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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架構篇 二、五根、五力 2-1-5 慧根

2-1-5《慧根》

諸比丘!以何為慧根耶?諸比丘!於此有聖弟子,有智能、聖,決擇而正順苦盡,成就生滅慧。彼對此苦如實了知,此苦集如實了知,此苦滅如實了知,此如實了知順苦滅道。

諸比丘!此名為慧根。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 10-11) 何等為慧根?若比丘苦聖諦如實知,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是名慧根。 (北傳雜含 659(六四七))

世間上許多所做的事情,總會有一個目標或目的,努力實踐前面四根的目的、目標,就是要完成這慧根 - 四聖諦。

苦、集聖諦是在說明,眾生為何不斷地流轉在這無常、生滅世間的前因後果,但世間的一切皆是緣所起的,緣所起的終歸於滅,一切的人、事、物皆無法永恆地存在,而終結眾生不斷流轉輪迴的方法,即是道聖諦 —八正道。

解脫道最初要先認識、瞭解四聖諦,四聖諦包括了八正道,因此須對四聖諦深入的認識與瞭解,如經典上所說的,他是有次地性,猶如階梯般的關係,於無間等篇將分別詳細說明。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五根之味、過患、出離,如實知故,諸比丘!此聖弟子名為預流,為不墮法,決定趣於等覺。」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 2-3,雜阿含二六、三 (大正藏二、一八二 b))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

諸比丘!比丘對此五根之集、滅、味、過患、出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諸比丘!故此比丘名為阿羅漢。漏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棄重擔、逮得已利、盡有結,名為正知解脫是。」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 2-3)

修習五根,首要的是如實知其對五蘊、六入處所生起之觸受煩惱境界 (集),以及依對治法使其離染斷滅 (滅),瞭解諸煩惱所生起之行相、特相、因相 (味),了知諸蘊入處皆不斷地趨向於壞滅之多苦性質 (患),最後才能依四諦、八正道無取而解脫 (出離)。

於五根之集、滅、味、患、離,如實知,無取而解脫,可名為預流或正知解脫,預流之「流」,即指聖道之流。斷三界之見惑已,方預參於聖者之流,稱為預流果。

預流向為見道位,預流果為修道位。玄應音義卷二十三:「預流,梵言窣路多阿半那,此言預流。一切聖道說為流,能相續流向涅槃故。初證聖果,創參勝列,故名預流。預,及也,參預也。舊言須陀洹者,訛也。或言逆流,或言入流,亦云至流,皆一也。」俱舍論卷二十三(大二九。一二三上):「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為流;由此為因,趣涅槃故。」

正知解脫,正知,又作斷遍知。謂周遍了知四諦之境,由此而斷除見、修二惑。即於果(斷)附以因之名,稱為斷遍知。斷遍知以擇滅為體,共有九種,稱為九遍知;其中,系屬於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之見諦所斷之煩惱等,其斷有六種,三界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其斷有三種。六遍知為:

(一) 欲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系屬於欲界之法)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二) 欲見「滅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三) 欲見「道斷」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四) 上二界見「苦集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苦集二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五) 上二界見「滅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滅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六) 上二界見「道斷」結盡遍知,指色界,無色界之道諦下之見惑等之斷。

以上為初果 (須陀洹) 及二果 (斯陀含) 所斷之三結聖者,第 (一) 項為斷欲界繫縛之身見,(二)~(六) 項為斷見惑上所生之戒禁取、疑。而三遍知為:

(一) 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指欲界系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二) 色愛結盡遍知,指色界系(系屬於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三) 一切結盡遍知,指無色界系(系屬於無色界之法)之修道所斷之煩惱等之斷。

第 (一) 項為初果所斷三結再加斷貪慾、瞋恚之五順下分結之三果 (阿那含) 不還聖者;(二)~(三) 項為斷色貪、無色貪、掉舉、慢與無明,五順上分結之阿羅漢聖者。

「諸比丘!有五根。以何為五根耶?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是。諸比丘!此為五根。諸比丘!對此五根滿足、圓滿者,則為阿羅漢;較此軟弱者,則向阿羅漢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不還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不還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一來者;較此軟弱者,則向一來果現證;較此軟弱者,則為預流者;較此軟弱者,則向預流果現證。

諸比丘!若總無此五根者,則為外道,謂屬凡夫之數。」

(南傳相應部六 根相應 16-17,雜阿含二六、一一 (大正藏二、一八三 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上說,差別者:「若比丘於彼五根,增上明利滿足者,得阿羅漢俱分解脫;若軟、若劣者,得身證;於彼若軟、若劣,得見到;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解脫;於彼若軟、若劣,得一種;於彼若軟、若劣,得斯陀含;於彼若軟、若劣,得家家;於彼若軟、若劣,得七有;於彼若軟、若劣,得法行;於彼若軟、若劣,得信行。是名比丘根波羅蜜因緣,知果波羅蜜;果波羅蜜因緣,知人波羅蜜。如是滿足者作滿足事,減少者作減少事,彼諸根則不空無果。若無此諸根者,我說彼為凡夫數」。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北傳雜含 665(六五三))

五根的不斷修習與實踐,身心會逐漸地於信根生起修習力,於精進根生起降伏力、於念根生起離欲染力、於定根生起思擇力、于慧根生起勝解智力。但眾生之根性與能力上有其利鈍與遲速之差別,於成就完滿斷生死之流有四果四向之大分類,再於大分類中而有九無學與十八有學解脫聖者之分類:

九無學,梵語 navasaiksah。即無學位之人有九種優劣差別,又作九種阿羅漢。自己之所作成辦,無復修學之位,稱為無學位,謂阿羅漢果等。

於聲聞之第四阿羅漢果分為九種。有關九無學之名稱及次第,諸經論所舉不一,依中阿含之福田經甘露味論捲上載:

(一) 退法,若遭疾病等異緣,即退失所得之果,乃阿羅漢中最鈍根者。

(二) 思法,懼退失所得之法,乃欲自殺,以保所得。

(三) 護法,於所得之法防護不退,若怠防護,則有退失之懼。

(四) 安住法,若無特勝之退緣則不退,若無特勝之加行則不轉較優之種姓。

(五) 堪達法,堪能行練根修行之事,速達不動種姓。

(六) 不動法。

(七) 不退法,此二者,乃最利根,能斷盡一切煩惱,得盡智及無生智;此中修練為因而得者稱為不動,依本來種姓者稱為不退;亦即前者不敗壞所得三昧之種種因緣,後者不退失所得之功德。

(八) 慧解脫,了斷慧障之煩惱,于慧得自由。 (九) 俱解脫,了斷定障、慧障,斷不染汙無知,得滅盡定,於定、慧能自在。此中,前七者依根之利鈍而分,後二者就所離之障而分;又依次相當於成實論卷一分別賢聖品所說,退相、死相、守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不退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

十八有學,指十八種有學之聖人。又作十八學人。即:隨信行、隨法行、信解、見至、身證、家家、一間、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中般、生般、有行般、無行般、上流般。

中阿含卷三十福田經即作此說,其中於「見道」之階段中,鈍根者為隨信行,又稱信行;利根者為隨法行,又稱法行。隨信行者入修道位稱為信解,隨法行者入修道位稱為見至,又稱見到或見得。

一來向中,斷欲界修惑之三品乃至四品者,稱為家家。不還果中得滅盡定者稱為身證。不還向中,已斷七品乃至八品之惑,唯為第九品之惑間隔住果者,稱為一間,又稱一種、一種子。

有學之三向三果,稱為預流向乃至不還果。七種不還中,色界生之五種聖者稱為中般乃至上流般,九無學加有學位之十八種,稱為二十七賢聖,下表《表 2-4》為二十七賢聖之詳細列表。

由修習實踐五根之波羅蜜因緣,而知有果波羅蜜 (四果四向);知果波羅蜜之因緣,而知有人波羅蜜 (二十七賢聖人)。波羅蜜,梵語 pāramitā,有到達彼岸、終了、圓滿等義;巴利語 pāramī 或 pāramitā,則有最上的、終極的等義。即謂自生死迷界之此岸而至涅槃解脫之彼岸。了知及實踐此五根能成就到彼岸之因果與出離之功德,則世間不空缺賢聖之人,假若無此諸根者,則可稱之為凡夫數。

凡夫,梵語 prthag-jana。音譯作必慄託仡那,意譯為異生。略稱凡。指凡庸之人。就修行階位而言,則未見四諦之理而凡庸淺識者,均稱凡夫。大日經疏卷一載,凡夫以無明之故,隨業受報,不得自在,墮於諸趣之中,遂產生種種類別之眾生,故應正譯為異生。大毗婆沙論卷四十五載,異生之意即起異類之見、異類之煩惱,造異類之業,受異類之果、異類之生。

於五根之修習不斷地向下紮根,則逐漸地盤根札穩,但五根是邁向解脫之初、中路程,還是必須精勤不懈地以四聖諦與八正道澆灌,最終才能成為無畏八風 (苦、樂、得、失、稱、譏、毀、譽) 所撼動之粗穩盤踞大樹,此時五根的圓滿成就名為——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