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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 云馬本生譚

(菩薩═云馬)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心有煩惱之弟子所作之談話。佛問曰: 「比丘!汝心真有煩惱耶?」答:「誠如尊言。」佛再質問:「因何緣故?」對曰:「見盛 裝婦人為欲情所驅。」 于是佛向彼云:「比丘!實此婦人依其容色、聲、香、味、觸,更依婦人之魅力, 奪男子之心,使從己意,知從其意而使人失節操失財產故 1,此謂之為夜叉女。彼 夜叉女于前生亦依其魅力,近某隊商,奪商侶之心,使從己意,更見及其它男子, 一總奪命,由兩頰垂滴赤血,食人嘎吱作響。」于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錫蘭島有錫里薩瓦陀夜叉之街,彼處住有夜叉女。海上遇有船難之 人漂來,彼等盛裝,攜帶食物(嚼食、噉食、固體、流體),腰纏子女,侍女扶侍, 128 往見受難商侶,商侶以為抵達人住之處。夜叉各處置有農夫、造牧者之人,家畜、 鸚犬等,使商侶得見。彼等接近商侶勸食粥飯果品 2,商侶為其所騙,食其菜飯。 食後休息時,彼等溫柔問話:「諸君由何處來、往何處去,來此所為何事?」商侶答: 「予等遭遇船難漂來此處。」 夜叉女曰:「予等之夫,乘船遠行,今已三年,恐已遇難亡故。汝等為商侶,我 等理應照拂。」彼等以女人魅力蠱惑商侶,相伴進入夜叉街內,而前此所捕捉之人, 則被鐵鏈鎖于懲罰屋中。如彼等于自己住處不得船難者時,則遠至迦梨耶那近至龍 島之間海岸一帶搜索,彼等習以為常。 某日有五百人商侶遭遇船難,漂著于此街岸邊,夜叉女對彼等施以蠱惑,伴入 街內,而將前所捕捉之商侶又用鎖鍊于懲罰屋之中。然後夜叉女首長與商侶之首 長,以其它五百夜叉女與其余五百之商侶,分別配為夫婦。 夜叉女首長于夜間商侶睡眠時,起而奔赴懲罰屋中,殺人而食其肉,其它夜叉 129 女亦同樣為之。夜叉女首長食人肉歸來時,身體冰冷。商侶首長擁抱其體,知其為 夜叉女。彼思:「此五百之女,均為夜叉,我等必須逃遁。」 翌日早晨洗面之時,商侶首長告其它同伴:「彼等迺夜叉女,並非人類,此後其 他船難者來時,我等必被殺食,而彼等以後來者為夫;因此,我等速逃。」然商侶中 二百五十人云:「我等難舍,汝等可去。」商侶首長于是率二百五十人之聽從者乘夜 遁走 3。 爾時菩薩由云馬之胎出生,全身白色,頭如烏狀,毛如文叉草,具有神通力, 能飛翔于天空。彼由雪山凌空飛揚,渡錫蘭島,于錫蘭池沼食自然出生之稻,更進 而三度以慈愛之聲作人言曰:「有願往人之住處者否?有願往人之住處者否?有願 往人之住處者否?」 商侶等聞此言,近前合掌曰:「君可載我等往人之住處。」菩薩曰:「可登吾背 上。」于是有登于背上者,有把握馬尾者,有合掌而立者。菩薩一總連同雙手合掌者 均升至空中,此二百五十人商侶依菩薩之神通力悉數運往住人之處,各自得安堵之 住處,各還己家。而夜叉女等待後來者抵達時,將其余之二百五十商侶,悉數殺食。 結分 佛向比丘曰:「汝等比丘!恰如此從夜叉女之意之商侶而喪失生命,從云 馬王忠告之商侶者,得各自安堵之住處;不行佛訓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 130 夷,于四惡趣──為依五種縛受罪報之處所──受極大苦,然從佛訓者,得至三種 之幸福世界、六之樂天界、二十之梵天界 4,而達此住處,證不滅之大涅槃,體味 極大之快樂。」說此語後,佛現等覺者,唱以下之偈: 一 不行佛訓者 墮入四惡趣 如不運商侶 夜叉女所食 二 遵行佛訓者 生入幸福界 如依云馬商 各得安堵處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持煩惱之比丘得預流果,其 他多人達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等諸果──佛于是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從 云馬王言之二百五十商侶是佛陀之侍眾,云馬王即是我。」

注 1 此一句原文為papanatthena﹐今采用腳注之異本為papunatthena﹐可視為Papuna+ atthena。 2 果品之原語為khadaniya 乃嚼食之物,與先譯之嚼食之物為同一字,可參照Dutout之 譯例。今為前後之聯絡暫作此譯。 3 商侶首長以下之句,原文為Jettavanijo attano vacanakare addateyyasate gahetva 應譯為「對商侶首長所言忠告之聽者二百五十人」。vacanakare可視為addateyyasate 之形容詞,今譯如本文。vacana+kar 譯為「從其言」之意,見奇爾達斯巴英辭典五四○ 頁。 4「三種之幸福世界云云」即人間、天上、涅槃界,其次「六之樂天界」即所謂六欲天,又「二 十之梵天界」為色界十六天與無色界四天。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