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百論釋義 前言

百論釋義

提婆菩薩造論

劉常淨釋

前言

   中觀三論的教義,是直承《般若》、《華嚴》、《法華》、《無行》、《思益》、《維摩》等諸大乘經而建立的。它是大乘佛教的根本理論,也是方等聖典的中心思想,其中尤以《般若經》為主。別的經佛只說一遍一部,唯獨《般若經》是佛說了又說,何止三番五次,十部八部!《大般若經》六百卷中計有十六部《般若》,也未能收盡所有的般若,以外還有。故《般若經》部數之多,卷數之廣,為佛經之最。佛何以如此重視般若,廣說般若?蓋如來說法本為因機施教,破病顯理,緣惡世眾生有多種重障。今略明三種:一總罪障深重,二是愚昧障重,三執著障重。執著心重者,故說般若以破之,故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愚昧心重者,說緣起性空法以曉之,令知諸法從眾緣生,緣生不實,能生般若明慧,通曉事理,故《大品·淨土品》說:「一切諸法中定性不可得,但從和合因緣起法故有名字諸法」。罪障深重者,令讀《般若經》文以滅之,如經說:「若有受持讀誦此經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有如是多種因緣,致使如來廣說般若。末世眾生不體佛意,自以為是,不學般若,難得實利。故《般若經》者,意在實相,功在萬行,攝一切法。如《會宗品》說:「一切所有善法、助道法,若聲聞法、若辟支佛法、若菩薩法、若佛法,皆攝入般若波羅蜜中。」《往生品》也說:「若有實語,能攝一切善法者,般若波羅蜜是。」故知《般若波羅蜜經》是真理之寶藏,法海之指南,博大精深,無以復加。故經云:「此經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龍樹菩薩稟此教義建立中觀宗,傳弟子提婆,又有所發展。三論的教義是性空假名論,說一切法沒有固定的真實性,方法為辯證邏輯,但破不立。龍樹的《中觀》固然是但破不立,提婆的《百論》更是如此。這種法門經羅什、僧肇以至吉藏,歷代相建立成三論宗。其中不了解此義者被稱為是有所得人。無所得者,是般若的精華,中觀的正義,佛法的真理,即諸法實相。龍樹提婆為什麼但破不立?因為緣生的諸法其性本空,沒有真實的體性,有何可立?故《般若·善達品》說:「眾生但住名相虛妄憶想分別中,一切和合法皆是假名,以名取諸法是故為名。一切為法但有假名,凡夫愚人于中生著。」《維摩經》說:諸法皆妄想見,如夢如炎,如水中月,如鏡中像,以妄想生。「諸法既從妄想生,若有所立還同妄想。今為破眾生的「虛妄憶想分別」,故但破不立。試看清辯論師,用因明立宗說一切法空,兩藏格魯派不承認他是中觀正宗;佛護月稱不用因明立宗,但破不立。被藏人奉為正宗,當然並不只因這一事。若有所立,別人就在攻擊的對象,若但破不立,他人豈奈我何!唯識宗也是如此,因為主張依他起性不空是有,違反緣起性空的原理,所以才處處受中觀派的批破。唐代賢首法藏著《十二門論宗致義記》其中敘及說理悟他的方法,將因明排在五種悟他方法的最末位,以此表示因明作用的局限性。其文說:

   「聖以大悲,假諸言論,破除凡執,務社其病,言無定準。今約相有五:一、譏徵破,謂如佛破長爪梵志云:『汝若一切不受,亦受此不受否?’二、隨宜破,謂如佛見彼眾生根宜,若以此勢而得入法,則當以彼而破其計,未必要具諸量理例。三、隨勢破,謂如龍樹,聖天等所造三論,對彼外道及小乘等,以種種理例徵破彼計,何必要具三支五分比量道理?以根猶勝,易受入故。四、標量破,謂如龍樹所造《方便心論》及《迴諍論》等,略標世間因明比量道理;較量破計,而亦不存此比量法,是故論中後自破之。五、定量破,謂如陳那所造因明論等,並依抉擇宗因喻等定量道理,出他宗過無違失者方可得為是真能破。此所對根最下劣故。」以上所引,可見因明雖是一種論理方法,但對于佛法未盡造用。

   因明本是一種邏輯,是表達正確理論的一種方法。然邏輯有兩種:一種形式邏輯,二是辯證羅輯。因明屬于形式邏輯。西方形式邏輯有三段論法,謂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因明學也有三段論法,就是宗因喻三支,只是次序二者不盡相同。這兩種邏輯在佛教經論里本來都有,不過以前沒有人發掘專門研究罷了。自從陳那造因明論,因明的方法才大顯于世。辯證邏輯在佛教中更早,如佛經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這就是說一切事物都在不停在運動著和變化著。「行」就是運動,無常就是變化。經論中常說有生住異滅,這是說明事物有發生發展和消亡的規律。佛教說緣起論,就是說明一切事物都是互相關聯互相依賴而不是孤立獨存的。佛教說空有相即,色空不二,這是對立統一明證。現化談辯證法的內涵,總不出這些意義。這些意義在佛典里是不乏例證的。再說辯證的正反合三段論法,如《金剛般若經》云: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是名眾生。?這三句話,第一「所謂眾生」,是肯定有眾生,第二「即非眾生」是否定了眾生,第三句「是名眾生」又將第二「即非眾生」否定了,說明還是有眾生,稱為否定之否定。這三句正反合的內涵並不相同,由不正確到正確,由不圓滿到圓滿,是漸進式的。第一句「即非眾生」是用空的觀點來說,眾生不是實有的,眾生是空的,否定了實有的眾生,故言「即非眾生。」第三「是名眾生」又否定第二句的沒有眾生,但也不是回到原來的實有眾生的意義上去,而是說雖不是實有的眾生,又不是第二句的空無眾生,而是緣起的假名眾生,故言「是名眾生」。這就辯證了眾生是緣起假名眾生,這是佛教辯證邏輯三段格式的具體運用。龍樹的《中觀論》就是用這種方法立論的。如論偈說:「眾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變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此偈本來是解說緣生緣起的,緣起是何義?緣起是空義,緣起是假義,緣起是中道義,故此偈稱為三是偈。總而言之,緣起論是佛家的辯證法。第一句「眾緣所生法」,眾生就是眾緣所生法,凡夫、二乘都認為有實有的,是肯定的。第二句「我說即是空」否定了實有眾生,龍樹說:凡是眾緣所生必無自性,無自性就是空。第三句「亦為是假名」,又否定了第二句的空無眾生,名為否定之否定,五陰和合,假名眾生,豈無此假名眾生?故言:「亦為是假名」。這與《金剛般若》所說,真是天衣無縫。第四句「亦是中道義」,這是結論,就是說,只有經過這三段的論證才是正確的觀點,正確的道路,中道就是正確的道路。

   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在佛典中本來都有,並為不同的宗派所運用。瑜珈派多用形式邏輯,即因明學;中觀派多用辯證邏輯,即緣起論。二者相比,形式邏輯比較機械、死板,不及辯證邏輯相動、靈活。其表現就在于對立的雙方能統一,對立面可以互相轉變。對立的互相轉化者,眾緣所生法本來具有,但也可說它是空,或最後消亡轉變為空。又本來是空的是沒的的事物也可轉變為有,因為一切事物都是隨是因緣條件轉變而轉變的,所謂「緣聚則生,緣散則滅」。《中論》說:「眾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又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這都是說有為空,說空轉有的明證。《涅槃經》說:「一切世諦若于如來即是第一義諦。」這也是真俗二諦的統一。《般若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即是空有對立的統一。嘉祥《大乘玄論》卷一說:假名說有為世諦,假名說空為真諦。即是假有,即非有為有;即是假空,即非空為空。非有為有,非異空之有;非空為空,非異有之空。非異空之有,有名空有;非異有之空,空名有空。有名空有,故空有即有空;空名有空,故有空即空有。」如此等空有相即不二,即是空有對立的統一。

   在形式邏輯的運用上對立的就不能統一。如通常舉例說:「聲是無常,所作性故。」這是量在因明比量中,無論如何也不能說:聲亦常亦無常,或說常無常是統一的。佛弟子只能肯定的說:聲是無常。同樣,唯識宗的真俗二諦是對立的也不能統一,如依他起的世俗諦和圓成實的勝義諦,唯識宗從來不說;圓成實就是依他起,依他起就是圓成實。故真俗二諦的對立不能統一。再約遍計執的空和依他起的有這種空有的對立也不能統一,因為不能遍計執就是依他起,依他起是遍計執。這樣,二諦三性都是能統一,比較機械。三論宗就可以說:緣起有就是自性空,自性空就是緣起有。這樣,空有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所以辯證法比較機動、比較圓融。這是因為方法論的不同影響到教理上的偏圓不同。

   清辯論師雖是中觀大家,因為他丟掉了龍樹提婆的傳統,采用因明立宗,遭到後來月稱等的非議。請看他的《掌珍論》開頭就立了兩個定量,就是有為空和無為空,如論說:「真故有為空,緣生故如幻,無為無起滅,不實如空華。」中觀宗是著重談空的,但龍樹提婆多就緣起顯空。這樣,能空的徹底,空的利落,不落痕跡,空有皆破。如《中論·觀行品》外人問曰:你破一破異,猶有空在,空即是法?龍樹答言:若有不空法,則應有空法,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這是空有齊破,一法不立。《百論》也是如此,前九品破常無常法,是以空破有,最後《破空品》又破空,故言「破如可破」。就是說:空也是空,空也不立,不留任何痕跡,不給外人以任何把柄。這樣,真空實相的理體才能徹底顯露,敵論者對你沒有任何辦法,中觀宗但破不立的妙外就在于此。若如清辯用因明立量,以空為宗,外人就要破你這空,便可說:空有是相侍的,對空說有,對有立空,若無我的有,哪有你那空?既有你的空,必有我的有。這樣,不但不能立自宗,同時也不能破他有,這是笨拙的方法,龍樹提婆不用因明立宗,原因就在于此。

   所以無著的《順中論》說:「如汝向者見宗歷喻而有所說皆不相應。」不相應者,不與真如實相相應。《百論》言詞簡約,論義古奧,不有天親之注,吉藏之疏,無能窺其幽玄,然學者猶以為難懂,今重釋之,使人煥然而解。釋義全依嘉祥,述而不作,言而有據。

一、 作者、注者和譯者

作者

   《百論》作者,是提婆菩薩。提婆,南天竺人,婆羅門種族,或云是師子國(今斯里蘭卡)人。佛滅度後八百年中出世,約在公元三世紀。梵語提婆,此翻為天。羅什存其梵語,直稱提婆,玄奘翻成漢文,名為聖天,因其有聖人智德,所以稱為聖天。提婆生性剛毅,很有忍力,曾入一天祠廟中,見大自在天像,怒目視人,提婆道:「聞聽你很有靈驗,我今取你眼目,看能如何?」說罷遂登梯摘下神眼。于是外道徒眾喧嘩,共相責難,提婆遂將一目還彼天神,因少一目,人稱加那提婆,意思是少目天。又有一說:「提婆生相魁麗,二目清秀。嘗出乞食,有一女人,于提婆眼,生愛染心,每隨逐之。提婆便出眼與之。女人驚怖,但見不淨,無可愛處,因而發菩提心。所以提婆,因度眾生,失去一目。提婆是龍樹菩薩的上首弟子,學識淵博,才辯絕倫。未出家前,名聲便傳布五印,諸國仰推。後聞龍樹大名,頗不以為然,從遠方來找龍樹辯論。龍樹風范,懍然肅物,提婆既見,本欲辯難,忽睹尊顏,便忘言杜口,即為龍樹威德折伏,遂執弟子禮,願從出家學道,于是中觀妙義,瀉瓶以傳,龍樹學說,大得發揚。    提婆菩薩不但智慧明達深遠,而且神口機辯尤為難繼。曾以大破外道,興隆佛教,最負盛名。龍樹原住南天竺國,弘揚佛教。時中天竺摩竭陀國,波吒釐城,僧才隕落,異學轉盛,邀佛教僧眾辯論,僧眾不敵,敗于外道,制諸僧眾不得鳴犍椎集眾,已經有十二年。提婆聞之,白龍樹言:波吒釐城,諸學人等,負屈外道,不打犍椎,十二年了,敢請前去,摧邪見山,然正法炬!龍樹讚許。提婆既至波吒釐城,求宿寺中,于晨朝時大鳴犍椎,由是引起與外道的辯論。九十六師一時云集,為顯自宗,各持所計。提婆聽其先立,隨義析破,立無不破,難無不通,終獲全勝,恢復了佛法的聲望。    後來,南天竺有一國王,信用邪道,沙門釋子一不得見,提婆欲弘佛法,摧彼外道,轉化彼王,以善方便,取得彼王的信任。自言:「我是智人,善于辯論,欲于王前一求試驗。」王便許可,為建論座,召八方論士,咸皆來集。提婆升座立三寶義:一切聖中佛最殊勝,若于諸法佛法無比,救世福田僧眾第一。若有能屈我此言,當斬首以謝。諸異道等,亦各立誓:若我屈者,以當斬道相謝!提婆語言:我所修法,仁活萬物,若不如我者。當剃爾發,為佛弟子,不傷汝命。于是各建名理,立無方論,而與交辯,智淺者一言便屈,智深者多至兩口,辭理俱窮,即為下發。如是王家日日送來衣缽,以備外道出家易服之需。終竟三月,度人百萬,諸方論士,所有英傑,一時都盡,佛法由此大興。而後提婆退居閒林,整理辯論經過紀要,成《百論》二十品,又造《四百論》以破諸見。所以提婆以破外道著稱。山此威德遠揚,名蓋當世,盛傳古今。

注者

   《百論》是提婆與外道當面一問一答辯論的結果,是同比較有知識的異學交鋒的紀實,直截了當,言簡義賅,其理趣和言詞,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何況又經提婆刪繁存要,論文就更難解了,要是沒有古人的注釋,我們是很難讀懂的。注者有兩種:一是在印度,專釋提婆本論,二是在中國,兼解翻譯的注文。今所說的注者,是指古印度的注釋。    古疏相傳云:注《百論》非止一人,總有十多家。有二人注釋最為流行,一是婆藪槃陀、二是僧佉斯那。梵語婆藪槃陀,漢文譯為天親。玄奘音譯筏穌盤豆,漢譯世親。他是唯識宗的大師,又是注《百論》最著名的人。世親正宗唯識,兼弘《中》、《百》。自古已來,歷史上有這樣一種現象,就是中觀學者多批破唯識宗義,唯識學者多兼弘《中》、《百》教理。舉例:如無著釋《中觀》,有《順中論》的著作,尊龍樹為阿闍黎;世親有此《百論》注解,發揚提婆奧義;護法有《廣百論》的詳解;安慧有《中觀論》疏釋,如此等等。返觀中觀派學者,與唯識諸論作注釋者,一時還舉不出一個例子來。這是什麼原故?可能是因為兩家立宗的重點不同。唯識宗立義偏重在眾生分上的世俗諦,中觀宗立義偏重于般若觀照的勝義諦。若以中觀宗的第一義諦的觀點,看待世俗諦中的一切,皆是虛幻不實,無有自性,若認為世諦緣起法實有自性,那就眾生的偏計所執,必須破斥。三論宗一向主破,原因就在于此。若依唯識宗的世俗諦來說:眾生分上的染淨因果及依他起差別諸法,固然是名言安立,皆假施設,但就世俗諦中,有假有實,須要善于分別曉了,不能都看成如龜毛兔角加以否定。至于對勝義諦的教理,同樣的高推的,不能置疑,所以必須兼弘。兩家的偏重點既有不同,見解就不能統一,但也有一致的地方。

譯者

   《百論》的譯者是東晉末年姚秦時期的鳩摩羅什。羅什祖籍天竺,出生丘茲,于弘始三年(401)十二月至長安。次年秦王姚興為他組織譯場翻譯三藏。羅什來華最初釋譯的是《摩訶般若》,接著就翻《智度論》。《百論》是在翻《大品》、《智論》時期間譯的。羅什初譯,方言未善,文理有不足之處,始弘六年,于草堂寺,考校詳定,二次重譯。故僧肇序云:「先雖親譯,而方言未融,至令思尋者躊躇于謬文,標位者乖迕于歸致,……弘始六年,歲次壽星,集理味沙門,與什考校正本,陶練復疏,務存論旨,宗致盡爾,無間然矣。」重譯後肇公稱讚說:「理致淵玄,統群藉之要,文旨宛約,究制作之美。」言巧意善,是作者和譯者的妙筆傳神。

二、釋論名題

   提婆菩薩所造《百論》不止一部,今所知者有三;一是《經百論》、二是《四百論》、三是《字百論》。又有《法百論》、《辯百論》、《廣百百論》的名稱,此三皆是《四百論》的部分別名,詳在後說。今此《百論》名《經百論》。因為此論稱「修妒路」故。本傳云:提婆「《百論經》二十品,又造《四百論》以破邪見。」《付法因緣傳》也說是提婆造《百論經》,就是羅什所譯的《百論》。唐代玄奘、文軌等稱此論為《經百論》。十卷《慈恩傳》中也有《經百論》的名稱。《百論》的立名,因有一百偈頌故名,全論二十品,每品皆有五偈,共一百偈,故名《百論》。羅什翻譯時,以為後十品無前邊此土,只翻前十品,仍用原品,稱為《百論》。所以稱為《百論經》或《經百論》者,「經」之梵名「修妒路」,一作「修多羅」。修妒路者,就是直說散文長行,例如十二部經中的第一,就叫修多羅,就是指的散文長行。《百論》雖說有一百個偈頌,但並不是四言、五言、七言等為一句的四句偈,而是直說散文的長行,就名「修妒路」,就是經。所以這部論名《經百論》或《百論經》。原來偈頌有兩種:一是通頌,二是別頌。別頌是四言、五言、七言等成為一句,以四句而成一偈者,名為別頌,另一種:莫問偈頌和長行,滿三十二字即為一頌,這是古代印度人的數經法,名為通頌。《百論》的偈頌即屬于通頌。例如《般若經》,有十萬頌《般若》、有二萬五千頌《般若》和八千頌《般若》。這三部《般若經》,實際都是散文,並無一個四句偈頌,而通常卻稱之為十萬頌、八千頌等《般若》,就是約通偈而言。

   又「修妒路」者,譯為「契經」,契經的意思,是上契諸佛的正理,下契眾生的根機。提婆的《百論》就是這樣,上契佛理,下合機緣,故名為經。《百論論》的制作,不同于《中論》和《四百論》,《中論》、《四百論》是論主為匡正佛法,發揚正理,潛居靜室,探取外情,破病申經,是有構思有預計而造的論,此則不然。《百論》是提婆面對異學,運用善巧智慧,臨時隨時應變,折破邪計。正如《三論玄義》所說:「提婆菩薩震論鼓于王庭,九十六師一時云集,各建名理,立無方論。提婆面折邪師,後還閒林,撰集當時之言,以為《百論》。」可見提婆的《百論》並不是先有預計撰寫的著作,而是臨時機智,對緣斥病而成的論著。猶如佛陀說法,有問必答,隨便機設教;提婆《百論》有類似之處,所以後人有所仿傚,稱提婆論為《百論經》。

   提婆另一名著,《四百論》,其得名也是因有四百個偈頌名《四百論》。全論有十六品,每品二十五頌,共計四百頌。玄奘所譯的《廣百論》八品,二百頌,就是《四百頌》的後半部。玄奘所以只譯後半部,名《法百論》是講布施持戒,苫空無常無等一般修行次弟法門的;後八品二百頌名《辯百論》,是辯析諸法皆空勝義諦甚深理論的。這是護法論師注釋時分的。藏文中有完整的《四百論》,並有月稱的注釋。月稱論師在注釋中批評了護法,批評他不應當把一部論分為兩半,所以月稱自己注釋了全論。玄奘所譯的《廣百論釋論》十卷,是護法所釋,可見護法為了只解《四百論》的後一半,所以才把一論分成兩部,並另立名題。玄奘譯時,見《辯百論》之名,與羅什譯的《經百論》內容意義大同,《經百論》是同外道辯論的結果,尚未以「辯」字命名,護法所立的《辨百論》之名,相比之下,「辨」字的意義,並不比《經百論》突出,可是它的偈頌卻比《經百論》多一半,所以玄奘便改名為《廣百論》。玄奘及其門下並未言及《廣百論》的來歷,似乎玄奘的弟子們,不知它是《四百論》的後半部,所以對《廣百論》名題有不同的解釋。唐代文軌法師,是玄奘門下,親承奘師音旨,著《廣百論疏》,《大正藏》中僅殘存初卷,其疏云:

   「提婆造論,凡在百部,皆名『百論’,並以百聖依隨而行,無越此路。此言「百論」,為欲顯多,非謂數唯有百,其猶百王不易,百味食等。然此『百論’之上,並置別名,如舊《百論》(按:即羅什所譯),名《經百論》,以長行直說名修妒路故,故彼論云修妒路,修妒路者即是經也。舊云:「論有百偈,故以『百’為名。」此論有二十品,品各五偈,後十品無前益此土,故不翻者,此謬也。檢尋梵本,但有十品。又此論(按:即《廣百論》)有八品,品各二十五偈,合二百頌,何得云:「論有百偈,故以百為名」耶?又如舊《百字論》,就名《字百論》,是提婆臨終血書名字。此論字唯一百,復是百聖之所隨行,故名《字百論》也。」

   文軌此文,應注意者有兩點:一是說明羅什翻譯的《百論》應名《經百論》,舊《百字論》應名《字百論》。這樣譯名,既承玄奘所傳,可以信賴。另一點是釋論題「百」字,謂《經百論》和《廣百論》。「此言百論,為欲顯多,非謂數唯有百」,此則不然。文軌不信僧肇所言:「論有百偈,故以百為名。」這樣,解釋論題,就可以不用實「數詞」解釋「百」字,為解《廣百論》題創造理論根據。查僧肇《百論序》和《提婆傳》,皆言《百論》有二十品,品各五偈,計一百頌,又是親承羅什,豈有差錯!文軌釋《廣百論》時,只說論有八品,品各二十五頌,合二百頌。二百頌,既不只是一百頌,為何也稱「百論」?故不能以實「數詞」釋「百」字,這是文軌不知有《四百論》的明證。若知《廣百論》是《四百論》的一半,豈得不敘述來歷?豈能不以實數釋「百」字!文軌不信不見《百論》有百偈二十品,也不知不見《四百論》有四百頌十六品,不知不見,也難可責怪。考《經百經》,因為百偈,故名《百論》;《四百論》因有四百論,故名《四百論》;《百字論》因有一百個字,故名《字百論》。此三論名「百」,皆以實數以名,豈是「為欲顯多」不以實數而名為百!龍樹世親造論,也多以實數為名。如龍樹有《大乘二十頌論》、《六十如理論》、《七十空性論》等。世親有《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等,皆以實數為名。《百論》也是這樣,因有百偈,故名《百論》。

三、百論的宗旨大意

   根據嘉祥《玄義》三論皆以破邪顯正為宗旨。所謂破邪,就是摧外道、折毗曇,排成實,呵大執。凡有定執,盡皆破之。所謂顯正,就是申明如來正教,實相正法,無住無著,無依無得,故三論通以無得正觀為宗。此就總相明義,若約別門,三論的宗旨,略有差異,亦是嘉祥所明。《中論》正以真俗二諦為宗,以諸佛說法,常依二諦。龍樹造《中觀論》申明如來正教,即是申明二諦,所以《中論》以二諦為宗。因諸部小乘,雖稟承佛教,不解如來有真俗二諦,但知諸法有決定相,不解空義。不理解空義,就失去真諦,即失去真諦,也不能正確理解世俗。俗諦以無性緣生為義,若執法有實性,豈是正確理解世俗!所以若不解空義,便二諦皆失。大乘方廣道人,執一切法定空,世諦因果報應亦無,此是撥無因果,若撥無因果,便失去世諦,既失掉世諦,也不能正確理解真空。真空是在緣起法上見空性,若離緣起,于何處見空性?不離緣起而見空性,才是正確的空義,所以若撥世俗因果,同樣是二諦俱失。龍樹大士造《中觀論》,雙破空有二種偏見,闡發如來中道二諦,以中道二諦顯二諦中道。中道二諦,就是以緣起有為世俗諦,緣起有無自性就是真空。顯中道者,真空不離緣起有,緣起有不離真空,緣起性空不二,即是中道實相之理。雖說中道非空非有不二,而不妨建立相待空有二諦之教,此之二諦,融通無礙,不偏二邊,就是中道二諦。《中觀論》為了闡明中道二諦,所以是以二諦為宗。

   《百論》的宗旨,約通門明義,也是破邪顯正為宗。但就破邪顯正中,相對而言,《中觀》、《十二門》以顯正為主,顯正,顯的是中道實相,真空妙理。而《百論》的特點,是重在破邪,破邪,破的是內外各種謬論。通明三論都在破邪,就破邪之中又有不同,《中觀》、《十二門》破邪重在破教內諸部小乘的偏執,兼破其余;《百論》破邪,主要是破各種外道的邪說,兼破其他。此仍是就通門說明三論破邪顯正的不同。若約別義而言,《中論》以二諦為宗,《十二門論》為境智為宗,《百論》亦有此意,故最後《空品》同樣是申明如來真俗二諦,但為互相開避,顯示各自的特點不同,《百論》即以權實二智為宗。《中論》是為了批破小乘各種偏見,發揚佛陀的正義,正義不出真俗二諦,故《中論》以真俗二諦為宗。《百論》的產生,主要是提婆破斥各外道所吐的言論。提婆的言論所以能有力地摧伏外道,正是由于論主胸中具有甚深的智慧,同時又有權巧方便無礙的辯才。提婆深得般若正觀實智,由此實智發生出善巧的方便智,因有此二智,才能摧伏各種外道。摧伏外道,功山二智,所以一家相傳,《百論》以權實二智為宗。與《中論》對比,《中論》以所申為宗,《百論》以能破為宗。這表明能所互用,諦智相成,方便善巧,無方大用,無礙圓通,咸山智慧。此言智慧,即是般若,即是權實二智。

四、本論的組織義趣次第

   此論梵本有一百偈,計二十品,每品五偈。羅什說:後十品五十偈,于此土無益,故缺而不翻,現在的《百論》只是原梵文的前十品五十偈。這十品依次是:《舍罪福品》、《破神品》、《破一品》、《破異品》、《破情品》、《破塵品》、《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破常品》、《破空品》。這十品的次第,就是《百論》的組織形式,就其所舍所破的內容來說,是從淺至深循序漸進的,不同于《中論》先深而後淺。《百論》從第一《舍罪福品》就充分說明了這一義趣。凡入佛門,從不信到信,首先要翻邪歸正,皈依三寶。《百論》的機緣,是面對外道。要是折服外道,令人佛門,必須舍邪歸正,皈依三尊。這是一般學佛的人是莫不如此。《百論》的立宗明義,就是以歸敬佛法僧三寶為開端的。皈依之後,須要受戒,所以次明「止行」二善,就是論文說的「惡止善行」。「惡止」即是「諸惡莫作」,「善行」就是「眾善奉行」。這是一切戒法總的精神。三世諸佛未制別戒之前,皆先說此總戒。諸惡莫作,非但殺盜邪淫等一般的罪行不許作,就是所有外道等邪法也不得再作。邪惡的行為皆不許作,即是「舍罪」。依據什麼舍罪,要修福修善,就是要「眾善奉行」。五戒十善,乃至出世三乘教法,皆名為善,修此福善,就是依福舍罪,舍罪以出三途。然而世間人天福善雖好,但還是無常的,仍屬生死輪迴,猶處三界火宅。欲了生死、出火宅,必須舍離三界人天福報,才能達到目的。為此須要「舍福」。依據什麼「舍福」?要修無漏無為之法,要修真空般若法門。修此法門,即是依空舍福以出三界。這樣,才能「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也是這樣成佛的。這就是《舍罪福品》的大意,也是一部《百論》的大意,同樣也是整個佛法學修成就的綱領。若約破邪顯正來的,《舍罪福品》是顯佛法的正義,已下九品,是破外道的邪說。

   佛法的綱領,如《舍罪福品》所說,依空才能超脫三界,成就菩提。但外道不接受提婆所主張的無相空義,便立有「神我」不空。提婆即破神我,故次有《破神品》。「神我」就是靈魂一類的東西。佛教不主張有靈魂。如經說:無人、無我、無眾生、無壽者。此等都無,哪有靈魂!神我不能成立,就是我空。外人不服,舉法來救,此所謂法,是指外道的理論。外人理論繁多,但被認為「一、異」為萬法的大綱。他們有的主張事物與大有為一體,有的主張諸法與大有為異體。為了破除一異兩種邪執,故次有「破一」、「破異」兩品論文。大有與事物是一、是異的理論,很抽象,很深隱,容或不易確立,但以為當前的事相肯定是實有,故又立內根外塵以明不空。情塵,就是內根外塵,又復破之,所以次有《破情》、《破塵》兩品。外人不解空義,便謂:若無當前根塵諸法真實的存在,那就破壞了世間事物的因果法則,事物的因果律既不可破壞,所以根塵諸法還得是有,故舉因果以救情塵。為破外道的所立的邪因邪果,所以又有《破因中有果》和《破因中無果》兩品。自上已來,破其有為無常無法,使其不能成立。第九品,外人又舉恆不變之法以明不空。此品述外人所立的常法,有其五種:一虛空、二時間、三方向、四微塵、五涅槃。為破外人五種常法,故次有《破常品》。上來九品,舍罪舍福,破我破于法,常無常等,一切法皆被破。外人言:若一切皆不可得,便墮于空,即有于空,亦當有有,若空有俱在,哪是一切皆空。為了徹底的破有,為了破此相對的空,故最後《破空》一品,明空亦空,空也不可得。破義至引,一法不立,究竟無余,無言之道,正顯于茲。即此破邪,即是顯正,破邪之外,無別顯正。又詳察此意,有既不存,空亦不立,非空非有,即是中道,亦名實相,亦名無所得。此是方等的淵府,《般若》的心髓,《百論》的旨趣。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