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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賤民經

七 賤民經1 p.21.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給孤獨園。時世尊晨早著衣持缽及僧伽梨衣, 為行乞而入舍衛城。爾時,事火婆羅墮闍婆羅門之居所,然神火之燈、供養供物。 時世尊于舍衛城內次第行乞,走近事火婆羅墮闍婆羅門之居處。事火婆羅墮闍婆羅 門遙見世尊前來。見已,白世尊言:「汝!止于彼處,低級偽濫沙門!止于彼處。汝 賤民者,賤民者!止于彼處,勿近神聖之處。」世尊聞是言已,即向事火婆羅墮闍婆 羅門作如次宣示:「汝婆羅門!然汝知賤民者?汝知賤民者之法耶?」「卿瞿曇!我 不知禿頭者事,亦不知賤民者之法。卿瞿曇!願汝說示,我欲知賤民者事與禿頭者 之法。」「汝婆羅門!然者,諦聽善思念之,我為汝說。」「卿!唯然!「事火婆羅墮闍 婆羅門答世尊已,世尊宣說如次: 一一六 「有忿者或有恨者2 又覆蓋偽善惡人 有惡邪見有諂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 一一七 一生或是二生者 加害此世之生類 對生類無慈愛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二)  22 一一八 加害包圍及掠奪 村落都市諸人等 此輩稱為壓制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三) 一一九 于村落或于林野 人不與而起盜心 掠奪竊取他人物 應知彼人是賤民 (四) 一二○ 實是承蒙受負債 對汝竟說未貸借 迫令還債為遁辭 應知彼人是賤民 (五) 一二一 確實由些許欲心 殺害行道之諸人 奪取他人些許物 應知彼人是賤民 (六) 一二二 為己為人為財物 恐失身命及財產 為人作證說虛語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七) 一二三 親戚或友人之妻 或用暴力或合意 與之相交成淫行 應知彼人是賤民 (八) 一二四 父母之年歲已老3 盛壯年期已過去 生活富裕不奉養 應知彼人是賤民 (九) 一二五 父母兄弟及姊妹 或對父母與親戚 以加害語惱亂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 一二六 若人詢問第一義 枉教于不饒益義 隱蔽真義妄語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一) 一二七 多作惡業之行為 所作不欲令人知 隱蔽真象行為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二) 一二八 時到他家去作客 蒙受佳饌之饗待 客來不作還饗禮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三) 一二九 婆羅門或者沙門4 及其它之行乞者 以用妄語之欺詐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四)  23 一三○ 婆羅門或者沙門 飯食之時將來臨 出語惱亂而不與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五) 一三一 此世愚癡之所纏 貪求些許金錢物 常為不實言語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六) 一三二 自己宣揚自己行 且又輕賤于他人 自慢實乃卑賤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七) 一三三 惱害乃至吝嗇者 惡作以及自私者 誑者與無慚愧者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八) 一三四 或為誹謗彼佛陀 或為誹謗彼比丘 乃至在家之佛子 應知彼人是賤民 (一九) 一三五 自己實非阿羅漢5 聲言而為阿羅漢 含括梵天世間賊 此實最下之賤民 我為汝等作說明 此等類人稱賤民 (二○) 一三六 非因生來乃賤民6 亦非生是婆羅門 乃由依行是賤民 亦依行是婆羅門 (二一) 一三七 我說如此之真偽 由此次例可得知 殺犬之摩檀迦事7 有名旃陀羅之子 (二二)  24 一三八 然彼摩檀迦得難 所得第一之名聲 多剎帝利婆羅門 齊來對彼施供養 (二三) 一三九 彼離塵垢得大道 乘得天乘八等至 離卻貪欲至梵天 彼至梵天無遮止 (二四) 一四○ 雖生誦習聖典家 因緣甚深婆羅門 彼等造作諸惡業 屢屢近行于此者 (二五) 一四一 乃于現世受呵責 以至來世生惡趣 彼等趣至于惡趣 又受種種之呵責 雖生尊位難遮止 (二六) 一四二 非因生來乃賤民8 亦非生是婆羅門 乃由依行當賤民 亦依行是婆羅門」 (二七) 事火婆羅墮闍婆羅門聞此言後,白佛言:「卿瞿曇!希有哉,卿瞿曇!希有哉。 卿瞿曇!譬如使倒而復起,蔽者開露,如教迷者以道,如暗夜揭來燈火,使具眼者 得見諸色,如此卿瞿曇以諸多之教說說法。我願歸依卿瞿曇、教法、比丘僧。卿瞿 曇!由今日以後,以至壽盡,認受我歸依為優婆塞。」 賤民經竟

注1 本經之注釋書中以事火婆羅墮闍經(Aggika-Bharadvaja-sutta)之名為標題。漢譯本與 本經相當之經為雜阿含一○二經(大正藏二、二八b以下),別譯本雜阿含二六八經(大 正藏二、四六七b以下)。 2 本偈亦出于PTS.I,P.160。 3 本偈參照Sn.98偈及J.IV.P.184。 4 本偈參照Sn.100。 5 本偈參照十誦律卷二卷四九(大正藏二三、一二b、三五六c)、有部毘奈耶卷一○(大 正藏二三、六七六a)、有部苾芻尼毘奈耶卷四(大正藏二三、九二七b)。 6 本偈與 Sn.142 偈同。 7 摩檀迦(Matanga)故事出自SnA.PP.184-191;J.IV.PP.376-389 等。 8 本偈與 Sn.136 偈同。又出自SnA,P.192。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