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五 尼拘律童子本生譚
〔菩薩═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即某日之事,比 丘等對彼云:「法友提婆達多!佛為汝之庇護者,汝于佛之蔭得以出家,受具足戒, 了解三藏之佛語,得達禪定,汝之名聞利養尚又辜負十力〔佛〕。」彼棄一草葉答曰: 「予所為之德,並未多依沙門瞿曇而受。」彼等于法堂就此事開始談論。佛適出于其 所,問曰:「汝等比丘!今為何語集于此處?」彼等答曰:「如是云云。」佛言:「汝等 比丘!提婆達多忘恩,對友邪惡,非自今始,前生亦即如是。」于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王舍城摩揭陀大王治國。當時王舍城之一豪商,為自己之子娶來 田舍豪商之女為妻,彼女無子,于是其後對彼女不與尊敬。「我等之子家中住一石女 1,家門如何繁榮?」豪商故使彼得聞,向諸人閒話。彼女聞後自思:「予將偽裝妊 娠之狀,瞞過此等諸人。」于是向忠實自己之乳母問妊娠 2之心得,「予之愛母!妊 娠究應如何為之?」彼女聞乳母教示,隱瞞月經之時,顯示嗜好酸物,更于手足腫漲 時期,將手足之手打腫;以布帶 3使每日腹部增大,乳頭變黑。凡此種種,彼女于 造作之時,除乳母外,不于任何人前為之。其夫亦向彼女與胎兒之注意。 38 如此情況經過九個月,彼女思住父家生產,向翁姑乞假,乘車伴多數從者,由 王舍城出發,走向歸家之途。然在彼等之前方,時有商隊行路,商隊過一夜後,晨 起出發時,彼女于朝飯之頃到達商隊離去之場所。 某日之事,其商隊中有可憐一人獨行之女人,于夜間在某尼拘律之根元處生子; 當日晨起出發時,彼女自思:「予如不與商隊一同則不能成行,如有壽命,可復得子。」 于是將胎盤及胎內不淨物掩埋,舍兒于其處而去。幼兒為樹神守護,彼為誰人?彼 非凡人,實為菩薩當時如此再生。 彼女洽于次日朝飯之頃,到達其處。彼女自思:「予須排泄方便。」于是與乳母 赴尼拘律樹之根元。彼女(豪商之妻)于彼處發現一金色之幼兒,彼女喜曰:「愛母! 予等終于達成任務。」彼女解開纏附之布,于膝部涂以胎血及胎內不淨之物,告諸人 以自己生產之事。如是不久,從者為彼女四周張開天幕,充滿喜氣向王舍城送出信 息。而彼女之翁姑以為:「兒媳生子,如何再赴母家,今應速返。」于是遣使告知。 彼女折返歸路,入王舍城。其家人等往迎彼女,為幼兒命名,因當于尼拘律樹根元 所生,命名為尼拘律童子。 洽于其日豪商之妹亦于歸母家途中,在某樹之枝下生子,于是其子命名為樹枝 意子。是日復有住于毫商之側有一裁縫之妻于布帶之內產子,其子命名為普提迦(貧 乏人) 4。豪商以彼等二人之幼兒與尼拘律童子之誕生日相同,亦接領與尼拘律童 子一同養育。 39 三人一同成長,達成年後,彼等往得叉尸羅,勤勉學藝,豪商之子等二人向師 尊支付束修二千金幣,而尼拘律童子使普提迦童子于自己之側學習。學藝完全終了, 彼等向師尊乞假云:「我等將學習田舍之習慣。」于是一同出發,經過時日之內,到 著波羅奈,宿泊于某一軒之寺中。 爾時波羅奈之王亡七日,諸人云:「明日我等將準備祭車。」于是告示之大鼓, 遍打于市內。彼等三人橫臥于樹之根元而眠,普提迦童子于天明即起,接近尼拘律 童子而坐。而棲于大樹上之雄鳥中,居于上方之雄鳥,落糞于下方雄鳥之體上,下 之雄鳥向上之雄鳥云:「誰落此糞?」「親愛之友!予不知而落糞,請恕我。」「汝以我 身體為汝之便所,我之品位,汝尚不知。」爾時,上之雄鳥向彼云:「予實不知觸汝 之怒,汝究有何品位?」彼曰:「殺予而食肉者,晨起可獲得千金,若然,何故予不 得夸耀耶?亡爾時,他鳥向彼云:「汝有是位之事,即行夸耀,然若殺予食脂肉者晨 起成為王者,食中肉者為將軍,食附骨肉者為出納官。」 普提迦童子聞其語後自思:「于我等〔獲得〕千金又有何益?取王國者,方可滿 足。」于是彼徐徐登樹,捕獲上方睡眠之雄鳥殺之,以炭火燒之,脂肉與尼拘律童子, 中肉以樹枝童子,附骨之肉則自己食之。食事終了時,彼云:「親愛吾友尼拘律童子! 汝身今日將為王者;親愛吾友樹枝童子!汝身將為將軍;然予將為出納官。」問曰: 40 「爾何故知之?」于是告以先前聽聞之語。彼等于朝飯時進入波羅奈,于某婆羅門家 食熟酥混砂糖之米粥,然後出市外進入公園。尼拘律童子橫臥于石板 5之上,其它 二人則橫臥于其外側。 此時人人乘載王者五象徵 6于祭車之內出發,有關此一詳細譚見摩訶伽那迦本 生譚〔第五三九〕之說明。祭車往公園轉方向後,停留作登山之準備,司祭官自思: 「公園必有有德者居住。」彼進入公園,發現童子,將衣服自足退下,見其足底,認 有王者之相,車輪之印,于是云:「童子適宜為全閻浮提之王,今將波羅奈國與彼治 理亦無妨礙。」于是擊打銅鑼及其它鳴物。 尼拘律童子醒來,將布片由頭面扯下,彼觀見大眾後,復轉向而寢。經少時之 後,于石板上結跏趺坐。爾時司祭官跪向彼曰︰「天!王國臨于御身。」而被答︰「善 哉!」爾時司祭官使彼于其處財寶積聚之上,立彼而灌頂。 彼即王位後,與樹枝童子以將軍之位置,得大尊敬而入街。普提迦 7童子常時 與彼等一同出行,自此以來,菩薩(尼拘律童子)于波羅奈如法治理王國。某日, 彼思念父母,向樹枝童子云:「親愛之吾友!予無父母不能生活,汝與多數從者前 往,陪伴父母來我等之前。」樹枝童子加以拒絕云:「此非予之工作。」于是彼命普提 迦童子前往,童子云:「謹遵王命。」往彼父母之所向尼拘律父母曰:「貴身之子繼承 王位,請即前往。」然彼兩親云:「予等為富豪,已為充分,不思前往彼所。」加以拒 絕;樹枝童子之父母亦云彼等不欲前往,彼向自己之父母亦云,然彼等曰:「予等為 裁縫工作之生活,此亦充分。」亦與拒絕。 彼不得兩親之同意,歸來波羅奈,彼思:「予于將軍之家愈休旅途之疲勞後,再 41 往會尼拘律童子。」于是彼行至將軍住居之門前,向守衛者云:「將軍之友普提迦童 子求見,請轉告將軍。」門班依言通知。 然樹枝童子自思:「彼不與我王國而與彼友尼拘律童子。」彼起恨意,而今聞普 提迦童子前來,心中大怒云:「彼之友為誰,彼乃亂心奴隸之子,為予摑之。」于是 門班撲打 8彼之手足膝臂,捉捕頸而將彼擲出。 于是彼思:「樹枝童子因予而得將軍之地位,彼不感謝,而反戈相向,將予痛打 擲出。然尼拘律童子為賢明者,為一感謝甚深之善人,予往其人之前。」彼往王之門 前,使門班通知:「貴君之友普提迦童子求見。」王呼延見,見彼之來,出座相迎, 表示歡迎,然後使之整理須發,著種種裝飾物品,款待種種優美美味食物,然後與 彼共坐快談,而問及父母之近況,聞悉不來此方。 樹枝童子更又自思:「此普提迦必在王之面前,誹謗于予,然予往其處,使彼不 能有何所言。」于是前往王所。普提迦童子于彼之前向王云:「大王!予因旅途勞頓, 予思:『往樹枝童子之家休息後,再來此處。』因此予往其處,然樹枝童子云:『予 不識彼。』並痛擊于我,引頸擲出,此事王能置信耶?」于是唱次之三偈: 一 此事實是予不知 誰為此事誰之子 樹枝童子如是云 尼拘律!大王如何作思惟? 二 彼更摑我喉 諸人擲出我 顏面加一擊 謂從樹枝言 三 忘恩愚昧反戈者 此為汝友劣樹枝 彼為如斯下劣業 君王!此為彼之惡人行 42 尼拘律童子聞此,唱次之四偈: 四 此事實是予不知 何人對予亦未言 友!樹枝所為之惡業 汝今語我我始知 五 樹枝我兩友 汝為助糊口 人中大威者 主權與我等 依汝得威德 是無可疑惑 六 種子在火內 燃燒不能生 邪惡人行為 破滅不發芽 七 人若感謝恩 行為有高德 美田蒔種子 行為不破滅 尼拘律童子如是總唱此等時,樹枝童子猶立于其處。王向彼曰:「樹枝童子!爾 不識此普提迦耶?」彼默然無語,王向彼課以王罰 9,唱第八之偈頌: 八 心懷邪惡想 可哀詐欺漢 以劍殺樹枝 我不欲彼命 普提迦童子聞此後自思:「予不欲此愚痴者為予舍命。」于是唱第九之偈: 43 九 大王且赦彼 命亡難返回 天尚恕惡人 我不欲殺生 王聞彼之言,赦免樹枝童子而欲以將軍之職與普提迦童子,然彼不希望,于是 與彼適于計劃協議之出納官之職。以前無此特殊職務之官職,此為此後之新設。其 後,普提迦出納官受子女之祝福而對子女教誡唱最後之偈: 一○ 近侍尼拘律 不與樹枝共 殉死10尼拘律 勿生樹枝側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云:「汝等比丘!提婆達多前生即如此之忘恩。」于是 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樹枝童子是提婆達多,普提迦是阿難,尼拘律童子即 是我。」
注 1 石女Vanjh』itthi(無子之女),從佛教用語而譯。 2 妊娠原語gabbhiniparihara,意味妊娠中之起居動作乃至就胎兒之注意。 3 布帶原語piloka-vethana。 4 普提迦(pottika 貧乏人),從注為potthika,與ponti 同義,「襤褸」之意且有「貧乏人」 之意。 5 石板(sila-patta)為石造之休息台,公園內王之休息用石板,即指玉座而言。 6 王者之五象徵(panca raja-kakudhabhandani)為劍、天蓋、王冠、上靴及扇五種。 7 pottiya 普提迦俗稱pottika 貧乏人,常被如此使用。 8 「撲打」底本為(kotthapeti),今從注kottapeti 為正。 9 「王罰」底本祇有王字,依注為raja-danda(王罰、依王命刑罰之意),今從此譯。 10 「殉死」matam seyyo 按文意之意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