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法句經 第十二:自品
第十二:自品
157‧ 若人懂得愛惜自身, 他應當好好地保護自己。 在(生命)三個階段的任何階段里, 智者應保持(對邪惡)警覺。
158‧ 人們應自己先修好善法, 然後才可教導他人。 此等智者不會有煩惱。
159‧ 自己所作的應如自己所教的; 只有在完全制伏自己後才可制伏他人。 制伏自己的確是很困難的。
160‧ 自己的確是自己的依歸, 他人怎能作為自己的依歸? 制伏自己之後, 人們獲得了難得的歸依處(阿羅漢果)。
161‧ 自己所造之惡, 由自己所生,由自己造成, 它摧毀了愚人, 如同金剛粉碎了寶石。
162‧ 如同蔓藤纏住娑羅樹, 無德者為自身所作的, 正是其敵所願的。
163‧ 要做對自己有害的惡事是很容易的, 真正最難做的是對自己有益的善事。
164‧ 持有邪見的愚人誹謗阿羅漢、聖者、住于正法者的教法,實是自我毀滅;如迦達迦樹生果實,實是為自己帶來滅亡。 165‧ 只有自己才能造惡, 自己才能污染自己; 只有自己才能不造惡, 自己才能清淨自己。 淨與不淨只看自己, 無人能夠清淨他人。
166‧ 無論利益他人的事有多重大, 也莫忽視了自身的利益; 清楚地知道了自身的利益, 他應當盡全力獲取它。 (注:attadattham「自身的利益」是指道、果與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