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家庭與婚姻 第二節 孝敬老人、管教子女
第二節、孝敬老人、管教子女
—、孝敬老人
1、孝敬父母,是佛陀的重要教誡。
知恩、報恩是佛陀倫理思想的重要內容。在應該報答的諸種恩德中,如父母恩、國土恩、三寶恩、師長恩、眾生恩等等,佛陀首重報父母恩,呵責忘恩負義者禽獸不如,強調供養、孝順父母為人子女的責任,包括出家僧尼,也應盡此職責。
贍養老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贍養老人不僅是家庭倫理道德問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民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也就是說,贍養老人並不是作子女的情感意願問題,而是任何人不得推卸的責任和義務。
《佛說父母恩重難報經》雲:
父母對兒有十種恩:第一懷胎守護恩;第二臨產受苦恩;第三生子忘憂恩;第四咽苦吐甘恩;第五回乾就溼恩;第六哺乳養育恩;第七洗濯不淨恩;第八遠行憶念恩;第九深加體恤恩;第十究竟憐愍恩。
有些人看到佛教的出家僧尼,不能像俗人一樣地盡家庭職責,便認為出家是大不孝的行為,批評佛教是反孝的宗教。其實,佛教對於孝順父母的教誡,在大小乘的經律之中,不勝枚舉。
如在《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一》中,佛教誡諸出家人,應努力報父母恩,佛言:“若複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萬歲,衣、被、飯食、床蓐臥具、病瘦醫藥,即於肩上放於屎溺,猶不能得報恩。比丘!當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隨時將護,不失時節,得見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難報。是故諸比丘,當供養父母,常當孝順,不失時節。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同經卷中,佛還告訴大眾,奉養父母的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相等,若不奉養,罪過極大。如經言:“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法與凡夫人,得大功德,成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即涅槃)。云何為二法?供養父母,是謂二人獲大功德,成大果報。若復供養一生補處菩薩。獲大功德,得大果報。是謂比丘,施此二人獲大功德。受大果報。得甘露味。至無為處。是故諸比丘,常念孝順供養父母如是。”
佛經記載,佛陀要出家,父親不準,要他娶妻,他只好順從。娶一個不行,要娶兩個,他也照辦。後來還要為他家生個兒子,傳宗接代,也同樣沒有違背父王的旨意。到最後,一切要求做到了,他父親再也沒有話說了,佛陀這才在夜裡離宮出走,到各處參訪明師,探求人生真諦。後來,佛的父親過世,佛陀親自回來舉喪,親自為自己的父親放入棺木中入殮,然後和他的兒子羅侯羅、堂弟阿難、難陀等四人,將父親的棺木抬上,運到他自己經常講經說法的地方“靈山”安葬。
佛經中還有度化不孝之子阿闍世王的故事。
《觀無量壽經》中記載,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印度摩竭陀國有國王阿闍世,他為了想早日榮登國王寶座,欲置自己的父王頻婆娑羅王於死地,因此把他關在監獄,不給吃,不給喝。阿闍世的母后韋提希夫人,為了拯救自己的丈夫,把牛奶和蜂蜜混合,塗在浴後的身體上,並把葡萄漿灌入身上佩帶的瓔珞中,每天偷偷去看頻婆娑羅王,將身上飲食供養於王,使其免於餓死。可是,這件事終於給這個忤逆兒子曉得了,也將她同樣關進牢獄。
像這樣冥頑不靈之子,碰上了也沒辦法。母親韋提希夫人想到她認識佛陀的弟子目連尊者,便跪下來禱告,希望目連尊者趕快來救她。結果佛陀以神通知道了這事,慈悲地趕來幫助,同時為他們講《觀無量壽經》,教念阿彌陀佛的修持法門。這是《觀無量壽經》形成的來龍去脈,其基礎就建立在孝道上面。
阿闍世王因弒父之罪而遍體生瘡,至佛前懺悔即平愈,遂皈依佛陀。佛陀滅度後,阿闍世王成為佛教教團之大護法。摩訶迦葉於七葉窟結集經典時,阿闍世王為大施主,供給一切之資具。
在《五分律卷二十二》中,也有一個故事:當時佛的一位羅漢弟子,名叫畢陵伽婆蹉,因他的父母貧窮,想以衣食供養,但又不敢,所以請示佛陀,佛陀因此集合比丘弟子們開示:“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於上大小便利;極世珍奇衣食供養,猶不能報須臾之恩。從今聽諸比丘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
《中阿含?婆陵經》中說:有一位迦葉佛時的貧苦工人,叫做難提波羅,他受了佛的教化,完全實行出家的生活方式,但他為了奉養他雙目失明的老年父母,所以寧可做陶器來維持生活而不去出家。
故佛製出家者必稟父母。如果有兄弟子侄可託付,方許出家。但必須得先稟請於父母,父母同意方可出家,否則不許剃落。或有出家之後,兄弟子侄去世,雙親無人照顧者,則可減其自己衣缽之資,用來奉養雙親。如長蘆賾禪師迎母於方丈之西,勸其唸佛,臨終安恙生西;道丕禪師戰亂時期擔母各方乞食;皆成後世佳話。
孝為百善之本,萬行之首,眾戒之宗。
中國曆代皆有“百善孝為先”,“求忠誠於孝子之門”之說。這都說明孝的重要性。世出世間聖人,大力宏揚之踐行之。大舜因行孝故而得天下,武周因繼祖志而奠王業。又如佛陀為報親恩故,累劫行菩薩道,最終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目連尊者為報哺乳之恩故,請佛講說《盂蘭盆經》。地藏菩薩昔為婆羅門女時,為超度先母生天,發大悲心,出家修行,併發大誓願,獄界不空,決不先成佛道。菩薩發心,大都如此。非但成道後方報親恩,實因報親因緣故而修聖道。可見世出世間聖人,把孝親之行當作自己本分事。孝行之道,是做人的基礎,是修養道德的方便之門。
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文明就是孝道。所以古代臣子對皇帝上有關文化、或社會風氣的奏章,如果這個皇帝很倔強,有不是的地方,不肯納諫,便往往祭出一句很嚴重的話,“聖朝以孝治天下”,用來給皇帝當高帽子戴,使他無法胡鬧,乖乖做個好皇帝。
人人必須踐行孝道,方得完善人格,修成至德。否則與孝道相違,則人格低落,有損於道德,失去做人的資格。不孝是禍亂的根源,人若心存孝念,則能作到上恭下和。決不會冒犯長輩,擾亂社會。所以,若能廣泛地推行孝道之風,則定能人人向善,家庭和睦,國家安定,社會和平。便能趨於孔子所謂的“大同社會”。儒家因此而提出了“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念。
以孝治國,依孝盡忠。“堯舜之道,孝悌而已”,把孝行之道從道德原則提高到了政治原則上來
2、佛法中孝敬、供養父母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1)、盡心供養,敬順父母,令父母得歡喜安樂。
孝順必須是長期的,而不是一時的。孝順父母應該長期不斷的奉養,使其無缺,而不是一時的情緒喜惡。
《善生經》中佛言:
“善生,夫為人子,當以五事敬順父母。何為五:一者供奉能使無乏;二者凡有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為正業。善生,夫為人子,當以此五事敬順父母。”
即:一是供養父母,使不飢寒;二是子女要做什麼,先同父母打招呼,徵得同意;三是恭敬孝順父母,不忤逆;四是父母正確的命令,應當執行,不能違背;五是要成全父母合乎正道的事業,不令斷壞。
《心地觀經》也說:“孝養父母之福與供佛同等,應當孝敬恆在心。”佛教不僅報現世恩,甚至普及七世父母、累劫父母,以表示對父母的追思與感恩。因為父母的生養,我們才得以世世“借假修真”,聽聞佛法,圓滿菩提。《分別經》提到佛陀之所以成佛是因“父母世世放舍,使其學道,累劫精進,今得成佛,皆是父母之恩。人慾學道,不可不精進孝順”。所以盡孝如同學佛一般,不能間斷。
(2)、長期物質的供養
物質的供養主要有四種:一是飲食,二是衣服,三是起居,四是疾病。
● 飲食方面,為人子女者,就是家常的菜蔬,只要鹹淡得宜,生熟中節,不敢潦草,然後敬奉,略有好食,先進父母;至於自己,粗糲俱不計較。要奉得父母歡喜,就是盡心。年老的人,脾胃自然虛薄,飲食難得消化,進的食物,須要燉得熱的,軟爛的,香美的,方才有益。凡是生冷粘膩堅實難化之物不可與食。食不可過飽。這飲食調理,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
●衣服方面,為人子女者,那個不欲錦繡細軟?但富貴人家便容易製造。若是寒儉之家,何能如意?只要冷暖合宜,奉得父母歡喜,就是盡心。年老的人,氣血自然衰弱,身體未免不耐寒暑,未曾冷先就怕冷,未曾熱先就怕熱。故衣服調理,為子者,要根據氣候,隨時幫助調節。
●起居方面,為人子女者,須要時時照著。凡是危橋險岸,絕早黑夜,雨雪霜霧,俱不可任父母輕往。凡是喪祭鬥訟憂愁的事,俱不可任父母輕到。至於勞心費力的事,俱不可任父母去做。若遇歡樂安逸的事,不妨勸父母去行。再如父母性所喜好的好事,亦勸多為。其行住坐臥,俱要照管扶持。只要得父母安穩自在,快活過日,就是盡心了。
●疾病方面,為人子女者,須要加意調攝,小心扶持,請醫用藥。病中煎制湯藥,進奉飲食,切不可生懈怠心、厭惡心。為人子女,當常想自己幼小時,在懷抱中,便溺糞汙,為父母的,不知替你潔淨了多少,今日豈可有嫌惡的理!這疾病調理,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
以上四點便是物質的供養。
(3)、孝順必須有實質的,而不是表面的。
除了物質生活不虞匱乏,給予父母心理上的慰藉,精神上的安樂,也是孝順的表現。
悅親是養親第一要訣。使父母常生歡喜心,可以增進他們的健康,這是壽親之道。在父母前萬不可有愁容,更不可有怨言。無論我們的環境順逆,總應該剋制感情,以悅親為主。於“父母之所愛,亦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這是孝順父母應該有的態度,所以父母若是信佛的,兒女們更應當推父母的愛敬,而信仰佛教,這才是好兒女啊。
《父母恩重難報經》載:“若父母無信,教令信;無戒,與戒教授;不聞,使聞教授;慳貪,教令好施。”《本事經》及《孝子經》說:“能開化其親,才是真實報父母恩。”《賢愚經》、《睒子經》謂“佛陀是因仁孝故,成三界之尊”。由此可知,無論在家或出家,實質上能解決父母的需要,且能導其正道,這是無比的重要。
(4)、孝順必須能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順應該從自己的親人做起,漸而擴充至社會大眾,乃至一切無量無邊的眾生,才是佛教理想中的至孝。佛教中,廣義的父母恩還包括“師長恩”,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省庵大師的《勸發菩提心文》中也說:“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
更進一步來說,佛教講:“上報四重恩,下濟三塗苦。”“四重恩”之一便是“報父母恩”;修行者以發菩提心,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利利他的菩薩道,最為上行。《梵網經》說:“若佛子以慈悲心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如果一個人懂得孝道,敬愛父母,必然能持戒;能以善法制止身心惡行,就不會侵犯他人,進而尊重萬物,更能瞭解同體共生。所以太虛大師將孝道擴大為“孝順父母、孝順師長、孝順業因、孝順聖教、孝順法性、孝順佛心”。佛教不僅是重視孝道,更將孝道的積極意義與精神發揚光大。
3、家庭中要特別注意處理好婆媳關係。
在城市家庭,婆媳同居一處的情況較少;但在廣大農村及鄉縝,婆媳關係仍是家庭關係中最重要的環節。
家庭中最容易發生意見衝突的要算婆媳了,婆媳之間常常為了極小的事情而鬧意見。若要維持家庭間融融之樂,做婆媳的要公允,要寬恕;做媳婦的要理解,要忍讓。婆婆也是做過媳婦的,而媳婦將來也要做婆婆的。做了婆婆,就不應該向媳婦故意尋錯處。若遇到媳婦有錯誤的地方,也應該和顏悅色的糾正她。糾正的時候,不可當著他人的面前使她難堪。
佛陀指示我們,在糾正他人的過失時,要“屏相教誡”,就是要在沒有旁人的地方去教誨。兒媳間如果有一時的言語衝突,做尊長的最好不要牽入漩渦。
要防止由隔膜而生誤會,婆婆待媳婦,要和待自己的女兒一樣。媳婦有不周到的地方,要退一步的想:“年輕人總有點不懂事的”。這樣處處原諒她,自然你親我愛了。此外對於媳婦媳家的父母兄弟,要表示親熱,切不可有藐視的態度。
做媳婦的要易位設想:“我將來也要做婆婆的啊。假如將來有一個媳婦不稱自己的心意,我將會覺得怎樣呢?”而且婆婆就是丈夫的母親,當然要和自己的母親一般,要盡心孝順奉侍啊。
有些不知理的媳婦常因丈夫家貧窮,工作繁雜,以及人口多,衣食儉樸,而故意做出使人難堪的舉動。更有些仗看孃家的勢力,輕慢公婆丈夫的。這樣的媳婦沒有不使家庭的幸福決裂破碎的。此外做媳婦的,若有懶惰、奢侈等不良習慣,也足以妨礙家庭的融洽。那都要痛自改正的。
丈夫要妥善處理母親與妻子的糾紛,做兒子的(或丈夫)當母親與妻子發生糾紛的時候,對於母親和妻子應作個別談話。對母親一方面應用誠懇的態度,瞭解情況,溝通安慰、請求原諒。當母親提起媳婦不好時,應該完全承認過錯,使老人家出了口氣,而覺得歡喜。對於妻的方面,應該對她表同情,對她解釋和安慰,用情愛消去她的怨恨;而且須使妻因情愛的感動,而孝敬尊長。
現在有些人結婚後,背了父母,只愛自己的妻子,丟了父母,只疼自己的兒女;你何不將愛妻子的心腸,愛父母呢?疼兒女的意思,疼父母呢?古人云:以愛妻子之心愛父母,則無有不孝。父母有過,兒子當面斥非,背後議短者,此皆不善不孝。
我們只要記著:“要知親恩,只看自己怎樣養兒育女;要求子順,必先自己做到孝順爺孃”。這幾句話就是了。
二、生育子女
家庭中有一種自然的愛。這種愛在親的一方面叫做慈;在子的一方面叫做孝。父母對待子女應該竭力愛護,並教養他們。
1、胎教
父母對子女影響、教育可從懷孕開始,即現代科學強調的胎教。
佛教非常重視胎教,大藏經中有關胎教的,至少有三部:一、《菩薩處胎經》;二、大寶積經《佛說入胎藏會》;三、大寶積經《佛為阿難說處胎會》。
當一位婦女懷孕了的時候,她的身心也會發生變化。體內嬰兒的存在在改變著她的生命,一股新的力量在升起,使她能做以前所不能做的事情。她常常微笑,更加相信人性的善;對別人而言,她成為一個快樂和幸福的淵源。即便她的身體不太舒服,但她的內心總有一種真正的安詳,而且別人也都能感覺到這一點。
小嬰兒在母體的十個月,主要是發展身體器官組織,這時嬰孩的神識會陷入極昏沉狀態,而家中夫妻臥房及其周圍時空,都會形成母體中嬰兒的磁場能,故家庭是孕化嬰兒精神世界的一個窩。常聽老人們說,懷孕期的婦女,家裡及房內,不可釘牆敲地,不可搬床鋸木,不可移動傢俱等,怕動胎氣,輕者懷孕當事人腹痛不停,嚴重的話會生出畸型兒或流產。
若希望子女今後身心健康,則在懷孕之前,夫妻倆人都要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如果夫妻沒有健康的身心,對懷孕的孩子便大有影響。所以孕婦及丈夫,應經常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健康。曾有一位男士說:“丈夫不需要作胎教的工夫”,這話完全不對。因為丈夫如果對妻子發脾氣,便會影響妊娠的妻子。所以夫妻兩人應該共同擔起胎教的責任來,乃至在子女出生之後,一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做父母的人,必須為了兒女的教養,要經常保持心平氣和的健康狀態。
2、親子相處之道
(1)、要經常與孩子進行自然平常的溝通
和孩子說話,遊戲、散步,分享感受和情緒等,無論是何種方式的溝通,都是增進親子間感情很重要的一環。對孩子都要坦誠,要能真正的瞭解子女內心的感受,這也是幫助子女和其它人建立美好關係的重要因素。
照理說,父母應該是孩子最親密的大朋友,但由於當今的社會型態,父母親大都擁有自己的職業,為了工作,有的青年夫妻,不惜將幼小的孩子全託或交親友看顧,自己晝夜在外“打拼”,使得親子關係越來越疏遠,父母成為最不瞭解孩子的人。
由於親子相處的時間過於短少,有些父母會產生虧欠心理,任由孩子索取予求,即使留意到孩子有不良的習慣,也不加以糾正,使孩子無法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念,導致日後問題的產生;相反的,有些父母平時難得接觸孩子,所以一有機會,就忙於行使父母的職權,動輒便命令或呵斥,但由於平時對孩子的瞭解不夠,反而引起孩子的反彈,造成親子關係間的緊張。
要經常與孩子進行自然平常的溝通,和他一塊做他喜歡做的事,不要把時間、精力全部貫注在工作中。千萬不要因忙碌的工作,而忽略和孩子一同歡樂的時光,倘若不好好把握,時光是不會倒轉的。切記,不要給將來留下遺憾!
(2)、適當的讚美與批評
適當的讚美:稱讚孩子,可以建立他們的自信心,使他們得到安全感。適當的讚美,能幫助孩童培養健康的心理,孩童也能從這些話語當中,對周遭世界有正面的認識,變得主動且積極。
適當的批評:例如:孩子在餐桌上打翻了牛奶。適當的批評是—“牛奶打翻了,要記得再倒一杯,先去拿抹布來。”不適當的批評:“你怎麼這麼不小心,笨手笨腳的!下次要小心點!”當事情出了岔時,最好和小孩就事論事,否則會造成他信心方面的損害,嚴重時將難以彌補。批評之前,成人或父母應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用激烈的言詞表達自己的不滿,否則只會使整個事件,演變成一場悲劇。
(3)、建立合理的權威
許多父母認為,民主的管教方式,是不能兇孩子的,以至於演變成一味的討好、巴結、賄賂孩子的大人。這樣的民主,將使孩子不知所措,不知道正確的標準在哪裡,因此,他們會藉由父母的忍耐極限來判斷,哪裡才是標準。倘若父母或成人,不給予適時的響應或制止,孩子將難以管教。
合理的權威是一種理性的、出於愛與關心的、負責任的權威。不合理的權威多半建立在“既成的地位”上,要孩子聽話,只因父母生他養他或是比他年長,孩子不得不聽,這樣的權威,威脅的成分很重,孩子容易感到被壓抑,最危險的是:在這順服的過程中,孩子並未學到什麼是合理的、對的、好的、應該的,一但到了青春反叛期,甚至成年後,卻往往轉變成毫無主見或極端叛逆。因此,父母親要清楚,民主中仍應有權威的存在。
(4)、尊重孩子,成為孩子的知己
● 要了解孩子是十分敏感的,所以父母親要注意,用真誠的愛來面對孩子;
● 要了解孩子也有自尊,父母應當尊重孩子,不要在人前數落孩子的不是,不要將孩子的秘密公開與人討論,否則將使孩子對父母的信任感大打折扣;
● 不要欺騙孩子,父母常為要得到孩子的合作,許下一些不太可能實現的諾言,這會使孩子失去對父母的信任,不要一方面教孩子不要作放羊的孩子,一方面又大喊:“狼來了!”;
● 不要作比較,許多父母由於求好心切,常把自己的孩子和別人的孩子作比較,好讓孩子懂得發奮圖強,其實這隻會造成反效果,使孩子承受極大的壓力與打擊。現在不如別人的孩子,並不代表他今後的成就也不如人;既使孩子在某些方面不如別人,但能活得正直、健康向上,父母就應該感到欣慰。
3、父母與子女之間
父母應該以身教、言教來陪著子女一同成長。
有人以為:夫妻盡心盡力養育孩子,是為了自己老有所養、老有所靠,這就是我們常說“養兒防老”。但這個觀念,佛教並不贊成。佛教認為對子女的愛護和教養,目的不是為了防老,乃是為了盡責,因為人的福報與業報,各有因果、各有因緣。父母應該常教導兒女孝敬父母的倫常觀念,但不宜指望兒女一定要奉養父母,否則便會因指望而變成失望,從而衍生出無窮的的煩惱。
佛陀在《善生經》裡,規定親與子之間,有五個互相對待的條件;即兒女應當“以五事敬順父母”,父母亦當以五事養育其子女。
父母養育子女的五事是:“一者制子不聽為惡(管好子女,不令作惡);二者指授示其善處(教授子女正確的處世道理);三者慈愛入骨徹髓(愛護子女);四者為子求善婚娶(為子女安排好婚姻生活);五者隨時供給所需(為子女提供正常的物質條件,滿足他們的正常要求)。”
這裡要注意,子女對父母的順從不是沒有原則的,它不能離開一個“正”字。若父母不正,子女當勸令歸正。《大寶積經?三律儀會》中講:“父母不信,令其住信;父母毀戒,勸令住戒;父母慳貪,勸令住舍(常行佈施,以舍貪心)。”
佛教認為,勸導父母入正道,是子女對待父母的最大孝順和報答。《不思議光經》中雲:“飲食及寶,未足報父母之恩,唯導父母向於正法,便為報二親也。
三、如何對待墮胎、流產
墮胎、流產問題,是當今非常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它包括了生育、倫理、宗教、教育等諸多因素。站在不同的角度、不同信仰乃至不同國家等,也有不同的觀點。在人工流產合法化的國家內,“墮胎”基本上是不犯法的,但歐洲有的國家則規定,懷孕超過七個月墮胎,則為犯殺人罪。站在宗教的立場看,則任何生命(包括胎兒)的生存,都理所當然地應當被保護,故當今世界上幾乎所有宗教,如佛教、天主教、基督教等,都一致反對墮胎及人工流產。
1、關愛生命,慎勿墮胎
佛教與其它宗教一樣,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關愛每一個有情生命;沒有出生的胎兒,也應當得到與常人同等的人格尊嚴與關愛。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人身難得,生命是寶貴的,應該得到起碼的珍重和保護;佛教反對一切殺害有情眾生的行為,當然包括墮胎、人工流產,佛教的五戒中“不殺生戒”,就包括不得墮胎、流產。《優婆塞五戒相經》中關於墮胎罪,提到“若為殺胎故作墮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是根本罪。”“若胎不死者是中罪,可悔”。
佛經中也有相關的論述:“乃至母胎中,初得二根,自根命根,迦羅邏時”。所謂迦羅邏是胎內五位之一,即成胎以後初七日間的狀態。《瑜伽師地論?卷一》中進一步提到,此為人“神識”之最初依處。也就是說,成胎七日以後墮胎都會犯戒。基本上七天以內是很難察覺受孕,所以就得儘量避免發展到這個局面。不論婚內、婚外、或者未婚,不適合生育者,就要把避孕節育措施做好。
佛教認為,一般人死後會進入中陰狀態,處於這種狀態的中陰身,在四十九天之內要找到一個轉到來生的投生處。處於死亡和再生狀態之間的中陰身,雖然沒有了生前的血肉軀體,但仍是象生前一樣具有神識、情感和認知能力的一種微細的物質存在。中陰身在投胎之前,會見到自己來世的生父生母。因為宿世業力的牽引,中陰身入住生母的受精卵,從而住胎轉生。在母體子宮中,由於神識對色身的執取,胎兒各臟器和四肢便漸漸發育成形,乃至到出生以後,繼續成長。在出生前後,胎兒始終都具備著常人所有的神識、情感和認知能力,從來就是一個有完全人格的人。
我們誰都不想自己在再生之前被人拿掉,所以自己也不應當隨意墮胎,或勸人墮胎,或幫助別人墮胎。
2、墮胎的過患
(1)、因果相報,沒完沒了。
在現前社會,幾乎每個地方都有墮胎、流產的事情發生,這是累劫不善業(殺生等)造成的結果,也是眾生的共業。
但要知道,兒女與父母,是有直接而密切緣分而來的,沒有緣分,求兒女求不到。兒女與父母有四種因緣,所謂是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因此,若這個小孩是來報恩的,你墮胎就是殺了他,恩變成仇;如果是來報怨的,仇恨就更深了。討債、還債再加上命債,因果通三世,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2)、墮胎破壞了平衡男女比例,會給社會帶來巨大壓力。
重男輕女的思想,在我國仍然根深蒂固,養兒防老的傳統習慣一直延續至今。求子心切的農村家庭,往往選擇男胎墮掉女胎。這就造成我國人口中男女比例的嚴重失調。
國家2000年的人口統計資料表明,我國新生嬰兒的男女比例為116.86:100。中國最新的男女出生比例已達到119,就是說每100個女嬰出生的同時,誕生了119個男嬰,已經遠遠超出了自然比例警戒線107。在某些地區,性別失調更為明顯,如廣東省的男女比例為130:100,海南省的男女比例為135:100。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外,各省區市出生性別比都超出正常範圍。
上述情況被稱為“三高”——世界少見的出生性別比重度偏高、長期偏高、整體偏高。
照此趨勢,到2020年全國將有三四千萬處於婚育年齡的男青年無妻可娶。男女比例的嚴重失調,會給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帶來巨大的壓力,失調的性別比將大大引發買賣婚姻、拐賣婦女、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雖然國家和地方制定出了相關法規,禁止醫療單位對懷孕婦女進行胎兒性別鑑定,但很多公私醫療單位出於厚利,對法規置之不理,仍然偷偷地進行胎兒生前性別鑑定。一旦發現是女胎,不少父母通常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墮胎。這種鑑於性別歧視的墮胎,需要嚴厲打擊與禁止。
(3)墮胎損害婦女健康。
婦女選擇墮胎,無論是公開的還是隱密的,無論是自願的還是被逼的,之後都會對婦女的身心,產生諸多不良影響,乃至持續很長時間。墮胎之前就猶豫不決,墮胎之後則會產生懊惱、沮喪、憂慮、傷心、無助、失眠、哭泣、做惡夢、失去安全感、產生失落感,嚴重時會影響工作和生活。尤其是有宗教信仰的婦女,墮胎之後還會產生負罪感、悔恨等。以上種種,西方國家醫生稱之為“流產後精神失調症”。
不僅如此,不安全的墮胎手術還會危害婦女的生命健康。世界衛生組織有資料表明,全球每年有八千萬婦女接受不夠安全的墮胎手術,其中會有八萬人因此喪命。婦女隨意墮胎不僅危險性高,而且還可能產生嚴重的後遺症。如墮胎不完全,子宮腔內殘留的胚胎骨頭或組織會造成不孕。人工流產會引起出血、發炎、子宮腔粘連等不孕後遺症。
無論是關心母體的身心健康,還是尊重胎兒的生命權,婦女都不要輕易墮胎。
3、提倡避孕節育
有些患有先天或後天的遺傳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醫學上證明不適合生育的男女,自己應該理智地做好避孕節育,而不是把自己的痛苦延續到下一代身上,或者結下“苦果”,又要墮胎害命。
而那些目前或者根本不想要小孩的未婚男女和已婚夫婦,應當理智地選擇避孕節育,這樣至少不會給自己帶來身心上的傷害。
由於我國複雜的人口環境,在法律上雖然不反對墮胎,但無論是從人道主義、社會道德還是自身經濟、健康的層面上說,控制人口的最好方式是避孕節育。而有宗教信仰的婦女,則更不可輕易選擇墮胎。社會普通民眾也應基於自律、自愛和人道主義,選擇避孕節育,遠離墮胎。
4、懺悔補救之法
沒有避孕能力時,女性必須承擔情慾後果。但當今科學發達,避孕方法和技術早已成熟,避孕藥具隨處可得;因此,處於生育年齡的夫妻,應該經常做好避孕準備,不要圖一時之快,為自己種下無量罪過。
若不得已做了人工墮胎、流產,則應懺悔補救。
懺悔補救的方法很多:如誦經、懺悔、祈禱、佈施、行善等,將此功德迴向墮胎嬰兒,以釋結解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