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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經隨身剪輯 十七、其它

十七、其它

143.如日出前相,謂明相初光。

如是,正盡苦邊,究竟苦邊前相者,所謂正見。

彼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雜·七六O)

※正見的建立,是八正道中的首要基石,就像黎明前的曙光一樣,具關鍵性。

144.鄙法不應近,放逸不應行,不應習邪見,增長于世間。

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雜·八OO)

※擔心隔世之迷呢?還是擔心邪見未除?

145.摩訶男白佛言:我自恐與此諸狂,俱生、俱死,忘于念佛、念法、念比丘僧。我自思惟:命終之時,當生何處?

佛告摩訶男:莫恐、莫怖!命終之後,不生惡趣,終亦無惡。譬如大樹,順下、順注、順輸,若截根本,當墮何處?

摩訶男白佛:隨彼順下、順注、順輸。

佛告摩訶男:汝亦如是,所以者何?汝已長夜修習念佛、念法、念僧,若命終時,此身若火燒,若棄塚間,風飄日曝,久成塵末。而心、意、識,久遠長夜正信所熏,戒、施、聞、慧所薰,神識上升,向安樂處,未來生天。(雜·九二二)

※已經向東傾斜的樹,如果截斷樹根,那么,必然是向東倒下的。

修行者實在用不著擔心來世的因緣,因為這一生習性的轉變,才是關鍵,才是當務之急。

146.離欲、惡、不善之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游。諸梵身天者,受離生喜、樂。此二離生喜、樂無有差別,二俱等等。所以者何?先此行定,然後生彼。

覺、觀已息,內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成就游。諸晃昱天者,受定生喜、樂。此二定生喜、樂無有差別,二俱等等。所以者何?先此行定,然後生彼。

離于喜欲,舍無求游,正念正智,而身覺樂,謂聖所說、聖所舍、念、樂住、空,得第三□成就游。諸遍淨天者,受無喜、樂,此二無喜、樂無有差別。二俱等等。所以者何?先此行定,然後生彼。樂滅、苦滅,喜、樂本已滅,不苦不樂、舍、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游。諸果實天者,受舍、念、清淨樂。此二舍、念、清淨樂無有差別,二俱

等等。所以者何?先此行定,然後生彼。(中·一六八)(意行經)

※從初禪到四禪,由踴動的喜悅,到苦樂俱舍,有著不同層次的心靈世界。

如果常常進入這些禪定,但尚未能破除我見執著,得到解脫,那么,命終之後,必然會出生于與這些禪定心境相同的天界去。這是因為,兩者之間有相同習性與喜好的緣故。

四禪是這種情形,其它更深的□定,也是這樣的。

147.游禪世俗通,至竟無解脫;不造滅盡跡,復還墮地獄。(增·八二)

148.戒律之法者,世俗常數;

三昧(禪定)成就者,亦是世俗常數;

神足飛行者,亦是世俗常數;

智能成就者,此是第一之義。(增·三八三)

※禪定,可以引發很吸引人的神通能力。然而禪定與神通能力,都還在世俗之列,解脫的聖者,是不必然要具備神通能力的。修行,切莫走入神秘的歧途里。

149.行八種之道,及七種之法:(等見者;)若一心念正見者,念覺意不亂也。

等治者;念一心一切諸法,法覺意也。

等語者;身意精進,精進覺意也。

等業者;一切諸法得生,喜覺意也。

等命者;知足于賢聖之財,舍家財,安其形體,猗覺意也。

等方便者;得賢聖四諦,盡除諸結,定覺意也。

等念者;觀四意止,身無牢固,皆空無我,護覺意也。

等三昧者;不獲者獲,不度者度,不得證者,使得證也。(增·三六八)

※八種道,就是八正道;七種法,就是七覺支,都是三十七道品的一環。兩者之間,可以有這樣的關聯,也值得參考。

150.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增·序品)

※修行,就是不斷地淨化內心,除邪顛倒,去愚惑想,這是內在的。而表現在行為上的,則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就是行為端正。

151.有世八法,隨世迴轉: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當求方便,除此八法。(增·三八七)

※利、衰、毀、譽、苦、樂、稱、譏,就是中國典故里的八風,籠統來說,就是名與利了。現在,想一想:

車子被偷了,讓我到現在仍然心疼嗎?

上司老闆的責怪,讓我心情惡劣了嗎?

別人的讚美,讓我感覺特別輕快了嗎?

感冒頭痛,渾身不舒服,情緒低落到極點了嗎?

受到委屈,覺得郁卒難消,或憤憤不平了嗎?

小心!八風吹動了?

152.舍利弗言:「云何焰摩迦!色為常耶?為非常耶?」答言:「無常。」

復問:「若無常者,是苦不?」答言:「是苦。」

復問:「色若無常、苦,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于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復問:「色是如來耶?受、想、行、識是如來耶?異色有如來耶?異受、想、行、識有如來耶?色中有如來耶?受、想、行、識中有如來耶?如來中有色耶?如來中有受、想、行、識耶?」

焰摩迦比丘答言:「不也,尊者舍利弗!」(雜·一O六)

※人們總以為,生命中應當存在著某種不會被改變的本質,那才是真正的「我」。人們在五蘊中尋找這個本質:就是色(受、想、行、識)嗎?不是色嗎?或是在色中呢?還是色在其中呢?然而色(受、想、行、識)等,都是無常、苦,是會變化的,都和這個要找尋的本質不符合啊!事實上這樣性質的「我」,是不存在的!

在釋尊的時代,「如來」這個名稱的世俗解說,就有這樣的含意(請參考印順法師著,《如來藏之研究》∧第二章·第三節∨)。所以,經中接著以「如來」與五蘊作比較了。

今天,有什么地方覺得不如意而郁悶嗎?如果有,可能是「我執」在作祟,那就該做功課了!

153.云何見色是我?得地一切入處正受觀已,作是念:地即是我,我即是地,我及地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水、火、風、青、黃、赤、白,一切入處正受已,作是念:色即是我,我即是色,唯一無二,不異不別。如是,于一切入處,一一計我,是名色即是我。

云何見色異我?若彼見受是我,見受是我已,見色(想、行、識)是我所,是名色異我。

云何見我中色?謂見受是我,色(想、行、識)在我中,是名我中色。

云何見色中我?謂見受即是我,于色(想、行、識)中住,入于色,周遍其四體,是名色中我。(雜·一一一)

※為什么會以為色就是我呢?就像以十遍處假想觀(請參考印順法師著,《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十節∨)入定(正受)修學的人,以地即是我,我即是地一樣,誤以假想為真實。

為什么會說色不是我呢?那是在色以外,如受、想、行、識等,去尋找我,而把色,當成是我所擁有的。

為什么會說色是含在我中呢?那是在色以外,如受、想、行、識等,去尋找我,而把色,當成是我的一部份。

為什么會說色中有我呢?那是在色以外,如受、想、行、識等,去尋找我,而以為,這是安住在色當中的。

154.有五法,多所饒益,修安那般那念:

①住于淨戒。

②少欲、少事、少務。

③飲食知量,多少得中,不為飲食起求欲想,精勤思惟。

④初夜、後夜,不著睡眠,精勤思惟。

⑤空閒林中,離諸憒鬧。(雜·八一三)

※安那般那,又譯為出入息,是將注意力,集中于自己呼吸的修行方法,其目的,是在鍛練自己的專注能力。專注能力強,才能進一步培養敏銳的觀察力。

忙碌的生活,紛飛的思緒,奔馳的意欲,都不利于專注力的培養與鍛練。

155.①當親近善知識,②當聞法,③當知法,④當法法相明。此四法,多饒益人。(增·二一六)

156.流者,謂八正道。

入流分者,有四種:謂①親近善男子,②聽正法,③內正思惟,④法、次法向。

入流者成就四法:謂①于佛不壞淨,②于法不壞淨,③于僧不壞淨,④聖戒成就。(雜·八六七)

※當珍惜善知識的引導,當多聞法,而更重要的是:多思惟法,一步步的實踐法。

157.猶如有人自己沒溺,復欲渡人者,終無此理。己未滅度,欲使他人滅度者,此事不然。(增·四二六)

※要影響周遭的人,入于正法,就先當注意自己的行為,從自己合乎正法做起吧!

158.雖誦千章,不義何益?不如一句,聞可得道。

雖誦千言,不義何益?不如一義,聞可得道。

千千為敵,一夫勝之;未若自勝,已忍者上。(增·二七五)

※不要忘失了廣學多聞的目的,是在改造自己,淨化自己,而不是作學問的堆疊。

159.猶如有人身被毒箭,作是念:未可拔箭,我應先知彼人如是姓、如是名、如是生?彼人竟不得知,于其中間而命終也。

世有常,我不一向說此,何以故,我不一向說此?此非義相應,非法相應,非梵行本,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槃,是故我不一向說此。

何等法我一向說耶?此義我一向說: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我一向說。以何等故,我一向說此?此是義相應、是法相應、是梵行本,趣智、趣覺、趣涅槃。(中·二二一)(箭喻經)

※等到弄清楚,那只傷人毒箭的來歷,才肯面對傷勢,接受治療,恐怕早已病入膏肓了!修行者,切莫將生命,浪費在與自、他身心淨化無關的領域里。

160.有四大廣演之義:所謂①契經、②律、③阿毗曇(論法)、④戒。(增·二四九)

※這是《阿含經》中,判斷是否合乎佛法的基本態度。四大標準中,沒有「人」的因素。

161.人身難得,唯當行法、行義、行福,于佛法教,專精方便。(雜·一一三O)

※這是佛陀以反問的語氣,肯定「人道難得」,與波斯匿王間的問答。人身難得,可別又混過這輩子,蹉跎于佛法之外啊!

162.當知:三十三天著于五欲,彼以人間為善趣;于如來法得出家為善利,而得三達。所以然者: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增·三OO)

※印順法師在其《印度之佛教》自序中,說其『讀得「諸佛皆出人間,終不在天上成佛也」句,有所入,並說「吾為之喜極而淚」。』

以人間為善趣,以人為本的修行觀念,是屬于早期佛教聖典的一貫精神,也應該是當時佛教教團的風格。修行者當善把握、珍惜生為人的修行機會,而不宜妄自菲薄,只顧自嘆罪業深重,或一味地求于脫離人間。

163.尊者阿難答曰:我等不依于人,而依于法。(中·一四五)(瞿默目□連經)

※「依法不依人」,這是以真理為先的理性態度。

「尊重權威」,僅是尊重權威者,在其「權威領域」中,對真理(法)的理解而已。借人而知法,重點仍然在「法」,而不是「人」(權威者)。

164.阿難!汝謂佛滅度後,無復覆護,失所持耶?勿造斯觀!

我成佛來所說經、戒,即是汝護,是汝所持。(長·二)

※這是佛陀入滅前,所留下來的最後教誡。佛陀所說的經、戒,就是我們通稱的佛法了。

以法為師,以法為持,以法為護,是修行者所應當謹記在心,而常反省檢討的。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