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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 第四品

八○ 1 (三、四、一)

 73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有三不善尋思。三之為何?無輕蔑相 應之尋思,利養、善稱譽、名聲相應之尋思,希求世利相應之尋思。諸比丘!有此 等三不善尋思。」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親富譽敬受拘泥 與友共悅絆遠離 舍種種物離童獸 如斯比丘證菩提」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八一(三、四、二)

「諸比丘!我見由恭敬而已被服〔慢心〕,使心消耗之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 幸處、惡趣、墮處、奈落。諸比丘!我見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憎心〕,使心之消 耗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諸比丘!我見由恭敬、由不被 恭敬,由彼之兩者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  74 奈落。是故,諸比丘!實我說此,他之沙門或婆羅門無有說:『諸比丘!我見由恭 敬已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諸比丘! 我見由不被恭敬事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 處、奈落。諸比丘!我見由恭敬、由不被恭敬,由彼兩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 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是故,諸比丘!實我完全知、完全 見、完全理解者,為如是說:『諸比丘!我見由恭敬而已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 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諸比丘!我見由恭敬、由不被恭敬, 由彼兩者已被服,使心消耗之眾生,身壞死後,生于無幸處、惡趣、墮處、奈落。』」 「續有被敬時 又不被尊敬 雖依彼兩者 不動三昧入  75 入于彼三昧 緻密為勝觀 悅者盡執著 斯謂為善人」

八二2 (三、四、三)

「諸比丘!于諸天中,時時生此等三種天聲。三種為何?諸比丘!聖弟子之剃 髮、須,著黃衣,思將出家為無家時,彼之心專,諸比丘!于諸天中生天聲:『此 聖弟子已思與魔斗。』諸比丘!此于諸天中,時時生第一天聲。復次,諸比丘!聖 弟子住于相應,住于行七菩提分法修習時,彼之心專,諸比丘!于諸天中生天聲: 『此聖弟子開始與魔斗。』諸比丘!此于諸天中時時生第二天聲。復次,諸比丘! 聖弟子住于現法、自證通達,以盡無漏,無漏心解脫與慧解脫時,諸比丘!彼之心 專,于諸天中生天聲:『此聖弟子戰捷,住于征服彼之戰線。』諸比丘!此于諸天 中時時生第三天聲。實諸比丘!于諸天中成為生此等三種之天聲。」  76 「我見戰勝者 自覺之弟子 諸天亦常譽 業話將稱讚 打勝死之軍 解脫無障礙 讚此氣高者 『汝已捷難捷』 實續有得彼 諸天之稱讚 如服死之力 彼等將讚彼」

八三3 (三、四、四)

「諸比丘!天子將歿天身時,顯五前兆:『花鬘萎,衣服破,腋下汗流,體成丑, 天子已不欣天之座』。依此,諸比丘!諸天知:『此天子將死』,而以三種語鼓舞之:  77 『君!行于善趣,行于善趣而得善得,得善得君將成善安立。』」被如是言,有比丘 如是白世尊言:「世尊!諸天稱為善趣者,為何處耶?又世尊!諸天之稱為善得者, 為何物耶?又世尊!諸天稱為善安立者為何事耶?」「諸比丘!唯人間界稱為善趣 者。為人得信如來所說之法與律,諸比丘!此為諸天稱為善得者。而其信安立,根 深定著,于世間沙門、婆羅門、天魔、梵天或由任何者堅固而無被舍去,諸比丘! 此稱為諸天之善安立者。」 「天子天身命終時 諸天勉勵三聲起 君行與人親善趣 人得正法無上信  78 此外立信定生根 克知正法命不搖 身斷惡行語斷惡 意斷惡行斷言他 身善語善以為行 以意為善不依身 由施依身為大福 使他亦死入梵行 天子死時諸天知 幾度勉勵天子行」

八四4 (三、四、五)

「生于世間此三種人為多數人之利,為多數人之樂,為對世中之哀愍,為天人義  79 樂而生。三之為何?諸比丘!于此,如來、應供、正自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 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出現于世。佛于始善、中善、終善開闡善法, 說具義、具文、具法,明無比類完全清淨梵行。諸比丘!此為生于世間之第一人, 為多數人之利,為多數人之樂,為對世中之哀愍,為天人之義樂而生。復次,諸比 丘!彼師之弟子有阿羅漢,盡諸煩惱,已無所作,舍重擔,得自義利,離諸有結, 依正智而為解脫。彼于始善、中善、終善,說具義、具文、具法,明無比類完全清 淨梵行。諸比丘!此為生于世間之第二人,為多數人之利,為多數人之樂,為對世 中之哀愍,為天人之義樂而生。復次,諸比丘!彼師之弟子有有學者,多聞修道具 戒行,彼于初善、中善、終善,說具文、具義、具法,明無比類完全清淨梵行。諸 比丘!此為生于世間之第三人,為多數人之利,為多數人之樂,為對世中之哀愍, 為天人之義樂而生。實諸比丘!生于此世間此等三種人,為多數人之利,為多數人 之樂,為對世中之哀愍,為天人之義樂而生。」 「師為世大仙 從彼者心厚  80 有學者克學 多聞且具戒 天人師三人 與光與宣法 開不死之戶 諸人將盡絆 無上之導師 示以攀尋道 善逝之教真 成為苦之終」

八五5 (三、四、六)

「諸比丘!應修不淨觀,汝等緊持出入息念于內心之前,就諸行住于無常觀。諸 比丘!若住不淨觀,則應于淨界舍貪心,若賢持出入息念于內心之前,則由外無有  81 碎尋思者,若對諸行住無常觀,則舍離諸無明成為生諸明。」 「思身不淨念呼吸 諸行之靜常熟見 正見比丘實解脫 賢者離世成牟尼」

八六6 (三、四、七)

「比丘入于法7、隨法,有此隨法8,如說明所謂此『入于法、隨法』,彼唯續 說法而不說非法,或唯繼續法之尋思而不尋思非法之尋思,滅此兩者而住于忍辱、 正念、正知。」  82 「樂法欣法隨念法 顧法比丘持正法 若行立坐又亦臥9 調整內心入安穩」

八七10 (三、四、八)

「諸比丘!此等三不善尋思,為作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無智,慧盡者, 碎〔惡〕之滅者,不資〔煩惱之〕寂滅者。三之為何?諸比丘!欲尋思作諸暗黑, 不作慧眼者,作無智者,為慧盡者,碎〔惡之〕滅者,不資煩惱之寂滅者。諸比丘! 恚尋思作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無智者,為慧盡者,碎惡之滅者,不資〔煩惱 之〕寂滅者。諸比丘!害尋思作諸暗黑者,不作〔慧〕眼者,作無智者,為慧盡者, 碎〔惡〕滅者,不資〔煩惱之〕寂滅者。實諸比丘!此等三不善尋思作諸暗黑者, 不作〔慧〕眼者,作無智者,為慧盡者,碎〔惡之〕滅者,不資〔煩惱之〕寂滅者。 諸比丘!此等三善尋思不作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長慧者,不碎〔惡 之〕滅者,資〔煩惱之〕寂滅者。三之為何?諸比丘!出離尋思不作諸暗黑者,作 〔慧〕眼者,作智者,增長慧者,不碎〔惡之〕滅者,資〔煩惱之〕寂滅者。諸  83 比丘!無恚尋思不作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智者,增長慧者,不碎〔惡之〕 滅者,資〔煩惱之〕寂滅者。諸比丘!無害尋思不作諸暗黑者,作〔慧〕眼者,作 智者,增長慧者,不碎〔惡之〕藏者,資〔煩惱之〕寂滅者。然諸比丘!此等三善 尋思不作諸暗黑者,作〔慧〕眼,作智者,增長慧者,不碎〔惡之〕滅者,資〔煩 惱之〕寂滅者。」 「懷三善尋思 更舍三惡者 彼靜尋伺事 如雨之除塵 尋思之靜心 彼入安穩道」

八八(三、四、九)

「諸比丘!此等有三內之污,內之敵,內之敵愾心,內之殘忍性,內之反對性。 三之為何?諸比丘!貪欲為內之污,內之敵,內之敵愾心,內之殘忍性,內之反對 性。諸比丘!瞋恚為內之污,內之敵,內之敵愾心,內之殘忍性,內之反對性。諸 比丘!愚癡為內之污,內之敵,內之敵愾心,內之殘忍性,內之反對性。實諸比丘! 此等有三內之污,內之敵,內之敵愾心,內之殘忍性,內之反對性。」 「貪者招不義 貪者心跳躍 由內心起畏 而人不自覺 貪者不知義 貪者不見法  84 貪已服人時 有盲與暗黑 是故舍貪心 應貪不貪者 由彼能舍貪 如由蓮落露 瞋心招不義 瞋使心跳躍 由內心起畏 而人不自覺 瞋者不知義 瞋者不見法 瞋已服人時 有盲與暗黑 是故舍瞋心 應瞋不瞋者 由彼能舍瞋 多羅果落枝 愚者招不義 愚者心跳躍 由內心起畏 而人不自覺 癡者不知義 癡者不見法 愚已服人時 有盲與暗黑  85 是故舍愚癡 應痴不痴者 彼總斷愚痴 如日升于暗」

八九(三、四、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由三惡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達多,難 免永劫住于惡趣、奈落。三之為何?諸比丘!惡欲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達多,難 免永劫住于惡趣、奈落。諸比丘!惡友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達多,難免永劫住于 惡趣、奈落。且〔未達〕最上應作之事,僅依此世事11,又彼停止修習〔上人法〕 12,功終于半13。實諸比丘!由此等三惡法所征服,心消耗之提婆達多,難免永劫 住于惡趣、奈落。」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心懷惡欲者 勿生任何世 如復為惡欲 彼應知惡趣  86 彼提婆達多 我聞謂智者 崇為修身者 譽己高如焰 一切為懈怠 彼惱佛如來 可怖阿鼻獄 彼入四之門 以謂無惡業 背反清靜者 心污失恭敬 只將觸惡果 思將以毒瓶 沾污大海人 以彼應不得 實海較彼大 彼以惡言辭 損害如來者  87 行正心善佛 彼之言不及 智者作斯友 一切應從彼 成道之比丘 將成苦之滅 我聞世尊說此義。 第四品 攝頌曰: 尋思(八○)恭敬(八一)聲(八二),死(八三)世間(八四)不淨(八五), 法(八六)闇黑所作(八七),污(八八)提婆達多(八九)以上第四品,此等 共為十。

注 1 本事經一二六(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四頁)參照。 2 本事經一三七(同六九八頁)參照。 3 雜阿含卷第二六見品三(大正藏、二卷六九三~四頁)參照。 4 本事經一三六(同六九七頁)參照。 5 本事經一三二(同六九六頁)參照。 6 本事經一二五(同六九四頁)說尊重正法之點一致。 7 在此處造名為法為九種之出世間法(四向、四果、涅槃)。彼法之隨法為戒清淨之前分修 行之法(注釋三五二頁)。 8 所謂「此有隨法」為彼相應之自性、適當之自性(同上)。 9 A,N,vol,II,P.14(出于漢譯南傳藏、一九卷二二頁)。 10 在本事經一○○、一○一于說同法數之點類似。 11 指由不放逸之單禪智。 12 指上人法。 13 雖思未有義務然已為多義務為墮沙門法之失(注釋三六五頁)。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