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大小五明文化
藏傳佛教大小五明文化
班班多傑
大小五明是藏傳佛教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大五明”是指:工巧明,即工藝學;醫方明,即醫學;聲明,即聲律學;因明,即正理學,用現代哲學的語言來說,就是邏輯學;內明,即佛學。“小五明”是指修辭學、辭藻學、韻律學、戲劇學、歷算學。
大小五明文化是隨著佛教傳入藏族地區而在藏區傳播和發展起來的,大小五明原本是印度文化,流佈到藏區後,便和藏族的土著文化以及與傳入藏區的漢族文化及其他民族的文化交匯融合後,逐漸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大小五明文化。
藏傳佛教大小五明文化的內涵,其實探討的就是“德育”和“智育”的問題,也就是“為學”和“為道”
的關係問題。“為道”表示精神境界的培育、終極關懷的祈求,這是藏傳佛教有關形而上學問題的探討,這個問題與中國傳統哲學所講的“形而上者謂之道”相近似;“為學”表示的是外在知識的積累、學習和增長,這與“形而下者為之器”相近。
在“為道”和“為學”的關係問題上,印度大乘佛教中有明確的闡釋,早在龍樹時期就將許多世俗知識納入到了佛教的體系之中了,並將其作為修菩提心、行菩薩行、慈悲為懷、普度眾生、利樂有情的一種手段或工具。大乘中觀宗的創始人龍樹在《菩提資糧論》中說:救脫被殺者,自然增不減。善修明巧業,自學亦教他。
龍樹讓人學習世俗文化的目的就是為一切有情眾生排憂解難、離苦得樂,這是慈悲為懷、普度眾生的一種具體表現。這樣,龍樹為佛教的信仰理念與世間知識文化的關係問題指出了方向。
到了無著、世親時代,龍樹的這一思想得到了弘揚光大。例如《瑜伽師地論》中把世俗的諸種文化,即聲論(語言學)、因論(邏輯學)、醫方論、(醫學)、工巧論(手工藝)等都包括在菩薩所學的範疇之中了。《瑜伽師地論》中講了應修學的內明、醫方明、因明、聲明、工巧明等五明。在唯識宗的另一本重要論典《大乘莊嚴經論》中則更加明確地講述了作為一個修學大乘菩提心、行菩薩行的人所要學習的五明文化:菩薩習五明,總為求種智。解伏信智攝,為五五別求。
釋曰:菩薩習五明總為求種智者,明處有五:一內明,二因明,三聲明,四醫明,五巧明,菩薩學此五明總意為求一切種智。若勤習五明,不得一切種智故。問別意云何?答解伏信治攝為五,五別求如其次第學,內明為求自解學,因明為伏外執學,聲明為令他信學、醫明為所治方學,巧明為攝一切眾生,已說求明處。
由此看來,大乘佛教為了讓一切有情眾生獲得幸福和利益,主張開發和利用為世間服務的知識——五明文化,即天文、地理、醫學、語言學、邏輯學、工藝等等形而下之“器”,這個“器”便成了謀求幸福的工具,學好了這些世俗的知識,掌握了這個工具後,就能為人們排憂解難,離苦得樂,從而“莊嚴國土、利樂有情”。這本身就是佛道,是菩薩行。
佛教傳到藏族地區後,不僅繼承和發揚了印度佛教的這種注重文化價值和效用的特性,而且還擴充和拓寬了佛教體系中五明文化的內容,即除因明、醫方明、聲明、工巧明外,還吸收了修辭學、辭藻學、韻律學、戲劇學、歷算學。藏傳佛教中把前五明稱為“大五明”,後五明叫作“小五明”。並且把這些世俗五明文化作為佛教“智慧”的重要組成部分,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說:“慧謂於所觀事能抉擇法,此處是說通達五明處等慧。如菩薩地雲:‘謂能悟入一切所知及已悟有一切所知抉擇諸法,普緣一切五明處轉。一內明、二因明、三醫方明、四聲明、五工巧明,當知即是菩薩慧之自性’。
能悟入慧者是未得地前慧,已悟入者是得地慧”。這是說,通達無明之慧就是菩薩的本性要求。
噶舉派著名學者崗波巴·達波拉傑大師在其名著《解脫莊嚴次第寶論》中說:“世間智慧:一是對農業知識之瞭解,二是對因明學之瞭解,三是對文學詩歌之瞭解,四是對手工技藝之瞭解。依此四種領域之知識而出生之智慧,皆屬於世間智慧。依此智慧,兩種皆是內心之明覺,依正法之教而產生之智慧。此分兩種,一是出世間低級智慧,它是指聲聞及緣覺乘人依聞、思、修而產生之智慧。二是出世間高級智慧,它是指依大乘聞、思、修而學所產生之智慧”。
在崗波巴看來,菩薩所要掌握的智慧中既包括世俗智慧,即農、醫、工、文、辨等,也包涵對宇宙人生實相徹底覺解之智慧。這兩種智慧都是發菩提心、行菩薩行,證無上菩提果之道。藏傳佛教終極關切的“為道”賦予“為學”和“為器”意義之本體,而“為學”與“為器”是實現“為道”之路徑或工夫,又是論證“為道”、深化“為道”的思辨過程,這便充分體現了藏傳佛教理性和信仰調和的特徵。“為器”則是表達“為道”之形式。蒂裡希在講到基督信仰與世俗文化關係時講的一句至理名言:“宗教是文化的本體,文化是宗教的形式”。藏傳佛教體系建構中之“為道”、“為學”、“為器”之關係又何嘗不是這樣呢?
在藏傳佛教“為道”、“為學”、“為器”三者的關係之中,它們的地位與作用是不一樣的。藏傳佛教主張“為道”優先的原則,“為道”的培養,即信仰觀念的培養和樹立不僅優於知識學習,也必須統率知識學習,離開“為道”培養的獨立的知識學習是不被承認的。“為道”和“為學”的分離是不能允許的,知識的學習沒有獨立的價值和地位。也就是說“五明”文化知識的學習受到了佛教世界觀的強烈影響。如果想離開佛教世界觀而獨立的學習“五明”文化知識是不可能的。在藏傳佛教史上,有些佛學大師,同時也是文化巨匠,例如薩迦派佛學大師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他不但寫了很多佛學著作,而且還撰有因明學、醫學、語言學、修辭學、音韻學、音樂學等五明文化方面的論著,成為淹貫三藏、學富五明、聞名遐邇的大學者。
他積極提倡研習五明文化、大大促進了藏族文化的發展。另外,還有崗波瓦·達波拉傑、宗喀巴·羅桑扎巴等既是佛學大師,又是文化巨匠。這說明在藏傳佛教中,“為道”與“為學”被有機地結合起來了。
在藏傳佛教的價值體系當中,“為道”與“為學”
並非合二為一、不分彼此,二者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也就是說“為道”與“為學”是兩個不同的領域,其修學的方法、途徑、手段都不同。例如在一個大的寺院裡,“五明”中的有些“明”,即學科設有專門的學院,如醫藥學院、時輪學院等,這些學院的僧人在和其他僧人學完了公共課程後,就進入醫藥學院、時輪學院專門研習醫學或歷算學,畢業後終身從事此項職業。
大小五明中的其他學科雖然沒有設立專門的學習機構,但在僧人的學習階段專門設有大小五明文化課程,只是不同的僧人根據自己的興趣、寺院的需要、老師的安排,各有不同的側重罷了。但是在寺院裡,並不是說每個僧人都可以系統地學習大小五明文化,專門學習五明文化的只是那些有培養前途的僧人和部分活佛。
絕大多數僧人則沒有系統而全面學習大小五明文化的機會。專門學習大小五明文化的僧人,藏語叫做“白恰瓦”,意即唸書人,這裡的“書”主要就是指大小五明文化。
綜上所述,在藏傳佛教的價值體系中,既有安身立命的終極關懷之“為道”,又有增加實際知識的“為學”,也就是說,藏傳佛教的作用是:不但給人們增加實用的知識,也給人們提供安身立命的精神境界。(作者為中央民族大學藏學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
(摘自《中國宗教》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