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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法句經 第廿二:地獄品

地獄品

三○六 說妄語者墮地獄,或已作言『我無作』。此二惡業者死後,他世同受(地獄)苦。

三○七 多袈裟纏頸,惡行不節制,惡人以惡業,終墮于地獄。

三○八 若破戒無制,受人信施食,不如吞鐵丸──熱從火焰出。

三○九 放逸淫人妻,必遭于四事:獲罪睡不安,誹三地獄四。

三一○ 非福並惡趣,恐怖樂甚少,國王加重罪,故莫淫他婦。

三一一 不善執孤沙,則傷害其手;沙門作邪行,則趣向地獄。

三一二 諸有懈惰行,及染污戒行,懷疑修梵行,彼不得大果。

三一三 應作所當作,作之須盡力!放蕩游行僧,增長于欲塵。

三一四 不作惡業勝,作惡後受苦。作諸善業勝,作善不受苦。

三一五 譬如邊區城,內外均防護,自護當亦爾。剎那莫放逸。剎那疏忽者,入地獄受苦。

三一六 不應羞而羞,應羞而不羞,懷此邪見者,眾生趨惡趣。

三一七 不應怖見怖,應怖不見怖,懷此邪見者,眾生趨惡趣。

三一八 非過思為過,是過見無過,懷此邪見者,眾生趨惡趣。

三一九 過失知過失,無過知無過,懷此正見者,眾生趨善趣。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