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卷第三十一(八七四)
(八七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種子。何等為三。有隨生子.有勝生子.有下生子.何等為隨生子。謂子父母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子亦隨學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是名隨生子。何等為勝生子。若子父母不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子則能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是名勝生子。云何下生子。若子父母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子不能受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戒。是名下生子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 生隨及生上 智父之所欲 生下非所須 以不紹繼故 為人法之子 當作優婆塞 于佛法僧寶 勤修清淨心 云除月光顯 光榮眷屬眾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如五戒。如是信.戒.施.聞.慧經亦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