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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六處篇 六處相應(3)

六處篇 六處相應(3)

第三 五十[經]品

第一 安穩者品

[一O四] 第一 安穩者

※ 二

  「諸比丘!我為汝等說安穩者1之教、法教2,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為安穩者之教耶?

四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此等為如來所舍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為非生成者,為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為安穩者。

五~九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心染于欲念。此等為如來所舍棄,斷根,如無頭之多羅樹,為非生成者,為未來不生之法;又因此等之舍棄,如來說示適宜之教,故如來稱為安穩者。    諸比丘!此為安穩者之教、法教。」

注1 「[由欲、有、見、無明之]四軛之[脫離]為安穩因,」(注)。    2 「法教者乃法因。」

[一O五] 第二 執取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何者之執取,生起內部之樂苦耶?

三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為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執取于眼而汝等生起內部之樂苦。耳、鼻、舌、身、意之存在,執取于意,汝等生起內部之苦樂。

五

  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之:眼是常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然而凡物之無常,此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樂苦否?」    「大德!不然。」

六~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常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然則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然則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不予執取,而生起內部之苦樂否?」    「大德!不然。」

十一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于眼,厭嫌于耳、鼻、舌、身、意,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于解脫乃生:「我解脫」之智。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為如是再生。」

[一0六] 第三 苦

※ 二

  「諸比丘!我說苦之生起與滅沒,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為苦之生起耶?

四~九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之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此苦之生起。以耳與聲……以鼻與香……以舌與味……以身與觸……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之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諸比丘!此乃苦之生起。

十

   諸比丘!何為苦之滅沒耶?

十一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由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此乃苦之滅沒。

十二~十五

  以耳與聲為緣生耳識……以鼻與香為緣生鼻識……以舌與味為緣生舌識……以身與觸為緣生身識:

十六

  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依取之滅盡,則有之滅盡,依有之滅盡,則生之滅盡,依生之滅盡,則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滅盡。如是而此一切苦蘊滅盡。諸比丘!此乃苦之滅沒。」

[一O七] 第四 世間

※ 二

  「諸比丘!說世間之生起與滅沒。且諦聽。

三

  諸比丘!以何為世間之生起耶?

四

  以眼與色為緣,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生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五~八

  以耳與聲為緣……以鼻與香為緣……以舌與味為緣……以身與觸為緣……

九

  以意與法為緣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愛之緣而取,依取之緣而有,依有之緣而生,依生之緣而有老死、憂悲苦惱絕望。此即世間之生起。

十

  以何為世間之滅沒耶?

十一~十六

  以眼與色為緣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其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取之滅盡……如是滅盡此一切苦蘊。

十七

  比丘等!此即世間之滅沒。」

[一0八] 第五 勝

※ 二

  「諸比丘!何者之存在,以執取于何者,戀著于何者,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耶?」

三

  「大德!我等之法,乃以世尊為根據。」

四

  「諸比丘!眼之存在,以執取于眼,戀著于眼,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

五~九

  耳之存在……鼻之存在……舌之存在……身之存在……意之存在,以執取于意,戀著于意,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

十

  諸比丘!汝等于此作如何思惟:眼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或「余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一

  「耳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二

  「鼻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三

  「舌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四

  「身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十五

  「意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而不予執取,有人或以「余為勝者、」或「余為同等者、」或「余為劣者」耶?」    「大德!不然。」

十六

  「諸比丘!如是觀之,有聞之聖弟子厭嫌于眼,厭嫌于耳……于鼻……于舌……于身……厭嫌于意,由厭嫌而離欲,由離欲得解脫,于解脫而「我解脫」之智生,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不為如是再生。」

[一O九] 第六 系縛

※ 二

  「諸比丘!為說可系縛之法與系縛,且諦聽。

三

  比丘等,何者為可系縛之法耶?何者為系縛耶?

四

  諸比丘!眼為可系縛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縛。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為可系縛之法也,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系縛。

十

  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系縛之法,以此稱為系縛。」

(一一O) 第七 執取

※ 二

  「諸比丘!為說可執取之法與執取,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者為可執取之法耶?何者為執取耶?

四

  諸比丘!眼為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是執取。

五~九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為可執取之法,凡對此生欲染,于此即是執取。

十

  諸比丘!此等稱為可執取之法,于此稱為執取。」

[一一一] 第八 了知(一)

※ 二~七

  「諸比丘!于眼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三

  諸比丘!于眼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于耳……于鼻……于舌……于身……于意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一一二] 第九 了知(二)

※ 二~七

  「諸比丘!于色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于聲……于香……于味……于觸……于法不知解、不曉了、不離欲、不舍棄,則不足以破除苦惱。

八~十三

  諸比丘!于色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于聲……于香……于味……于觸……于法知解、曉了、離欲、舍棄,則足以破除苦惱。」

注1 暹羅本一一一和一一二合為一經。

[一一三] 第十 侍聞

一

  一時,世尊住那提卡磚堂。

二

  時,獨坐冥想之世尊,宣說此教法曰:

三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依愛之緣……[參照一O七、四]……如是則生起一切苦蘊。

四~八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緣觸生受,緣受生愛,緣愛生取……[參照一O七、九]……如是則生起此一切苦蘊。

九

  緣眼與色而生眼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愛,依此愛無余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一]……如是此一切苦蘊滅盡。

十~十四

  緣耳與聲……緣鼻與香……緣舌與味……緣身與觸……緣意與法而生意識,三者和合為觸,依觸之緣生受,依受之緣而生愛,依此愛之無余離卻滅盡,則有取之滅盡……[參照一O六、十六]……如是則此一切苦蘊之滅盡。

十五~十七

  其時有一比丘侍聞世尊而立。世尊見此比丘侍聞而立,見已,乃對此比丘曰: 「比丘!汝聞此教法否?」 「大德!唯然,我聞此。」 「比丘,汝當習此教法。比丘!汝須通達此教法。比丘!汝須受持此教法,比丘!此教法為梵行之根本者。」其攝頌:    安穩者執取    苦世間與勝    結縛與執取    二了知侍聞

注1 暹羅本以下獨立一經。若從「侍聞」之經題看,此亦有一理,似是斷絕,唯以下即無任何意義之經。

第二 世間欲類品

[一一四] 第一 魔索(一)

※ 二~七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權力。彼之頸,被魔索所纏絡,彼即被魔縛所縛,而順波旬之意欲……諸比丘!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則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權力。彼之頸被魔索所纏絡,彼被魔縛所縛,而順于波旬之意欲。

八~十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權力。彼之頸脫于魔索,彼解魔系縛,不順于波旬之意欲。……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者,諸比丘!此比丘可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權力。彼之頸脫于魔索,被解離魔縛,不順于波旬之意欲。』

[一一五] 第二 魔索(二)

※ 二~七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者,此比丘則被縛于眼所識之色,可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權力,以順于波旬之意欲。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被縛于意所識之法,稱為入魔之住屋,屈服于魔之權力,以順于波旬之意欲。

八~一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不被縛于眼所識之色,稱為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權力,不順于波旬之意欲……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諸比丘!此比丘則稱為不被縛于意所識之法,不入魔之住屋,不屈服于魔之權力,不順于波旬之意欲。』

[一一六] 第三 世間欲類(一)

※ 二

  『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1,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到達苦之終。』宣說此後,世尊則從座起,而入精舍。

三

  時,世尊離去不久,此等之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所略說,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四

  時,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于世尊所略說未精細解說之意義,能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處。詣已,向尊者阿難,可問此之意義。』

五

  于是,此等比丘來詣阿難處。詣已,與尊者阿難共相問訊,交談親愛、懇熱之語已,坐于一面。

六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向尊者阿難曰:『友阿難!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去後不久,吾等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則,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此教,而未精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友!于此,吾等心生思念:『諸友,此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來詣尊者阿難處,詣已,可向尊者阿難以問此義。』請尊者阿難,以為解說。』

七

  『諸友!譬如有人欲得樹心,為求樹心、探尋樹心而巡行,于有樹心之挺拔直立樹前,舍其根,舍其乾,思向枝葉以探尋樹心。當大師現前,于世尊之外,向吾問此意義,汝等尊者之所思,此義亦猶如是。諸友!此世尊,知而示知,見而示見,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語者、說者,為齎持利益,是施與甘露味之法主如來 。而今正是向世尊奉問此意義之時,世尊為汝等賜予釋答,汝等對此應護持。』

八

  『實則友阿難!世尊知而示知,見而示見,是眼、是智、是法、是梵、是語者、說者,為齎持利益,是施甘露味之法主如來,而今正是向世尊奉問此義之時。世尊為我等釋答,我等當護持于此。然而尊者阿難,為大師所讚揚,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對世尊之略說,能以詳解此教之意義,而未予詳加解說。尊者阿難!當不為難,請為解說。』

九

  『然則,諸友!且諦聽,善思惟,我當為說。』『唯然,友!』此諸比丘應答尊者阿難。

十

  尊者阿難答說,如次曰:『諸友!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余不言由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諸友!世尊略說示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此教之意義,余如是詳知:

十一

  諸友!凡夫依彼以為世2想,若有以為世想者,于聖者之語義彼稱之為世。諸友!依何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諸友!若依眼以為世想,以作為世思者,諸法友!若依耳……依鼻……依舌……依身……諸友!依意,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于聖者之語義,彼稱為世。諸友!若因彼以為世想,以為世思者,于聖者之律,彼稱為世。

十二

  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得達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其詳細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諸友!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精細解說其意義,此教之意義,余如是知。然而汝等尊者若有意願,當詣世尊住處,以奉問此義,世尊將予釋答,則應護持。』 『唯然,友!』此比丘等應答尊者阿難,即從座起,往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于一面。

十三

  坐于一面之諸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為我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不達世間之終,而可達得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其詳細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如是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余不言依行往世間之終而可知可見世間之終,然而諸比丘!余亦不言未達世間之終而可達得苦之終。』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解說詳細之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作詳細解說其意義,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十四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作詳細解說,當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往詣尊者阿難之處,向尊者阿難當可問此意義。』因此,大德!吾等往詣阿難住處,向阿難請問此意義。

十五

  大德!尊者阿難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說其意義。』『諸比丘!阿難是賢者,諸比丘!阿難是大智者。諸比丘!汝等若向余問此之意義,余亦與阿難之對此所釋答作完全相同之釋答。此即其意義,當如是對此護持。』

注 1 依注之『世間之終』(lokassa anto),謂輪迴世界之終,即言終結輪迴之轉生。    2 對loka-sanni,loka-mani注有loko ti sanjanati c’eva mannati ca,乃『以為世想者,以為世思者』。

[一一七] 第四 世間欲類(二)

※ 二

  『諸比丘!余正覺以前,為未証正覺之菩薩[時],起如是之心:『余心曾觸世間之欲念,于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于此,余心或對現在之欲念有多動,或對未來之欲念有少動。諸比丘!當時余起如是心,對余心曾有觸之世間欲念,于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者,于此,余為自己應不放逸,常防護正念。』

三

  然而諸比丘!汝等心亦曾有觸世間欲念,于今已成過去、滅盡、變壞。于此,汝等之心或有對現在之欲念多動,或有對未來之欲念少動,然則諸比丘!汝等之心亦曾有觸五種之欲念,于今已為過去、滅盡者。于此,汝等為自己應不放逸,常防護正念。

四

  然而,諸比丘!此為須知1之境,眼之滅,離色想2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

五

  說此之後,世尊即從座起,而入精舍。

六

  時,世尊離去未久,此等比丘心生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簡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

七

  時,此等比丘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略說,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住處。詣已,向尊者阿難請問此之意義。』

八

  因此,此等比丘往詣阿難住處。詣已,與尊者阿難共相問訊,交換親愛、懇熟之語後,坐于一面。

九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言尊者阿難曰:『友阿難!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4,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友!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生思念:『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此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所略說而未詳細解說者,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友!吾等心生思念:『諸友!尊者阿難為大師所稱揚,為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或對世尊之所略說而未作詳解說者,當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則詣尊者阿難住處,向尊者阿難問此意義。』尊者阿難,且請解說。』

十~十一

  『諸友!譬如有人欲得樹心,尋求樹心,探索樹心而出往巡行,應于有樹心之樹前……

十二

  『然則諸友!且諦聽,當善思惟,我將說此。』 『唯然,友!』此等比丘應答尊者阿難。

十三

  尊者阿難作如次言曰:『諸友!世尊為汝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諸友!世尊之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余如是知此教之意義。『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諸友!于此,世尊乃說示六處之滅盡也。

十四

  諸友!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其意義者,余如是知此教之意義。然則,汝等尊者若有意願者,當往詣世尊住處請問此義,即如世尊所釋答,則應護持。』『唯然,友!』此諸比丘應諾尊者阿難後,即從座起,往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于一面。

十五

  坐于一面之此等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世尊為吾等說:『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k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大德!世尊離去未久,吾等心生如是思念:『諸友!世尊為吾等:『諸比丘!然則,此為須知之境,眼之滅,以離色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耳之……鼻之……舌之……身之……意之滅,以離法想之欲,此為須知之境。』如是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即從座起而入精舍。對世尊略說示教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者,有誰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耶?』

十六

  大德!吾等心生思念:『此尊者阿難乃大師所稱揚,乃有智之同梵行者所尊敬。尊者阿難對世尊之略說而未詳細解說此意義者,或能詳細解說此教之意義。吾等當詣尊者阿難住處,可向尊者阿難請問此意義。』

十七

  大德!因此,我等往詣阿難住處,向尊者阿難請問此意義。大德!尊者阿難,為吾等,以此法、以此句、以此文解說此意義。』『諸比丘!阿難為賢者,諸比丘!阿難為大智者,諸比丘!汝等若向余問此意義,亦與問于阿難之此釋答,完全相同之釋答。此乃其意義,如是對此應護持。』

注1 為心之防護,應不放逸,應常正念,謂非于過去之已知境(ayatana-vidita)是于未來當知境(ayatana-veditabba)之意。    2 『對色之想』乃色之概念。對香、味、觸、法亦然。    3 以下本經(一一七)和一一六經之異,唯此『中』之文句而已。    4 于原典:『離欲』換用nirujjhati『滅』。余彷六節以下之文而用『離欲』暹羅字作virajjati。    5 參照一一六經七。    6 六處(處于上面譯為境,同一原語)之滅盡謂涅槃。

[一一八] 第五 帝釋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外之靈鷲山。

二

  時,諸天之主帝釋,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立于一面。

三

  立于一面之諸天主帝釋,如次白世尊言:『大德!于此大德!或有情于現生不得入涅槃,乃以何為因?以何緣耶?大德!又此處,或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諸天之主!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樂、可愛、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于此,而戀著于此而住者之識,則依止于此,取執于此。諸天之主!有執取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五~九

  諸天之主!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可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于此;而戀著于此而住者之識,則依止于此,取執于此。諸天之主!有取執之比丘,不得入涅槃。

十

  諸天之主!于此,或有情現生之不得入涅槃,乃此因、此緣。

十一~十六

  諸天之主!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之識,則不依止于此,不取執于此。諸天之主!無取執之比丘入于涅槃。諸天之主!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識……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之識,即不依止于此,不取執于此。諸天之主!無取執之比丘入于涅槃。

十七

  諸天之主!于此,或有情之現生入于涅槃,乃以此因、乃以此緣。』

[一一九] 第六 五結乾闥婆子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外]之靈鷲山。

二

  時乾闥婆之子五結,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立于一面1。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經,唯五結天子換『諸天主帝釋』而已。

[一二0] 第七 舍利弗

一

  爾時,尊者舍利弗住舍衛[城外]之只陀林給孤獨長者之園。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尊者舍利弗住處,與尊者舍利弗共相問訊,交談親愛懇熱之語後,坐于一面。

三

  坐于一面之彼比丘,言尊者舍利弗曰:『友舍利弗!同住之比丘舍棄戒而轉向俗身。』

四

  『友!不守諸根之門,不辨食物之量,不專心于覺醒者,當即如是。友!實則彼之比丘者,不守諸根之門,不辨食物之量,不專心于覺醒者,則彼對完見極淨之梵行,欲終生續行,未有如是之理。

五

  友!實則彼比丘若守諸根門,辨食物量,專心于覺醒者,彼能終生續行完具之極淨梵行,則有如是之理。

六

  友!如何為守諸根之門耶?友!于此有比丘,以眼見色,不執總相,不執別相,彼若不攝護眼根而住者,則以此為因,有貪、憂、惡、不善之法來襲于彼。然而彼為實行攝護其眼根,達到守眼根,眼根之攝護。以耳……H鼻……以舌……以身……以意識法,不執總相,不執別相,彼若不攝護意根而住者,則以此為因,有貪、憂、惡、不善之法來襲于彼。然而被為實行攝護其意根,達到守意根,意根之攝護。友!如是為守諸根門。

七

  友!如何于辨食物之量耶?友!于此有比丘,深思省慮以攝取食物,不為戲奢,不為莊嚴莊飾,只要此身之存住,對此繼續,以防危害,乃為梵行之利益。思:『如是,棄除舊之苦感,不生新之苦感。余有生活之質,無有過誤,應得安樂住。』友!如是于食物辨量。

八

  友!如何專心于覺醒耶?友!于此有比丘,于日中因經行安坐,以除心諸障礙之法。于夜之初分,因經行安坐,以除心諸障礙之法,于夜之中分,右脅作獅子臥,以一足疊于另一足,正念正智,胸置起床之想,而于夜之後分起出,因經行安坐,除心諸障礙之法,友!如是為專心覺醒。

九

  然而友!應如是修習:『守我等諸根之門,于食物辨量,專心于覺醒。』友!汝等必如是修習。』

  注1 avarana=nivarana,謂指貪欲、嗔恚、惛沈、掉悔,疑等五種。    2 夜間之十二小時三分而稱為初分、中分、後分。

[一二一] 第八 羅喉羅

一

  爾時,世尊住舍衛[城外]只陀林,給孤獨[長者]之園。

二

  時,世尊獨坐冥想,心起如是之思念:『羅喉羅正完熟解脫之法,我更指教羅喉羅以滅盡諸漏。』

三

  于是,世尊于晨早著內衣、持缽衣,為托缽赴舍衛城中,食後從托缽歸來,以呼尊者羅猴羅曰:『羅喉羅!當取座具,我等為日中之休息,往安達林。』『唯然,大德!』尊者羅喉羅應諾世尊,持坐其隨世尊之後而行。

四

  其時,有數千之天神等,亦隨世尊而行:『今日世尊更為指教尊者羅喉羅,于滅盡諸漏。』

五

  時,世尊已入安達林,于一樹下坐于所設之座,尊者羅喉羅亦禮拜世尊,坐于一面。世尊言于坐在一面之尊者羅喉羅曰:

六

  『羅喉羅!汝于此作如何思惟耶?眼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色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眼識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眼觸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此亦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七~十

  『耳是……鼻是……舌是……身是……

十一

  『意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是如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法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    『意識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意觸是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以此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彼亦常住耶?抑無常耶?』    『大德!是無常。』    『凡物之無常,彼是苦耶?抑樂耶?』    『大德!是苦。』    『凡物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以『此是我所,此是我,此是我之我。』如是認識否?』    『不也!大德!非是。』

十二

  『羅喉羅!如是觀之,有聞聖弟子厭嫌于眼,厭嫌于色,厭嫌于眼識,厭嫌于眼觸,凡以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亦厭嫌于此……于耳……于鼻……于舌……于身……厭嫌于意,厭嫌于法,厭嫌于意識,厭嫌于意觸,凡以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想、行、識所攝者,亦厭嫌于此。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于得脫而『我解脫』之智生,證知:生已盡、梵行已成、應作已作、更不為如是再生。』

十三

  世尊宣說已!尊者羅喉羅心歡喜,歡受世尊之所說。而于此宣說之釋答,尊者羅喉羅無所取著,其心由諸漏解脫。數千之天神等亦起離塵遠垢之法眼,『凡集法者、皆滅法也。』

[一二二] 第九 系縛

一

  『諸比丘1!為說可系縛之法與系縛,且諦聽。

二

  諸比丘!何者是可系縛之法?何者是系縛耶?

三

  諸比丘!以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系縛之法。凡對此之欲染,此即是系縛于此。

四~八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諸比丘!此等稱為可系縛之法,凡對此之欲染,即是系縛于此。』

注1 參照一O九經。

[一二三] 第十 取執

一

  『諸比丘1!為說可取執之法與取執,且諦聽。

二

  諸比丘!何者為可取執之法?何者為取執耶?

三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諸比丘!此等稱為可取執之法。凡對此之欲染,即是取執于此。』    世間欲類品第二 (終)    其攝頌曰:    魔索說二經    以世間欲類    又以說二經    帝釋與五結    尊者舍利弗    與及羅喉羅    系縛與取執    以此名此品

注1 參照一一O經。    2 以下一二二經之三同以下。

第三 居士品

[一二四] 第一 毗舍離

一

  爾時,世尊住于毗舍離[城外]之大林重閣講堂。

二

  時,名為郁瞿婁毗舍離之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毗舍離人郁瞿婁居士,白世尊曰:「大德!于此1或有情于現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大德!于此而又,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居士!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者,則喜悅、讚美于此,戀著于此而住之諸識,則依止于此,取著于此。居士!有取執之比丘,則不入于涅槃。

五~九

  居士!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居士!有取執之比丘,則不入于涅槃。

十

  居士!于此,或有情于現生不入于涅槃,即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十一~十六

  居士!眼所識之色快意、可愛、樂、喜愛,誘生欲念,比丘若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則不喜悅、不讚美于此,不戀著于此而住者之識,即不依止于此,不取執于此。居士!無取執之比丘,則入于涅槃。居士!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居士!無取執之比丘,則入于涅槃。

十七

  居士!于此,或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注1 參照一一八經之三。

[一二五] 第二 發提

一

  爾時,世尊住發提族中之發提村。

二

  時,名郁瞿婁發提村人之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發提村人居士郁瞿婁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不入于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十六

  [應如前經之詳說]

十七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一二六] 第三 那爛陀

一

  爾時,世尊住那爛陀之婆瓦利加菴羅林。

二

  時,居士優波離,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居士優波離,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有情于現生不入于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于此而又,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十六

  [可照前經之詳說]

十七

  于此,居士!或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一二七] 第四 婆羅陀闍

一

  爾時,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住憍賞彌國之瞿史羅園。

二

  其時,優填那王來詣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住處,與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共相問訊,交換親愛懇勤之語後,坐于一面。

三

  坐于一面之優填那王言尊者賓頭羅婆羅陀闍曰:「婆羅陀闍!此年輕之比丘等,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于諸欲,一生行完具極淨之梵行,以至終生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

  「大王!此乃彼之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宣說,而曰:「來!諸比丘!汝等對于與母相等年齡之女,當起母心想,對與姊妹相等年齡之女,當起姊妹心想,對于與女兒年齡相等之女,當起女兒心想。」大王!對此亦然,此乃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于諸欲,一生行極淨之梵行,以至終生之因、之緣是。」

五

  「婆羅陀闍!心乃虛浮者,或將對于與母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欲念,或對與姊妹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欲念,或對于與女兒相等年齡之女亦起欲念。婆羅陀闍!此年輕比丘,少年黑髮……以至終生,或有他因、他緣耶?」

六

  「大王!此彼之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B正等覺者之所說。而曰:「來!諸比丘!觀察此身由腳掌以上,由髮梢之下,以至皮膚,乃充滿種種不淨之物。此身有發、毛、爪、齒、皮膚、肉、筋、骨、骨髓、腎、心、肝、膜、腓、肺、大腸、小腸、胃、糞、膽汁、痰、膿、血、汗、脂、淚、膏、唾、鼻涕、關節液、尿、腦漿等是。」大王!對此亦然,此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以至終生之因、之緣。」

七

  「婆羅陀闍!有彼等身之修養、有戒之修養、有心之修養、有智之修養者,此乃為之易者。然而婆羅陀闍!無彼等身之修養、無戒之修養、無心之修養、無智之修養者,此乃為之不易。婆羅陀闍!或有人念:「當思惟我之不淨,」彼思惟為淨。此年輕比丘等,少年黑髮……以至終生,有他之因、他之緣耶?」

八

  「大王!此乃彼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宣說,而曰:「來!諸比丘!汝等為護諸根而住,以眼見色,則不執總相,不執別相。人若不攝護眼根而住者,以此為因,貪、憂、惡、不善之法,則來襲于彼。為實行攝護眼根,守護眼根,以達到攝護眼根。以耳……以鼻……以舌……以身……以意識法,不執總相,不執別相。人若不攝護意根而住者,以此為因,貪、憂、惡、不善法,則來襲于彼。為實行其攝護意根,守護意根,以達到攝護意根。」大王!對此亦然,年輕諸比丘少年黑髮……以至終生之因、之緣。」

九

  「尊婆羅陀闍!是不思議,尊婆羅陀闍!是稀有者。尊婆羅陀闍!依彼知者、見者、世尊、應供者、正等覺者之所說,此諸年輕比丘,少年黑髮叢生而多顯活力,以青春盛年之身,無娛于諸欲,終生以行完具極淨梵行之因之緣者。

十

  尊婆羅陀闍!余亦曾不守身、不守語、不守心、不樹立正念、不攝護諸根而入後宮,當時過大欲念惱迫余。然而尊婆羅陀闍!余守身、守語、守心、樹立正念、攝護諸根入後宮,當時余未為欲念所惱倒。

十一

  奇哉!尊婆羅陀闍!奇哉!尊婆羅陀闍!尊婆羅陀闍恰如倒者起,覆者披露,對迷路者語示以道,于黑闇舉起油燈,言:「有眼者得見,」如是乃明了尊婆羅陀闍之說法。尊婆羅陀闍!余歸依彼世尊,亦歸依法與比丘僧,尊婆羅陀闍!願受納余自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士。」

[一二八] 第五 須那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外]之竹林,迦蘭陀飼養園。

二

  其時,居士之子須那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居士子須那,白世尊曰:「大德1!于此,或有情于現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為其因?以何為其緣耶?而又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如一二七經之詳說]「須那!于此,或有情之……以此為因、為緣。」

注1 參照一一八、一一九、一二四~一二六經。

[一二九] 第六 瞿史羅

一

  爾時,尊者阿難住憍賞彌城之瞿史羅園。

二

  時,瞿史羅居士來尊者阿難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瞿史羅居士,白尊者阿難曰:「大德阿難!所稱:「種種界,種種界者,」大德!世尊所說幾何之種種界耶?」

四

  「居士!有眼界與可意之色,緣眼識與樂感之觸,所生之樂受1。居士!有眼界與不可意之色,緣眼識與苦感之觸,所生之苦受。居士!有眼界與可舍之色,緣眼識與非苦非樂所感之觸,所生非苦非樂。

五~九

  居士!耳界與……鼻界與……舌界與……身界與……意界與可意之法,緣意識與樂感之觸,所生之樂受。居士!有意界與不可意之法,緣意識與苦感之觸,所生之苦受。居士!緣意界與舍感之觸,所生之非苦非樂。

十

  居士!以上乃世尊所說之種種界。」 注1 眼界異色界異喜處、二因緣生識、三事和合生觸,又喜觸因緣生樂受(雜含卷十七、五)

[一三0] 第七 訶梨提迦尼

一

  爾時,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國之拘羅羅迦羅山中。

二

  時,居士訶梨提迦尼,來詣尊者大迦旃延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居士訶梨提迦尼,自尊者大迦旃延曰:「大德!「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受種種受。」此乃世尊之所說示。大德!如何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耶?」

四

  「居士!于此有比丘,以眼見可意之色,知:「此為如是1,」緣眼識與樂感之觸,生樂受。又以眼見不可意之色,知:「此為如是,」緣眼識與苦感之觸,生苦受。又以眼見可舍之色,知:「此為如是,」緣眼識與非苦非樂感之觸,生非苦非樂。

五~九

  復次,居士!以耳聞可意之聲……以鼻嗅可意之香……以舌味可意之味……以身觸可意之觸……以意識可意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樂感之觸,生樂受。又以意識不可意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苦感之觸,生苦受。又以意識可舍之法,知:「此為如是,」緣意識與非苦非樂感之觸,生非苦非樂。

十

  如是,居士!緣種種界,生種種觸,緣種種觸,生種種受。」

注1 「此為如是」于此謂色之可意。PTS本及暹羅本「眼識」之次有「當感樂」之語。依注釋所示之意,照另一異本之所示,此語應可省略。

[一三一] 第八 那拘羅父

一

  爾時,世尊住跋伽國失悅摩羅山恐怖林之鹿苑中。

二

  時,那拘羅父居士,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于一面之那拘羅父居士,白世尊曰:「大德!于此或有情于現生不得入于涅槃,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大德!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者,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耶?」

四~九

  「居士!有眼所識之色1……

十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不得入于涅槃,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十一~十六

  居士!有眼所識之色2……

十七

  居士!于此,或者有情于現生,入于涅槃者,以此為因、以此為緣。」

注1 以下同一一八經四九。    2 以下同一一八經一一一六

[一三二] 第九 魯醯遮

一

  爾時,尊者大迦旃延住阿槃提國之摩揭羅迦多1城外森林中之草庵。

二

  時,魯醯遮婆羅門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來詣尊者大迦旃延之草鹿,于其周圍徘徊巡行,以高聲、大聲,行種種之挑戲2言:「此等圓頭之似非沙門,乃由梵天足部所生之邪黑丑奴,此等唯為擔荷夫所恭敬、尊重、供養、禮讚者。」

三

  于是,尊者大迦旃延出精舍來,告此等青年曰:「汝青年等!勿作響,我為汝等說法。」作如是言時,彼青年等默然而止。

四

  時尊者大迦旃延,以偈語告此青年等曰: (一)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以戒為第一,而以壓其忿,其守諸根門,是 為善護持。 (二)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喜歡法與禪,但今婆羅門,則言:「吾等摒 棄此,而不予問聞3。」夸醉于本族,則以行非事。 (三)違背于怯弱好勇之徒者,為忿之所壓,執種種刀杖,不守諸根門,而勤 空勞者,猶人夢得財。 (四)斷食露地臥,晨早之水浴,讀誦三吠陀,著粗獸皮衣,結髮及涂泥,持 咒[取]戒禁,[實履]苦行者。 (五)詐術及曲杖,以水拭顏面,以此等明為,婆羅門要具,為生小利者。 (六)能獲于禪定,清澄而無濁,對一切生類,無邪障之心,而此始可達,至 于梵天道。」

五

  因此,此青年等怒而思不快意,來至魯醯遮婆羅門之處,以告彼曰:「尊者!願有所知,沙門大迦旃延只管嘲罵婆羅門之神咒。」如是言時,魯醯遮婆羅門怒而思不快意。

六

  魯醯遮婆羅門心更思念:「我僅聞此青年等之言,則謗罵沙門大迦旃延,此于我為不適宜。我當赴彼住處而問。」

七

  因此,魯醯遮婆羅門與此等青年,共赴尊者大迦旃延住處,與尊者問訊、交談親愛懇熟之語後,坐于一面。

八

  坐于一面之魯醯遮婆羅門,語尊者大迦旃延語曰:「迦旃延!余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來此處否?」    「婆羅門,汝之眾多弟子,采薪之青年等曾來此處。」    「尊者迦旃延與此等青年之間,有何等之談話否?」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曾有談話。」    「尊者迦旃延與此等青年之間,有如何之談話耶?」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有如是之談話:    (一)「此等猶憶古法之古婆羅門,以戒為第一,而以壓其忿,其守諸根之門, 是為善護持。……    (二)能獲于禪定,澄清而無濁,對一切生類,無邪障之心,而此始可達,至 于梵天道」。    「婆羅門!余與此等青年之間,作如是談話。」

九

  「尊者迦旃延!所言「不守護諸根門」者,迦旃延!幾何為不守護諸根門耶?」

十

  「婆羅門!于此,有人以眼見色,則心傾于可愛之色,則背拂于不可愛之色,不能使正念現前,缺乏思慮而住;又不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則彼所起之惡、不善之諸法,不能消滅無余。

十一~十五

  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觸觸……以意識法,心傾可愛之法,背拂于不可愛之法,不能使正念現前,缺乏思慮而住;又不如實知心解脫、慧解脫,則彼所起之惡、不善之諸法,不能消滅無余。

十六

  婆羅門!如是為不守護諸根門者。」

十七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議。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以不守護諸根門者,說不守護諸根門。尊者迦旃延!所言「守護諸根門,」尊者迦旃延!幾何為守護諸根門耶?」

十八

  「婆羅門!于此,有比丘以捶ㄕ漶A則心不傾于可愛之色,不背拂于不可愛之色,使正念現前,無量思慮而住:又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彼所起之惡、不善法,則消滅無余。

十九~二三

  以耳聞聲……以鼻嗅香……以舌味味……以身觸于所觸……以意識法,心不傾于可愛之法,不背拂于不可愛之法,使正念現前,無量思慮而住;又如實知彼心解脫、慧解脫。彼所起之惡、不善法,則消滅無余。

二四

  婆羅門!如是則為守護諸根門。」

二五

  「尊者迦旃延!是不思議!尊者迦旃延!是稀有!尊者迦旃延乃以守護諸根門者,說示守護諸根門。奇哉!尊者迦旃延!奇哉!尊者迦旃延!尊者迦旃延恰如使倒者起,覆者顯露,迷道者得示以道,如黑闇中舉起油燈,使「有眼者得見,」如是,尊者迦旃延以種種方法,說法使明了。尊者迦旃延!余即歸依彼世尊,亦歸依法及比丘僧。尊者迦旃延!容納余從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士;尊者迦旃延若入摩揭羅多信士之家時,即請應入魯醯遮之家,于此,或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當禮敬、迎拜尊者迦旃延,又有供奉座席與水者,此乃為彼等長時利益安樂。」

注1 雜阿含經卷九,于三十一經為「獼猴室」。    2 PTS本為selissaka暹羅本為seleyyaka在暹羅本的注釋為selokassaka互相捕背而跳起,注為彼此于行苦熱的(?tapana)「游戲」。如蛙跳。    3 PTS本雖為jappamase照暹羅本之注解為jahamhase,以jahama,sajjhama之語注之,以采用此。

[一三三] 第十 毗紐迦旃延婆羅門尼

一

  爾時,尊者優陀夷住拘槃荼[城]兜泥耶婆羅門之菴羅林中。

二

  時,一青年為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之弟子,來至尊者優陀夷住處……

三

  尊者優陀夷對坐于一面之青年說法教示,感動勉勵,使令善悅。

四

  時,彼青年依尊者優陀夷之說法教示,為所感動勉勵、喜悅而從座起。來詣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處,對彼女語曰:「惟願大姊當知,沙門優陀夷能說初善、中善、終善,具足意義言句之法,說明一切具修滿淨之梵行。」

五

  「然者,汝青年!且以吾之名,招請沙門優陀夷,明日受供食。」「唯唯,大姊!」青年應諾彼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即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而白尊者語曰:「尊者優陀夷!吾等之師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請尊者承諾明日受供食。」尊者優陀夷默然許諾。

六

  于是,尊者優陀夷其夜過後,晨朝著內衣,持缽、衣,入伊羅越奢利族所出婆羅門女住處。坐于所設之座。

七

  其時,伊羅越奢利族所出之婆羅門女,以勝味之硬軟食物,親手飽滿供養尊者優陀夷。

八

  時,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知尊者優陀夷取食終了,手已離缽。穿履覆頭坐于高座,白尊者優陀夷曰:「沙門!請說法要。」「姊妹!時機將來。」言罷即從座起而離去。

九

  彼青年又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與尊者相問訊、交談親愛懇勤之話後,坐于一面。尊者優陀夷對坐于一面彼青年說法,教導勉勵使令欣悅。

十

  彼青年又以尊者優陀夷所說法之教導勉勵、喜悅,而從座起,來詣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處,言于彼女曰:「惟願大姊當知,沙門優陀夷說初善、中善 、終善,具足意義文句之法,說明一切具修滿淨之梵行。」

十一

  「青年!汝如是讚嘆沙門優陀夷。然余亦請于沙門優陀夷:「沙門!請說法要。」彼言:「姊妹!時機將來。」即從座起而去。」

十二

  「雖然如是,然而大姊!汝穿履覆頭坐高座作如是言:「沙門!請說法要。」彼尊者則尊法、重法者。」

十三

  「然者,青年!汝以吾之名,招請沙門優陀夷明日來受供食。」「唯然,大姊!」青年應諾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來詣尊者優陀夷住處,語尊者曰:「尊優陀夷!吾等之師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請明日應諾供食。」尊者優陀夷默然許諾。

十四

  于是,尊者優陀夷其夜過後,晨早著內衣,持缽、衣,入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處,坐于所設之座。

十五

  時,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以勝味之硬軟食物,親手供養尊者優陀夷至飽滿。

十六

  伊羅越奢利族出身之婆羅門女,知尊者優陀夷取食終了,手已離缽,則脫履露頭坐低座,而白尊者優陀夷曰:「大德!何物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耶?何物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耶?」

十七

  「姊妹!眼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眼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其之所存……鼻之所存……舌之所存……身之所存……意之所存,阿羅漢說苦樂,意之不存,阿羅漢不說苦樂。」

十八

  如是言已。伊羅越奢利婆羅門女自尊者優陀夷曰:「奇哉!大德!奇哉!大德!尊者優陀夷恰如使倒者起,覆者顯露,迷路者語示以道,黑闇中舉油燈,使「有眼者得見,」如是尊優陀夷以種種方法,說法使明曉。尊者優陀夷!于此吾當歸依彼世尊,歸依法及比丘僧,惟願尊者優陀夷容納吾自今日起,終生歸依為信女。」    居士品第三(終)    其攝頌曰:    毗舍離伐地    以及那蘭陀    與婆羅陀闍    須那瞿師羅    及訶梨陀迦    那拘羅之父    乃至魯醯遮    毗紐迦旃延    與婆羅門尼

第四 提婆陀訶品

[一三四] 第一 提婆陀訶

一

  爾時,世尊住釋迦國名為提婆陀訶之釋迦族村。

二

  于此,世尊呼諸比丘曰:「諸比丘!余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觸處要作不放逸,且諸比丘!余亦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觸處不須作不放逸。

三

  諸比丘!彼等比丘乃漏盡之阿羅漢,梵行已立、所作已辦、重擔已舍、自利已達,盡于生有之纏結,完全已證解脫者。諸比丘!此等之比丘,余不須言于六觸處作不放逸。何以故?

四

  彼等之已成不放逸,彼等已能不再放逸。

五

  諸比丘!彼等有學之比丘,未達所願,以求無上安穩(涅槃)而住者,諸比丘!此等之比丘于六觸處,余言要作不放逸。何以故?

六

  諸比丘!眼所識之色,有快意,有不快意,此等快、不快之色,以觸彼心,觸而不存著于此。因心無執著,則起精進無動,不失正念現前,身體輕安而無狂躁,心住于定,集中于一頂點。諸比丘!余實言觀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于六觸處要作不放逸。

七~十一

  諸比丘!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意所識之法,有快意亦有不快意,此等快與不快之法,以觸彼等之心,觸而不存著于此。因無執著于心,則起精進無動,不失正念現前,身體經安無狂躁,心住于定,集中于一點。諸比丘!余實言觀此不放逸之果,此等比丘于六觸處要作不放逸」。

[一三五] 第二 執著

※ 二

  「諸比丘!此是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三

  諸比丘!余見名為六觸處所屬之地獄。于此凡以眼見色,僅見不樂之色,不見樂色;僅見不可愛之色,不見可愛之色;僅見不喜之色,不見可喜之色。凡以耳聞聲……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觸觸……凡以意識法,唯識不樂之法,不識樂法;唯識不可愛之法,不識可愛之法;唯識不可喜之法,不識可喜之法。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四

  諸比丘!余見名為六觸處所屬之天。于此,凡以眼見色,唯見樂色,不見不樂色;唯見可愛之色,不見不可愛之色;唯見可喜之色,不見不可喜之色。凡以耳聞聲……凡以鼻嗅香……凡以舌味味……凡以身觸觸……凡以意識法,唯識樂法,不識不樂法;唯識可愛之法,不識不可愛之法;唯識可喜之法,不識不可喜之法。諸比丘!此乃汝等之利得,汝等之善利。諸比丘!汝等為得住梵行之好機。」

[一三六] 第三 不執著

二

  「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乃以色為游園,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乃住于苦。以聲為游園……以香為游園……以味為游園……以觸為游園……以法為游園,為法所刺激,因法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世人乃住于苦。

三

  諸比丘!如來、應供者、正等覺者,如實知色之生起與滅沒,甘味、患難與出離,不以色為游園,不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如來住于安住。」

四

  世尊如是宣說,善逝如是說已,師更言于此曰:    (一)「色、聲、香、味、觸與一切之法,謂可樂可愛又可意,乃有限者。    (二)此等于人天世界以為安樂,此等之所滅,此乃彼等之思苦。    (三)己身滅盡,于聖者雖見為樂,但一切世間之所見,則反于此。    (四)為他(愚者)言樂,而聖者于此則言苦;在他言苦,聖者則知此為樂。    (五)觸之法難知,無智者乃惑此,為煩惱所覆者則黑闇,不見者則有盲冥。    (六)善人開涅槃之道,知見之人,于此有光明,熟于大法1之人,則知近于 此。    (七)為生有之欲所服者,隨行于生有之流者,入于魔王之領域者,則不知此 法。    (八)除聖者,誰正知涅槃之道,善知此道而漏盡之人,乃入于般涅槃。

五

  諸比丘!諸天及世人以色為游園,為色所刺激,因色之變壞、離背、滅盡,諸比丘!諸天世人住于苦。以聲……以香……以味……以觸……以法……

六

  諸比丘!如來、應供者、正等覺者為……」

注1 此八偈和Sn.759-765幾乎同樣,唯此一句二三言不同,故變成相反之意義,即于此成為santikena vijananti mahadhamma-kovida于Sn.為santikena vijananti magadhammass’akovida可以取為「不熟」[如]獸之徒,不知近涅槃。    2 以下同上之三節。    3 以下同上之三節。

[一三七] 第四 惡意者(一)

※ 二

  「諸比丘!凡非汝等之有者,皆當放舍,能放舍者,乃為汝等之利得安樂。諸比丘!何物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諸比丘!眼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能放舍者,乃為汝等得利益安樂。耳 ……鼻……舌……身……意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能放舍者,乃為汝等得利益安樂。

九

  諸比丘!譬如于此只陀林,人人對于草薪枝葉,或運走,或燃燒,或各隨所好而處理。」人人將「吾等」或運去,或燃燒,或各隨所好而予處理。「汝等有如是之思否?」「大德!不也。」「何以故?」「大德!此非我,此非我之所屬。」

十

  「如是,諸比丘!汝等之眼,此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汝等由于舍此者,乃為利益安樂。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汝等由于舍此者,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 [一三八] 第五 惡意者(一)

※ 二

  「諸比丘!凡非汝等之所有者,當予放舍,因汝等之棄舍,此為汝等之利益安樂。諸比丘!何者為非汝等之所有?

三~八

  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因汝等之放舍,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因汝等之放舍,此為利益安樂。

九

  諸比丘!譬如于此只陀林……1

  如是諸比丘!色非汝等之所有,當放舍,因汝等之放舍,乃為利益安樂。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 注1 參照一三七經之第九節。

[一三九] 第六 內因(一)

※ 三

  「諸比丘!眼是無常。眼生起之因、緣者,此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眼,如何有常住?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常,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意,如何有常住?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于眼……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同一經之第九節。

[一四O] 第十 內因(二)

※ 三

  「諸比丘!眼是苦。眼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眼,如何有樂?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苦,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樂?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于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同一經之第九節。

[一四一] 第八 內因(三)

※ 三

  「諸比丘!眼是無我。眼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眼,如何有我?

四~八

  諸比丘!耳是……鼻是……舌是……身是……意是無我。意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意,如何有我?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于眼……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二] 第九 外因(一)

※ 三

  「諸比丘!色是無常,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色,如何有常?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無常。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常。諸比丘!依無常所生之法,如何有常?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于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三] 第十 外因(二)

※ 三

  「諸比丘!色是苦,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色,如何有 樂?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苦,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苦。諸比丘!依苦所生之法,如何有樂?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于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一四四] 第十一 外因(三)

※ 三

  「諸比丘!色是無我。色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色,如何有我?

四~八

  諸比丘!聲是……香是……味是……觸是……法是無我。法生起之因、緣者,亦是無我。諸比丘!依無我所生之法,如何有我?

九

  諸比丘!如是見之,有聞聖弟子厭嫌1于色……更如是證知:不再生來。」    提婆陀訶品第四(終)    此攝頌:    以提婆陀訶    執著不執著    惡意者有二    依因而有三    乃至內外二

注1 見一經之九節。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