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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一(八七四)

(八七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種子。何等為三。有隨生子.有勝生子.有下生子.何等為隨生子。謂子父母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子亦隨學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是名隨生子。何等為勝生子。若子父母不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子則能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是名勝生子。云何下生子。若子父母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子不能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是名下生子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生隨及生上  智父之所欲   生下非所須  以不紹繼故   為人法之子  當作優婆塞   于佛法僧寶  勤修清淨心   云除月光顯  光榮眷屬眾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五戒。如是信.戒.施.聞.慧經亦如是說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