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 囊食本生譚
(菩薩═大臣) 203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家主所作之談話。住于舍衛城之一家 主與住于地方之一家主,二人因有詞訟之事,彼伴其妻往欠債者之處,但欠債者云: 「予無力償還。」彼一無所得,彼怒不食而出,途中空腹飢餓,路中行人云:「與汝夫 妻請共食用。」與彼一食物之囊。彼受囊後,思不與妻食:「此處賊所居處,汝宜先 行。」彼遣其妻,食盡囊中食物,然後以空囊相示:「得一未入食物之空囊。」其妻知 夫一人自食,心感不釋。二人于祇園後方通過精舍,欲求飲水,入祇園精舍之中。 佛見二人前來,如獵夫警守于路,坐于香室之蔭。二人見佛,近前禮拜而坐,佛以 和顏相迎,佛問曰:「優婆夷!汝夫思汝利益及愛念汝否?」「世尊!予對彼頗有愛 情,彼則對我無有愛情。他日之事不言,今日即今日之事,彼于途中,得一飯囊, 彼自食之,而不與我。」「優婆夷!汝何時皆思彼之利益,愛念于彼,然後無有愛情。 然汝托賢人之蔭,知汝之德,讓汝一切之權威。」佛應彼女之請求,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于大臣之家,成年後,為王俗事聖 事之顧問。時王疑自己之子:「此兒對予謀行叛逆。」處以放逐之罪。王子由己妻相 伴退出都城,定居于迦尸之某村,其後聞父王已死,彼云:「我將得屬于我家之王位。」 204 于是還來波羅奈國。途中有謂:「請汝夫婦共享。」贈與裝入食物之飯囊,而王子自 食,不與其妻。其妻甚不愉快:「此人實太不近人情。」彼于波羅奈繼承王位,彼女 據于第一之妃位,王云:「即此彼已足矣。」對妃別無款待尊敬之意,至彼女如何生 活,亦不聞問。菩薩自思:「我等之王妃,甚能助王,亦有愛情,然王對妃之事,絲 毫不思,我須使其款待尊敬。」菩薩來王妃之所,示親密敬意,退于一面而立。妃云: 「汝有何事?」菩薩曰:「王妃!予有申言,特來晉見。予父年邁,衣食不足,乞能賜 與衣服碎片,食物少許。」「予自身未得任何之物,又何能與汝,予有所得時,當然 贈與。只今國王無一物與予,不云余外之施。彼欲得王位來時,途中得食物之囊, 彼自食之,尚不與我。」菩薩曰:「王妃!汝于大王之側,能言此事否?」「當然能言。」 「如此,今日予立于王側,我問此語,請妃如此回答,今日予將使王知汝之德。」如 是語畢,菩薩先行,立于王側,妃亦行近王所而立。菩薩向妃曰:「王妃!不近人情, 對予為予父請求衣服碎片及食物少許,皆不賜與。」「予自身由王處未得一物,又何 能與汝?,」「然則妃已獲得第一妃之位。」「我既不受尊敬,第一妃之位,又成何用。 205 大王對我及汝等早已不作任何賜與,大王于途中得食物之囊,彼自食之,未嘗與我 其中少許。」菩薩曰:「大王!果如是乎?」國王當即承認。菩薩知王承認此事,乃曰: 「王既已生厭,何故仍住于此處?世間與可厭者同居,實為痛苦。所謂人者與自己 相親者親,與不相親者不親,妃應去至他所,世間之棲所甚大有之。」菩薩為唱以下 之偈: 一 敬他人者敬之 親他人者親之 為報事者行事 思不利者勿利 與人不相睦者 亦勿與之相睦 二 棄棄己者 不起欲愛 散亂心人 不與相睦 有鳥之樹 知無果實 世界廣大 應向他求 波羅奈王聞此,讓與王妃所有權威,自此以後,相和相樂度日。 206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夫婦二人共得預流果 ──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夫婦是今之夫婦,賢明大臣即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