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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比丘品

三六○ 善哉制于眼,善哉制于耳,善哉制于鼻,善哉制于舌。 三六一 善哉制于身,善哉制于語,善哉制于意,善哉制一切,制一切比丘,解脫 一切苦。 三六二 善調手足與言語,最善調御身與首,心喜善住于三昧,獨居知足是比丘。 三六三 比丘調于語,賢明而寂靜,明正法與義,所說甚柔軟。  53 三六四 住法之樂園,樂法與隨法,思惟憶念法,比丘不退墮。 三六五 勿輕自所得,勿羨他所得,比丘羨他得,不入三昧地。 三六六 比丘雖得少,不輕嫌所得,清淨活不怠,諸天實稱讚。 三六七 若于名及色,不著我我所,非有故無憂,彼實稱比丘。 三六八 比丘住慈悲,信喜佛陀教,達寂靜安樂,諸行解脫界。 三六九 比丘汲舟水,水出則舟輕,若斷除貪瞋,汝證得涅槃。 三七○ 五斷與棄五1,五種善勤修。越五著比丘!名為渡瀑流。 三七一 修定勿放逸,勿使心迷欲,勿待吞鐵丸,燒然而叫苦。 三七二 無慧者無定,無定者無慧。具定與智慧,實彼近涅槃。  54 三七三 比丘入空屋,彼心之寂靜,諦觀于正法,享超人界樂。 三七四 人若常正念,諸蘊之生滅,獲得喜與樂,已知得不死〔涅槃〕。 三七五 有智慧比丘,于現世作是:攝根及知足,隨護戒律儀。 三七六 態度盡好誼,行為應善行。依此彼多樂,至滅盡諸苦。 三七七 如夏之生花,枯萎而雕落,汝等諸比丘!須棄貪瞋恚。 三七八 身靜及語靜,意靜住三昧,棄俗樂比丘,稱為寂靜者。 三七九 汝當自警策,自行自省察,自護與正念,比丘住安樂。 三八○ 自為自護己,自為自依怙。故須自制御,如商調良馬。 三八一 比丘具喜心,樂教信佛陀,達寂靜安樂,諸行解脫境。  55 三八二 比丘雖年少,精勤佛陀教,如月離云翳,照耀于此世。

注 1 若從注釋,「五」之順次為:五下分結(欲界五種之煩惱)即欲界貪、瞋、身見、戒取見、 疑;五上分結(色界無色界之煩惱)即色界貪、無色界貪,掉舉、慢、無明;五根即信、 勤、念、定、慧;又五著指貪、瞋、癡、慢、見。然大約「五」應成為五著者之意味,此時 uttari- bhavaye 非為「勤修」之意,應解為「克服」之義。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