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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六 球莖本生譚

〔菩薩═智賢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扶養父親之一優婆塞所作之談話。彼對 貧乏之家庭與以再生。彼母亡故後,彼晨間早起,用楊枝刷牙淨面洗手後,即耕作 傭工,得金儲蓄,準備粥飯,扶養父親。父向彼云:「愛子!爾單獨為內外工作,為  44 汝娶一良家之女,如是彼女為汝作家庭工作。」其子答曰:「吾父!女入家庭于父于 予決不快樂,父勿為是想,予盡一生扶養尊身,尊身死後,再作考慮。」 彼父不顧子之不喜歡,終于攜來一女為子之妻。彼女善于言辭,行為下賤,其 夫以其對父能言善語,心中歡喜,而彼所得歡喜之物,皆與彼女,然彼女即交與翁。 其後彼女自思:「予夫所得總不與父,僅只與予,彼確已對父失愛。予以方便,違逆 我夫,將老人由家趕出。」自此以來,彼女以過熱或過冷之水,過于咸辣或全無鹽氣 之食物,乃至非常濃或非常稀薄之粥與翁,如是漸次為敢行虐待之原因。而當彼怒 時,彼女亦使用粗暴之言辭,互相喧鬧︰「何人能與此老人交談?」彼女到處吐痰, 使夫惱怒,而云:「汝觀父之所行,『彼亦不可,此亦不可。』」彼女所云,使彼發怒。 彼女又謂:「此家汝父所居,否則則予所居。」爾時,彼對彼女云:「予妻!汝尚年少, 何處汝皆能生活,然予父年老,若汝不支持予父,汝可由此家出往他處。」彼女驚懼 云:「今後決不如此。」于是向翁之足前平伏謝罪,而如日常行法,看顧于翁。 先日以來,彼惱于彼女之所行,彼優婆塞未來佛前聽聞說法,直至彼女恢復本 來性情,彼來至佛所。爾時佛問曰:「優婆塞!汝何故七八日間未來聽聞說法耶?」 彼說明其理由,佛言:「汝不從女之言,逐出汝父。然前生汝受其言,伴父至墓場, 欲埋之而死時,予年七歲頃,向汝語父母之美德,制止汝殺親之所行 1。當時汝聞 我之法語,終生看顧汝父,得赴天界。依我與汝此一教誡,汝于後生亦不舍離,依 此理由,汝不受 2彼女之言,逐父他去。」佛依彼之乞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于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迦尸國某村之一家庭,有一名瓦西塔伽  45 之青年獨子,彼看顧其父母,其後,母親亡故,扶養父親。此譚完全如現在之事實 〔序分之語〕,然其相異之處,則如下所述。彼女云:「請觀汝父之所行,『此亦不可, 彼亦不可。』」彼聞之而怒。復云:「汝父性情粗暴,常事喧嘩,老衰為魔所惱,不久 將死,予與此等之人不能住于一家。然此人自身,二三日中死逝,汝伴彼前往墓場, 于其所掘穴埋彼,然後以鋤打碎其頭絕命,上覆以土再歸。」 彼女再三云時,彼云:「殺人乃重大之事,予如何能殺其人?」「予向汝說明方 法。」「如是請講。」彼女云:「汝于天明之時,往汝父之寢處,大聲呼喚,使眾聞之: 『父親!汝于某村索債之債務者,予往而不歸還,若汝亡故,彼不歸還〔債務〕矣, 因此,汝與予明日乘車,晨起出發。』汝如此宣告,于其時刻起床,準備車輛,使 其乘向其處,伴往墓場,埋于穴中之後,大聲呼喚強盜奪財,于殺彼終了塞穴之後, 洗頭歸來。」瓦西塔伽云:「誠為善法。」彼同意彼女之言,準備車輛出發。 然彼有一七歲賢而聰明之子,此子聞母之言語自思:「予母邪見,殺家之祖父, 為殺親之事,予不贊成。」彼靜往祖父之側就寢。瓦西塔伽為妻所告時準備車輛:「父  46 親!請乘車,予等前往清算債務。」彼使父乘車,然童子最先坐于車內,瓦西塔伽不 能制止,于是一同往墓場而行。彼父與彼子乘車于其處等待,彼則獨自下車,持鋤 與籠至某一秘密處所,開始掘四角之穴。童子下車,前往其側,如作不知之狀,唱 第一之偈︰ 一 無有球根與球莖 比拉莉與卡蘭巴 3 獨自塚間森林中 予父!不知汝掘何等穴? 彼父于其時唱第二之偈: 二 爾之祖父身太弱 為諸病苦所煩惱 予今將彼埋入穴 彼之生存予不喜 童子聞此唱次半偈: 三(A) 父懷思惟為邪惡 汝為非業得慘果 然後如斯語後,由父手取鋤,于近處開掘一他穴。  47 爾時父往彼處問曰:「愛兒!何故汝欲掘穴?」彼向父說明,唱第三之偈: 三(B) 父!年老斯行為 尊身應受者 予行家義務 掘穴為埋汝 于是其父唱第四之偈: 四 相逼以惡口 童子!汝語予之側 爾為予實子 奈何無慈悲 智賢童子對斯語作答辯一偈與感興二偈,唱次之三偈: 五 父親!予非無慈悲 勿寧慈悲深 尊身犯非業 4 予實為防彼 六 父親!父母為何者 無罪非法殺 身壞命終時 無疑墮地獄 七 父親!父母為何者 扶助以飲食  48 身壞命終時 無疑生天界 父聞其子之法語已,唱第八偈: 八 愛兒!汝非無慈悲 對我慈悲深 予受汝母言 為此悲慘事 童子聞此云:「父親!女人者,犯罪不受非難,則再三為惡,然為使不復為如此 之事,則必須屈服吾母。」于是唱第九偈: 九 尊身之妻為下賤 然彼為我親生母 將彼由我家逐出 為父招來他苦故 瓦西塔伽聞其賢子之語,心甚滿足,彼云:「愛兒!予等回返。」于是祖、父、 子三人乘車而去。然此破廉恥之彼女自思:「此不吉 5者離我家去。」彼女心中歡躍, 以有濕氣之牛糞掃除其家後,煮米粥而往眺望彼等歸來之路時,見彼等前來,而離 去之不吉者又復攜歸。彼女怒鳴曰:「嗚呼!汝不運之人,奈何又將此不吉者攜歸。」 瓦西塔伽一言不發,由車上解軛,向彼女云:「汝破廉恥之輩,汝竟何言!」使彼女  49 吃強大打擊,將彼女之足捕捉擲出,並云:「今後不得再入此家。」然後使父與子入 浴後,自己亦入浴,三人食其米粥。然此惡性之彼女,數日間于他家逗留。 爾時子向父云:「予母尚未充分會得明白,尊身為使予母生起煩惱,聲言:『如 是如是之村,有叔父之女,彼女將前來扶養予父與子及予,予將攜彼女前來。』並 持華環,香水備車出發,而于某地方徘徊,至黃昏再行歸來。」彼依其子之言而行。 近所之女等語彼女曰:「貴女之夫,為攜其它之妻前來,往如是如是之村出發。」 彼女聞此,恐懼戰慄而言曰:「予今零落,無復再歸之機會。」而思:「惟有乞願于己 子。」于是急往其子之處,平伏彼足之前言曰:「除汝之外,予無避難之所,今後予 對汝父與祖父,看顧如莊嚴之廟堂,因此,希能再入此家。」子云;「善哉!若母二 度勿為此事,予可達成此一約束,母須正心著意。」彼于其父歸來時唱第十之偈: 一○ 尊身之妻為下賤 然為我之親生母 今被調御如馴象 惡性之女可歸來 如此彼向彼父語後,出往伴母歸來。彼女向夫與翁謝罪,而自此以後心被調御, 具足正法,看顧夫、翁及子。兩人均從子之教誡,為布施等之淨業,得赴天界。  50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扶養父者達預流果──佛 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子及妻是如今之三者,智賢童子即是我。」

注 1 殺親之所行(Pitughataka-kamma)底本為PitughataKamma,今從腳注而譯。 2 「不受」,底本gahetva,今從腳注改為agahetva。 3 比拉莉(Bilali)及卡蘭巴(Kalamba),俱為食用草根之名。 4 非業(ludda-kamma) 謂「殘忍之行」。底本有kamma karosi luddam,kammam K. 為腳注之誤植。 5 不吉之原語為kala-kannin,黑耳之意,黑耳為不吉之兆。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