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經選集 十一、業
十一、 業
<<雜阿含經>>
第456(335)經(上p414)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623(548)經(下p435)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尊者摩訶迦旃延,在稠林中住。時摩偷羅國王,是西方王子,詣尊者摩訶迦旃延所,禮摩訶迦旃延足,退坐一面。問尊者摩訶迦旃延:「婆羅門自言:我第一、他人卑劣,我白、余人黑,婆羅門清淨、非非婆羅門;是婆羅門子,從口生,婆羅門所化,是婆羅門所有。尊者摩訶迦旃延!此義云何」?尊者摩訶迦旃延語摩偷羅王言:「大王!此是世間言說耳。世間言說,言婆羅門第一、余人卑劣,婆羅門白、余人黑,婆羅門清淨,非非婆羅門;是婆羅門,從婆羅門生,生從口生,婆羅門所化,是婆羅門所有。大王!當知業真實者,是依業者」。王語尊者摩訶迦旃延:「此則略說,我所不解,願重分別」!尊者摩訶迦旃延言:「今當問汝,隨問答我」。即問言:「大王!汝為婆羅門王,于自國土諸婆羅門、剎利、居士、長者,此四種人悉皆召來,以財、以力,令其侍衛,先起後臥,及諸使令,悉如意不」?答言:「如意」。復問:「大王!剎利為王,居士為王,長者為王,于自國土所有四姓,悉皆召來,以財、以力,令其侍衛,先起後臥,及諸使令,皆如意不」?答言:「如意」。復問:「大王!如是四姓悉皆平等,有何差別?當知大王!四種姓者,皆悉平等,無有勝如差別之異」。摩偷羅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實爾,尊者!四姓皆等,無有種種勝如差別」。「是故大王!當知四姓,世間言說為差別耳,乃至依業真實,無差別也。復次、大王!此國土中有婆羅門,有偷盜者,當如之何」?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婆羅門中有偷盜者,或鞭、或縛、或驅出國,或罰其金,或截手、足、耳、鼻,罪重則殺。及其盜者,然婆羅門則名為賊」。復問大王:「若剎利、居士、長者中,有偷盜者,當複加何」?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亦鞭、亦縛,亦驅出國,亦罰其金,亦復斷截手、足、耳、鼻、罪重則殺」。「如是大王!豈非四姓悉平等耶?為有種種差別異不」?王白尊者摩訶迦施延:「如是義者,實無種種勝如差別」。尊者摩訶迦旃延復語王言:「當知大王!四種姓者,世間言說,言婆羅門第一、余悉卑劣,婆羅門白、余人悉黑,婆羅門清淨、非非婆羅門;當依業,真實業依耶」?復問大王:「婆羅門殺生、偷盜、邪淫、妄言、惡口、兩舌、綺語、貪、恚、邪見,作十不善業跡已,為生惡趣耶?善趣耶?于阿羅呵所,為何所聞」?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婆羅門作十不善業蹟,當墮惡趣,阿羅呵所,作如是聞」。剎利、居士、長者,亦如是說。復問大王:「若婆羅門行十善業蹟,離殺生乃至正見,當生何所,為善趣耶?為惡趣耶?于阿羅呵所,為何所聞」?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若婆羅門行十善業蹟者,當生善趣。阿羅呵所,作如是聞」。如是剎利、居士、長者,亦如是說。復問:「云何大王!如是四姓為平等不?為有種種勝如差別」?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如是義者,則為平等,無有種種勝如差別」。「是故大王!當知四姓悉平等耳,無有種種勝如差別。世間言說故,有婆羅門第一、(余人卑劣),婆羅門白、余者悉黑,婆羅門清淨、非非婆羅門;婆羅門生,生從口生,婆羅門作,婆羅門化,婆羅門所有。當知業真實業依」。王白尊者摩訶迦旃延:「實如所說,皆是世間言說,故有婆羅門勝、余者卑劣,婆羅門白、余者悉黑,婆羅門清淨、非非婆羅門;婆羅門生,生從口生,婆羅門化,婆羅門所有。皆是業真實依于業」。爾時、摩偷羅王聞尊者摩訶迦旃延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第13380(1041經)(下p75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時有生聞梵志,來詣佛所,與世尊面相問訊,慰勞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佛告婆羅門:「非一向得。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得汝施食」。婆羅門白佛:「若我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者,我信施誰應食之」?佛告婆羅門:「若汝所可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者,要有余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中者得食之」。婆羅門白佛:「瞿曇!若我所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亦更無余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者,此信施食誰當食之」?佛告婆羅門:「設使所為施親族知識,不生入處餓鬼趣中,復無諸余知識生餓鬼者,且信施而自得其福。彼施者所作信施,而彼施者不失達嚫」。婆羅門白佛:「云何施者行施,施者得彼達嚫」?佛告婆羅門:「有人殺生行惡,手常血腥,乃至十不善業蹟,如淳陀修多羅廣說。而復施諸沙門、婆羅門,乃至貧窮乞士,悉施錢財、衣被、飲食、燈明、諸莊嚴具。婆羅門!彼惠施主,若複犯戒生象中者,以彼曾施沙門、婆羅門,錢財、衣被、飲食乃至莊嚴眾具故,雖在象中,亦得受彼施報──衣服、飲食、乃至種種莊嚴眾具。若復生牛、馬、驢、騾等種種畜生趣中,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報;隨彼生處,所應受用皆悉得之。婆羅門!若復施主持戒不殺、不盜,乃至正見,布施諸沙門、婆羅門,乃至乞士錢財、衣服、飲食乃至燈明,緣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報──衣被、飲食乃至燈明眾具。復次、婆羅門!若復持戒生天上者,彼諸惠施,天上受報──財寶、衣服、飲食、乃至莊嚴眾具。婆羅門!是名施者行施,施者受達嚫果報不失時」。生聞婆羅門聞佛所說,歡喜隨喜,從坐起去。
<<印度佛敎史>>
奧義書的重要建樹有二:一、真心的梵我論;二、業感的輪迴說。從『梨俱吠陀』的創造讚歌以來,一元傾向的創造神話,經理論化而成宇宙的本原,為神秘的大實在。在奧義書中,稱之為「梵」;如顯現為人格神,就是梵天Brahman。有情生命的本質,稱之為我。在生死歷程中,人類似乎是迷妄的,虛幻的,然探索到自我的當體,到底與真常本淨的梵是同一的,所以說「我者梵也」。自我是超經驗的純粹主觀,所以是「不可認識的認識者」;此「唯一不二的主觀,即是梵界,即是最高的歸宿,最上的妙樂」。至于業感輪迴samsa^ra說,是在生死的相續中,依自己的行為──業karman,造成自己未來的身分,如說:「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依業而有果」報。奧義書的業力說,與真我論相結合。「我」為自身的行為所限制、拘縛,從此生而轉到他生。對照于自我的真淨妙樂,加倍感覺到人生的迷妄與悲哀,因而促成以後解脫思想的隆盛。真我論,為吠陀文化的開展,而業力說卻是時代的新聲。有人請問死後的歸宿,祀皮衣仙說:「此不可于眾人中說,惟兩人間可傳」,所說的就是業。在當時,業是新說而不公開敎授的,所以耆婆利王Prava^hana-jaivali對婆羅門阿爾尼Udda^lolaha-a^run!i^說:「此(輪迴)敎,直至今日,婆羅門未曾知之」。這一東方思想,業力與真我相結合,而後隨業輪迴中,首陀羅人如此,阿利安誦習吠陀,也不過如此。反之,如依智而悟真我,首陀羅也能入于不死的梵界。奧義書的精神,顯然存有革新婆羅門敎的意義。這是阿利安人文化到達東方,展開溫和的宗敎革新的前奏。
<<佛法概論>>
【業與行】
有情的流轉生死,與業有深切的關系。業的梵語為「羯磨」,本為「作事」的意思。如僧團中關于僧事的處理,都稱為羯磨。但從奧義書以來,羯磨早已含有深刻的意義,被看作有情流轉生死的動力。
然在佛典中,漢譯『雜含』雖偶而也有論到業的,如說:「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卷一三‧三0七經)。「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卷一三‧三三五經)。但巴利本缺。業說,為佛法應有的內容,但在佛世,似乎還沒有重要的地位。這要到『中』與『增一』、『長阿含』,才特別發揮起來。
印度舊有的「業」說,無論為傳統的一元論,新起的二元論,總是與「我」相結合的。或以業為自我所幻現的──自作,或以業為我以外的動作──他作,都相信由于業而創辟一新的環境──身心、世界,「我」即幽囚于其中。釋尊的正覺,即根本否定此我,所以非自作,非他作,即依中道的緣起,說明此生死的流轉。如『雜含』(卷一二‧三00經)說:「自作自覺(受),即墮常見;他作他覺,即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于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等。浮彌尊者與外道論法,也否定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而說「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雜含卷一四‧三四三經)。這可見釋尊的敎說,實以緣起說明生死的流轉;即從身心關涉環境──自然、社會、身心──的展轉相依,次第相續的活動中去說明。後來業力說的發揚,由于緣起支的解說而多少通俗化。
正覺的緣起觀,一切是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大活動,也可說「大用流行」。活動的一切,為無限活動過程與活動過程的形態,不斷的在發生、安住、變異、消滅中推移,總名為「行」。
「諸行無常」。這一切行,沒有不變性、主宰性的,所以說:「眼(等世間諸行)空,常恆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所以者何?此性自爾」(雜含卷九‧二三二經)。
原來,行與有為、業、作(力用)等字,字根是同一的。行是正在活動著的;有為是活動所作成的;業是活動的見于事相;作是活動的力用。
行是世間的一切,佛法以有情為本,所以世間諸行,不外乎情愛為中心的活動。像五蘊中的行蘊,即以思心所為主。經上也說:「五受陰是本行所作,本所思願」(雜含卷一0‧二六0經)[43]。緣起支中的行支,也解說為「身行、語行、意行」,即思心所為中心的身語意的活動。從展轉相依、生滅相續的諸行中,抉出(愛俱)思心所為中心的行支、行蘊,為五蘊現起的動力。由于這是相依相續的活動,所以當下能開示無常無我的深義。後代學者每忽略行業的緣起性,從靜止、孤立的觀點去思考,所以通俗化的業報說,每流于膚淺!
【業感說的價值】
業為奧義書以來的新發見,曾經給人以非常的影響,一直到現在。起初,業與我相結合。到釋尊,從緣起無我觀中,使他淨化完成,契于情理。這是沈浸于耶、回文化者所難得理解的,所以略為解說。
一、自力創造非他力:人類在環境中,雖從來就在自己努力的情況下,獲得自己的一切。但對于不易改轉的自然現象,社會局勢,身心積習,最初看作神力、魔力(魔是神的相對性)的支配,覺得可以從自己對于神、魔等的信虔、服從等中得到改善。這或者以物品去祭祀,禱告即祭祀的願詞、讚詞;或者以咒術去遣召。進一步,覺得這是祭祀與咒術的力量,是自己身心虔敬動作的力量,使神與魔不能不如此。自我的業力說,即從此興起。
佛陀使業力從神秘的祭祀與咒術中解放出來,使人類合理的行為,成為改善過去、開拓未來的力量。
二、機會均等非特殊:神敎者根源于神的階級性,造成人為的社會階級。什麼上帝選民,什麼婆羅門、剎帝利、吠奢為再生族,強調現前社會的階級性。佛法從業力的立埸,徹底反對他,認為人類的種種差別,一切為業所決定。業是在不斷變遷中的,由于現生行為的善惡,種族的優勝者可能沒落,劣敗者可以上升。所以不否定現前的事實,但並不使現前的情況神化,看作無可挽回。
三、前途光明非絕望:佛法的業力說,以一切為有情行為價值所成。既成環境的惡劣,由于過去的錯誤,應從現在身心合理努力中去變革。即使是此生無力自拔,但未來的慘運,並非結局而是過程。一切有情在同趨于究竟圓滿的旅程中,無論是落于地獄、餓鬼、畜生,輪迴而不知出路,但終究要在自己身心的改善中,完成解脫。所以三世業感說,予人類以永不失望的光明。
四、善惡有報非懷疑:現生行為與境遇的不必一致,引起一些人對于道德律──為善得福,為惡得禍的懷疑。社會的墮落與進步,確與我們的行為有關。但以此為行為價值的唯一歸著,即不能恰當。而且,地球會毀壞,此地球的人類社會也要一切過去,我們的善行到底能有多大意義!如善行、惡行僅招致內心的安慰與苦痛,這過于虛玄!如作惡者以惡行為快心的,豈非即大可以作惡!所以人類必需行善,不可作惡的價值肯定,都不是這些所能說明的。特別是行善而遭遇不幸時,想以子孫、社會、內心來安慰,決難以滿足一般的要求。這樣,惟有三世業感說,能說明現在行為與遭遇的不一致。「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盡可盡自己的努力以向上,不必因現在遭遇而動搖為善的決心。肯定行為價值的業感說,是怎樣的入情入理!?
【業及依業而有的輪迴】
業的本質 相依相續的身心活動,為有情的事實。有情的活動不已,從情愛為本的思心所引發一切活動,即是行業。『雜阿含經』反復的說到:「無明覆,愛結系,得此識身」(如卷一二‧二九四經)。愛結所系的愛,在緣起支中,即說為行,如說:「無明緣行,行緣識」。所以愛約我我所的染著說;思約反應環境所起的意志推行說;行與業約身口意的活動說。這本是相依共起的活動,不過從他的特性,給以不同的稱呼。
行與業,指思心所引發的身心動作說,而業又是因活動所引起的勢用。總之,由身心的活動而留有力用,即稱為業。所以古說業有「表業」與「無表業」;或說「業」與「業集」。
從業的發展過程說,由于觸對現境,或想前念後,思心所即從審慮、決定而發動身語的行為;在這身語動作時,當下即引起業力。這可見業是經內心與身語的相互推移而滲合了的。
所以有以為業是色,但沒有質礙;有以為是心,但也沒有知覺。這是不能看為個體性的物質或精神,附屬于身心的某部分;這是不離有情色心,不即有情色心的潛能。
古來,或者因情識為有情的中樞,所以說業依于識。或者因為業從身心所引發,能引發身心,所以說依于六處。然情識與六處,從有情的別別蘊素說,而不是從有情的和合相續說。所以應該如一類學者所說:業依有情而存在。
【業的類別】
一、定業不定業:故意所作的強業,必定要受某種果報的,名為定業。如『中含』『思經』說:「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其實,必定與不必定,還在我們自己。如『中含』『鹽喻經』說:即使是重大惡業,如有足夠懺悔的時間──壽長,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重業即輕受而成為不定業。這如以多量的鹽,投入長江大河,並不覺得咸苦一樣。反之,如故意作惡,沒有足夠的時間來懺悔,不能修身、修戒、修心、修慧,那就一定受報。這如鹽雖不多而投于杯水中,結果是咸苦不堪。所以不必為既成的惡業擔心,盡可從善業的修習中去對治惡業。惟有不知懺悔,不知作善業,這才真正的決定了,成為定業難逃。
二、共業不共業:依自作自受的法則,自己所作所為的,當然由自己負責。但人類生于自他共存的社會,一舉一動,一言一語,都直接間接的與他有關。對他有利或有害的行業,影響自己,也影響到他人。從影響本身說,即不共業;從影響他人說,即是共業。個人的不共業,同類相攝,異類相拒,業用在不斷的薰增或削弱中。大眾的共業,更是相攝相拒,彼此展轉而構成自他間的複雜關系。等到相互推移,引發出社會的共同趨勢,即一般所說的「共業所感」。依共作共受的法則,大眾的共業,要大家起來改變他,聖人也無能為力。
三、引業與滿業:從引業所感的業果說,人類的主要本質是平等的。人與人間所有的差別,如相貌不同,眷屬不同,貧富不同,知識才能不同等,是過去的滿業與現生業所使然的。這種差別,不但不全是過去業所規定的,更多是由于眾生共業所限制,自己現業所造成。從引業所感的果報說,如生為人類,此生即沒有變革的可能。由于共業及現生業而如此的,即大有改進的余地。不善的,當從善業的精進中變革他;善的,當使他增長,使他進展為更完善的。佛法重業感而不落于定命論,重視現生的進修,特別是自己的努力,即由于此。
從前生到後生在不斷的身心活動中,有無數的業力增長或消滅。這些業力,由于性質不同,成為一系一系的,一系一系中又是一類一類的。如五趣果報,即有人業、天業、地獄業、畜生業、餓鬼業。而每一趣業中,又有種種差別。這種種業力,彼此相攝、相拒,相克制,相融和,成為有情內在極複雜的潛能。
雖同時有種種業,由于感得此生的業力,規定了此生的特性──如生在人類,即為人類的特性所限制,僅能在「人類生活」的限度內活動。其他的業,可能暗中活動,給此生以有限的影響,但終不能改變此生的特性。這規定一生的業類,從因緣和合而開展新生的活動,當下即受到自身的限制,特別是不能不漸次衰退到業盡而死亡──常態的死。這業類所規定一期的生存能力,即是「命根」。等到這一生進入死亡的階段,從前及現生所造的業力中,由于「後有愛」的薰發,有占有優勢的另一系類業,起來重新發展,和合新的身心,成為又一有情。有情的生死相續,是這樣的一生一生延續不己。
所以,佛敎緣起的業感論,沒有輪迴主體的神我,沒有身心以外的業力,僅是依于因果法則而從業受果。約發現的外表說,從一身心系而移轉到另一身心系;約深隱的內在說,從一業系而移轉到另一業系。如流水的波波相次,如燈炷的焰焰相續,諸行無常的生死流轉,絕非外道的流轉說可比!
<<雜阿含經>>
第13381(1042)經(下p753)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拘薩羅國人間游行,住鞞羅磨聚落北身恕林中。鞞羅聚落婆羅門、長者,聞世尊住聚落北身恕林中。聞已,共相招集,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有眾生身壞命終,生地獄中」?佛告諸婆羅門、長者:「行非法行,行危嶮行因緣故,身壞命終生地獄中」。諸婆羅門、長者白佛:「行何等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佛告婆羅門、長者:「殺生乃至邪見,具足十不善業因緣故,婆羅門!是非法行,危嶮行,身壞命終生地獄中」。婆羅門白佛:「何因緣諸眾生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告婆羅門、長者:「行法行,行正行,以是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復問世尊:「行何等法行,何等正行,身壞命終得生天上」?佛告婆羅門、長者:「謂離殺生乃至正見,十善業跡因緣故,身壞命終得生天上。婆羅門、長者!若有行此法行,行此正行者,欲求剎利大姓家,婆羅門大姓家,居士大姓家,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因緣故。若復欲求生四王(天),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悉得往生,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行淨戒者,其心所願,悉自然得。若復如是法行、正行者,欲求生梵天,亦得往生。所以者何?以行正行、法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若復欲求往生光音(天),徧淨(天),乃至阿伽尼吒(天),亦復如是。所以者何?以彼持戒清淨,心離欲故。若復欲求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乃至第四禪具足住,悉得成就。所以者何?以彼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欲求慈,悲,喜,舍。空入處,識入處,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清淨,心離愛欲,所願必得。欲求斷三結,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果;無量神通,天耳,他心智,宿命智,生死智,漏盡智,皆悉得。所以者何?以法行、正行故。持戒離欲,所願必得」。時婆羅門、長者,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第455(334)經(上p412)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今當為汝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諦聽,善思,謂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云何有因有緣有縛法經?謂眼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眼因、眼緣、眼縛?謂眼,業因、業緣、業縛。業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業因、業緣、業縛?謂業,愛因、愛緣、愛縛。愛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為愛因、愛緣、愛縛?謂愛,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無明有因、有緣、有縛,何等無明因、無明緣、無明縛?謂無明,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不正思惟有因、有緣、有縛,何等不正思惟因、不正思惟緣、不正思惟縛?謂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痴。緣眼、色,生不正思惟,生于癡,彼癡者是無明,痴求欲名為愛,愛所作名為業。如是比丘!不正思惟因無明,無明因愛,愛因為業,業因為眼。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是名有因有緣有縛法經。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3386(1047)經(下p758)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如是眾生身壞命終,必墮惡趣泥犁中。譬如圓珠擲著空中,落地流轉,不一處住。如是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墮地獄中無住處。云何為惡業?謂殺生乃至綺語,如上廣說,是名惡業。云何惡心?謂貪、恚心,如上廣說,是名惡心。云何惡見?謂邪顛倒,如上廣說,是名惡見。是名惡業因,惡心因,惡見因,身壞命終,必生惡趣泥犁中。善業因,善心因,善見因,身壞命終,必生善趣天上。婆羅門!云何為善業?謂離殺生,不樂殺生,乃至不綺語,是名善業。云何善心?謂不貪、不恚,是名心善。云何為見善?謂正見不顛倒,乃至見不受後有,是名見善。是名業善因,心善因,是善因,身壞命終,得生天上。譬如四方摩尼珠,擲著空中,隨墮則安。如是彼三善因,所在受生,隨處則安」。佛說是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3331(990)經(下p697)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尊者阿難,晨朝著衣持缽,詣舍衛城次第乞食,至鹿住優婆夷舍。鹿住優婆夷遙見尊者阿難,疾敷床座。白言:「尊者阿難令坐」!時鹿住優婆夷稽首禮阿難足,退住一面。白尊者阿難:「云何言世尊知法?我父富蘭那,先修梵行,離欲清淨,不著香華,遠諸凡鄙;叔父梨師達多,不修梵行。然其知足,二俱命終,而今世尊俱記二人,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于後世得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世間,究竟苦邊。云何阿難!修梵行、不修梵行,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其後世」?阿難答言:「姊妹!汝今且停,汝不能知眾生世間根之差別。如來悉知眾生世間根之優劣」。如是說已,從坐起去。
時尊者阿難還精舍,舉衣缽,洗足已,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以鹿住優婆夷所說,廣白世尊。佛告阿難:「彼鹿住優婆夷,云何能知眾生世間根之優劣?阿難!如來悉知眾生世間根之優劣。阿難!或有一犯戒,彼于心解脫,慧解脫不如實知,彼所起犯戒,無余滅,無余沒,無余欲盡。或有一犯戒,于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彼所起犯戒,無余滅,無余沒,無余欲盡。于彼籌量者言:此亦有如是法,彼亦有是法,此則應俱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同一後世。彼如是籌量者,得長夜非義饒益苦。阿難!彼犯戒者,于心解脫,慧解脫不如實知,彼所起犯戒,無余滅,無余沒,無余欲盡。當知此人是退非勝進,我說彼人為退分。阿難!有犯戒,彼于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彼于所起犯戒,無余滅,無余沒,無余欲盡,當知是人勝進不退,我說彼人為勝進分。自非如來,此二有間,誰能悉知?是故阿難!莫籌量人人而取人,善籌量人人而病,人籌量人人自招其患,唯有如來能知人耳。如二犯戒,二持戒亦如是。彼于心解脫,慧解脫不如實知,彼所起持戒,無余滅。若掉動者彼于心解脫,慧解脫不如實知,彼所起掉,無余滅。彼若瞋恨者,彼于心解脫,慧解脫不如實知,彼所起瞋恨無余滅。若苦貪者,彼于心解脫、慧解脫如實知,彼所起苦貪無余滅。穢污,清淨,如上說;乃至如來能知人人。阿難!鹿住優婆夷愚癡、少智,而于如來一向說法,心生狐疑。云何阿難!如來所說豈有二耶」?阿難白佛:「不也,世尊」!佛告阿難:「善哉!善哉!如來說法若有二者,無有是處。阿難!若富蘭那持戒,梨師達多亦同持戒者,所生之趣,富蘭那所不能知;梨師達多為生何趣,云何受生?云何後世?若梨師達多所成就智,富蘭那亦成就此智者,梨師達多亦不能知:彼富蘭那當生何趣?云何受生?後世云何?阿難!彼富蘭那持戒勝,梨師達多智慧勝,彼俱命終,我說二人同生一趣,同一受生,後世亦同,是斯陀含,生兜率天,一來生此,究竟苦邊。彼二有間,自非如來誰能得知!是故阿難!莫量人人!量人人者,自生損減,唯有如來能知人耳」。佛說此經已,尊者阿難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3002(893)經(下p55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種種子生,何等為五?謂根種子,莖種子,節種子,壞種子,種種子。此諸種子,不斷、不破、不腐、不傷、不穿,堅新,得地界不得水界,彼諸種子不得生長增廣。得水界不得地界,彼諸種子不得生長增廣。要得地界、水界,彼諸種子得生長增廣。如是(行)業,煩惱有愛、見、慢、無明而生行,若有業而無煩惱、愛、見、無明者,行則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第13337(1244)經(下p703)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燒燃法,不燒燃法。諦聽,善思,當為汝說。云何燒燃法?若男、若女,犯戒行惡不善法,身惡行成就,口、意惡行成就。若彼後時疾病困苦,沈頓床褥,受諸苦毒。當于爾時,先所行惡悉皆憶念,譬如大山日西影覆。如是眾生先所行惡,身、口、意業諸不善法,臨終悉現,心乃追悔。咄哉!咄哉!先不修善,但行眾惡,當墮惡趣,受諸苦毒。憶念是已,心生燒燃,心生變悔。心生悔已,不得善心命終,後世亦不善心相續生,是名燒燃法。云何不燒燃?若男子、女人,受持淨戒,修真實法,身善業成就,口、意善業成就。臨壽終時,身遭苦患,沈頓床褥,眾苦觸身。彼心憶念先修善法,身善行,口、意善行成就。當于爾時,攀緣善法,我作如是身、口、意善,不為眾惡,當生善趣,不墮惡趣,心不變悔。不變悔故,善心命終,後世續善,是名不燒燃法」。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已種燒燃業,依于非法活,乘斯惡業行,必生地獄中。等活及黑繩,眾合、二叫呼,燒燃、極燒燃,無擇大地獄,是八大地獄,極苦難可過。惡業種種故,各別十六處,四周開四門,中間量悉等。鐵為四周板,四門扇亦鐵,鐵地盛火燃,其焰普周遍,縱廣百由旬,焰焰無間息。調伏非諸行,考治強梁者,長夜加楚毒,其苦難可見,見者生恐怖,悚慄身毛豎。墮彼地獄時,足上頭向下。正聖柔和心,修行梵行者,于此賢聖所,輕心起非義,及殺害眾生,墮斯熱地獄。宛轉于火中、猶如火炙魚,苦痛號叫呼,如群戰象聲,大火自然生,斯由自業故」。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有、時、空、動>>
于此,可有兩個問題來討論:一、諸法剎那生滅,怎麼過去的行業,經百千劫而不失?有人以滅為無,無了如何還能感果?因此,有人以為滅後還是有,但有為什麼名為滅?諸行才生即滅,究如何能使業不失?
這應該了解:沒有未來可離過去、現在而成立的:生是起有相,滅是還無相;此有與無,不是凡外的實有見、實無見。無是依有而幻現的,是有──存在的矛盾性即相反的幻相;如沒有存在──有,無即談不到,所以說:「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離有則無無,離生則無滅,滅並非灰斷的全無。不了解此義,執無常有生有滅,即成邪見。
但世俗的一切從因而果報,歷然而有,故無常相──生而即滅,有而還無,僅是世俗的。經中依生滅顯無常相,即依此言其常性不可得以顯示空寂,非有無常的實滅。
滅與無,是緣起幻相的一姿態,非是都無斷滅。滅與無,都不是沒有,如說:現在沒有抗日戰爭,這確是什麼也沒有了。如說:抗日戰爭已過去,沒有了,但歷史曾有此抗日戰爭,此項戰爭的影響仍在。所以即生而即滅,有而還無,與都無斷滅不同。
雖念念生滅,剎那不住如石火電光,過去行業已滅而能不失,予未來以作用。月稱論師說:滅非無法,故業雖滅而仍感生死,不須阿賴耶持種(是否有賴耶,更當別論),即是此義。有而還無,才生即滅,是如幻緣起流行變動的全貌。無與滅,不是沒有,這與自性論者所見,確有不同,但也決非自性的存在于過去。
又此所謂滅,系指無常滅,與性空寂滅不同。無常滅是緣起的,有為的。如誤會這點,把它看成性空寂滅,這即會說:滅即諸法歸于本體寂滅。又自然要說:生是從寂滅本體起用,那是倒見了!
中觀者以無常滅為緣起的幻滅,幻滅非都無──無見,則不失一切行業。這樣,從即生即滅的觀點說:諸法是徹底的動,徹底的靜。從生與有而觀之,即是動;從滅與無而觀之,即是靜。即生即滅,即有即無,即極動而極靜,即新新不住而法法不失,此是佛法的諸「行」觀,變動(當體即靜)觀。
望文生義的盲目修證者,有以「見鳥不見飛」為見道的,這誤解即動而靜的緣起如幻觀,以為親證法性寂滅了。
依佛法說:見道乃體見法法寂滅無自性,那里是不見飛(動相)而見鳥。從即般若起方便智,那應了達無自性的──即生即滅的如幻行相,應該即法法不失而見鳥之飛動才對。故見鳥不見飛,不過是從自性妄見中幻起的神秘直覺,稱之為見到了神,倒是最恰當的!
二、剎那生滅,如何未來能新新生滅,相似相續?如「大地劫住」,「人生百歲」,雖知道他剎那不息的在變,而到底是一期相續了。
這應加以解說:凡是某一事態的存在與消失,無不由于因緣,確乎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但因緣與果,有親疏的差別,有層次的差別。這是說:一法的存在與生起,是由極其複雜,甚至說以一切法為因緣而起,但在極複雜的因緣中,有主因與疏緣,總是由主因(也不是唯一的)限定其特相,由種種疏緣助成他,如引業滿業之類。某法的存在,即由此親因疏緣和合的假有;只要因緣──實在是主因沒有大變動,那疏緣雖有些變動,或有或無,某法的存在,能延續下去。進一步,此主因與疏緣的存在,本身也由于因緣決定的,也是只要主因不變,即使疏緣有些變動,還是能一期相續的。在這層層的因果網中,儘管是緣在變,因也在變,但在主因還能延續以前,果相能延續下去。如主因所依的主因變了;或疏緣的變化過大,影響主因的存在,由于主因的突變,那果相才不能延續原有形態而走上滅無之路。
延續不變,是相對的安定,實是剎那變動的。要知道:果事的幻相,依于因緣;因緣是無常的,依因緣而有者,即使是延續,實際也還是剎那變動的。因與緣,即使維持原有的形態,但主因與疏緣所依的主因與疏緣,層層推論,是不能一無所變的,近人說質變與量變,即近于因變與緣變。然在剎那生滅的如幻觀中,因不變或說依主因形成的特質不變,不過相對的假說,實則此因或質,也未嘗不在潛移變化中。
由于主因疏緣不息的變,不離因緣而有果事,果相也不能不在剎那變化中。由于果相的不即因緣,所以在主因的相對安定下,果相能一期延續。剎那即滅與長時相續,毫無矛盾。也可以說:絕無自性所以剎那滅,不即因緣而幻相宛然所以能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