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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莊嚴論解說 第一百零八課

第一百零八課

《中觀莊嚴論釋》當中,前面已經講了佛陀的盡所有智和如所有智如何成立,並且對佛陀成立為量士夫這一問題也作了宣講。下面根據法稱論師、陳那論師以及薩迦班智達的教言,再對定解和增益作一些分析。

學習過《定解寶燈論》的道友應該非常清楚,在對萬法進行分析的過程中,自相續真正生起一種決定性的見解,就叫做所謂的定解。比如通過學習以後,自己通過推理分析在內心完全了知柱子是無常的,因為世間上的任何一個有為法必定是無常之法,無須任何其他原因,都是剎那剎那滅盡的法,這就是自心對這一法產生了合理的信解。

因此,所謂的定解必定是一種合理的見解,如果不合理就不能稱之為定解。比如通過一些邪知識的教理,在心中生起柱子是常有的想法,這是不是一種定解呢?不是定解,而是增益,屬於邪知邪見裡面的邪見。

“增益”與邪見的意思基本相同,而“定解”也就是指正見,所以,《定解寶燈論》也有“正見寶燈論”的意思。在這裡,麥彭仁波切對增益和定解之間的差別作了一些分析,有關這方面,《量理寶藏論》中也有提及。

對於定解和增益之間的差別,以下分別從對境、本體、時間三個角度進行分析。

首先從對境來分析,以瓶子為例,比如我執著它為常有存在,另一個人認為瓶子是無常的。這時,對方提出一個問題:這兩個人所執著的瓶子是不是同一個?

如果不是同一個對境瓶子,那麼,佛教說“定解遣除懷疑與增益”的能遣所遣關係應該不合理。為什麼呢?比如外面的陽光所遣除的只是外面的黑暗,而裡面的黑暗與外面的陽光無有任何關係。同樣,他依靠定解所見的對境瓶子,與我所增益的對境瓶子,二者並非同一個瓶子,因此,我所執著的常有也就不能成為他能遣除的對境。

如果是同一個瓶子,那這一對境瓶子到底成立還是不成立?假設這個瓶子成立,也即我執著常有的瓶子已經成立,這一瓶子就不應該成為所遣。為什麼呢?我所執著的常有瓶子成立之故,與正量無有差別,瓶子應該成為常有,有這個過失。假設說對境不成立,由於這兩個人所執著的是同一個瓶子,那他執著為無常的對境瓶子已經不成立了,就如同說石女兒常有,根本不存在一種所量,只是一個能量的增益而已,因此,執著瓶子無常的理念也不可能成立了。

再者,對境是同一個瓶子,那這個瓶子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我執著的常有和他執著的無常二者皆已成為真實,因為我所執著常有的瓶子真實的緣故;如果是假的,原本應成為正量的瓶子無常也應變成虛假,瓶子假立存在的緣故。因此,假使瓶子是假的,所執著的無常也變成虛假而不成立了,所謂的瓶子反而成為常有。

以上是對方給我們提出來的問題。個別沒有智慧的人,也許認為對方說得很對、他們的智慧真厲害……不要這麼想,在沒有遮破對方觀點的時候,你們也許會認為這種說法真的很對,實際真正破斥以後,就會發現他們的說法根本無有可取之處。下面對他們這種說法進行駁斥。

在真正進行分析時,如果有人問二者的對境是不是一個,那我們必須反問對方:你所說的對境究竟是從哪一個角度來說的?

比如有人問:“柱子存不存在?”首先應該反問他:“你所說的柱子存不存在,是指勝義中還是世俗中?”如果說世俗中,我承認柱子存在;如果說是勝義中,我承認柱子不存在。所以,大家在辯論的時候一定要分析對方所提出的問題,單單說一句柱子存在或不存在是不合理的。

同樣,對方問:“增益的對境瓶子與定解的對境瓶子是不是一個?”這時,我們可以問:“你是從所耽著的對境來說,還是從執著方式來說的?”如果對方說是從執著方式而言,那不應該承許為同一個對境瓶子。為什麼呢?一者執著為常有,一者執著為無常,執著的方式不同,所以應該說為他體。如果從所耽著的對境來講,由於二者都是將這一瓶子作為自己的對境,因此說是一體的。既然是同一個瓶子,會不會有一個真、一個假的過失呢?沒有這個過失。比如對某一個人,我認為他是好人,另一個人認為他是壞人,雖然所執著的方式完全分開,但我們所耽著的對境就是這一個人。

大家在提出和分析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細緻,這樣很多問題都能解決。因此,雖然一個人執著瓶子為常有、一個人執著瓶子為無常,但僅從所耽著的對境來講,只是未加有實無實鑑別而以遣餘之心所認定的這一瓶子。《量理寶藏論》第一品中講到了四種境[1],也即所取境、耽著境、顯現境和照了境。由於我執著的是這個瓶子、他執著的也是這個瓶子,也即耽著境是一個的緣故,不存在能遣所遣不合理的過失。然而,從執著方式來講,安立正量與非量也極具合理性,因為執著無常是合理的,屬於正量;而執著常有是不合理的,屬於非量。

這種分析方法非常重要,薩迦班智達也說,《量理寶藏論》當中的第四遣餘品如同眼目一般,如果相續中真正具足這種智慧,所有因明的要點全部都會迎刃而解。本論前文也已經對遣餘方面的道理作過闡述。大家真正通達這種正量以後,對於任何邪門外道都不會害怕的。

可見,定解和增益的真假也應該以執著方式來安立。雖然所耽著的對境是一個,但執著瓶子為無常合理,是正量;而將本來無常的瓶子執著為常有,就是不合理的,應該稱為非量。因此,不能單單以對境一者來確定真假而將執著的方式全部忽略。

下面通過比喻來說明這個問題。

比如傳法時吹海螺的聲音,一個人認為它肯定是常有的,一個人認為它應該是無常的。實際上,這兩個人耽著的對境就是海螺的聲音,但他們在耽著這一對境時,完全是將現量和遣餘,即自相和總相二者混合在一起來執著。也就是說,他們所聽到的原本是總相的聲音,卻認為聽到了自相的聲音,真正來講,就是將遣餘的總相以分別念認定為真正的自相。例如我問你:“有沒有聽到水的聲音?”當聽到水聲時,你認為是水自相的聲音,但自相的聲音不可能在你的耳邊聽到,完全是一種分別念在中間起作用。

《量理寶藏論》第四品以及本論總義中都說,人們都是將總相與自相混為一體的方式來取捨的。正因為如此,對方說正量與非量的對境成為他體或一體的過失是沒有的。為什麼呢?因為從耽著境的角度來講,正量的對境和非量的對境是一體的;從執著方式的角度來講,正量的對境和非量的對境應該是他體的。

這一點很重要。大家平時無論聽聞聲音還是現見色法,都是以自相和總相混合的方式來作判斷。但一般來講,很多人對分別念和無分別念根本分不清楚,比如眼睛見到紅色的柱子,對於自相的紅色柱子雖然是以無分別現量見到,人們卻用分別念在中間作怪。比如我說“你拿點水過來”,我認為我說的是水的自相,實際根本不可能說出水的自相,因為水的自相是外面嘩嘩響的法,口裡面怎麼會說出來呢?

有一位老堪布在辯論時經常說:“火的自相不能說。火是熾熱的,如果說火的自相,我的口裡面會燃火哦……”所以,人們對於任何一種名言,全部是將自相總相混合在一起進行判斷、取捨,這一點在因明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大家如果真正通達了這一點,定解與增益也好、自相與總相也好、量與非量也好,還有能詮所詮等很多問題,全部都可以迎刃而解。

下面從增益和定解的本體上來辯論。

對方進一步說:我的相續中產生柱子常有的增益,隨後又產生柱子無常的定解,那此二者的本體是一體還是他體呢?佛教裡面說:生起定解時,就像光明面前不存在黑暗一樣,可以遣除一切懷疑、邪見。但如果增益和定解二者像火和火的本性一樣一體,所謂的能遣所遣不應該合理,就好像劍不能砍斷自己一樣,自己遣除自己是不合理的。假設是他體,那麼佛陀相續中雖然具有盡所有智和如所有智,卻不能遣除我們相續中的無明,相續分開的緣故,能遣與所遣的關係同樣不合理。

對此駁斥:在我的相續中,第一剎那生起柱子常有的懷疑,第二剎那的時候,通過學習因明瞭知柱子無常的道理,因此從相續角度來講應該是一體,而不會成為執著常有是一個相續、執著無常是另外一個相續。雖然是一個相續,但從本質來講,增益是無明黑暗的本體,定解則是智慧光明的本體,二者完全相違,不能稱為一個本體,也就不存在寶劍自割自的過失。

下面是第三個問題,從時間方面對增益和定解進行分析。

對方又說:再者,定解與增益是在同一時間存在還是不同時間存在?同一個時間不可能存在,因為在同一個相續中,不可能同時出現執著常有和執著無常的兩種分別念。如果時間不同,定解與增益之間就不應該有能遣與所遣的關係,就像白天的陽光無法遣除夜晚的黑暗一樣,時間不同的緣故,我相續中的增益懷疑邪見,依靠其他時間出現的定解不可能遣除。

駁斥:從我們自宗觀點來講,由於時間不同而不可能接觸,但能遣所遣的關係可以建立。比如我相續中先產生柱子常有的執著,隨後,通過學習因明以及善道友的幫助又生起柱子無常的定解,依靠這一定解,以後在我的相續中再不會產生柱子常有的增益。

在沒有學習因明、沒有學習佛法的時候,我們相續中很容易生起柱子常有的增益,但學習了萬法無常的道理後,依靠這種真正的定解,你的相續中再也不會生起柱子可能是常有的懷疑。從我自身的角度來講,雖然沒有什麼大的境界,但柱子等法常有的增益始終都是沒有的。以前讀其他唯物論的時候,認為柱子暫時是靜止的,這種邪念確實在自相續中存在過,但真正學習佛法以後,這種邪念再也沒有產生過,因此,可以稱之為“遣除增益”。

凡是作為心之本體的一切所斷與對治無不與此相同。因明當中講過:心相續上的相違與物質本體上的相違並不相同。前面講相違相屬時也作了一些介紹,在心相續上,所斷增益與對治定解二者之間的關係是:只要對治產生,相應的所斷之相續就不會再產生。而從剎那的時間來安立這一關係並不合理,為什麼呢?由於過去一剎那已經滅盡、現在一剎那已經形成、未來一剎那仍未產生,因此,剎那性的法在同一時間中不可能成立能遣所遣的關係。

比如火和水兩種物質之間,可以說具有能害所害的關係,其中一者的力量比較強時可以摧毀另一者。但從心相續的角度不能如此安立,麥彭仁波切在前文也有提及,比如過去心已經滅盡、現在心已經成立、未來的心還未產生,這樣的剎那之間有沒有能害所害的關係呢?沒有。而智慧產生之後,增益或者無明再不會產生,這一點可以叫做相違。《量理寶藏論》中也說:心相續上的相違與事物本質的相違不能混淆。因為事物本質上的相違可以在同一時間中產生,而心相續的相違是在一個相續上安立的,某人相續中存在邪見時就不會生起正見,但正見產生時,其相續中也不會有邪見,從障礙所斷之相續再次產生的角度,可以假立為所遣與能遣的關係。

關於這一問題,格魯派的個別大德認為:直接趨入大乘的修行人,從一地到七地之間斷除煩惱障,從八地開始斷所知障。而獲得阿羅漢果位者在趨入大乘道時,煩惱障早已斷盡,而所知障在八地才開始斷,這樣一來,由於菩薩相續中的智慧是存在的,那麼,所斷與對治在一個阿僧祇劫[2]的時間中仍會並存。

駁斥:當然,你們僅從名稱上說障礙與智慧共存也就另當別論,如果說實際並存,也即菩薩的無我智慧已經存在卻不能斷除所斷,二者共同存在的話,那是絕對不合理的。《定解寶燈論》和《辨中邊論》都講了,十地各自有相應的所斷障礙,而所謂的智慧也相應分為十種,比如一地菩薩具有自己的所證智慧,依靠它可以斷除相應的所斷障礙;二地菩薩也依靠他自己的所證智慧斷除這一地的所斷障礙……以此類推,十地中每一地的智慧越來越增上,與此同時,也會相應斷除各自的所斷。

按照你們的說法,智慧不斷增上,而所斷卻一直存在,這一點非常稀有。寧瑪派自宗的觀點認為:一地菩薩時二障的遍計部分全部斷除,之後斷二障的俱生部分,到七地時斷除一切煩惱障,八地以後唯斷所知障[3]。《澄清寶珠論》當中也是如此宣講的。薩迦派全知果仁巴的觀點稍有不同,無論如何,按《解深密經》、《十地經》等很多大乘經典的說法,十地各自具有不同的所斷障礙,分別依靠各地生起的智慧來斷除。

所以對於所斷的障礙,如果你說需要積累資糧後方可斷除是不合理的[4],因為能斷的智慧既然已經存在,所斷的障礙怎麼可能存在呢?不可能存在。尤其是能取所取最細微的所斷,並不是其他有學道聖者能夠斷除的,必須通過十地末尾的金剛喻定方能斷除。

以上對於定解與增益二者,從對境、本體與時間三個方面作了詳細觀察。你們每個人都應該仔細觀察一下,自相續所生起的到底是定解還是增益?如果所產生的是各種邪見分別念,一定要了知它與定解之間究竟是怎樣的一種關係?對於上述問題詳細分析非常有價值,所以在此處解釋偈文的過程中對此稍作探索。


[1]詳見《量理寶藏論講記》。

[2]一地到七地之間需要一個阿僧祇劫。

[3]注:此處所講斷障次第是從直接趨入大乘道的角度而言,有關小乘無學道者趨入大乘道的斷障次第,請參閱益西彭措仁波切所著《入中論日光疏》。

[4]個別論師認為:小乘無學道趨入大乘後,在一地到七地之間不斷除任何障礙,而是在這段時間裡積累資糧,為八地以後斷除所知障做準備。