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 小蓮華王本生譚
一九三 小蓮華王本生譚 1
(菩薩═蓮華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心有煩惱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將于 烏姆摩登提女本生譚(第五二七)中說明。 佛問此比丘:「汝心真有煩惱耶?」答:「世尊!唯然。」問:「誰與汝煩惱?」 答:「世尊!予見一盛裝之婦人,心起欲情而煩惱。」 佛謂彼曰:「比丘!婦人實為忘恩無信義者。昔日意志堅強之賢者 2,為婦人一 生貢獻心血,尚不能獲得其心。」于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116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由第一王妃之胎出生,于命名日名為 蓮華童子,于其後生有兄弟六人。七人漸次成長,居于宮中,如同王友。 某日,王立御苑中,見此七兄弟有多人從者隨侍,近前迎王,王心恐怖:「彼等 中或有欲弒予奪取王位者在。」王呼彼等曰:「汝等王子!不宜止住市間,分往他所, 至予死時歸來,各就自己所屬之王位。」 彼等接受父王之言,涕泣告別,往覓自己之屬處。「任足所向而行,以求生活」, 各以己之王妃為伴,離城奔波于道路。彼等踏入荒野,不獲食物,「我等為求生存, 將為犧牲。」于是殺最幼者之王妃,作十三分而食。菩薩與其妃將分得兩分而留一, 而分余一而為二,各分食之。如此六日之間,殺六人之妃,菩薩每日各留一份存貯。 至第七日將殺菩薩之妃時,菩薩以存貯之六分予其兄弟曰:「汝等食此,明日再作計 議。」彼等食肉後入睡,菩薩攜妃于夜遁去。 前行不久,妃云:「王子!我實無力前行。」菩薩于是負彼女于肩上,于朝日初 升,走出荒野。妃曰:「王子!我欲飲水。」菩薩曰:「此處無水。」但妃數度呼渴, 117 菩薩以刀劃右膝出血:「汝可坐起飲我之血。」妃飲血後,二人前行至大恆河飲水沐 浴,食彼處樹上果實,擇一舒適場所休養,于恆河之曲角,作庵住居。 恰于此時,某日,諸人由恆河上流之流來一獨木舟,上載一人,斬斷手足,割 去耳鼻,大聲呼痛,彼為危害王者之盜賊。菩薩聞其悲歎之聲,自思:「有我在世, 勿使苦痛之生類滅死。」菩薩來至恆河岸邊,救彼登岸,伴其來至庵內,洗滌瘡傷, 涂以藥劑,予以治療。王妃云:「汝何故由河中救此殘障之人 3,帶歸庵中,與以看 顧?」彼女嫌厭對之唾棄不置。 菩薩見其傷已漸次痊愈,留其與王妃于庵中,一人入森林采取果實,以養二人。 在此二人共住期間,彼女之心,竟為殘障者所奪,共犯非道之罪。二人通姦之後, 彼女思欲除去菩薩,于是告菩薩曰:「王子!當予被君負于肩上由荒野中出時,見高 山住有高貴之神。予向山神求願:『若我與主人能安然度日,我將向神供養。』今 118 已安然脫險,我思欲登山拜神祭謝。」菩薩不識奸計,欣然同意,準備供物,使妃持 供器,二人一同登至山頂。妃向王子曰:「王子!汝雖非神,但我尊汝為最貴之神。 我當先以野花祭汝,為右繞之禮後,再向神捧獻供物。」于是妃令菩薩面向谷立,妃 以野花祭之,為右繞之禮,妃偽裝道行敬禮之狀,恰于其時,由背後立,猛向菩薩 背上一擊,將菩薩推落谷中,並謂:「予見敵之背部,永不再見其面。」彼女歡悅由 山頂下來,歸庵而去。 當菩薩由山頂轉落谷中之時,為無刺之優曇跋羅樹葉叢枝掛住,不得落至山麓 谷底。于是彼食優曇跋羅之果,坐于枝上休憩。爾時有一大蜥蜴王,由山麓登樹, 來食樹果。彼見菩薩,驚懼而逃。次日又至,食一側方之果實而歸,如此每日前來, 與菩薩成為友好。彼問:「君因何來至此處?」菩薩答以:「如是如是。」蜥蜴王曰: 「汝可勿憂,予救汝歸。」于是使菩薩坐其背上,由樹而下,出森林至大道,謂曰: 「汝可由此路而行。」蜥蜴遂歸林而去。 菩薩行至某村,住于其處,聞知父已亡故,遂往波羅奈,于自己之屬地,登上 王位,號稱蓮華王。彼遵父王所行之十善法,依正義以行政治,于四門、中央、宮 殿門首六處建救恤院,每日投六百千金,以為恤。 一方彼惡女負殘障者于肩上由森林出,行至人居之處乞食,集得粥飯,以養彼 119 殘障者。人問:「此為汝何人?」女答:「予為此人母弟之女,此人為予父兄之子,予 嫁此人為妻。我夫雖處斬罪,予將長期抱負,乞食養之。」人人讚歎彼女為忠實賢良 之妻,多與粥飯。更有人謂:「汝不可于此處擔誤時間,今波羅奈城蓮華王即位,因 王之救恤,于全印度,頗有人望。王見汝之遭遇,必予同情憐憫,多與施物,汝可 載汝夫速往。」同時給予構造堅固之柳籃。此一無品德之女人,將殘障者載于柳籃之 上,抱持柳籃,往波羅奈,于救恤院中得食而生活。 菩薩乘于美飾之象背之上,赴救恤院,親自施舍八至十人,然後回宮,習以為 常。此不品德之女,使殘障者坐于籃中,抱持柳籃立于王來之道上。王見而問之曰: 「此為何人?」左右曰:「大王!此為忠實賢良之女人。」王呼女近前,已確知其為何 人。王使殘障者由柳籃降下,王問:「彼為汝之何人?」女曰:「大王!此予父之兄 子,在家被選為予之夫。」諸人不辨仔細,皆云:「實為令人感佩之女。」對此不品德 之女,大加讚賞。王問:「汝謂此殘障者為汝在家被選與之夫耶?」女仍未能辨認王 夫,大膽答曰:「大王!誠為如是。」 于是王曰:「汝所云者是否包括此波羅奈王之王子在內,汝非蓮華王子之妃某某 王之王女耶?汝乃某某之名者,飲予膝之血,心為此殘障者所奪,推予落谷者,豈 120 非汝耶?汝今額頭已貼死印,汝以為我已喪命,然予之命特長而未死。」王更向大臣 云:「汝等大臣!予曾對汝等之質疑有所說明:『予之六兄弟殺六女而食其肉,然予 未傷予妻,相伴往恆河之岸,住于庵中。予曾救起被處斬罪之殘障者,給與看顧, 然妃心為此男所奪,將予推落山麓,然予因己之慈悲心而得以長命。』實則由山頂 將予推落者即為此不品德之女,而被處斬罪成為殘障者,即是此之男。」于是王唱以 下之偈: 一 此女即彼女 犯法亦成謎 此男即彼男 斷手殘障者 君我幼時影 言之實可哂 此女實應死 彼無誠信者 二 彼持殘忍心 可比一僵尸 犯不義之罪 應以棒奪命 更應以刑罰 淪為有罪身 此女如生存 亦應削耳鼻 121 菩薩怒不可忍,對彼等處此刑罰,然實際並未執行。菩薩平息忿怒,將柳籃重 新綁縛彼女頭上,不使脫落,使殘障者載于其上,由國中驅逐出境。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持煩惱之比丘得須陀 洹果──佛即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六兄弟是今之長老,王妃是旃闍少女,殘 障者是提婆達多,蜥蜴王是阿難,而蓮華王實即是我。」
注 1 此為有關蓮華王簡單故事之意義,對此後所出有關同一蓮華王之「大蓮華王子本生譚」(第 四七二)此為小者。 2「堅強之意志」(thaddhahadaya)今可視為與pornakapandita為同格之語。 3「殘障者」原語為kontham 。依底本腳注及另一異本為kuntham。childers 以此與梵語 kontham 為同一語。若以kuntham 與kontham 兩者不認為各別獨立之語,則譯其為 殘障者並不適當。然與此本生譚相當有三漢譯經典(雜寶藏經第二,昔王子兄弟二人被驅 出國緣。六度集經第二,波羅奈國王經。同經第四)按其中譯語,一為跛人,二為刖人, 及其它譯為罪人。更依Dutoit之德譯,明顯譯為krupppel(殘障者)。今采用殘障者之 譯語,仍有研究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