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一(八八六)
(八八六)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時。有異婆羅門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慰勞。慰勞已。退坐一面。而作是說。此則婆羅門三明。此則婆羅門三明 爾時。世尊告婆羅門言。云何名為婆羅門三明 婆羅門白佛言。瞿曇。婆羅門父母具相。無諸瑕穢。父母七世相承。無諸譏論。世世相承。常為師長。辯才具足。誦諸經典.物類名字.萬物差品.字類分合.歷世本末。此五種記。悉皆通達。容色端正。是名。瞿曇。婆羅門三明 佛告婆羅門。我不以名字言說為三明也。賢聖法間說真要實三明。謂賢聖知見。賢聖法.律真實三明 婆羅門白佛。云何。瞿曇。賢聖知見。賢聖法.律所說三明 佛告婆羅門。有三種無學三明。何等為三。謂無學宿命智證明.無學生死智證明.無學漏盡智證明。如上經廣說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一切法無常 持戒寂靜禪 知一切宿命 已生天惡趣 得斷生漏盡 是為牟尼通 悉知心解脫 一切貪恚痴 我說是三明 非言語所說 婆羅門。是為聖法.律所說三明 婆羅門白佛。瞿曇。是真三明 爾時。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