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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生命的本質 第一節、苦聖諦

第二章、生命的本質

第一節、苦聖諦

佛陀的教導以四聖諦為根本。四聖諦中的第一聖諦是苦聖諦。那麼,什麼是苦呢?

有人聽到佛教講苦,就認為佛教是苦的宗教,是消極、悲觀的宗教。其實,這裡所講的苦,並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痛苦的苦。那它是什麼意思呢?

苦,在這裡特指生命現象。

佛教有一部很重要的禪修論著叫做《清淨道論》(Visuddhi-magga)。該論解釋說:苦,巴利語為dukkha,由du(下劣的)+kha(空無的)構成。因為生命是許多禍害的依處,亦即是說有了生命就必然會有各種各樣的不圓滿,所以說是下劣。同時,生命在根本上並不存在那些愚痴的人們所執著的恆常、清淨、快樂、自我的本質,所以說是空無。因為下劣和空無,所以稱為“苦”。

上面是從詞源學的角度來分析的。在經典中,佛陀通常這樣解釋“苦”:

什麼是苦聖諦呢?生是苦,老是苦,死是苦,愁慮、悲哀、痛苦、憂傷、煩惱是苦,與所討厭的在一起是苦,與所喜愛的分開、別離是苦,不能實現追求、願望是苦。簡而言之:執取身心即是苦。

佛教雖然強調“苦”,但並不否認生命有快樂和幸福的存在。佛陀曾經說過,假如作為欲樂目標的顏色、聲音、氣味、味道、觸覺等完全是苦,完全沒有快樂可言,那麼,人們就不可能從中獲得快樂。正是因為這些對象有讓人產生快樂的特性,人們可以從中得到快樂和享受,所以才會去追求它們、執著它們。由於追求、執著它們,從而使自己被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