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視心的本性(薩迦法王)
直視心的本性
薩迦法王
一、前言
“心的本質”若要理會得來,先決條件就是你要作禪修,在禪坐中將心意集中,避免吵雜干擾,最好選取一個安靜舒適之處,而採取七支跏趺坐,若無法盤腿最少要背脊挺直,雙手接合,如我現在的姿勢〈法王示範〉……。
就初學者言,若無目標物心將不易集中,所以最好選擇一目標物,如佛像、花朵、或其它東西,將之置於前方距自己兩呎處,高度與眼睛平齊,並且放置穩固,否則若它晃動將導致念頭生起。這時有三件事應注意:呼吸、眼睛和心,試著把這三樣東西都集中在目標物上。不要去想這個東西的品質、形狀或顏色,而只是集中你的精神,試著將注意力集中在目標上愈久愈好。當有事情發生時,如聲音響起、光線射入、或其他事情出現時,常態下你會生起雜念,而無法如前的專注。此時必須馬上再將注意力收回目標上,並試著讓它持續下去。
二、禪修的過患
這種禪修訓練,要注意避免五種過患:第一怠惰,沒將注意力集中於目標物上,或雖有注意但未盡全力。第二健忘,忘記禪修的方法和指示。第三昏沉和掉舉,昏沉指精神遲緩,如睡覺般;掉舉則與之相反,精神不斷向外馳逐。第四不對治,當你已發現精神處於昏沉和掉舉狀態,卻仍不加以對治。第五過度對治,過度對治非但無益,且會形成對心的干擾,所以應當採行中庸之道。以上是五種過患。
三、禪修過患的對治法
為了克服上面的五種過患,而有八種對治方法,其中前四種方法用於對治怠惰,其他四種分別對治健忘、昏沉和掉舉、不對治、過度對治。以下分別述明之:
對治法的第一種是興趣,當我們有興趣於一件事時就必然會盡力從事,所以應生起對禪修的興趣。
對治法的第二種是努力,當我們有興趣之後,自然會全力以赴。
對治法的第三種是信心,要相信如此修持可以得到相對和究竟的成就,有了這樣的信心後修持便會增強而有力。
對治法的第四種是成效,經由專注的修持,可使內心與身體得到很好的覺受,這會深深的吸引你。好比生意人,當他見到有利可圖時,當然就會拼命經營,反之若無利可圖,便覺意興闌珊。同理,當你禪修時見到非但有究竟利益,而且有眼前的好處,如心中舒坦、自在、無掛礙,身體輕鬆無壓力且清涼無比等等,這些都是禪修很好的誘因。案身與心本為互相關連,故會相互影響,心的平靜會產生身體的輕安,二者之中,心的重要性又超過身,若你心智堅強,即使身體稍差,亦無大礙;但若心志不穩定,即使身體健朗仍會覺得不對勁。
以上四種方法中,以第二種對治法的努力最為重要,必須隨時努力以使你的心意集中,假如作不到,可想想輪迴的過患,或看一些轉心識四思維的書,嘗試去除感情的糾葛,然後努力集中精神於禪修上。
對治法的第五種是記性和明覺,它用以對治健忘的過患,當我們聽聞禪修的教授時,應將所學戒慎敬謹的銘記在心,以備任何時間修持之用。
對治法的第六種是看住自己的念頭,這用以對治昏沉和掉舉,可避免念頭跑掉,此點非常重要。如前所言,昏沉如同睡覺一般,心思非常遲緩昏昧,而掉舉使你雜念紛飛,一個念頭接著一個念頭,永無停息。這兩種過患皆需時時防範,要隨時看好自己的心不要讓它跑掉。
對治法的第七種是加以對治,這是用以克除“不對治”的過患,當我們一旦察覺自己的念頭走掉時,就應該立刻努力對治它。
對治法的第八種是平靜,這用以對治“過度對治”的過患,當過度對治時,由於精神過度緊張,心會變得焦躁不安,此時對心而言反而是干擾,故宜輕鬆自在,不要將心繃得太緊,而適合採中庸之道,不疾不徐地作禪修。
以上八種對治法,可用以克除禪修訓練的五種過患。以下接著說明心意集中的九個要領:
四、心意集中之要領
第一個要領是先安置身心和目標物:身體必須靜止不動,眼睛儘可能不要眨,也不宜張太大,以半開半閉為佳,氣息保持自然且舒緩,目標物則需明確且穩固,以此方式進行修持,將心、眼睛和呼吸三者放在一起,而專注於目標物上。
第二個要領是採取每座時間短而座數多的策略,案心意專注的修持法,對初學者言,很難長時間維持在最佳狀況,若坐太久易造成身心的倦怠,因而會對這種修持法產生排斥;故初期宜採每座時間短而座數多的方式,等心意完全調服後,再漸次將時間增長。
第三個要領是:當我們進行修持時,若發生干擾事件,心一旦被打擾了,就應該立時將它拉回來,再度專注於目標物上。
第四個要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記住,要一直將心專注於禪修的目標物上。
第五個要領是:隨時憶起禪修所能得到的功德,以激勵意志與士氣,例如當昏沉和掉舉產生時,馬上想到禪修的功德,立刻將昏沉和掉舉排除,然後將精神重新集中於目標物上。
第六個要領是不斷將注意力拉回目標物上,當你受到外來干擾,使你的專注力產生障礙,造成心有旁鶩時,你應馬上將精神拉回目標物上,而將散亂徹底去除掉。
第七個要領是當你在工作以上的修持時,如果產生不好的情緒,如忿怒、嫉妒等,不能任由你的心隨著這情緒轉,否則越想越多,情緒也就越遭,你應該立刻將它斬斷,重新將你的心放回目標物上。
第八個要領是縱使應用這些對治法,也無濟於事,不能使精神集中於目標物上,即使試著盡力修持,但心已去作些別的事時。則與其跟著這些念頭打轉,不如看著這些念頭由何而來?它的本質為何?…等等。然後再將之帶回所修持的目標物上,並試著消除這些雜念。
第九個要領是作以上的修持時,初期時間不宜太長,但座數可增加,然後再慢慢延長每座的時間,雖然禪修並非易事,但經過一段時間適應後,你就可以不費力的達到了。
以上共有九個要領可作為心意集中禪修的準則。依此而修,你將生起以下的這些覺受:
五、禪修的覺受
第一種禪修的經驗是“察覺意念”的覺受,這叫做“瀑布”如同瀑布一般,當你作心意集中的修持時,會看到許多雜念,有如瀑布之水,一滴接著一滴,永無間斷的產生。當我們看到這情景可能會遭受到打擊,因為我們已禪修多時,但仍有如此多的妄念,而且不斷的干擾我們。但是你須知即使在平常時候,我們也有許多雜念生起,只是我們不曾注意到它的存在而已;如今一旦我們靜下來,看著我們的心念作修持時,自然注意到他們的存在,所以這是進步,而不應該氣餒。這種現象叫作“察覺意念”的體驗,因為我們經常忽略他們,直到我們靜下來後才注意到它的存在,這是禪修的第一種經驗。
接著第二種禪修經驗是“妄念疲憊”的覺受,這叫作“峽谷溪水”,是念頭暫停或中斷的經驗,此時即使有念頭生起,也參雜有中止的經驗,念頭似乎處於疲憊狀態,而且在唸頭與念頭之間,存在著間隔與空隙,此為第二種經驗。
第三種禪修經驗是歷經持續的禪修之後,產生“妄念止息”的覺受,這叫作“峽谷之池塘”,此時需有外來狀況發生,念頭才會再度生起,要是沒有外來的因素觸及,念頭將不會再生起,這是第三種經驗。
第四種禪修經驗是在平靜心湖中,“妄念雜生”的覺受,這就做“海洋的波浪”,我們的心經過長期禪修之後,如同海洋一般的穩定,但亦如同海洋般偶爾也有波浪生起,但頻率不高。當你精神平靜,而且清楚的保任此專注力時,雖偶有一、二個妄念生起,但已為數甚少;這是第四種經驗。
第五種禪修經驗是“不受干擾之平靜”的覺受,這叫作“沒有波浪的海洋”。當你專注於禪修一段長時間後,心力能完全集中於目標物,此時心中異常平靜,如同海洋之不生波浪。即或有外在干擾,念頭仍不會走遠,依然十分穩定,一心專注於目標物上。若你已可達這種境界,那修持法要作一些調整,此時與其專注外在的目標物,不如試著向內觀察自心的明覺,透過內觀以去除妄念,而讓此一味的禪修持續下去。
以上是心意集中禪修的略述:接下來是內觀之前的教授,當我們作心意集中的訓練之後,我們的心會安住於沒有雜念的穩定狀態,此時我們便可進入內在的觀修。這個部份又可分為三個教授,以下分述之:
六、向內觀修的教授
第一個教授稱為“認知這個明覺”,意指根據佛陀的教授,我們身上並沒有所謂的“自我”。現在的蘊識色身,只不過是身和感覺等的混合狀態,我們妄執此為“自我”或“我”。但是,“我”在何處?其實,如果真有一個“我”,那麼它只會是一種稱謂、色身、或肉團心而已。而當知名稱只是空洞名詞並無實義,它只是被給予的一種稱謂,一個名稱可以給予任何人或任何事,同理所有人也都可以被命名為任何名稱;故知名稱只是名稱,它並不是真正的“我”。
其次,肉體只是由血、肉、骨頭、皮膚等組合而成者,當我們試著在色身中,由頭到腳去找尋“我”時,將會遍尋不著。我們慣於說“我的身體”,當我們這樣說時,這個“身體”與“我”並不等同。猶如我們說“我的房子”時,“房子”並不等同於“我”。所以當我們說“我的身體”、“我的手”、“我的腳”時,表示“我”並不等於肉身,“我”當是存於身體之外的其它地方。
假如你透過尋找,遍尋身體的每一個部位,裡裡外外的任何地方,你都將找不到一個稱為“我”的東西。我們經常習慣性的說“我的頭”,“我的手”,“我的心”,你應該仔細探究這個“我”究竟在哪裡?其實,無論你如何的鑽研考論,你也無法在任何時間空間中找到這個“自我”真正的主人,真正的自己。
同理,“心”也一樣,它好像節拍一樣,時時刻刻在變,你也無法真正找到它。過去心已遠,未來心尚未起,現在心則時刻在變,所起在三時中,都找不到“心”的存在。而且,當我們說“我的心”時,就如同說“我的房子”一樣,“心”本身並不是“我”,“我”與“心”似乎又是不同的東西,那“心”到底是什麼呢?“我”又是什麼呢?值得仔細參考。
我們來探究一下“心”,如果“心”的存在是真實的,那就如同人的存在一樣,當該有形體。比方說若有一個人存在,我們可以問他在哪裡?在我身體內嗎?在身體外嗎?在身體的中間嗎?或存在身體的哪一個部位?同哩,如果心是真實存在,我們可以問它在哪裡?其次,它應該有個形狀,是長得像甚麼呢?圓的或方的?還有,假使它是具體存在,就一定有顏色,我們的心是白色的?黃色的?綠色的或藍色的呢?
其實“自我”或“心”並非由別人所創,它是經由自己很強烈的習性所製造出來的。要是外在的對象不復存在時,例如我們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聽到的,舌頭所品嚐到的,當這些東西消失時,“自我”便自然解消,如同夢境一般,並非真實存在。在夢裡,我們看見很多東西,而且當在夢中接觸到好東西時,如同真實生活一樣會感到高興,當接觸到可怕東西時,也會覺得受到驚嚇,等到自己從夢中醒來之後,才發現什麼也沒有,原來只是大夢一場。“自我”也相同,一旦我們的對象物消失之後,主體也就跟著不見。
那“心”又是怎麼的存在著呢?前面透過層層徵尋,我們找不到心的顏色及形狀,“心”應該不是真實的存在物,它應當只是一種覺知。覺知我們並沒有死亡與昏迷,我們仍清醒的活著。這種覺知是持續的明覺之持續,一如心靈的流泉不間斷一般,我們由一個嬰兒到長大成人,最後歸於死亡,“心”都永不間斷的覺知。它由過去生而來,然後經歷此生,又會繼續到來生,我們可以說這種持續不斷的明覺就是心的持性。
任何東西都有不同的特性,以區別彼此的不同,例如花的特性是常有葉子為伴,以及擁有特別的顏色、香味和形狀;它跟桌上是不同的,桌子沒有葉子為伴,桌子的顏色、味道和形狀也與花不同。同哩,心也有它的特性,心的特性就是明覺。明覺有其持續性,做錯事的心和做對事的心,都是同一個心,做任何事的心,也都是同一顆心。
接下來我們探討“心”的明覺,它位於何處?由何處生起?安住於何處?將往何處去?“心”是空性,是無因的,因此它從未生起,也從未安住。如前所述,假如它有所安住,它一定是在身體之內,或身體之外,或是在這兩者的中間,且有特定的形狀,及特定的顏色。但是心並無這些現象,所以它並不是真實的存在物,或者稱之為.“空”,而這個“空”的狀態,佛教術語就稱為“空性”,所以“空性”是心的另一個特性。 “心的本質為空,特質為明”。“空”與“明”無法被分離,“明”的本身是“空”,“空”的本身是“明”。如前所說,當我們找尋心在那裡時,遍尋不著,不在任何處,也無任何形狀與顏色,故它是空的,但是卻感覺真實有心的存在,如果沒有心,那到底是誰在做這些事?誰在經驗這些快樂或痛苦?
心的兩個特性明與空,是二而一,明而空,空而明;若從表面上看來,空性與明性似乎是矛盾的關係,明性是持續不斷,而空性似乎不存在;其實明空二者,如火與熱,我們無法將火與熱分離;火本身是熱,而熱就是火。明性與空性亦然,是二而一的存在,二者都是心的真實本性。
我們可以說心有三種特性:“明”為其一,“空”為其二,而“明空不二”為其三。若對於這三特性有真實瞭解,我們便可試著依此基礎,以非常專一明晰的心,用以觀修“明”、“空”、及“明空不二”的心境;若進入此心境中時,會發現本無禪修之人,亦無禪修之事,也無禪修之法,只是空不離明、明不離空、空明不二的禪境而已。
以上這些都必須自己去實證體悟,若只是在理智上理解,那都只是相對層次上的事,非究竟了知心的體性。究竟面是遠離諸邊的,如存在與不存在的邊執等,這些都要加以超越,乃能進到究竟面心之體性中。然而這對於一般人而言,似乎是太遙遠了,一般人甚至不屑於探討:生命是什麼?為什麼我們現在會在這裡?為什麼我們需要經歷這樣的人生?這些問題一般人會認為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另外有一些宗教家,無論是佛教或非佛教,還有不同文化國度中的智者與哲人,他們則努力嘗試發現生命的奧妙,找尋生命真實的意義,探討我們為何在這裡?為什麼大家看起來差不多,而最後卻有不同的結果?等等,對於這些問題,他們都各自用心的去尋求答案;唯真正的答案必須真實了悟心之體性,走入究竟面,才能算是弄懂生命存在的理境。
佛陀曾親自預言在他入大涅槃後,將出現一位“龍”比丘,他將可以表達傳述佛陀的真實智慧,這就是佛教中最高的哲學家龍樹菩薩。佛陀預言龍樹菩薩將到人間解說中觀哲學,案佛教中有甚多派別,中觀派算是其中較高的一派,龍樹菩薩為創始人,他的哲學謂一切事物皆可歸為相對真理與絕對真理;在相對真理上,他所認為的與其他家派的主張無大不同;但在究竟真理上,他以一很敏銳的智慧來檢視生命是什麼?所有外顯諸法的本質為何?之後,龍樹謂究竟諸法是遠離二邊,既非“有”,亦非“無”也不是“二者皆非”,也非“非二者皆非”,究竟真理是超越二元對立,凡可意會想像者皆需否定,透過現象的不斷否定,才能進到究竟的絕對界中,當悟入絕對界之後,乃能真實了知心的體性是什麼?一切相對界世俗諦的言說都無法碰觸心的體性。 龍樹菩薩承受“緣起性空”的佛教智慧,以說明世俗諦與勝義諦。他謂世間一切諸法,皆因緣所生,沒有一件事,不由因緣而存在,一件事情的發生,若其中一個原因消失,它就不會如此發生,這是就緣起義說。若就勝義諦說,則一切的存在皆是“性空”或“空性”的顯現。“性空”或“空性”並非我們所謂的虛無,當我們說“性空”或“空性”時,是表示它超越相對,遠離言詮論釋,我們無法用相對世界的言語形容它,它超越了我們現象界的任何形式,超越了這個我們目前深深陷入的二元之網的陷阱中,它完全遠離這一類的事情,它是心在究竟義下的呈顯狀態,也就是心的體性之顯現,故透過龍樹菩薩的“性空”或“空性”,將有助於對心之本質的體會。 我們可以依據上面對心之體性的闡釋來作禪修,當然這樣只能瞭解其表層的文字意義,然後經由深思與禪修,自然可以漸次證悟究竟的真理。當我們覺悟了這些之後,就能完全由輪迴的串習中解脫出來。那我們應該如何修持呢?口頭說說很容易,但要實際運用於禪修便非易事,當我們說遠離諸邊,遠離一切想,但要如何落實呢?之後又怎麼辦?如何往下走?如何才可以得到這個體驗?等等,便是我們接下來要談的問題。 我們一般人修行要由淺而深逐次深入,現在首先要建立起所有外顯事物,皆由我心所現的觀念,亦即“一切唯心”,心創造了這個世界,一切好、壞、痛苦、快樂等皆由心所創造;許多經典皆如是說,許多得到內在證悟的大師們,也都說生命所體驗到的一切境界都根源於心。我們可以舉夢為例來作說明,我們在夢中可以見到我們的朋友,然後跟朋友一起享樂,夢中所感受到的快樂一如真實生活的經驗一樣逼真。我們還可以在夢中見到色彩、形狀,以及所有的一切,而且它可以在我們心中產生影響。如果是個好夢,我們會覺得很快樂,而且享受於其中。如果是不好的夢,我們也感受到不好的情緒。像這樣的夢與我們目前的實際生活有何差別?其實並無多大不同,夢境與現實中,都是同一個你的體驗化現,唯一不同的是,現實中的你有著較多的習性,而在夢中則習性較弱。然而在究竟上,他們並無多大差別。於此,你就可以了知你的心,在夢中可顯現一個世界;在現實人間,又可顯現一個世界;而這一切都是你心的不同顯現而已。所以我們必須建立起一切外顯皆是心的化現之認知。 若你接受了這個觀念“萬法唯心”,那你就必須相信生活中所見、所聞、所嘗、所感受到的一切,皆由於我們內心所致。比如說在現實生活中只要心情愉快,即使自己身處極惡劣的環境,還是會很快樂的;縱居陋室,所有物質都很匱乏,只要心情愉快,你仍然是快樂的。但是如果心情不好,即使所有享用皆是最高級的,你也不會覺得快樂。這一切都因心情使然。同哩,即使住在同樣的房子,用同樣的東西,外面的一切東西也都一樣,對一個人而言是快樂的,但對另一個卻非常不愉快。假設不是“萬法唯心”,那同一環境對每一個人而言應該都是相同的。一個愉快的地方,每一個人應該都同樣感覺快樂;一個不愉快的地方,對每一個人而言都會是不快樂的。但事實不然,可見是“萬法唯心”。以上是對心內觀的第一種教授。 第二個教授是建立心的顯現為如幻的觀念。當魔術師表演魔術時,由於一些技巧或使用一些咒語,他們能變幻出許多東西。當我們看這些東西時,就像是日常真實生活中的東西一樣逼真。同理,心的顯現亦若此,當所有因緣聚合時,它就能顯現出一切現實中的事務來,但是當因緣消失時,這些東西便不存在了。人間的所有存在物,都要如此觀想認識,它是虛幻無實性,有如魔術師所變現的世界一樣,這是內向觀修的第二個要點。 第三個教授是建立幻無自性的觀念。所有東西皆互相依存,都是因緣條件具足才會顯現出來,等到因緣不存在,那些東西便自然解消,而當中並無不變的自性存在,這是世俗諦的緣起說。若從勝義諦言,真理是超越有無,及各種二元對立,一切究竟的存在皆遠離言詮,我們無法透過言語表達超越界的東西,那是本體不可說的世界,這是勝義諦的性空說。這種緣起有與本性空合一的“空有不二”論,便是向內觀修的第三個要點。 結論是心的本性有三個特點:“明”、“空”、及“明空不二”。有許多不同的例子可以用來詮釋說明這種狀態,但是我只舉了極少的例子,各位應該記住這些例子,並將它混合思維以供禪修之用,並於日常生活中活用它們,如此,我們就可漸漸生起智慧,然後經由智慧和功德資量之累積,使我們獲得究竟的證悟。以上是今日演講的結論,祝福大家長壽健康,並圓滿所有善願,修道得以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