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歡喜經
本經相當于漠譯之長阿含卷第一八之自歡喜經(大正藏一),及信佛功德經(大正藏一八)。本經非采取佛直說之形式,是長老舍利弗說此後而佛給于認許方式之經。佛住于那蘭陀之波波利庵婆林時,長老舍利弗于世尊前、披露其余之沙門婆羅門所遠不及世尊之等正覓,(對世尊之)勝智有絕大之信念。自己歡喜得世尊之教示,幸獲聖智安住于法,並讚嘆世尊所說之諸善法、十二處法、四種之入胎、四種之記心、四種之見定、七種之人施設、諸精勤、四種之通行、言正行、士夫戒正行、四教誡法、他人解脫智、三常住論、宿住隨念智、有情生死智、二種之神通等法之說示,敘述自已之了解;世尊認可此,而付囑舍利弗宣說之。
如是我聞。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波波利庵婆林。其時,長老舍利弗,詣世尊之處。詣已、禮拜世尊,退坐一面。坐一面已,長老舍利弗,如是白世尊曰: 「世尊!我今信奉世尊之勝智,無論過去、未來、現在之沙門、婆羅門皆未曾有比世尊更殊勝之證得。 「善哉!善哉!舍利弗!汝今言:「世尊!我今信奉世尊之勝智,無論過去、未來、現在之沙門、婆羅門皆未曾有比世尊更殊勝之證得。」此言公然宣示,一向受持,如獅子吼。舍利弗!汝之宣示是否對過去世之應供、等正覺者,由汝之心,了解彼等世尊之心中如是念,謂:「過去彼世尊之戒如是……法如是……般若如是……住如是……解脫如是。」」 「不然,世尊!」 「然,舍利弗!是否對未來世之應供、等正覺者,由汝之心,了解彼等世尊之心中如是念,謂:「未來彼世尊之戒如是……法如是……般若如是……住如是……解脫如是。」」 「不然,世尊!是否對現在之我,應供、等正覺者,由汝之心,了解世尊之心中如是念,謂:「現在世尊之戒如是……法如是……般若如是……住如是……解脫如是。」」 「不然,世尊!」 「然者,舍利弗!汝對過去、未來、現在之應供、等正覺者,無有他心智?舍利弗!汝何故言:「世尊!信奉世尊之勝解智,無論過去、未來,現在之沙門、婆羅門皆未曾比世尊更殊勝之證得。」而此言公然宣示,一向受持「如獅子吼耶?」
二
「世尊!我實對過去、未來、現在之應供、等正覺者,雖無有他心智,但我已了 知總相之法:世尊!猶如國王有邊境之域邑,城廓堅固,城寨堅固,唯有一門。于此處有經驗豐富,聰慧、賢明之守門者,禁止不熟識者,唯熟識者始容許出入;彼次第巡察環繞全城之城道,不見任何城牆之裂縫、城壁之缺口能令如貓之小動物可以出入,彼認為不論任何粗大之有情,凡是出入此城,皆唯通過此門。世尊!我唯了知總相之法亦如是。世尊!彼過去世之應供、等正覺者皆依總相之法斷盡五蓋,依般若抑制心隨煩惱3,如實修四念處、修習七覺支,通達而成就無上究竟之等正覺。世尊!未來世之應供、等正覺者亦依總相之法斷盡五蓋,依般若抑制心隨煩惱,如實修四念處、修習七覺支,通達而成就無上究竟之等正覺。世尊!現世之應供、等正覺者亦依總相之法斷盡五蓋,依般若抑制心隨煩惱,如實修四念處、修習七覺支,通達而成就無上究竟之等正覺也。 世尊!我曾為聽法,詣世尊之處。其時,世尊為轉微妙甚深之法,宣示黑、白法之對立;世尊!世尊如是為我轉微妙甚深之法,宣示黑、白法之對立。如是,我次第于其法,俱得勝智,于諸法中得安住一法,歸命信奉大師,世尊是等正覺者,法是依世尊之善說,僧是世尊之善建立也。
三
又世尊!世尊對于諸善法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于此,諸善法者,即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支聖道。世尊!比丘于此諸善法,斷盡有漏而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已,于現前之諸法,成自勝智,究竟而安住。世尊!于諸善法中,此是無上,彼世尊究竟證如此等,如是彼世尊證此諸善法為最勝,其余之沙門、婆羅門任何之證知,亦無能比此更上也。
四
復次,世尊!世尊對于施設入處十二處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也。于此,入處者即謂:六之內、外處:眼與色、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也。世尊!施設此入處,為最上也;彼世尊究竟證如此等;彼世尊究竟證如 而施設諸入處為最勝,其余之沙門、婆羅門任何之證知,亦無能比此更上也。.
五
復次,世尊!世尊對于入胎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即四種之入胎:世尊!此中某些人無知而入母胎中,又無知而住母胎內,無知而出母胎外,此為第一之入胎也。世尊!此中復有某些人,正知而入母胎中,無知而住母胎內,無知而出母胎外,此為第二之入胎也。世尊!此中更有某些人,正如而入母胎中,正知而住母胎內,但無知而出母胎外,此為第三之入胎也。世尊!此中更有某些人,正如而入母胎中,正如而住母胎內,正如而出母胎外,此為第四之入胎也。世尊!關于入胎,此是無上之法。
六
復次,世尊!世尊對于記心種類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記心有四種類:有某一類人,依占相觀察他人之心,謂:「汝之意如是;汝之意有如是:汝之心有此狀態。」彼若多次觀察,確實如是,更無錯誤。此為第一記心之種類;復次,世尊!此中有某一類人,不依點相記心,聞若人、若非人、若天神之音聲,觀察他心謂:「汝之意如是;汝之意有如是;汝之心有此狀態。」彼若多次觀察,確實如是,更無錯誤。此為第二記心之種類;復次,世尊!此中有某一類人,不依占相記心,亦不聞若人、若非人、若天神之音聲,觀察他心,而依尋、依伺,又依聞尋7擴大活動之音聲,觀察他心,謂:「汝之意如是;汝之意有如是;汝之意有此狀態。」彼若多次觀察,確實如是,更無錯誤。此為第三記心之種類;復次,世尊!此中有某一類人,實不依占相察他心;亦不依聞若人、若非人、若天神之音聲觀察;亦不依尋、不依伺,亦不依聞尋之活動觀察,而依心而入無尋無伺三昧,于心中能認知他心,謂:「此尊者決定之意行如是,尊者此心之後所起之心如是。」彼若多次觀察,確實如是,更無錯誤。此為第四記心之種類。世尊!此關于記心之種類、是無上之法。
七
復次,世尊!世尊對于見等至如是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此有四種見等至: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如是到達心三昧;如是于定心省察此身下至足蹠之皮,上至頭髮之端,以皮膚為限,全身包滿種種不淨,即此身中有:頭髮、微毛、爪、齒、皮膚、肉、筋肉、骨、髓、腎、心臟、肝、肋膜、脾、隔膜、胃、糞、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油、痰唾、鼻涕、骨液、尿等。此為第一之見等至。 復次,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如是到達心三昧;如是于定心省察此身下至足蹠之皮,上至頭髮之端,以皮膚為限,全身包滿種種不淨,即此身中有:頭髮、微毛、爪、齒、皮膚、肉、筋、骨、髓、腎、心臟、肝、肋、膜、脾、肺、腸、隔膜、胃、糞、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油、痰唾、鼻涕、骨液、尿等,更超越之外皮、血、肉而觀察骸骨。此為第二之見等至。 復次,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乃至……更超越人之外皮、血、肉、而觀察骸骨。復觀人意識流,相續不斷、住于此世及他世。此為第三之見等至。 復次,世尊!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乃至……更超越人之外皮、血、肉而觀察骸骨;複觀人意識之流,相續不斷,不住此世亦不住他世。此為第四之見等至。世尊說此諸見等至,是無上之法。
八
復次,世尊!世尊對人施設而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有七種之人施設,謂:俱解脫、慧解脫、身證、見至、信勝解、隨法行、隨信行。世尊!此人之施設,是無上之法。
九
復次,世尊!世尊對于諸精勤8而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即七覺支,謂: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世尊!世尊說此精勤之法,是無上之法。
十
復次,世尊!世尊對行道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四種之行道,是:苦行道遲通達、苦行道速通達、樂行道遲通達、樂行道速通達。世尊!此中所謂苦行道遲通達者,世尊!此有困難,亦為愚鈍故,依此三義,被稱為鄙陋者。世尊!此中所謂苦行道速通達者,世尊!此有困難故,被稱為鄙陋者。世尊!此中所謂樂行道遲通達者,世尊!此為愚鈍故,被稱為鄙陋者。世尊!此中所謂樂行道速通達者,世尊!是易樂、亦有利根故,依此二義,被稱為優異殊勝者。世尊!關于行道,此是無上之法。
十一
復次、世尊!世尊對言正行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中有一類人,不語含虛誑語之語言,亦不為粗惡語,不為離間語,不尋覓諍論之勝,為如賢人與賢人、意義甚深、且語適時之言語。世尊!說此言正行,是無上之法。
十二
復次,世尊!世尊對人之戒正行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中有一類人,正直,而有信用:不作詐欺師,亦不作背信者,不為占相師,亦不作以利貪利 者,為五根門之善監視者,食持節量,行作平靜,常持警醒,精進不舍,不動而住,修定,言答明快,有理性而不溺于感情,善憶念而用心周到。世尊!此人于戒之正行,此是無上之法。
十三
復次,世尊!世尊對教誡法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有四種之教誡。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教誡如是之行而實踐,由三結之斷盡,而成為預流,得無退墮之法,決定得趣入等正覺。」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教誡如是之行而實踐;由三結之斷盡,由貪、嗔、痴之滅盡,成為一來者,彼今正一次還來此世,作苦之邊際(滅盡苦蘊)。」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教誡如是之行而實踐,由五下分結之斷盡,成為不還者12,于其處直入涅槳,決不再生來此世。」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教誡如是之行而實踐,由斷盡有漏,到達于現法自證知,正得具足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而住。」世尊!說此教誡法,此是無上之法。
十四
世尊!世尊對他人解脫智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世尊依獨自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由三結之斷盡,成為預流,得無退墮之法,決定趣入等正覺。」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由三結之斷盡,亦滅盡貪、嗔、痴,成為一來者,彼正唯今一次還來此世,以盡苦之邊際。」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由斷滅五下分結,成為不還者,于其處直入涅樂,決不再生來此世。」世尊!世尊依獨自之如理作意,如是知他人:「此人如是由有漏之斷盡,到達于現法自證知、作證已,得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而住。」世尊!世尊對他人解脫智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
十五
復次,世尊!世尊對諸常住論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是三種之常住論。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其心入三昧時,憶念如是種種之宿住,入如是種類之心三昧,即憶念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五生、乃至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乃至百生、千生、百千生、多百生、多千生、多百千生間之宿住。而「于其處,我有如是名、 屬如是之種族、如是姓、如是飲食、如是苦樂之經驗,有如是壽量,由彼處歿而生某處,于其處優有如是名、屬如是種族、如是姓、如是飲食、如是經驗苦樂、有如是壽量。又于彼處歿、而生來此處。」如是憶念其事情、境遇及種種之宿住,而彼如是言:「我于過去世,不知世界之成立及破壞:于未來世,亦不知世界之破壞或將成立,但我與世界是常住、無所生,如山頂常住立不動之石柱。而且彼等有情、出生死去,流轉輪迴,但我與世界是常住存在。」此是第一之常住論。復次、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其心入三昧時,憶念種種之宿住,入如是種類之心三昧,即憶念一成壞、二成壞、二成壞、四成壞、五成壞、十成壞、二十成壞劫間之宿住,而「于其處,我有如是名、屬如是種族、如是姓、如是經驗苦樂、有如是之壽量,于彼處歿而生于其處,于其處復有如是名、屬如是之種族、如是姓、如是飲食、如是經驗苦樂、有如是之壽量。又于彼處歿而于此處受生。」憶念如是之事情、境遇及種種之宿住。彼如是言:「我于過去世,實知世界之破壞、又世界之成立;我于未來世,正如世界當破壞又當成立;而且我與世界常住、無所生、如山頂常住立不動之石柱。而且彼等有情,出生死去,流轉輪迴,但我與世界是常住存在。」此是第二之常住論。復次,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乃至……心入三昧時,憶念種種宿住,入如是種類之心三昧,即憶念十成壞、二十成壞、三十成壞、四十成壞間之宿住,而「于其處,我有如是名……乃至……又于彼處歿,于此處受生。」如是憶念其事情、境遇及宿住,彼如是言:「于過去世,我實知世界之破壞,又世界之再成立,又于未來世,我知世界當破壞,又世界之再成立,而且我與世界是常住,無所生,如山頂常住立不動之石柱。而彼等有情,出生死去,流轉輪迴,而我與世界是常住存在。」此是第三之常住論。世尊!對此諸常住論之說法,是無上之法。
十六
復次,世尊!世尊對宿住隨念智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界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心入三昧時,憶念種種之宿住,入如是種類之心三昧,即憶念一生、二生、三生、四生、互生、十生、二十生、三十生、四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百千生、數壞劫、數成劫、數成壞劫之宿住。而「于其處,我有如是名,屬如是種族、如是姓、如是飲食、如是經驗苦樂,有如是壽量,由彼處歿而生某處,于其處又有如是名……乃至……又由彼處歿,于此處受生。」如是憶念其事情、境遇及種種宿住。世尊!又有諸天無有能力計算彼等之壽量,又具思不及彼等生前生活之任何持相:或有色、或無色、或有想、或無想,或非想非非想,凡如是其事情,境遇及種種宿住之憶念。世尊!世尊對此宿住隨念智之說法,是無上之法。
十七
復次,世尊!世尊對有情死生智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其心入三昧時,依清淨超人之天眼,觀察諸有情,了知諸有情被業力所牽引,死去、出生,或成為卑賤、富貴、優美、丑惡、幸福與不幸福。心入此類之三昧者,且謂:「尊者!實諸有情由具足身惡行,由具足語惡行,由具足意惡行,誹謗聖者,具足邪見,依邪見而造業,彼等身壞死後,當再生于惡生、惡趣、險難處、地獄。尊者!又諸有情由具足身妙行,由具足語、意之妙行,不誹謗聖者、具足正見,又依此正見作善業,彼等身壞死後,生于善趣、天界。依如是超人清淨之天眼,觀察諸有情,了知諸有情被業力所牽引,死去、出生,或成為卑賤、富貴、優美、丑惡、幸福與不幸福。世尊!此有情死生智之說法,是無上之法。
十八
復次、世尊!世尊對種種神通之說法,此是無上之法。世尊!于此有二種神通:此中有漏、有依稱為「非聖」之神通;世尊!又無漏、無依稱為「聖」之神通。世尊!緣何,有漏有依稱為「非聖」之神通耶?世尊!此中有一類之沙門、婆羅門,依熱誠、精勤、修定、不放逸、正作意、其心入三昧時,現如次種種之神通,即或一身變為多身,或多身變為一身; 身或顯、或隱,通牆過壁、穿過石山等通行無礙,猶如于空間;出沒大地,猶如于水;行于水上不沈,猶如于地上;結跏趺坐于空中,猶如有翼之飛鳥;如日月之如是大威力大德,以手把捉、捫摸,以身達梵天界。世尊!此有漏有依,稱為「非聖」之神通。世尊!緣何,此無漏無依,稱為「聖」之神通耶?世尊!此中有比丘,如于厭逆時,若願意成不厭逆想者,即頓時于不厭逆想而住;如于不厭逆時,若願成厭逆想者,即頓時于厭逆想而住,或于厭逆之事物不厭逆時,若願意于不厭逆想而住者,即頓時住于不厭逆想;或于厭逆、不厭逆,若願于厭逆想而住者,即頓時住于厭逆想;或除去厭逆、不厭逆想,願意于舍之正念智而住者,即頓時得住于舍之正念智。世尊!此無漏無依,稱為「聖」之神通也。 世尊!于種種之神通中,此無漏、依為無上之法。世尊對此,究竟證知無余,其他之任何沙門、婆羅門皆未有比世尊更殊勝之證知。
十九
凡有篤信之善男子,依奮斗之持續、不拔之毅力,依人之力、人之精進、人之勞力、人之忍耐可得,世尊已逮得此。世尊!世尊非從事于耽著世間愛樂之享受及世俗、卑劣非義相應之事;亦不從事于自苦其身之苦行,于非望無義相應之事。世尊是為得四禪及明晰之智現法樂住,圓滿所得,自由獲得,得之無苦難。 世尊!若有對我如是問:「友,舍利弗!于過去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比世尊之證智更殊勝者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答:「不然也」。復有更問:「友,舍利弗!于未來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比世尊之證智更殊勝者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答:「不然也」。復有更問:「友,舍利弗!于現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比世尊之證智更殊勝者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答:「不然也」。世尊!復有如是問:「友,舍利弗!于過去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與世尊同等者耶?」對如是質問,我答:「如是也」。復問:「友,舍利弗!于未來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與世尊同等者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答:「如是也」。復問:「友,舍利弗!于現在世,對此等正覺,其他之沙門、婆羅門曾有與世尊同等者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答:「不然也」。 世尊!若復有對我作如是問:「長老舍利弗何故,對一者18承認兩另一者不承 認耶?」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如是說示:「我于世尊之面前,親聽聞、親受教,尊師言于過去世,對等正覺,有與我全同之應供、等正覺者。又我于世尊之面前,親聽聞、親受教,尊師言于未來世,對等正覺,有與我全同之應供、等正覺者。又我于世尊之面前,親聽聞、親受教,尊師言于一世界,同時有二人應供、等正覺者之出現,實不可能有此機會、亦不可得期待也。」世尊!對如是之質問,我作如是說示,是否正語世尊之所說?或犯誤謬以誣謗世尊耶?又對于法19得順法之說示耶?又于法,通說、順說而非述虛偽耶?」 「舍利弗!實對如是之質問,汝如是之說示,正語我之所說,又無過誤以誣謗我,對于法,得順法之說示,又于法,通說、順說而非說虛偽。」
二十
如是聞世尊之所說,長老優陀夷,白世尊言:「奇哉,世尊!未曾有哉,世尊!如來依少欲、知足、謹嚴之行事;于如來有如是之威神力、如是大威德,亦如常不宣揚自己。世尊!若于異學之游行者,只于諸法中,見出自己唯一之法,彼等則高舉法幢而宣揚。奇哉,世尊!未曾有哉,世尊!如來依少欲、知足、謹嚴之行事;于如來有如是之威神力、大威德,亦如常不宣揚自己。 「優陀夷!汝心善見:「如來依少欲、知足、謹嚴之行事,于如來有如是之威神力、大威德,亦如常不宣揚自己。」優陀夷!若異學之游行者,只于諸法中,見出自己唯一之法,彼等則高舉法幢而宣揚。汝心善見:「如來依少欲、知足、謹嚴之行事;于如來有如是威神力、大威德,亦如常不宣揚自己。」」
二一
于此,世尊告長老舍利弗:「是故,舍利弗!汝對此法之分別,宜向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宣說。然者,雖對如來有疑惑、猶豫之愚癡者,若聞此分別之法,則當消滅對如來懷有之疑惑、猶豫。」 實如是,長老舍利弗于世尊之面前,宣示確信歡喜,是故,記說此經,名為自歡喜經。
注: 1 .信(Pasanno)原來差不多是愉快、明快之意,但此語與Bhagavanti(Bhagavant之于格)結合時,就有信仰上之意,亦含有滿足知之意義故,補以如是悟得而譯。 2 .總相之法(dhammanvayo),在此,是通一切法類集之意。 3 .心隨煩惱(cetaso upakkilesa) 意思是隨于心之惱亂之事;應解為諸煩惱之總稱。 4 .「歸命」Pasidim是語源pssada同,為于格時,以宗教信仰之意義,而翻為歸命。 5 .記心(adesana)依新譯之譯語例,北傳漢譯于「自歡喜經譯為觀察。故由此兩譯而混用之。若取其意而言,亦宜稱為讀心術。 6 .一類(ekacco)是一人,或某人亦同樣。 7 .尋之擴大活動(vitokko-vipphara)于SKT.為vitarkavisphara,vi sphara是振動之義,為想事物則如所謂天籟響,可解為依尋、伺、尋之擴大活動之聲,覺音以此為隨眠等之聲,意未必明了。 8 .精勤(padhana)勞力之義,一般此語于三十七菩提分法中之四正勤之正勤(sammappad-hana)被熟語化,相當于梵文之正斷或正勤samyakprahana,然,于此處實說七覺支,所謂現修所斷之斷的意義吧! 9 .離間語(pesuniyam)原本有pesuniyam是錯誤。 10 .如賢人與賢人manta manta,manta是mantar(賢人)之Nominative,有用為如賢人,如聖者、如思索家之狀態,今從慣用法。 11 .修定jnayi原本為nayi從暹羅和注釋。 12 .不還一般為anagamin而于此唯有Opapatiko(化生),化生則相當于梵文Upapadukah意為無父母而生,不依父母而生,取否定方面,特別想用于此之此字,依前後之文勢,意譯為不還。 13 .「知世界破壞……」原本有janami samvatti va loko vivattiva ti而沒有na,「知世界之破壞又成立。」異本附有na,又此類之三昧,關于世界之成壞,無憶起什麼,故可為不知,不唯如此,言世界之未來時,其次如本經所示,看為不知于未世界成立又破壞,其對比上,此加入na,為najanami較適當。 14 .「我與世界……是常住」是atthi(tveva)sasati-Saman補以我和世界之主格而譯之。atthi雖依Stede方可用為第三人稱之複數,故思惟前後之文勢時,想補為我和世界之主格為確當。 15 .世界之破壞(Csamvatti)是世界展開之收拾,應看為離散孚N,決非消滅之意,對此,世界之成立(vivatti)是展開、形成之意。 16 .一九 原本為二0,是錯誤,以下之號碼順增一。 17 .無苦憂(akasira-labhi)非難行苦行而得之意。 18 .一者(ekaccam),于此謂過去未來,有與佛同等之等正覺,現在則無有,認為過去和未來者為一,對此現在者亦為一。因過去或未來之沙門、婆羅門與佛正同等者;然是指過去佛和未來佛。 19 .對于法之順法(dhammassa canudhammam)者,意是法隨其法之法,當看為正說之法與解其法之豫備法之意。覺音謂:法者,是出世間和世間之經,即九分教之意義。 20 .自歡喜經(sampasadaniya)于漢譯(北傳)翻為自清淨經,而緬甸本,在此處之經題為 Sampasadaniya,Sampasadaniya是sampasada義務分詞,又未來分詞之語尾附加aniya「引導于歡喜,」或有「當為清淨」之意。Sampasadaniya于Sampasadana附伽tadd-hita語尾iya者,則「令歡喜」,或「有成為歡喜」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