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與舍利弗有關的經典
舍利弗尊者所說的經典,涵蓋了與梵行相關的廣泛題材,從簡單的道德行為到最深奧的法義及禪修經驗,下文將列出這些經典及各經的簡要說明。巴利三藏的編排並沒有顯示出說法年代的先後次序,但是有些經典所提及的事件,使我們能夠確定是發生在佛陀一生中的某個時代,《教給孤獨經》(Anathapindika Sutta)就是一個例子,此部經是在這位偉大的佛弟子臨終時講的。
《中部》(Majjhima Nikaya) No. 3《法嗣經》(Dhammadayada Sutta)[1] 佛陀說完《法嗣經》和《界嗣經》(Heirs of Worldliness)後,回到小禪堂禪修,舍利弗尊者就向比丘們說明,如何修正自己的行為以及何種行為不宜做。當佛陀遠離憒鬧時,比丘們也同樣地要遠離憒鬧,放舍佛陀教他們放舍的事物,而且要謙虛、愛寂靜。最後以十六種煩惱心的害處 (1) 以及可根除它們的中道,也就是以八正道作為結語。
No. 5《無穢經》(Anangana Sutta)[2] 此經主要是說有四種人:自知犯戒者及不自知犯戒者;自知無犯戒者以及不自知無犯戒者,經中說明了兩組中前者較好的理由。這部經說明自我省察對道德以及精神提升的重要性。
No. 9《正見經》(Samma-ditthi Sutta)[3]
No. 28《象跡喻大經》(Maha-Hatthipadopama Sutta)[4] 摘要見本書第四十頁。
No. 43《有明大經》(Mahavedalla Sutta)[5] 此經敘述舍利弗尊者回答大拘絺羅(Maha Kotthita)尊者的許多問題。大拘絺羅長者是無礙解智的先軀,舍利弗從智慧及正見的觀點,清晰、深入地回答這些好問題,回答的方式是從法相的分析開始,一直說到崇高禪修的各層面。
No. 69《瞿尼師經》(Gulissani Sutta)[6] 本經敘述林住比丘應遵守的行儀和修法。大目犍連尊者提出問題,舍利弗尊者則確認這些規矩也同樣適用于住在城市附近或村莊中的比丘。
No. 97《陀然經》(Dhananjani Sutta)[7] 舍利弗尊者為陀然闍尼婆羅門說明在家居士多方面的責任,這些責任不能作為錯誤道德行為的藉口,即使在來生,他們也不能免除造作這些惡行之後的苦果。 後來陀然闍尼臥病在床,臨終時希望舍利弗尊者能去見他,尊者就告訴他透過梵天住而通往梵天。佛陀溫和地責備尊者,沒有引導陀然闍尼到達更高的境界。(見本書第五十九頁)
No. 114《應習不應習經》(Sevitabbasevitabba Sutta)[8] 舍利弗尊者詳細解釋佛陀對于:什麼是應修持、長養及應用的,而什麼又是不應該修持、長養及應用的簡短開示。並以心態、知見、六塵、僧眾必需品有關的身口意三業來說明。
No. 143《教給孤獨經》(AnathapindikovAda Sutta)[9] 舍利弗尊者被請去見臨終前的給孤獨長者,尊者對給孤獨長者說,當從六根去除心中所有的執著:「長者啊!你應當如此訓練自己,『我不應執著眼睛所見的,而我的心也就不會執著它』。長者!你應該如此訓練自己!」這些話同樣地重複在其它的五根、六塵、六識、六觸、觸所生的六受、六界、五蘊、四無色定,而以不執著此世、他世;不執著眼見、耳聞、舌嘗、意想等諸法;不執著一切心中的遭遇、尋求及追求作為結語。
簡而言之,應從臨終者最關心的六根及其功能開始,在經驗的各層次中練習出離。
這出離的召喚引起了更廣泛的循環,並產生了同樣大的思想共鳴,它對臨終長者的心一定具有深入的沖擊,以及平靜、解脫、甚至是鼓勵的影響,這就是善說法的舍利弗老師很明顯想做到的事。事實上,他的開示是有沖擊的,因為經文說,給孤獨長者聽到這高貴的開示而感動地流下淚來,如此深入的說法是他前所未聞的。不久給孤獨長者就過世了,而且生為兜率天(Tusita Heaven)的神。
《長部》(Digha Nikaya) No. 28《自歡喜經》(SampasadanIya Sutta)[10] 本經為舍利弗在佛陀面前,以動人心弦的讚頌來讚歎佛陀,並宣稱佛陀的教法是無上至寶,這也同時表示舍利弗對佛陀深刻的信心。本經可看成是對舍利弗「獅子吼」的補充說明。此「獅子吼」出現在本經的第一部分,並且在《大涅槃經》中 (2) 再次出現。
No. 33《等誦經》(Sangiti Sutta)[11] 以及
No. 34《十上經》(Dasuttara Sutta)[12] 見本書第四十四頁。
《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 《增支部》僅以數字分類經文,以下之羅馬數字表示書的冊數(nipata),阿拉伯數字則是表示經典的號碼。II, 37 《等心經》(Samacitta Sutta)。本經說明入流(初果)、一來(二果)和不還(三果)及前世何種果報決定來世出生的地方。見本書第四十三頁。[13]
III, 21 說明聖人(ariya-puggala)的另一種分類:身證者(kayasakkhi)、見至者(ditthippatto)及信解脫者(saddha-vimutto)。[14]
IV, 79 舍利弗問佛陀:「為什麼有的人事業失敗?有的人事業成功?又有的人成就甚至超乎他們的預期?」佛陀回答:原因之一是有沒有布施,有沒有對苦行者、修道者和比丘們布施。[15]
IV, 156 本經敘述顯示善心存在與不存在的四種特質。當中說明:如果一個人發現自己具有這四種特質,就可肯定知道自己喪失了善良的特質,這就是佛陀所謂的「退轉善法」。這四種特質是多貪、多瞋、多痴以及對于與智慧相關的深奧論題缺乏知識與智慧。[16]
從另一方面說,如果一個人發現自己有另外的四種特質,就可確定自己沒有喪失良善的特質,這就是佛陀所謂的「不退轉善法」。這四種特質是:少貪、少瞋、少痴以及對于與智慧相關的深奧論題擁有知識與智慧。
IV, 167f 道邁進的四種方法,見本書第二十五頁。[17]
IV, 171 舍利弗詳細解說佛陀所說的四種自體(attabhava),並進一步提出問題。而佛陀對此問題的解釋,在後來的《等心經》中,舍利弗有詳細的闡釋。(見前)[18]
IV, 172 舍利弗在受具足戒二周後,宣稱他已證得四種無礙解智(也就是在他證得阿羅漢果時),他請求佛陀加以確認。見本書第三十九頁。[19]
IV, 173 舍利弗與大拘絺羅討論言說的有限。舍利弗尊者說:「兄弟啊!六觸處(phassayatana)能及的范圍有多大,可言說的戲論(papanca)范圍就有多大,而戲論所及的范圍有多大,六觸處所及的范圍就有多大;透過六觸處的完全消失和滅去,這戲論的世界也就滅去而寂靜。」[20]
IV, 175 本經說明止息痛苦需「明」與「行」兩者具足(vijjacarana)。[21]
IV, 179 現世中能證得或不能證得涅槃的原因。[22]
V, 165 人們會提出問題的五種原因:因為愚痴與無知,因為惡意與貪心,因為想要知道,出于輕慢以及出自這樣的想法:「如果他正確地回答我的問題,那就好;如果不行,我將說出正確的答案。」[23]
V, 167 說明如何勸諫同輩比丘。[24]
VI, 14-15 比丘好死與惡死之因。[25]
VI, 41 舍利弗解釋一位有神通力的比丘,可以依照他的想法把樹干看成地、水、火、風、淨或不淨(美或丑),因為所有的這些元素都存在于樹中。[26]
VII, 66 說明恭敬與尊重。舍利弗說恭敬尊重佛、法、僧、戒、定、不放逸(appamada)以及慈愛和有禮(pati-santhara)的精神,有助于克服不善心而增長善心。而其中每一個因素,前者是後者的因。[27]
IX. 6 本經說明關于人、衣、乞得的食物、坐臥具、村落、城鎮及國家等,有二件事必須知道:即親近、使用或依靠它們來過活,或是與之相反。[28]
IX, 11 舍利弗第二次作「獅子吼」,藉著一位比丘誣告他的因緣,舍利弗在佛陀面前用九個譬喻說明他解脫了瞋恚,不執著色身以及不會傷害他人。見本書第六十二頁。[29]
IX, 13 與大拘絺羅尊者討論修梵行的目的。[30]
IX, 14 舍利弗尊者問三彌提尊者有關「法」的要義,並贊同三彌提尊者的答案。[31]
IX, 26 本經說舍利弗的謹慎公正,甚至在面對敵手也一樣。他糾正一件被歸咎于提婆達多的事,該事可能是由于提婆達多一位弟子的誤認,並向舍利弗報告(說是提婆達多所做)。後來,舍利弗向那位比丘解說,即使是最有吸引力的感官印象,也不能動搖一個完全發展且堅定的心。[32]
IX, 34 說明涅槃是一種超越感受的快樂。[33]
X, 7 舍利弗描述自己的禪定境界,在禪定中他僅僅知覺到「涅槃是『有』的止息」。見本書第三十八頁。[34]
X, 65 輪迴是痛苦的,不再輪迴是快樂的。[35]
X, 66 對佛法及戒律生欣喜是快樂的;對它們不生欣喜是痛苦的。[36]
X, 67-68 在修習善法中,導致進步或退步的原因。[37]
X, 90 具足十力的漏盡阿羅漢,使得他有資格宣告自己的證悟。[38]
《相應部》(Samyutta Nikaya) 《因緣相應》(Nidana Samyutta) 24 舍利弗否認痛苦是由自己或是他人所產生的兩種說法,而說苦生起的因緣是經由(六)觸(phassa)而來的。[39]
25 苦、樂兩者也是一樣(由觸而來)。[40]
31 產生「有」的因緣是來自貪等「食」。[41]
32 《伽拉羅經》。(Kalara Sutta)本經由佛陀提問,舍利弗回答:使得他宣稱自己證得阿羅漢果的智慧是,他知道「生的因已消滅,其果(即未來的生)也消滅了」,因此他可以用一句宣稱阿羅漢果的定型句來說:「我生已盡……」[42] 。然後他又回答佛陀進一步提出的問題,有關生、有的原因及起源,以及緣起的其它語詞;之後談到了感受,觀察感受為舍利弗尊者證得阿羅漢果的起始點。他說:當了解三種受都是無常、苦時,他就不再生起任何享樂的喜悅(nandI)。[43]
《蘊相應》(Khandha Samyutta) 1 舍利弗詳細解釋佛陀所說的:「即使身體病了,心也不應該生病。」[44]
2 舍利弗教導將去遙遠邊區的比丘,如何答復非佛教徒(外道)的問難,他告訴他們,去除對五蘊的執著是佛法的核心。[45]
122-123 本經論述觀五蘊的重要。一個人如果持戒(或如123經所說的「有聞」),觀五蘊無常、苦、無我,他就可能證得入流(初果)。如果入流、一來、不還者都作如是觀,他可能會證入更高的境界。阿羅漢也應如此觀,因為觀五蘊將使他隨時隨地都很快樂,並保持正念、正知。[46]
126 本經論述「無明」與「明」。[47]
《舍利弗相應》(Sariputta Samyutta) 1-9 在這九部經中,舍利弗提到他發展了九次第定,也就是從初禪到滅受想定;並說到他證得這些境界後,總是遠離了任何的我慢。見本書第三十八頁。[48]
10 一時,在王舍城,舍利弗尊者乞食後,靠近牆邊用餐,有位名叫「淨口」(SucimukhI)的外道女修行者走過來問道:當用餐時,他是否像有些外道修行者所做的一樣,朝某個方向吃?舍利弗否定任何一個方向,並說明以這些方式當做生計,對修行者而言是錯誤的,諸如土占、星占、當跑腿等。他說他並沒朝向那些錯誤的方向,而是以正當的態度去乞食,而且如法取得的食物他才會吃。淨口非常地感動,從此以後,她就到大街小巷大聲宣揚:「沙門釋子如法地乞食!他們無誤地乞食!請布施食物給釋迦的修行者 (3) [49] 。」
《六處相應》(Salayatana Samyutta) 232 六根與六塵並非束縛,對六根、六塵產生的貪愛才是捆住「生有」的鎖鍊。[50]
《閻浮車相應》(Jambukhadaka Samyutta)
舍利弗回答他外甥閻浮車(JambukhAdaka)的問題,他是一位游行者(Paribbajaka),也就是非佛教的外道。
1-2 舍利弗解釋涅槃和阿羅漢果就是貪、瞋、癡的息滅。[51]
3-16 舍利弗尊者回答誰是宣揚真理的人、出家的目的、誰得到真正的安樂等問題。他說明受、無明、有漏以及己身等論題,並說明在佛陀的律法中,什麼是難以做到的。[52]
《根相應》(Indriya Samyutta) 44 佛陀提出問題,而由舍利弗回答:不是出于對佛陀的信仰,而是出于自己的經驗,他知道信等五根可以導向「不死」。[53]
48-50 討論五根(這些經典在《法輪》No. 65/66 有翻譯出來,見《智慧之路》The Way of Wisdom, pp. 47f, 49f)。[54]
《預流相應》(Sotapatti Samyutta) 55 說明預流支(sotapattiyanaga)的四種因緣。[55]
【注】 (1) 見《布喻經》(The Simile of the Cloth, M. 7;《漢譯南傳》vol. 9, p. 45)《法輪》No. 61/62, p. 12。
(2) 見《法輪》No. 67/69, p. 9f。
(3) 此經中舍利弗的教導方式可與佛陀在《長部.教授尸伽羅越經》中(Sigalovada Sutta, Digha Nikaya 31;《漢譯南傳》vol. 8, p. 181)所說的相比較。
【譯注】 [1] 《漢譯南傳》vol. 9, p. 14。
[2] 《漢譯南傳》vol. 9, p. 30。
[3] 《漢譯南傳》vol. 9, p. 60。
[4] 《漢譯南傳》vol. 9, p. 254。
[5] 《漢譯南傳》vol. 10, p. 10。
[6] 《漢譯南傳》vol. 10, p. 243。
[7] 《漢譯南傳》vol. 11, p. 198。
[8] 《漢譯南傳》vol. 12, p. 24。
[9] 《漢譯南傳》vol. 12, p. 272。
[10] 《漢譯南傳》vol. 8, p. 92。
[11] 《漢譯南傳》vol. 8, p. 225。
[12] 《漢譯南傳》vol. 8, p. 283。
[13] 《漢譯南傳》vol. 19, p. 85。
[14] 《漢譯南傳》vol. 19, p. 173。
[15] 《漢譯南傳》vol. 20, p. 140。
[16] 第158的內容較符合本書所述,見《漢譯南傳》vol. 20, p. 242。
[17] 《漢譯南傳》vol. 20, p. 258。
[18] 《漢譯南傳》vol. 20, p. 265。
[19] 《漢譯南傳》vol. 20, p. 268。
[20] 《漢譯南傳》vol. 20, p. 269。
[21] 《漢譯南傳》vol. 20, p. 272。
[22] 《漢譯南傳》vol. 20, p. 278。
[23] 《漢譯南傳》vol. 21, p. 226。
[24] 《漢譯南傳》vol. 21, p. 230。
[25] 《漢譯南傳》vol. 22, pp. 19-22。
[26] 《漢譯南傳》vol. 22, p. 68。
[27] 《漢譯南傳》vol. 22, p. 312。
[28] 《漢譯南傳》vol. 24, p. 18。
[29] 《漢譯南傳》vol. 24, p. 26。
[30] 《漢譯南傳》vol. 24, p. 36。
[31] 《漢譯南傳》vol. 24, p. 40。
[32] 《漢譯南傳》vol. 24, p. 65。
[33] 《漢譯南傳》vol. 24, p. 84。
[34] 《漢譯南傳》vol. 24, p. 171。
[35] 《漢譯南傳》vol. 25, p. 10。
[36] 《漢譯南傳》vol. 25, p. 11。
[37] 《漢譯南傳》vol. 25, pp. 12-18。
[38] 《漢譯南傳》vol. 25, p. 71。
[39] 《漢譯南傳》vol. 14, p. 37。
[40] 《漢譯南傳》vol. 14, p. 43。
[41] 《漢譯南傳》vol. 14, p. 54。
[42] 此定型句是:「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43] 《伽拉羅經》(Kalara Sutta);《漢譯南傳》vol. 14, p. 58。
[44] 《漢譯南傳》vol. 15, p. 1。
[45] 《漢譯南傳》vol. 15, p. 7。
[46] 《漢譯南傳》vol. 15, p. 238。
[47] 《漢譯南傳》vol. 15, p. 244。
[48] 《漢譯南傳》vol. 15, pp. 354-357。
[49] 《漢譯南傳》vol. 15, p. 358。
[50] 依內文來看,此經可能是第191經,見《漢譯南傳》vol. 16,p. 216。
[51] 《漢譯南傳》vol. 16, p. 322。
[52] 《漢譯南傳》vol. 16, p. 324-334。
[54] 《漢譯南傳》vol. 18, pp. 44-46。
[55] 《漢譯南傳》vol. 18, p. 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