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祖語·泰國南藏佛陀語錄 24.怨結品
四二三、要結怨的人,他所結的怨,一定不會停止。
注:這里的意思是說,他罵我、欺我、偷取我的東西,這樣的想,心里便會生起結怨的念頭;這結怨的念頭,一定不會停止。所以有人罵我、欺我、偷取我的東西,要細細想,為什麼這樣,是不是我的錯誤罪過?如果心里恨恨不忘,便會找機會報仇,報來報去,一定會做到相殺相害,可是結的怨,還是雙方不消。
四二四、沒有結怨的人,那怨結一定會停止。
注:如果一個人,給別人罵、欺負或偷取去東西,他不結怨,他認為自己大概亦有這種錯誤罪過,才會惹起他人的怨罵、欺負、偷取。所以,他不怨恨那個人,亦就是不結怨、不報仇。這樣,怨沒有了、結亦解了。這是做人處世的一個法子,如果人人這樣想,便會安樂和敬同住,不相傷害,世界會很太平幸福。
四二五、不結怨,怨便停止。
注:人,同居或者是近鄰,或者相離很遠,可是時常有事接觸,那末,就一定多少有雙方不合意的事。如果這些事,雙方都認做小事,不去計較他,這樣的不結怨、執怨,怨就不會生,亦無所謂結怨了。
四二六、在這世界里,無論什麼時候,怨是不會因為報怨而停止的。
注:怨,就是使他人不滿意的,有些是做出來的。這些不滿意的事,想要報復,可是報復,一定不會使怨停止。因為一報復,對方亦要報復,結果,是永遠的報復,不會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