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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就是密宗嗎?——如何正確認識藏傳佛教討論之一

藏傳佛教就是密宗嗎?

——如何正確認識藏傳佛教討論之一

作者:義成

  目前在漢傳佛教界內部,仍有一些人對藏傳佛教持一種錯誤的認識,即認為藏傳佛教(很多人俗稱之為“喇嘛教”)就是密宗,而密宗,不是神秘莫測,就是異端邪說。因為對藏傳佛教的實際情況不瞭解,再加上接觸到非正規途徑的宣傳,不少人對藏傳佛教的正統性抱有懷疑態度。這些錯誤認識和懷疑態度,也導致了在對待藏傳佛教,包括漢族人學習藏傳佛教及漢族地區藏傳佛教道場的一些問題上,出現偏頗和排斥。為了說明事實,端正對藏傳佛教的態度,以利於今後漢、藏佛教與文化之間的進一步交流,並在更遠的前景中,順應世界佛教不同語系各教派之間互為補充、共同促進的潮流,本文擬從佛教自身的角度和立場出發,通過如下幾個問題對藏傳佛教的實際情況作一些介紹並引發探討。

一、藏傳佛教是否釋迦如來的教法?

  從語系上劃分,當今世界上公認有三大語系的佛教,即漢語系佛教、藏語系佛教和巴利語系佛教;這也是與佛教從印度向外傳佈的地域劃分相對應的,即漢傳佛教、藏傳佛教和南傳上座部佛教。至於印度作為發祥地的佛教,雖然是上述三大體系佛教的母體,但卻在公元十三世紀初由於伊斯蘭教勢力的不斷侵略,已趨消亡。直至從十九世紀起,佛教在印度本土才有復興勢頭(關於三大語系佛教的概況介紹,可參閱趙樸初先生所著《佛教常識答問》及其他有關書籍)。   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又可並稱為北傳佛教。其中漢傳佛教開始的時間比較早,但傳入的路線比較曲折,最初大多經過西域地區,後有法顯、玄奘、義淨等求法高僧西行求法,加上不斷延請印度高僧來華傳教,才使佛法直接傳入漢土。反之,藏傳佛教開始的雖然較晚(據文獻記載,最早也只能推至公元五至六世紀),但傳入途徑卻比較直接,並且持續時間較長,下限可一直推到十三世紀佛教在印度衰亡以後。這當然是由於西藏與印度直接毗鄰的地理優勢所形成。藏傳佛教是主要從印度直接傳入這一事實,不僅有大量藏文文獻可查,而且也被不斷從西藏地區發現的大批珍貴的梵文寫本及考古發掘的實物所印證。   從藏傳佛教發展史上看,藏傳佛教分為“前弘”和“後弘”兩個時期。關於這兩個時期佛法在西藏地區傳佈發展的情況,已有不少專著作了詳細介紹,有意者可參閱法尊法師《西藏民族政教史》及有關藏傳佛教前弘、後弘時期的介紹文章。這裡只想特別介紹一下藏傳佛教後弘期比丘戒律傳承和教派建立時期(屬後弘期)佛教傳入、發展的情況。   藏傳佛教的後弘期,是從比丘戒律與僧團的復興開始,而到教派建立時期(相當於內地趙宋年間)達到鼎盛藏傳佛教的戒律傳承有三大系統,即:(一)下路律統,是在朗達瑪滅法後,衛藏地區僧團被破壞的情況下,由安多人喇欽,貢巴饒賽從避難至朵康的“三賢十”出家受比丘戒,並在安多重建僧團,此後有衛藏地區十人左右到安多從喇欽的僧團得戒,後返藏弘化而形成;(二)上路律統,是由古格王朝智光王從印度迎請高僧達磨波羅及其三大弟子至藏弘傳戒律而形成:(三)釋迦班欽律統,是由古格王朝拉德王在位時,於1204年迎請克什米爾(舊譯迦溼彌羅)大班智達釋迦室利至藏弘傳戒律,後又分成四系而形成這三大戒律系統都屬於根本說一切有部傳規,所依據的律典與羯磨儀軌等和唐義淨法師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完全相符。並且西藏還譯傳了印度德光論師對有部津所造註疏,計一萬四千頌,為漢地所無(但據義淨《求法高僧傳》載,唐智弘律師曾赴印就名師學習此論疏,惜未流傳)。   在教派建立初期,印度北部的尼泊爾和西北的克什米爾等地區成為佛教直接傳入西藏的紐帶。當時迎請印度高僧大德到藏地弘法,和藏人或官方派遣或私人赴印度留學求法風氣盛行。許多印藏大德不惜身命,致力於弘傳教法的事業,如阿里王智光(西藏人稱“天喇嘛”)為迎請阿底峽尊者入藏,在籌集黃金時被異教部落俘虜,當部下持黃金前往贖身時,他卻要求人們用所籌得的黃金到印度去迎請能講傳釋尊教法的大德,而自己則甘願死於獄中。又如大譯師仁欽桑布、卓彌·釋迦益希、瑪爾巴等先輩大德,為求無上教法,數次往返於印藏高寒雪嶺與低熱谷地之間。正是由於他們的努力,使大乘佛教在印度全盛時期,大小五明、性相顯密各派學說都先後系統完整地傳譯到西藏地區。而此後佛教在印度趨於衰微時,釋迦如來的大寶教法沒有中斷地在西藏地區繼續弘揚。因此可以說,藏傳佛教在相當程度上起到了對印度大乘佛教的直接繼承作用。   從印度延請到西藏傳播佛法的高僧大德中,最有影響的是阿底峽尊者。阿底峽尊者在印度時曾是金剛座、超戒寺的首座,他一人繼承了深見、廣行兩大教法的傳承,戒行嚴謹,智悲雙運,獲得印度一切部派,包括外道人士的頂戴。在西藏,正是由於阿底峽尊者的影響,藏傳佛教才進入到建立教派的高度發展時期。尊者曾專講“業果”和“皈依”等看似初級簡單的教理,而實際上是培植了西藏人民對佛法最真實的信心。在此之上,尊者針對當時佛教界對顯密見地執此非彼,修行不知次第等弊端大力整頓,著有《菩提道炬論》,用“三士道次第”將佛說一切顯密教法都攝集於一人所應修習,如此殊勝的教授是前所未有的。

  後來,宗喀巴大師秉承阿底峽尊者的遺教,針砭時弊,整頓僧團,提倡聞思修相結合,注重別解脫戒的行持。對於顯密教法,要求嚴格按照修行次第而行。著出《菩提道次第廣論》等劃時代的鉅著,樹立了釋迦一代教法本來清淨的面目,並深得西藏人民的信受。綜上可知,藏傳佛教實在堪稱正統釋迦如來教法,並無半點含糊。

二、藏傳佛教是否等於密宗?

  “密宗”一詞的使用範圍需要注意。如果僅從概念上講,“密宗”一詞不能用來稱呼藏傳佛教。因為“密宗”一詞本指在中國(漢傳)佛教史上先後出現的幾大宗派之一,如三論宗、天台宗、慈恩宗、華嚴宗及禪宗等。在這個意義上,密宗又稱“真言宗”。但後來“密宗”一詞,在更多人的使用中,逐漸成為對不同於顯教的密教的代名詞,並相沿成習。(如法尊法師也隨順這一習慣而將西藏宗咯巴大師所造論述密教修行理論的《勝遍主大金剛持道次第·開顯一切密要論》,譯作《密宗道次第廣論》,但在正文前則明確標出如前所引的直譯原名。)而在確切意義上講,“密宗”一詞的內涵比較狹窄,既不能指稱全部的藏傳佛教,也不能指稱藏傳佛教中所傳的密教。原因在於,所謂顯密之分,是教法有別而非宗派差別,在正統的藏傳佛教那裡,這兩者是相結合的,可能會有側重的不同,但在整個藏傳佛教的教派史上,是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個專門修密教的宗派的。對此近來有研究者提出:“說中國密教,在更大範圍之內包括藏傳密教和漢傳密教,而通常習慣指中國歷史上的漢傳密教,包括從漢末就傳進來的所謂雜密、唐代傳入的密教和宋代傳入的密教。但說中國密宗,則特指唐代由善無畏、金剛智傳入並形成為唐代一個佛教宗派的密教,它與同時期的其他宗派相對應。……由此,如果說藏傳密宗或西藏密宗就不準確了,……因為藏傳佛教的宗派不僅是以地區性和不同歷史時期為主要特徵而形成的,而且顯密之間只有學說的不同,而沒有宗派的不同”(呂建福《關於密教研究的幾個問題》,載《南亞研究增刊·印度教與中國佛教》,重點號為引者所加)。這一提法是合理的。   藏傳佛教在顯教理論上的高度發展。如果從實際內容上講,藏傳佛教絕非僅有密教(當然更不等於密宗)。如前所述在三大語系佛教中,以藏傳佛教在顯教理論上從印度繼承的最為全面,不但各自形成系統,而且講傳修習沒有中斷。概括起來有五大方面,即:(一)因明學,主要是陳那的《集量論》、法稱的《釋量論》等“因明七論”,於公元十一世紀後弘期開始以後,因明學在西藏得到廣大弘揚;(二)慈氏般若學,主要是對佛說大般若經密意的解說。般若經中所說空性之理有實說和密意兩種不同角度的闡發,其中從密意方面並配合修行實踐的次第來解說的,就是慈氏彌勒所造《般若波羅密多現觀莊嚴論》。此論在藏傳佛教中極受重視,並與同為彌勒所造的《莊嚴經論》、《辨法法性論》、《辨中邊論》及《寶性論》共稱“慈氏五論”而得以廣大弘揚。此外還有《集論》、《攝論》、《瑜伽師地論》等大乘對法及唯識學的論典;(三)中觀學,藏傳佛教對中觀學的傳譯可以說是最為全面,不僅有作為中觀學說根本的龍樹所造《中觀論》等六大中觀典籍(即“中觀理聚六論”),以及提婆所造《中觀四百論》等,而且還傳有中觀學後期在印度高度發展時三派中觀學論典,即中觀順經部行(以清辨等為代表)、中觀順瑜伽行(以靜命、蓮華戒等為代表)、及中觀應成派(以佛護、月稱為代表)的教授;(四)戒律學,包括大、小乘律,小乘專弘說一切有部;(五)對法學,除傳譯迦多衍尼子所造《發智論》等“七部對法”外,主要弘傳世親所造《俱舍論》(有關藏傳佛教在此五大理論方面譯經、註釋及弘傳的詳細情況,可參閱拙譯西藏拉然巴格西·益希旺久著《雪域辯經學興盛史》一文,刊《佛學研究》第一期)。   藏傳佛教在對印度佛教理論的繼承上,可以說有兩大特點:一是注重師承及來源的可靠性。西藏佛教各大學派都有自己上起釋迦,中經印度祖師,下至西藏祖師的師承世系,中間各代均有名可查。並且在立說上僅以印度祖師所傳為憑。藏傳佛教主要依據的是所謂“瞻洲六嚴二勝”的教規,“六嚴”即龍樹、提婆、無著、世親、陳那、法稱;“二勝”即德光與釋迦光(弘傳戒律者)。藏文大藏經相當於論的部分稱“丹珠爾”,僅載印度論師的著述。西藏祖師的著作分別收入各自的語錄集,不得進入大藏。二是傳譯比較全面系統。除上述中觀學傳譯全面外,再舉唯識學為例,印度有十派唯識論師,漢傳佛教由玄奘法師僅傳有護法一系,而藏傳則除以安慧一系為主外,其他各派也均有傳譯。   不僅如此,而且藏傳佛教還十分重視對顯教理論的學習與實踐。遍觀藏傳佛教諸大宗派的大德祖師,除少數幾位因針對特殊化機而提倡專修之外,大多強調對一切教理的廣聞、精通和修證。如阿底峽尊者師徒所創立的噶當派,強調一切佛語都是可修與必修的教授,沒有一法是應舍與非應修的。“噶當”二字的含意即“一切佛語皆是教授。”又如薩迦派,對俱舍、因明、唯識、中觀與戒律的弘揚最為重視,在幾大宗派中以顯教理論體系的全面興盛而著稱。後不僅宗喀巴大師曾向薩迦派大德仁達瓦受學《俱舍》、《中觀》等要義,而且宗喀巴的兩大高足弟子賈曹傑、凱珠傑起初也都是仁達瓦大師的高徒,並獲得“十難論師”之稱號,後經仁達瓦介紹,復從宗喀巴受教的。   在顯教理論的學習方法上,不僅有師徒之間的口耳相傳,而且藏傳佛教還繼承了印度因明論式的辯論手段,並推廣作為檢驗一個學者對全部教理掌握、通達與否的標準。所謂格西(意為善知識,即堪為人師者。後指相當於博士一級的學位)稱號,就是要靠在大法會上當眾辯論獲勝而考選的。而考格西所依據的就是代表上述五大理論體系的“五部大論”,即法稱造《釋量論》、彌勒造《現觀莊嚴論》、月稱造《入中論》、德光造《戒律本論》及世親造《俱舍論》。這五部大論全都是顯教內容,因此即使你密咒修行得再高深,若不通達此五部大論,恐怕也難獲“格西”之稱謂。宗喀巴大師所倡導的格魯派的僧人,都在徹底學通“五部大論”(包括其他重要經論及註疏)之後,若想進一步深造,才可進入專修密乘之上、下密院。   由此可見,藏傳佛教決非僅僅是密教而已,其顯教理論的發達與重視程度也相當可觀,在這一點上更值得我們借鑑。

三、藏傳佛教為什麼容易被誤解為密教?

  引起誤解的原因,除對上述情況缺乏瞭解之外,主要是由歷史與人為兩種因素造成的。本來藏傳佛教的特點是顯密兼容而密法特勝,這一點可對照太虛大師對佛教發展三大時期的判定。法尊法師也曾引此而論說:“印度佛教,太虛大師判為三期:初五百年為小行大隱時期。此期佛教,可以現在南洋流行之佛教為代表。第二為大小並行時期,唯識、中觀盛極一時,與小乘相媲美。此期可以內地之佛教為代表。第三為密教盛宏時期。……西藏傳入之佛法,即此第三期之佛法。此期不僅盛宏密教,即唯識、中觀亦一併盛宏。故此期佛教傳入西藏,典籍極其豐富”(法尊法師《西藏佛教概要》)。   但是,在漢藏佛教交流史上,一直是以藏傳佛教中的密教內容向內地介紹的比較多而顯側重。這一情形可以上溯到宋元時代,遼宋時內地有重視密教的傾向,從當時的譯經情況已能看出。到金元時,由於藏傳佛教在西北民族關係史上所起重要作用,藏傳佛教的地位在全國境內隨之提高。如元世祖冊封西藏佛教薩迦派五祖八思巴為帝師,自己親自從他受喜金剛大灌頂。從此直至明清時期,藏傳佛教一直得到內地中央政權的大力扶植。而在這一較長曆史期間,藏傳佛教向內地的傳介、內地從上至下對藏傳佛教的容受,都是以密教為主。以致人們對藏傳佛教的本來面目認識不清,以為只是密教而已。   民國以來,有藏傳佛教大德白普仁和多傑格西最早在北京向漢人傳格魯派的密法灌頂。“七七事變”前後,北京建立“密藏院”(大殿匾額上題有“班禪國師敕建密咒法藏寺”),由九世班禪授原西藏扎什倫布寺密乘札倉法臺寶金剛上師為該院堪布,安欽呼圖克圖曾在此傳“百法灌頂”,漢人阿闍黎韓大載也曾主事密藏院。三十年代末,九世班禪又在北京創建“菩提學會”,址在今北海公園內,由安欽呼圖克圖任第一任理事長,後由漢人湯薌銘繼任。又藏傳佛教寧瑪和噶舉兩派教法,民國年間通過諾那、貢噶兩位活佛的努力,傳入漢族地區,漢人從其受法者也很多。現在國內外華人中傳修紅、白教者,大都是“諾、貢二師”的弟子。但上述所傳藏傳佛教,都是以密法為主。漢地佛教界對藏傳佛教顯密兼容的特性,一直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   情況的改觀。隨著漢藏民族、宗教、文化之間交流日益密切,以及漢藏大德的不斷努力,誤解的情況已逐漸改觀。如清朝章嘉國師(若必多吉)不僅通達藏傳佛教的顯密教理,而且通曉藏、漢、滿、蒙多種語言文字,對藏漢佛教教理有過正確評估(可參閱章嘉國師的傳記等資料)。清末民初,內地佛學界教理研究有復興趨勢,有些學者開始用藏文經典與漢文藏經對勘比較。而對促進漢藏佛法交流最有影響的,應首推太虛大師。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太虛大師在四川重慶縉雲山創建了“世界佛學苑漢藏教理院”。該院成為四川第一所高等佛教學府,也是國內規模最大的講修漢藏佛學的院校,先後培養出一大批能貫徹經義,學以致用的佛教人才。與此同時,有大勇、法尊、能海、觀空等大德到西藏留學,學成後返回內地弘傳介紹,使內地佛教界對藏傳佛教有了更多、更清楚的認識。特別是法尊法師,回內地後一直代理太虛大師主持漢藏教理院,先後翻譯出大量藏傳佛教在中觀、般若、唯識、對法、因明及密法等方面的經論,奠定了漢藏佛學交流的基石。今天我們能讀到《現觀莊嚴論》和《菩提道次第廣論》等藏傳佛教最為重要而為漢傳佛教正所缺如的經論漢譯本,並樹立對一切佛語知無相違的信心和進而聞思深廣佛法的願行時,不能忘記我們是站在了法尊法師等先輩大德的肩上,不能忘記他們的恩德。   綜上所述,對藏傳佛教的來源、發展,特別是在顯教教義的弘傳、經典研究的興盛等方面,當會得出一個比較清楚的認識,對“藏傳佛教等於密宗”這一誤解應早糾正。關於藏傳佛教所傳密教是否異端,以及顯密教義是否相矛盾等問題,我們擬在下次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