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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 珊乞闍仙本生譚

〔菩薩═仙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耆婆菴羅園 1時,對阿闍世殺害父王所作之談話。阿闍 262 世信任提婆達多,聽其言殺害父王;然而提婆達多分裂僧團,究竟之果,自己之徒 眾分裂,患得疾病,最後為向如來請恕,乘駕赴舍衛城,于祇園之入口,被吞入地 中。王聞大起恐怖:「提婆達多為向等正覺者敵對,被吞入地中,墮入阿鼻地獄,自 己信任于彼,殺害正直之父王,自己亦必被吞入地中無疑。」彼雖居于王位,但心不 得安樂。彼思暫眠而入睡,忽覺墜入九由旬厚之鐵板地上,為鐵槍所擊,為諸犬所 裂食,身感苦痛,舉恐怖之聲而坐起。 如是彼于某季節祭之滿月日,受多數諸臣之圍繞,自望自己之榮譽,而自思: 「予父王之榮譽較予更為優越,如此正直之王,因予信任提婆達多而被殺害。」彼作 如是思惟,身體發熱,全身為汗所濡濕,彼自思:「究有何人能為予除去恐怖?」「十 力佛之外更無他人。」「然予對如來犯有大罪,然而有何人能伴予前往拜會如來?」「除 耆婆之外,別無他者。」彼如此思惟,于是以耆婆為伴,作為出發前往拜佛之方便。 「 2此實為心地澄明輕快之夜,」彼宣洩感興之語:「予今日思欲向沙門婆羅門表 示敬意。」彼作是言,有 3富蘭那之弟子及其它之人稱讚富蘭那之德,然彼對彼等之 言,不入于耳。彼問耆婆,耆婆語如來之德,答曰:「大王!應向世尊表示敬意。」 于是王準備象之乘物,向耆婆菴羅園出發而來,近如來前而為敬禮,為親切問候之 交談後,對沙門生活現世之果報,加以詢問。彼聞如來有關沙門生活果報爽快之法 語,于聞 4經終了時,王宣稱欲為優婆塞,向如來乞求恕罪而離去。爾來,王行布 施守戒,與如來結為親密之交,聽聞心情愉快之法語,如此,彼因與善友親交,心 無恐怖,亦無驚懼身毛豎立之事,心得安樂,使四威儀 5皆能安整。 某日,比丘等于法堂中為如次之談話:「諸位法友!阿闍世王曾殺害其父,為恐 怖所驅,雖居輝煌之王位,而不得心之安樂,對一切威儀動作,感受苦惱。今來如 來之所,為善友之親交,無有恐怖,享受為王之幸福。」佛適出于彼處問曰:「汝等 263 比丘!集于此處,為何語耶?」答曰:「如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 今始,彼于前生殺父,因我而得安樂之生活。」于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之梵與王有一子名梵與王子,爾時菩薩出生于司祭之家,名 曰珊乞闍。彼等二人于王宮一同生長,互為親友,達成年赴得叉尸羅,修一切技術 歸來。于是王與王子副王之位,菩薩則仍居于副王之所。 某日之事,副王與其父王前往游園,見其華美之榮譽,彼因榮譽而發貪欲,彼 思:「予父年少,與予如同兄弟,若待父死,予如不至年老,不能得此王位。彼時縱 得王位,又有何益?勿寧殺父以即王位。」彼以此事,對菩薩言之。菩薩加以阻止, 「副王!殺父之事,將墮入可怖之地獄道。」副王反復言說,菩薩三度阻止,于是彼 與侍者等商談,彼等同意,謀議殺王之方法。菩薩知其始末,自思:「自己與此等人 不能居于一處。」彼不告雙親,由前門出走,入雪山出家為仙人,修禪定與神通,食 草根與樹實為生。王子于彼去後殺其父王,享受華美之榮譽,然彼聞珊乞闍出家為 仙人,多數良家子等出走,至彼之前出家。如此菩薩受多數仙人之圍繞,住于彼處, 彼等皆得等至之禪定。 王于殺父後,暫得享王者之幸福,其後為恐怖所驅,不能得心之安樂,恰如墮 地獄受業報之狀。王憶起菩薩之事自思︰「彼云︰『殺父乃極可恐怖之事。』彼曾對 予阻止。彼之主張,不能為予采納,彼為自己脫罪而逃避。若彼居于此處,殺父之 264 事,予將不為,且可除去予之恐怖。然彼究竟住于何處?若知彼之住處,予當喚其 前來。竟無何人知彼之住處者耶?」自此以來,彼無論于宮中于王廷,經常讚歎菩薩。 如是經長期歲月,菩薩自思:「王今憶起予事,予往彼處說法,必須為王除去恐 怖。」彼住雪山經五十年之時間,有五百之行者等隨行,翱翔于空中,至達耶拔薩王 苑中降落,由仙人圍繞坐于平石之上。園丁見此問曰:「尊者!諸位師尊皆系何名?」 「珊乞闍賢者。」園丁聞之,自己亦如是留意,彼云:「予伴王前來之前,請居于此處, 吾王甚願會晤貴師。」彼向菩薩敬禮,至急前往王宮,向王申告彼來之事,王急來王 苑之處,殷勤款待後而發問。 為說明此事,佛述偈如下: 一 彼見梵與王 調御者之主 園丁來申告 垂慈愍者到 二 珊乞闍仙人 諸仙敬崇者 王出不猶豫 疾往會大仙 三 戰車王系乘 王出不猶豫 諸臣朋友侍 調御主出行 四 拂子王冠履 佩劍白傘蓋 迦尸增威者 取除五王標 五 王由車降下 去其頭面覆 達耶拔薩園 珊乞闍仙坐 六 王近仙者前 親自為問候 曾為憶言辭 王坐于一隅 七 坐一隅之彼 已知應言時 就所犯罪業 出應問之語 八 諸仙群之前 達耶拔薩坐 予問珊乞闍 諸仙崇敬者 265 九 背法諸人人 死後往何處 予亦行背法 請語被問者 佛為說明此事,又如次述之: 一○ 達耶拔薩坐 珊乞闍言彼 增威迦尸國 王!吾語請諦聽 一一 行道邪惡者 教之以正道 隨善人之言 彼不見荊棘 一二 行道非法者 教之以正道 隨善人之言 彼不墮惡趣 266 珊乞闍仙如是教王后,更說法曰 一三 王!正法為正道 非法為非道 非法導地獄 正法至善趣 一四 王!諸人行非法 生活為不正 死後墮其所 善聽語地獄 一五 等活 6黑繩 7兩地獄 眾合 8地獄二叫喚 9 此外尚有大阿鼻10 熱炙11極熱12兩地獄 一六 如斯此等八地獄 曾如所示不得逃 慘忍者等滿其中 各有十六小地獄13 一七 可畏被燒貪婪者 烈燄輝騰大恐怖 身毛豎立可怖畏 生大苦痛催恐怖 一八 四隅有四門 各部有區劃 鐵繞諸城壁 其上有鐵覆 一九 鐵造此等地 高熱起燃燒 一百由旬中 眾生常充滿 二○ 自制正苦行 罵此諸仙士 頭下足向上 彼等墮地獄 二一 彼等殺生者 寸斷如魚苦 諸人犯非行 歲月囚無量 二二 身之內外側 常為火焰燒 希欲出地獄 近門皆不得 二三 疾走向東方 又馳向西方 奔向北方去 更逃向南方 欲往任何門 諸神皆閉塞 267 二四 諸人墮地獄 其間幾千年 受苦實不少 展腕空泣叫 二五 恰如怒毒蛇 其毒能致命 勿傷害善者 自制苦行者 二六 大力引強弓 克伽伽國主 阿諸那大王 彼多行惡法 因害瞿曇仙 千臂被切斷 二七 丹達吉王害 吉薩瓦伽仙 全國陷破滅 如樹連根除 二八 命高摩登伽 梅伽王害命 諸臣皆破滅 其國成森林 二九 安達伽因哈國王 彼有諸子為惡行 堪哈提巴耶那仙 為彼諸子所殺害 諸子以棒互相殺 死後墮入閻魔處 三○ 且洽王行惡 彼為仙詛咒 彼曾有神通 飛翔于虛空 時到身歸滅 墮入地獄中 三一 依情而動者 賢者所不贊 其言適真理 可語無惡意 三二 聖者觀諸事 具足明與行 若人含怒意 必將墮地獄 三三 惡待耆宿人 罵詈誹謗者 後裔嗣子絕 多羅樹無果14 三四 大仙作行整 出家為苦行 殺此諸先人 地獄墮黑繩 長夜受苦痛 千劫不得生 三五 非法行暗愚 愚王亡其國 人民受苦痛 死入熱炙獄 三六 獄中十萬歲 其間不得出 身為焰團包 激烈苦痛嘗 268 三七 火鋒刺身體 焰滿放輝光 身為火焰食 毛髮爪與共15 三八 身之內外側 常為火焰燒 難耐苦叫號 如象被鞭打 三九 貪欲又瞋恚 殺父極惡者 墮入黑繩獄 長夜受苦痛 四○ 受苦銅釜中 刃殺剝其皮 盲目食糞尿 投入熱灰中 四一 熾槍開其口 鉤綱裂其舌16 赤熱溶鐵丸 鬼卒投口中 四二 黑犬及兀鷹 巴拉鳥鴉群17 鐵口諸鳥類 來集食悶身 或食滴血肉 或食裂舌根 四三 身如裂棗樹 鬼卒撕裂巡 彼等喜為此 痛苦加罪人 此世殺父者 住此地獄中 四四 子若殺其母 墮入閻魔界 激烈受苦痛 由己業果生 四五 大力獄卒等 加刑殺母人 鐵制熾燃槍 多次行突刺 269 四六 血流為己物 由己體中滴 溶如赤銅熱 殺母者飲之 四七 糞泥強惡臭 覺飢食腐尸 曾似血流池 浸彼立其中 四八 巨大之蛆蟲 鐵口吮彼體 貪蟲破皮膚 食肉與血流 四九 彼處之地獄 陷入百人深18 周圍百由旬 腐尸臭氣滿 五○ 有眼如無眼 眼為臭氣失 王!殺母之業報 受此諸苦痛 五一 墮入刀山獄19 尖銳為刃穿 灰河之難路20 墮胎女陷入 五二 鐵睒婆梨樹 刺長十六指21 灰河之難路 垂下兩岸邊 五三 罪人立望輝 遙見如火聚 盛燃為大火 上升一由旬 五四 尖刺為火燒 放出于地獄 男女通姦者 墮入此獄中 五五 各各擊轉落 彼等頭下墮 橫貫諸肢體 長夜不得眠 五六 如斯過夜後 擬似巨大山 火燃似水滿 進往銅釜中 五七 如是無晝夜 惡行為癡覆 曾自犯惡業 今得受其果 五八 妻為金錢買 對夫不賢淑 翁姑夫兄妹 一總為輕賤 鬼鉤彼女舌 與紐同拔出 270 五九 女舌一尋大 舌為蛆蟲蔽 死後不能言 苦入熱炙獄 六○ 屠豬屠牛羊 漁夫捕鹿者 獵師盜賊等 稱讚諸惡者 六一 以劍與銅斧 或依刀與劍 彼等被殺傷 頭下墮灰河22 六二 朝夕作斧人 彼為鐵斧殺 食貧窮他者23 其之吐瀉物 六三 鐵口之烏豺 兀鷹與大鴉 惡犯諸人人 悶身為其食 六四 以鹿殺鹿者 以鳥殺鳥者 彼等穢不善 下墮入地獄 276 如是大士示諸地獄後,更向王開示諸神之世界曰: 六五 行善于此世 善者皆升天 王觀!善行之果報 帝釋與梵天 六六 王!今再欲語者 國主應行法 善行于死後 如法行不悔 277 王聞大士之法語,自此以後,得大安心,菩薩暫行滯在于彼處後,往自己之住 處歸去。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彼非只于今日,阿闍世王于前生亦因 我使彼得安心之生活。」于是為作本生譚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闍世,仙人之 群是佛隨從者,珊乞闍賢者即是我。」

注1 耆婆菴羅園(jlvakambavana)即jlvaka–komarabhaeea 為知名之醫王耆婆優婆塞所 有之菴羅園。增一阿含卷四十三(大正藏二、頁七六二a)譯為耆婆伽梨園。 2 沙門果經(漢譯南傳藏第六卷長部經典)參照。 3 富蘭那(Pnrana)即富蘭那迦葉(Purana–kassapa)六外道之一人。此處為是等六師外 道之弟子各各語其師之德。 4 沙門果經。 5 四威儀(cattaro iriyapatha)指行住坐臥而言。 6 等活(Sanjlva)八大地獄之一。注釋云:「墮入此獄之眾生,為持赤熱之種種凶器之獄卒 等碎割寸斷,幾次復活。」 7 黑繩(Kalosutta)八大地獄之第二。注釋云:「獄卒跳叫,持種種赤熱之凶器,于赤熱銅 地之上,為墮地獄者系掛數珠,然後擊打仆倒地上,由其上落下黑繩,自己揚聲大叫,持 赤熱之斧,將苦痛大聲呻吟眾生切割為八分、十六分。」 8 眾合(Sanghata)八大地獄之第三。注釋注云,· 「大赤熱之鐵山共聚(Sanghatenti)之 處。」更謂:「彼處于九由旬赤熱之鐵地上,全面使眾生沒入至腰部不能動轉。然後由東方 湧出一鐵山,如雷嗚轟動迫來,輾壓眾生,恰如碎胡麻之器,通過至西方為止。同樣由西 方湧出一山,通過至東方為止。」 9 二叫喚(dve Roruva)分為Jala–roruva與Dhunra–roruva二種,漢譯為叫喚(Roruva) 與大叫喚(Maha–roruva),二者稍有不同。Jala巴梨語稱為焰 Dhuma稱為煙。 Jalararuva 為于一劫之間,住于充滿真紅火焰之內。Dhumaroruva為充滿灰煙。兩者 之中,Jalaroruva 為于受苦眾生九處傷口入焰燃燒身體。Dhumaroruva為由九處之 傷口入灰煙,燒熱身體,如坐火凳,燒熱身體。兩者同使眾生大聲叫喚,皆被稱為叫喚 (roruva)。 10 大阿鼻(Mahavlci)譯為無間,八大地獄之第六。只有巴利文冠以大(Maha)字。注中 謂:「眾生于火焰中使彼等受苦無間斷故,謂之Avlc1i(無間),因甚大故,謂之Ma– havici」。又于彼處,由東方等之城壁噴出火焰,吹向西方等處,而彼突出城壁波及其側 百由旬。由下方生起者吹向上方,向上方升起者吹向下方。如此彼處火焰不絕,于其端百 由旬處,充滿火焰如同小管(Khira–valli)依眾生無有間隙而充滿,向無量之行住坐臥、 互相擁擠之眾生燃燒,使于自己之場所受其苦痛。如此彼處眾生,受苦無間,恰如滴六滴 蜜于舌上,而至第七滴則為赤銅之溶滴,依其燃燒之力,使六滴全無效果。于是因燃燒之 力,所余之六不善之果報,亦全然為無關心(舍棄)而無效果,可知此苦之無間,如此稱 之為苦無間。此與其它諸細部(分獄)直徑皆為一八○○由旬,周圍五四○○由旬,與其 他小地獄(Ussada)共為一○○○○由旬,其它可知。 11 熱炙(Tapana)注為:「燃燒不動眾生故」,更說明謂:「于Tapana中,使眾生坐于如 多羅樹干之赤熱鐵之鋒刃之上,其下之地面有鋒刃燃燒,如是在此地獄,燃燒不動之眾 生,使之受苦。」 12 極熱(Patapana)注為:「過度受燃燒之苦故。」更謂:「于此處以赤熱之凶器打擊眾生, 使登上赤熱之鐵山。彼等立于鐵山之頂為業緣之風所吹,彼等不能立于彼處而完全倒置墬 落。于其下面地上立有赤熱之鐵鋒之刃,彼等觸及鋒刃尖端,貫穿身體而燃燒,如是為過 度極熱之燒苦。」 13 小地獄(ussada)依注釋云:「此等〔大地獄〕之各各四門處又各有四處,共為十六小地 獄(uasada),全部共有一二八之uasada。」 14 如多羅樹連根拔除,乃全部毀滅之意。 15 注釋有:「3gavuta (伽浮陀──四分之一由旬)之身體,其一切大小諸肢及毛爪一同成 為一大火焰。」 16 直譯為:「取其直徑,以綱分之。」依注釋云:「次使食高熱之糞尿及赤熱之鐵丸。然彼見 運來而閉口,于是執長期燃熱之長槍,開口為直徑,投入結綱之鐵鉤引出其舌,向開口中 投入鐵丸。」 17 巴拉鳥(bala)食腐肉之鴉類。 18 百人深(Satuporisa)之意,地獄之一名。 19 刀山(Khuradhara)為持刃之意。注釋中有:「此為地獄之名,獄卒等使巨大之諸刃尖端 向上……。」 20 灰河(Vetarani)漢譯灰河地獄。下面之灰河(Khara–nadi)注釋解為Vstarani,為 地獄中之河名。 21 指(anguli)長度之單位,為一指幅之長度。 22 灰河(Khara-nadi)注釋為Vetarani,注20 參照。 23 依注釋:「貧窮之眾生以鐵斧擊打頭部,使之反吐。」此處為獄卒等以赤熱之器,收反吐之 物投入彼等或某者口中,如是彼等食他人反吐之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