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祖語·泰國南藏佛陀語錄 15.死 品
一五六、時日既過去,壽命亦漸減,眾生命亦盡,如河水速盡。
注:人不能長生不死,長壽亦不過百年,故一日一夜之漸漸過去,壽命亦一日一夜漸 減,終必死去。其它一切有性命之動物,亦同人類一樣,終必死去,如江河之流 水,終有乾涸之日。
一五七、人壽命甚短,不可輕視壽,應如救頭燃,死神無不來。
注:人生壽命,實甚短少,可以隨時而死,故不可輕視壽命,以為年壽尚多,應急急 學道行善,如頭部被火燒燃,須急急救之。蓋死神必有一日到來,無有不來也。
一五八、老少賢愚等,各各向前行,向死威力境,各有死在前。
注:人無論老年、少年、賢人、愚人猶如行路,各各向前而行,行向死之威力之境, 各各皆有死在前面等候,終有到達死亡之日。
一五九、在空或在海,或在山谷中,皆不能避死,死無處不侵。
注:人及眾生,若死期一到,雖在天空之中,或在大海之中,或在山谷之中,亦不能 避免一死。蓋天下無有一地方,死所不侵入也。
一六○、死神用欲花,制伏采花人,戀境不飽欲,令在威力下。
注:諸愛欲如花,美麗可愛,故采花貪欲之人甚多,戀著欲境,于欲不飽足。如是, 則有如在死神之威力內,可以隨時死去。
一六一、牧牛人持杖,趕牛往吃草,老死亦如是,趕眾生赴死。
注:眾生如不早夭,亦必日漸衰老,時有疾病,終至于死。亦如趕牛之人,趕牛群到 處吃草。老及病,則趕大隊群生,達于死亡。此為一定之理。
一六二、陶工作土缽,最後必破滅,亦如眾生命,最後必死亡。
注:陶工,用泥土所作之土器用品,無論或大或小、或厚或薄、或精或粗,用之既久 ,最後必破裂滅壞。亦如眾生,無論大小、貧富、丑美、愚智,最後必歸于死亡 。
一六三、流水滿河岸,沖去岸邊樹,亦如諸眾生,被老死沖去。
注:在河邊之樹,無論大小種類,時日既久,則必被河水沖倒,隨水流去。亦如眾生 ,無論大小族類,時日既過,亦被老及死沖去,亦沒有能永久長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