部洲及日月繞須彌山的說法。這種說法有釋迦佛出世以前印度就有,是古代印度人普遍的看法,不是佛教創造的。    試看《百論》此文,提婆舉四天下破外人說東方無定初,外人便承認錯了,遂改為約一天說。四天下的說法若只是佛教的主張,論主約四天下破方,外人應不承認,應加反駁,今外人既迴避四天下的破斥,而改說「是方相因一天下說,非為都說」(四天下),可見外人是承認日月繞須山和四大部洲的。則此可知佛經中所說的須彌山和四大部洲,皆是如來隨順世俗而言,不完全代表佛教,所以在《佛藏經》和《涅槃經》中都有「如來不與世間爭」的句子,佛與外道爭的是真諦而不是世俗諦,後業佛教因明學中也有不犯「世間相違過」的規定 ,這與「如來不與世間爭」是一致的。《百論》最後說:「隨俗語故無過。如佛雖知諸法無相,然告阿難入舍衛城乞食。若除土木等,城不可得,而隨俗語故不墮妄語」。日月繞須彌山的說法也是這樣,是釋迦在世時隨須當時人們的知識水平而說的,所以不要以現代的科學發展水平要求古代,也不要以現代科學眼光看不到須彌山和四大部洲,便謂佛經所說不實。佛陀是講現實的,是隨機施教的,絕不會越過當時人的知識水平而說與世間相違的教法。    乙四   破微塵     前破遍常,今破不遍常,故次破微塵。微塵極細,最小的叫鄰虛塵,為肉眼所不見,現代用放大儀器才能看見,如原子電子等,是一切物質的基本元素。古代釋微塵有三家,一是外道,謂實有微塵,圓而是常,無十方分,但可義論十方分,從二緣生故是無常。二緣者,因緣、增上緣。若約六因說:從過去業力生是異熟因,前後相續是同類因,四相共起為俱有因,既為四相所牽故是無常。三是大乘人言:沒有實在的微塵,如《唯識論》說:心外無境故無微塵。《智度論》云:「若有十方分則不名微塵,若無十方分則不名為色」。這是破微塵的話。又如羅什答慧遠問:佛不說有至細微塵,但說一切色若粗若細皆是若、空、無常、無我,令人得道。    破微塵有二:一是外人立,二是論主破。外人先立:    外曰:雖無遍常,有不遍常,微塵是,果相有故一一修妒路    外人立中有三,一是「雖無遍常」承認沒有前面的虛空、時問和方三種遍常。「有不遍常、微塵是」是第二立有不遍常。「果相有故」第三舉相證有,又是舉果證因。微塵極細,無法說明其存在,只好舉諸物粗相證明有微塵的細因,因為一切物體皆是微塵的果相故。    世人或見果知有因,或見因知有果。如見芽等知有種子,世界法見諸生物先細後粗故。可知二微塵為初果,以一微塵為因。是故有微塵,圓而常,以無因故。    注文為二:一者,就近先釋「果相有故」,列舉二門,一是舉「見果知有因」,二是舉「見因知有果」,這是就總的方面說的。「如見芽等知有種子」這是第二解釋「見果知因」,種子細小埋在土中雖不可見,今見有芽莖葉等,定知必先有種子而後生芽、莖葉等。「世界法見諸生物先細後粗故」,這句是釋「見因知果」門,是說世間法中見諸生物先小後大,說明果由因生。二義之中外人唯取「見果知因」以說明微塵的存在。「可知二微塵為初果,以一微塵為因」。這正說明微塵與諸物的因果關系,以二微塵為最初的細果,以大千世界為最大的粗果,一切諸物莫不以微塵為基因,以諸物「果相有故」證明微塵本因的存在。「圓而常以無因故」是釋偈本「有不遍常」,無十方分故稱「圓」,」以無因故「是釋「常。」    內曰:二微塵非一切身合,果不圓故一一疏云:此是修妒路    諸微塵果生時非一切身合,何以故?二微塵等果眼見不圓故;若微塵身一切合者,二微塵等果亦應圓。    計有五破,今是第一,以果證因破。外人意見:微塵極細,非眼能見,若微塵多聚,成果轉粗便可眼見。今論主破道:若一塵為細,二塵為粗,這二微塵是怎樣結合而成為果的呢?若將二微塵並列在一起,只有一部分相接觸,大部分不接觸,也不能成為一物,故言「非一切身合,果亦不圓」。若放大說,二微塵比如兩個米面做的元宵,放在一起,只有一方面接觸或結合,也未合成一物這是果不圓。若微塵身完全結合成一體時,這二微塵的果才應當是圓。    復次,若一切身合,二亦同壞一一疏云:此是修妒路    若塵重合則果高,若多合則果大。以一分合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    前文舉果不圓,驗知二塵因「非一切身合」,今第二縱其二塵「一切身合」則二塵因同時並壞。二塵因同時並壞者,比如兩個無宵,若要它「一切身合」,就得將兩個無宵揉成一個圓體,這叫「一切身合」,這就是兩粒微塵全身都結合在一起了,團成一個圓體叫「果圓」,這樣,二微塵「一切身合」了,在果也「圓」了,因果也相應了,可是二微塵破壞了,若微塵可壞便是無常。外人主張「微塵圓而常」,今就破此二義。    注文還是破此二義,微塵若重著壘結果則高,若多積聚結果則大,這是破其圓義。「以一分合故」以下,破其常義。    復次,微塵無常,與虛空別故一一修妒路    若有微塵,應當與虛空別,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    虛空無有體相,若有微塵應與虛空別異,應有體相,若有體相,但應占有空間位置,若占空間位置,則應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就是無常。    復次,以色味等別故一一修妒路    若微塵是有,應有色味等分,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    第四次破,外人承認,瓶等諸法皆由色香味觸等無素組成,事見《根》《塵》等品,今據此以破外人。若有微塵,應具有色香味觸,若有色香味觸諸分,就是無常。    復次,有形法有相故一一疏云:此是修妒路    若微塵有形,應有長短方圓等,是故微塵有分,有分故無常,無常故無微塵。    前明微塵與虛空別異應有體相,今明微塵是色法應有形相,若有形相就「應有長短方圓」,「等」者,謂青黃赤白等顯色,若有顯形諸色,是則有分,有分故無常。「無常故無微塵」者,是說無有常法的微塵,不是說沒有世俗諦中生滅無常的微塵。    乙五  破涅槃     丙一  破所得涅槃    涅槃是出世法。前四種是破世間常法,此破涅槃是破出世常法。以世人不知,唯求出世人能知,故最後破外的邪執涅槃。如《中論》明大乘觀行也是最後辯明涅槃。《中》、《百》二論雖有不同,但並是破邪涅申正涅槃,此處不異。外道沒有真正的出世法,所以也沒有真正的出世涅槃。外道最高的境界,無非是無想定和非非想定,最後報生無想天和非非想天,他們便以為得到了涅槃,其實他們沒有斷除三界煩惱,故得不到出世涅槃,還是以三界生死為涅槃。阿毗曇人認為:別有出世無為涅槃法,是善是常,在生死以處,為煩惱所障,修八正道、得盡智除煩惱。得無為涅槃,屬于修行者。此與地論師本有涅槃相似。《成實論》明無有煩惱業處就是涅槃,不屬善惡無記三性,但從修善因而得故名為善。《十地論》說有四種涅槃,一是性淨涅槃,二是方便淨涅槃,三名圓淨涅槃,四名如如涅槃。《攝大乘論》也說四種涅槃:本淨涅槃,有余涅槃,無余涅槃,無住涅槃。    丁一   破涅槃與無煩惱不異    外曰:有涅槃法常,無煩惱涅槃不異故一一修妒路    愛等諸煩惱盡是名涅槃,有煩惱者則有生死,無煩惱故永不復生死,是故涅槃為常。    偈本,外人立有三義:一者,立涅槃是有,是出世安樂法,離世間煩雜,但是清淨無為,故言「有」。又為簡別撥無涅槃的人而言有,又為彈斥提婆一切皆空是故言有。第二「常」者,明涅槃體性是常。三者「無煩惱涅槃不異故」者,是釋成常義。何故說涅槃是常?無煩惱故常,離生死故常。    內曰:不然,涅槃作法故一一修妒路    破外人涅槃與無煩惱不異的說法。有煩惱時就不能無煩惱,由修道的作用,斷除煩惱才得此無煩惱的涅槃,然而此無煩惱的涅槃就是本無今有,造作之法。既是本無今有,則已有還無、是生滅之法就是無常。此無煩惱的體既是生滅造作而有,豈是常法!又言作法者,此無煩惱體為道諦所作,故言「作法」。    因修道故無諸煩惱,若無煩惱即是涅槃者,涅般則是作法,作法故無常。復次,若無煩惱是名無所有,若涅槃與無煩惱不異者則無涅槃。    注文為二,第一,明涅槃是「作法」,作法是無常,故涅槃不是常。第二,「復次」以下,明無煩惱為無所有,無所有也不能是涅槃。小乘毗曇宗說:涅槃是本來就有的善常法,在生死之外,為煩惱覆障,故凡夫不得涅槃,不為今文所破,《成實論》既以無煩惱為涅槃,今問:為本有此無煩惱?為本無此無煩惱?若本有此無煩惱,便與毗曇相同,若本無此無煩惱,須藉修道對治。而後得無煩惱,這便與外道相同,是造作而有,也不是無為涅槃。    丁二  破涅槃是無煩惱因    外曰:作因故一一修妒路    涅槃為無煩惱作因。    涅槃為無煩惱作因者,要先以涅槃為所觀境,然後生智、斷除煩惱,得于解脫;如因觀真諦境,得生空慧。斷除煩惱,故為無煩惱作因。這種說法是先有涅槃,在生死外,藉修解斷惑,而後為無煩惱作因。成實師的本有涅槃,地論師的性淨涅槃,毗曇師的無為涅槃,皆同此類,先有此在前。    內曰;不然,能破非破一一修妒路    破涅槃為無煩惱作因。「能破」者,述外人義,外人說:涅槃是無煩惱的因,由涅槃故能無煩惱,由涅槃故能解脫,由涅槃故能得于破,故涅槃名為「能破」。「非破」者,是論主的批駁。論主的破意:涅槃就是無煩惱,涅槃就是解脫,為什麼說:「涅槃為無煩惱作因」,涅槃是果名,解脫也是果名,而你說是無煩惱的因,豈不是顛倒因果?外人所說的「能破」即是「非破」,不成為「能破」,否定涅槃能破煩惱,為無煩惱作因,故言「能破非破」。又涅槃滅諦若是因者,修習道諦應當是果?這又是因果顛倒。又若涅槃是因,涅槃應不是解脫,故言「能破非破」,此義為正。    若涅槃能為解脫者,則非解脫。復次,未盡煩惱時應無涅槃,所以者何?無果故無因。    注文有二:一者,縱許是因是能破,若涅槃是因者,涅槃應不然解脫。然而涅槃就是解脫,解脫就是涅槃,也就是無煩惱。若涅槃是因者,應以何為果?二者,若為無煩惱作因者,煩惱若未斷盡,這時沒有「無煩惱」,涅槃為誰作因,故言「無果故無因」。    丁三  破涅槃是無煩惱果    外曰:無煩惱果一一修妒路    此涅槃是無煩惱的結果。由于修行斷盡煩惱而得淨涅槃,故是無煩惱的結果。這是成實師的始有涅槃、地論師的方便涅槃,由斷盡煩惱,息妄顯真,是為無煩惱的結果。    又斷五住煩惱、滅二種生死,這是漢地佛教各宗共同的說法。    注文有三句:初句否定第一次立「涅槃與無煩惱不異」,次句否定涅槃「為無煩惱作因」,此兩次立皆被破故;第三句正釋偈本立,涅槃「是無煩惱果」,最後總結「非無涅槃」。    內曰:縛可縛可便,異此無用一一修妒路    破上涅槃是無煩惱果,作無用破。偈本中有三件事:一者是「縛」是指的煩惱和業,煩惱能捆綁眾生于生死,故名為「縛」二者是「可縛」是指眾生,眾生被煩惱所縛,故名「可縛」。三是「方便」就是三十七道品,修此道品有斷煩惱的功用。這說明須有人修道品斷系縛得解脫才有作用;「異此無用」者,若涅槃是無煩惱的結果這就沒有用處了。涅槃不是煩惱故沒系縛的作用,涅槃不是眾生故沒有斷煩惱的作用,異此三法,故名「無用」。小乘涅槃沉空趣寂,證得無余涅槃,身智不全,便不能度眾生,故是無用;大乘佛果涅槃,雖處涅槃能度眾生,雖度眾生而不離涅槃,故名無住涅槃。有體有用。    縛名煩惱及業,可縛名眾生,方便名八正道。以道解縛,故眾生得解脫。若有涅槃異此三法,則無所用。復次,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為因。    注文有二。先縱許涅槃是無煩惱的果,而墮無用過。「復次」以下,否定外人的無煩惱的結果。「無煩惱是名無所有,無所有不應為因」,既無有因,怎能名為無煩惱的果!    有因方有果,無因便無果。    丁四  破斷無為涅槃    外曰:有涅槃,是若無一一修妒路    若縛可縛方便三事無處是名涅槃    上來三番問答皆就有無煩惱說有涅槃,是破有余涅槃,今以斷無為涅槃,便是破無余涅槃。故肇師立小乘涅槃義說:「大患莫若于有身,故灰身以歸無;勞勤莫先于有智、故絕智以論虛」。無余涅槃沒有度眾生的大用,故說小乘為偏空涅槃,然外道的斷無尚不及此。又前破有為涅槃,此破無為涅槃,故有無皆不是涅槃,故下文云:涅槃「非有非無」。    內曰:畏處何染一一修妒路    無煩惱無眾生,無方便修道法,這是斷滅見的深坑,是大怖畏處,爾等外道何以貪染這可怕的邪見!這正破外道的斷滅見,兼呵小乘的灰身滅智。    以無常過患故,智者于有為法棄捐離欲,若涅槃無有諸情及所欲事者,則涅槃于有為法甚大畏處,汝何故心染?涅槃名離一切著,滅一切憶想,非有非無,非物非非物;譬如燈滅,不可論說。    注文為二:第一,先破外人的斷無涅槃,第二,從「涅槃名離一切著」以下,略申正涅槃。破斷無涅槃文義易知。申正涅槃,言「離一切著」者,就是于外境無著。「滅一切憶想」者,是說于內智無心。即是肇公所說的「無外無數,無內無心,彼已寂滅,乃名涅槃」。又言「非有非無」者,「非」是「不」義,意謂:不是上來三家的妄有涅槃,也不是第四家的斷無涅槃,故言「非有非無」。又于外無著,于內無凡,名為涅槃,人謂:還是有此涅槃,故言「非有」,若聞「非有」便又著無,更言「非無」,故正涅槃者「非有非無」。言「非物非非物」者,有人雖聞涅槃「非有非無」,終謂有一切法,故言「非物」,若聞「非物」又著「非物」故更說也不是「非物」故言「非非物」,這是心行處滅;又說:「譬如燈滅,不可論說,」這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即是中道實相,不可思議的諸佛境界無住涅槃。    丙二  破能得涅槃的人    外曰:誰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是涅槃何人得?    外人設問有其二意:第一,舉能得的人證明有上所得的四種涅槃,有能得的人必有所得的法。第二,問論主正涅槃義,若言: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正涅槃者,誰能得此涅槃?欲明既有所得的法,應有能得的人。    內曰:無得涅槃一一修妒路    我先說如燈滅,不可言東去,南西北方,四維上下去;涅槃亦如是,一切語滅無可論說,是無所有,誰當得者?設有涅槃,亦無得者。若神得涅槃,神是常是遍,故不應得涅槃。五陰亦不得涅槃,何以故?五陰五常故,五陰生滅故。如是涅槃當屬誰?若言得涅槃,是世界中說。    前明無有所得的法,今辨無有能得的人。前文說:正法涅槃「非有非無」不可言說,不可思議,是不能有所得的,法既不可得,哪里有能得的人?有誰能得到不可能得到的寂滅法呢?故《金剛般若》說:「佛得無上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三菩提。」今涅槃也這樣,無有能得是涅槃者。又一切法無人無我,有誰能得涅槃?若以為神能得涅槃,尋求神了不可得,哪里有神!假設有神、若說神是常是遍也不應有所得。若言五陰能得涅槃,求五陰的實體了不可得,哪里有五陰能得涅槃!假使有五陰法,五陰是生滅的,是無常的,自身不固,何能得涅槃常法?有人要問:照你這樣說,就沒有能得涅槃者了?答言:若能不見有內有外,不見能得所得,便是證得涅槃。故《肇論》說:「大像隱于無形,故不見以見之,玄道存乎絕域,故不得以得之。」《般若·三慧品》說:「無所得即是得,以是得無所得」。若能會得其中妙義,便能證得正法涅槃。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