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修行與婚姻 第三節 家庭與社會
第三節、家庭與社會
學佛的宗旨,是在求取解脫道;學佛的著力點,卻在於人天道。尤其是人道,乃是生死與解脫的最大關鍵。
一個居士,雖然歸依了三寶,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該照著俗人的生活軌範去生活,而且要比沒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積極、更和諧、更美滿、更有朝氣、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並使他人樂意來接受自己的影響。
一、居士的家庭責任
1、對自己負責——嚴持五戒、提升自己
人是萬物之靈,頭腦靈活,思想敏捷,忍耐力強,而且有進取的雄心,有學習的精神。所以人應該珍惜自己,愛護自已,切勿對不起自己,或浪費生命,做個醉生夢死的“動物”人。
根據六道輪迴的因果定律,人是六道眾生上升下沉的樞紐,是轉凡入聖的管道,亦是覺悟成佛的基地。
因為天道眾生,耽戀五欲快樂,無心修道;阿修羅道瞋恨心重,好戰好殺,障礙修道;畜生道太蠢,缺乏智慧,不懂得修道;餓鬼與地獄中眾生,苦惱逼迫,不能修道。唯有人道,上有天堂鼓舞,下有地獄警惕,旁有畜生借鏡,容易激發道心,最宜修道。所以諸佛出世,無不選擇人間,將人類作為主要教化的對象。
佛降生於人間,出家、成道、轉*輪、甚至入涅槃,都是在人間;目的無非是欲令一切人,皆知道人生的寶貴,持戒修福,保持人身不失;然後從人道提升自己,轉迷為悟,轉凡成聖,直至究竟成佛,離苦得樂。否則,一失人身,何止失去學佛修行的機會,同時閉塞人天善道,永劫沉淪三惡道,無法自拔。
戒律可以防非止惡,保證我們在輪迴中不失人身。雖戒有多種,但無論出家、在家的佛弟子,皆以五戒為根本,若犯五戒,將被棄於佛法大海之外,不得進而求受具足戒,或菩薩戒,可見五戒,對修行學佛人的重要性。
五戒——即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1)、不殺生是仁慈愛物,不殺害任何有生命的動物。當知有命盡貪生,不分人與畜;我們愛護自己生命,豈可以任意殺害其它生命?何況基於因果定律,殺生之人,必被人殺,即使目前能逃避法律裁判,但終難免因果報應,死必墮落惡道,償還命債。因此,佛勸世人,不得蓄意殺害他人,或殺害一切生物,甚或殺害自己。無論是親手殺,派人殺,教人殺,直接或間接殺,暗殺,謀殺,兇殺,殘殺,都要一律禁止。
可惜世人不懂因果,喜歡殺生,不但喜歡殺畜生,還喜歡殺人,不僅殺害敵人,且殺害與自己無關的人。如一般狂徒,衝入商店,亂槍殺人;又如羅馬尼亞一個心理學家,運用隔地催眠術,在兩年內殺害三十七個素昧生平無怨無恨的人,目的只是為了試驗他的邪術,真的是人面獸心。
在此獸性抬頭、人性毀滅的時刻,人竟然忍心殺害自己的父母,殺害自己的子女,甚至殺害曾經與自己山誓海盟,相親相愛的人。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有人利用宗教名義,強逼無知教徒,殘殺異已的同胞,或集體自殺,使自己失去做人的資格,變為食人的羅剎(惡鬼),今生固然是自毀前途,來生必失人身,報在三塗,受苦無量。
(2)、不偷盜,即是重義輕利,不貪非份之財,不謀非份之利,不貪贓枉法,不沽名釣譽,不邪知邪見,爭取名聞利養,不利用職權受賄。做到正其義而不謀其利,明其道而不計其功,以建立完美人格,以保持人身不失。
可惜在此物質極端文明的世紀,人每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與佔有,不惜欺騙奸詐,巧取豪奪,或侵犯他人權益,或強取他人財物,致使社會禍患日益增,罪惡日益盛,這種惡人,今生固然要接受法律懲罰,死必墮落惡道,酬還宿債,喪失人身。
(3)、不邪淫,即是尚節守禮,亦能尊重他人名節。清心寡慾,潔身自愛,不邪思,不亂倫,不涉足舞場妓館,不強暴非禮,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聽,非禮勿行”。
可惜目前社會,色情黃潮氾濫,非禮強姦、亂倫邪行,時有所聞;未婚媽媽,無父孤兒,舉目皆然。此皆因人心不正,邪淫墮落所致。這種喪德敗行之人,何異衣冠禽獸?死必墮落惡道,人身不保。
(4)、不妄語,即是據理實說,不乖曲事實,不花言巧語,不挑撥離間,不惡口漫罵,不妒害饞謗,以維護彼此權益,以保持人格尊嚴。可惜世人每因利慾薰心,口出狂言,或妄言綺誇,或挑撥離間,破壞人際正常關係,障礙社會正常發展,製造人間糾紛,增加社會罪惡,使人類世界,變為魑魅魍魎的鬼域。特別是貪圖名聞利養,妄言證聖的人,自稱真佛,愚惑無知,自害害人,大妄語成,殃墮無間,喪失人身,萬劫不復。
(5)、不飲酒,即是提高理智,不吸食麻醉刺激的毒品。保持頭腦清醒,維持正常作業,不致醉酒闖禍,導致身敗名裂;不致借酒行兇,姦淫邪盜;不致醉酒駕駛,導致意外;不致損害健康,喪身失命。所以,佛制凡是佛弟子,不得飲酒,免招苦果,喪失人身。
綜上可知,殺、盜、淫、妄、酒,都是罪惡的媒介,是喪失人身的主因,而貪、瞋、痴,又是導致殺盜淫妄的罪魁禍首。因為人心自從無始時來,便蘊藏著貪、瞋、痴等毒素,加以外界物質誘惑,色情迷惑,環境蠱惑,遂形成人性的弱點,最易侵犯他人,滿足自己,不是因貪瞋而殺盜,便是因愚痴錯覺,而妄語、而飲酒。是以佛制五戒,令人剋制自己,保障他人。
如果人皆不殺生,一定可以保障他人生命安全,人間怎會發生兇殺,殘殺,謀殺,暗殺,姦殺,自殺等罪惡行為,世界又怎會弱肉強食,發動戰爭?
如果人皆不偷盜,自然可以保障他人財產安全,社會何來強盜與小偷?人與人間怎會有互相欺騙、奸詐等邪惡行為發生?
如果人皆不邪淫,在家居士可保障婚姻安全,出家人可保障人格安全,梵行清淨;社會何來非禮、強姦、通姦,以及桃色糾紛?
如果人皆不妄語,必然保障彼此權益,促進人間親善、和諧、合作,何來是非口舌?以及人為的災害與禍患?
如果人皆不飲酒,一定保障健康,繁榮社會,不致荒廢正業,及招致種種意外的損失與不幸。
所以佛制五戒,直接可以規範人的身心,改善自己,提升自已,間接可以杜絕社會罪惡,淨化人間。
過去印度偏僻的農村,有一對夫婦,丈夫名樂修,妻子叫欣見。因為仰慕佛法,為求善知識,遷移到舍衛城居住。同時皈依三寶,求受五戒,自此夫婦二人,精勤修學佛法,嚴持五戒,且樂善好施,人皆讚美,尤其妻子欣見,美麗賢慧,更為人喜愛。
當時國王名自在,好色,聞其妻欣見貌美,欲想一見,無奈欣見嚴持五戒,除供養有道比丘外,不與外人或男性接觸。於是國王假扮比丘應供,自此念念不忘欣見美色,欲佔為己有,求計於大臣。奸臣獻計,命其夫樂修往千里外取五色蓮華,必為三災所害(盜賊,惡獸,毒蛇)一去不返,就可收迎娶欣見云云。
樂修奉命前往,果遇強盜,幸喜盜亦有道,聞知樂修是三寶弟子,不加殺害,反派人代往取華,然後護送回城,免被惡獸毒蛇所害。當樂修謁見國王,獻上蓮華,將經過稟告國王時,王心生慚愧、懺悔,亦皈依三寶,受持五戒,施行仁政,強盜亦改業謀生。自此,國王仁慈,人民安樂,可知唸佛持戒,必蒙佛光加被,善神維護,既可以逢凶化吉,又能感化別人。
所以,我們要對自己負責,保持人身不失,誠應該受持五戒,奉行十善,作為提升自己的階梯,轉凡入聖的管道。
2、對家庭負責——學八正道、自行化他
家庭,是兒童的褓姆,是鑄造人格的工場,是人生責任的開始,亦是組織社會的骨幹。社會是否健康,全視乎組織社會的骨幹是否健全而定。
古人云:“人之五倫,造端夫婦。”所以夫婦,是人倫的開始,共同組織家庭的夫婦,既然志同道合,願意結為終身伴侶,就應該彼此互相尊重,互相信賴,甘苦與共,分擔家庭責任,養老育幼,傳宗接代,專心教育子女,為國家作育英材,以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職責。
可是,現代人思想變了,觀念也變了,普通家庭都喜歡二人世界,既不願養老,也不負責教育兒童。遠離大家庭,拋棄舊禮教,將五倫之愛,濃縮為兩口子的愛,卿卿我我,好不甜蜜。可惜人畢竟是自私的動物,曾幾何時,竟將夫婦之愛,變為只愛自己。親如夫婦,每因意見爭執,或因利害衝突,反面無情,互怨互恨,甚而互相殺害,導致婚姻觸礁,家庭破碎,子女前途被譭棄,社會秩序被破壞。
目前世界各地,單親家庭,愈來愈多,問題兒童,大量生產,此皆因組織家庭的人太自私,不肯負責任之過。當知家庭幸福,夫婦雙方都有責任,必須互愛互助,和衷共濟。
特別是在家佛弟子,更要負起佛化家庭的責任,以佛的八正道作為家庭共同遵守的德目,使自己與家人,都見解正確(正見),思想純正(正思維),言行合理(正語),從事正當職業(正業),爭取合理利潤,過正常合理的生活(正命),時刻提起正念,淨化身心(正念),修習禪定,集中精力(正定),同時以八正道來培養下一代的德性,使兒童在八正道的熏習中長大,自小就知見正確,思想純正,行為端正,無不良嗜好;自小就養成仁慈愛物的觀念,自小就富於同情心,正義感,將來長大成人,必然向善發展,向道德進軍,自勤自奮,為人類的幸福而努力,為社會的繁榮而貢獻自己,這是必然的演變。所以佛弟子,學習八正道,自行化他,不但是對家庭負責,同時對社會,亦有莫大貢獻。
二、居士的社會責任
1、實行佈施、福利群眾
社會,是我們的大家庭,我們是社會的一份子;唯有社會安定繁榮,我們才有幸福可言。否則,社會動亂不安,人必憂心彷徨,所以身為社會一份子的我們,絕對有責任安定社會,造福社會,以及服務社會。何況人是不能離群獨居的,我們日常生活所需,無論是物質供應,或是精神互助,皆依賴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合作與支持;我們誠應以感恩圖報之心,來回饋社會。
夫妻共同參加宗教活動、公益慈善活動,有助於增進共識,提高道德修養。
特別是佛弟子,更要盡個人的與力量來安定社會,服務群眾。不管是慈善福利,或是文化教育事業,皆應參與,貢獻自己一份力量;或弘揚佛法,為他人提供精神食糧,為社會除暴安良,所謂財施,法施,無畏施,以儘自己對社會應盡的責任。
至於法佈施,盡力而為。例如:學校教育,文化事業,以及佛學講座等弘法活動,無一不是法佈施,無一不是盡佛弟子對社會的責任。要以《華嚴經》“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為一己求安樂”之語自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慈善活動,對修橋補路、救災濟貧的善事,皆應積極為之,要以我們有限的物力、智力、體力、心力,不斷地修行佈施功德,以增長自己的福德資糧。
要養成隨時修佈施的觀念和習慣,佈施要隨力隨心。給貧病急難做佈施是大功德;擁護佛法、培養弘法的人才,也有無量功德。
2、融入社會、影響大眾
社會生活,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脫離社會,在家的佛教徒,除了家庭之外,社會生活也是非常重要。為了工作謀生、為了求學深造、為了服務社會,都需要跟社會接觸,同時要將自己融入社會,才能被社會大眾接受而影響社會。
社會生活可以包括學校、工作、商業、政治和宗教信仰等。不管是那一種社會生活,基本的態度和認識是不能離開禮節、威儀。而基本的禮儀是從衣著儀容的整齊、清潔,乃至言談舉止的禮貌和親切。必須對上尊敬、對下謙虛、對左右平輩禮讓,不論舉手投足、一言一行,對任何人不可有驕傲心和輕慢心,一律以尊重和禮貌對待。所謂“敬人者,人恆敬之”,其實尊重人,也就是尊重自己的一種表現。
心智的開發與淨化。
要在與社會大眾相處中,注意心智的開發與淨化,事實上,開發心智和淨化內心的染汙,都不可能憑空得來。無始以來,我們已轉生過無數次,由於沒有應用啟開的法門來淨除業障,所以仍停留在凡夫的階段。同樣的,將來不論我們還要再轉世多少次,如果不修持,也會一直停留在同樣的階段。因此,不論我們聽聞何種法教,都應每天修持,並實際將它運用在日常生活上。
修行不會與世俗的事業成就發生衝突的。事實上,修行可以幫助人心靈上的成長,及世俗事業活動上的成就。
經由學佛與禪修,我們學會如何放鬆自已,保持平靜祥和。以這份寧靜的心,我們才能知道在繁忙雜亂的生活中如何自處。禪修還有很多益處,經由修行我們可以增長。日常一切事都要仰賴我們的,因此經由禪修和菩提心的培養,他人會感覺到你的改變,而認為你是“眾所歡迎的人”。
有些居士,當他們信佛學佛之後,竟與他們的社會關係疏遠了、冷淡了、隔閡了,甚至被人視為孤獨、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這不是一個居士應有的態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該如此的。
一個理想的居士,對於名利物慾,固然要冷,對於社會公益,仍當要熱。事實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證大果位的人,對於社會的大眾,無一不是熱烘烘的。這種熱,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學佛,是為發菩提心,學佛之後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豈不成了背道而馳?最低限度,一個居士,不該是惹人討厭的對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乃至是虧辱了職守!
一個佛教徒的本色,應該是多盡義務,少享權利,才能獲得他人的尊敬和愛戴。
3、行“四攝法”
學佛居土對社會要行四事,即佛陀教誡的“四攝法”:第一就是要佈施,第二就是愛語,第三就是利行,第四就是同事。
大家都能以這四攝事來行持,那麼我們這社會絕對會成就,成就什麼呢?成就和樂、無爭,大家都活得很快樂,
第一就是要佈施。
佈施,分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對於缺吃少穿的人,用財施;對於求知心重的人,用法施;對於怯弱者,給予無畏施,即用種種的方法去消除別人的恐懼,令其無畏。理想的佈施工作,最好能三種並重,但一般的人,在現實生活的驅迫之下,對於物質的要求救濟,遠比對於精神的要求寄託,更為急切,首先使他吃飽了、穿暖了,才能再談精神的追求。
慈悲也要大雄力。在現代社會中,無畏施的部分表現得並不夠,當今社會已養成“不叫強者住手,而要弱者住口”的習性,社會大眾普遍自私怯弱,缺乏起碼的人道精神。而佛教界大都只注重慈悲某些方面,例如賑災、濟貧。而相對的,佛教的勇猛大雄力則被忽略了。面對世間強者欺壓弱者時,很難適時展現大雄力。當眾生在恐懼彷徨時,若能施無畏,就算不能幫他解決問題,至少可以讓他不孤獨。
第二就是愛語。
《無量壽經》曰:“和顏愛語。”愛語攝是隨著眾生的根性,以溫和慈愛的言語相對,令他生歡喜心,感到和藹可親而與之接近,以達到度化對方的目的
第三就是利行。
利行攝是修學佛者,以身口意諸行皆有利於人,感化眾生共修佛道;學佛居土必須要顧全社會公益、大眾利益,對社會利益福利一定要兼顧,若兼顧不到,那麼社會就會產生自私。
第四就是同事。
同事攝是修菩薩道者,要深入社會各階層中,與各行各業的人相接近,做其朋友,與其同事,在契機契緣的情況下,而度化之。
菩薩濟度眾生,必須先行此四攝法,使眾生愛我敬我信我,然後方能聽我勸導,修行佛道。
我們對社會道德,對社會生活要完全健全者,必須要行這四事。
在學校,對師長應盡到禮敬、服從和愛戴的責任;對同學應該盡到謙讓、原諒、關懷的責任。彼此的相處,除了向師長、同學學習學問、經驗、知識和處世為人的長處之外,要諒解他們的缺點和錯誤,取長補短。不跟同學計較,不向老師抱怨。有事要誠懇地請教和商量,不做背後的批評或互相間的搬弄是非、說長道短。
在工作的場所,對上級、領導管理階層,應該體貼、忠誠;對同事應該協助、支持;對屬下應該關懷、體恤,使得上下左右,都因為你的關係而同心同德、同甘苦共患難;要把工作當成自己的生命來看待。雖然是為公家或老闆而工作,還是要想到:不論是老闆或職員,都是在同一鍋中吃同樣的飯,不過彼此扮演的角色,所站的方位不同而已。如果能如此想,一定可獲得老闆的信任及同事、屬下們的信賴,自己也必然會感到非常地穩定和愉快。
在商場中,雖然各自都是為利益而有所接觸、交涉。於往返交涉中,要以誠信和尊重來應對。自己希望賺錢,更希望他人也得利益,以這種雙贏的存心,一定能促使自己在商場中,受到重視與推崇;明明知道如此做會吃虧,而對方也很清楚你是吃虧的,雖然在物質上有所損失,可是在信譽和人格上,卻受到對方的肯定和感恩,這種事還是值得做,能吃得起虧,也是一種慈悲的表現。
當然在商言商,做生意不等於做佈施,以經商之盈餘做佈施較實際,不要以經商的資本而行佈施。
政治的社會生活——做一個佛教徒也不可能脫離政治的生活和影響。應該參與選舉並珍惜投票權,對國家、政府應盡納稅人的義務,和關心政治的責任。其目的是希望建立富強康樂、安寧和諧的社會環境。這也就是我們學佛人的理念,從提升人的品質,而做到建設人間淨土。
對自己要負責,對社會要盡責,透過政治管道的運作,而完成建設人間淨土的目標。
佛教徒的社會生活,就是從淨化人心進而淨化社會,所以用佛法來幫助自己,用佛法來關懷社會,並且鼓勵社會的大眾愛護大眾的社會。
三、居士的宗教責任
對佛教負責——弘揚佛法、續佛慧命。
古人云:“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同樣:“佛教興衰,四眾有責。”身為佛弟子,無論在家出家,男眾或女眾,除了研究佛法,如法修持外,還要負起弘揚佛法,續佛慧命的職責。但弘揚佛法先決條件,必須理解佛法,正知正見。否則,既不瞭解佛法,又不肯親近善知識,多聞佛法,僅憑個人世智辯聰,妄想揣測,曲解佛經,懷疑佛經,修改佛經……,甚至邪言邪語,實非弘揚佛法,而是破壞佛法;非續佛慧命,而是傷害佛教慧命。
佛教弟子,從聞思修。先多聞佛法,思惟理解佛法,進而修學佛法,然後將自己所理解所體驗的佛法,為人解說,輾轉弘傳,使佛法慧命延年益壽,長住世間,利益眾生。是以文殊師利菩薩,教善財童子參訪善知識,廣聞佛法,以增勝解,以利修行。
四十卷《華嚴經》中,文殊菩薩告善財童子言:“汝今發心,求菩薩道,為欲成就一切智,應當勤求善知識。善男子,求善知識勿生疲懈,見善知識勿生厭足,於善知識所有教誨,當念隨順,不應違逆;於善知識,善巧方便,但應恭敬,勿見其過。”善財童子依教南行,經歷一百一十個城市,參訪五十三位善知識,供養侍奉,多聞佛法,親受教益。最後,文殊菩薩教善財童子十法,則以法供養居首。
法供養,即是法佈施,亦是弘揚佛法。可知行菩薩道,弘揚佛法,以多聞為先,以法供養為最,不求多聞而弘法,難免曲解佛經,自誤誤人。但求多聞,不肯弘法,則有失佛弟子職責。
常護持寺廟,樂意當義工;應以佛法救濟人心,因為一個人向十個人弘傳佛法,不僅十人獲益,以十人若各傳十人即成百人,以百人向橫面是對當今社會、當今世界傳播佛法,向後世是對無盡的未來社會傳播佛法。只要是佛法所到之處,只要有佛法傳流之時,你的功德就跟著傳遍,跟著傳流,那豈不是永恆而普遍的佈施嗎?
希望佛教同仁,亦以此共勉,為淨化人心,安定社會的職責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